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 房地产1.1.1 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1.2 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1.1.3 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 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2 房地产业1.2.1 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 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2.3 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 房地产法规1.3.1 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
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单选1、1998年8月29日第二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日期是:1999年1月1日。
2、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每年的全国“土地日”是6月25日。
3、以下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活动的是:房屋租赁。
4、房地产作为一项财产,在法律上反映为房地产权,其中,当土地单独作为地产时,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5、为了1998配合年下半年开始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我国正在推行一种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其中处于主体地位的是:经济适用房。
6、以下经济关系中属于行政管理性质房地产关系的是:土地用途管制。
7、在我国房地产的体系中属于综合性的法的是《民法通则》。
8、在我国,不可作为商品来交换的是:土地所有权。
9、以下不属于房地产法律关系参加人的是:合伙组织。
10、以下为新中国房地产立法奠定基础的规范性文件是:《中国土地法大纲》。
11、以下有权制定房地产法规的主体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12、根据《建筑法》,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的部门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3、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属于广义房地产法的是:《行政诉讼法》。
多选1、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土地、房屋、行为。
3、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有:综合功能、多级市场、国家适度干预、部分限制、法定形式。
4、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土地有偿使用原则、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房地产法律关系包括: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房地产法律关系客体、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之权利和义务。
6、房地产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国家机关、企业单位。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城市建设采取的“一书两证制”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行政管理性质的房地产关系包括不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和房屋的拆迁关系、征用关系、土地用途管制关系。
9、民事(商品)性质的房地产关系,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土地、房屋而发生的:所有关系、使用关系、转让关系、抵押关系、租赁关系。
自考00169房地产法密训高频考点重点汇总
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
相邻关系★★★★★5.《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6.《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7.房地产相邻权的主体可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所有人)。
8.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不动产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
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9.(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是城镇房地产法律关系最主要的两种客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
10.在《物权法》(2007年)生效前,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和其他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统称为(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1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必须具备(村民资格)。
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村民。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12.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13.有效转让,必须满足:(1)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2)受让人为同一农民集体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情况。
14.特征:(1)只能是本农村集体的成员。
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
(2)只能用于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一户一宅)”。
房地产法考试重点
1、房地产的法学含义:房地产----即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可在不同主体间让渡的在空间上作为统一体的房屋与土地。
作为整体,土地和房屋在空间形态上,价格形成上,权属关系上,市场交易上又可分。
但是房产和地产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具有一定的差异:①从空间形态上,地产可以单独存在,房产则不行。
②从价格形态上,地产无折旧,房产则有折旧。
③从交易市场上,土地可以独立成为交易对象,房产则不可。
2、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房地产关系:人们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使用过程中以及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
4、房地产的特点:多个主体具有多元性,规范内容具有综合性,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5、基本原则:①公有制原则②两权分离原则③市场调节与宏观管理相结合原则④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⑤保障房地产人合法权益的原则6、房地产权利概念、特点、分类:房地产权利:既房地产权利人在房地产财产所能享有的利益。
特点:第一,房地产权利属于财产权第二,房地产权利是众多权利的集合第三,房地产权利的客体包括物和行为7、土地所有权概述、内容:概念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有所有权的一般属性。
《物权法》39条规定“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特点由于土地所有权指向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客体具有稳定性;交易具有禁止性;权能具有分离性。
3内容--a占有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
b 使用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从而实现其利益的权利c收益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之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d处分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的权利状态做出改变如土地的出让、抵押等。
4类型国家土地所有权概念:指国家队全民的土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①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国家是土地所以权主体②所有权客体的广泛性③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性国家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①继承②没收③国有化④征用8、房屋所有权:概念是指房屋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地产专业考试题知识点整理
房地产专业考试题知识点整理房地产专业人才的有效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从事房地产专业就要对房地产知识有很深了解。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房地产专业知识点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房地产专业知识点【1-20】1. 1亩约等于 667 平方米。
2. 1公顷等于 10000 平方米,约等于 15 亩。
3.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4. 房地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以及房地产附带的各种权利5. 现在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二种。
6. 按用途房地产的类型可划分为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农业房地产,旅游房地产,五种。
7. 房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居住用地是 50 年;8. 房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工业用地是40年;9. 房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10. 土地出让通常是政府通过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11. 七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道路通、排水通、热力通、煤气通、通讯通、及场地平整;12. 通常说的建筑两证一书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3. 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
14.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标准一般包括:钢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15. 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低层住宅为1-3 层;多层住宅为4-6层;小高层住宅为 7-11层;16. 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中高层住宅为12-16层;17. 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16层以上为高层住宅18. 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30 层以上为超高层住宅;19. 构成房屋价格的直接费用包括:土地费用,拆迁费用,勘查测绘费,设计费,景观配套费,市政配套费,建安成本。
房地产经济法考试重点整理
房地产经纪法重点第二章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一、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区别征收:政府为了公共目的,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征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用地征收征用后果不同转移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范围不同青苗、安置补偿费等有明确规定青苗、安置补偿费等物明确规定,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二、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谁来审批1、国务院审批高产优质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面积大于等于35公顷的耕地,面积超过70公顷的其他耕地。
2、其余土地省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备案。
三、土地征收的补偿(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1)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其他土地:由省级政府确定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由省政府确定3、新菜地的开发建设资金城市郊区的菜地(二)安置补助费:对新增农业失业人员的安置补助1、标准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征地总量/人均耕地数量2)补助标准(1)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2)每公顷安置补助费不超过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调整:按照上述补助标准支付不能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其他土地由省级政府确定。
(5)农业人口的确定:征地时的现有农业人口、必须是农业户籍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一、土地出让审批权限1、国务院审批:耕地1000亩以上、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2、省级政府审批:耕地3-1000亩、其它土地10-2000亩3、县级政府审批:耕地3亩以下、其它土地10亩以下4、市级政府的审批权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5、直辖市的区、县审批权限由直辖市政府决定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土地使用年限1、住宅 70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3、其它(1)工业 50(2)教科文卫体 50(3)综合及其它 50(二)违约责任1、受让方应当按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0日内付清。
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
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详细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 10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 4 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 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房地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知识
房地产法律法规有哪些法律知识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范本:一、国家法律法规1. 《物权法》:规定了房屋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相关规定。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3. 《建设用地法》:规定了建设用地的流转、使用条件、供应方式等规定。
4.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条例》:规定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政策。
5. 《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维修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6. 《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的程序、补偿、安置等相关规定。
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程序和管理规定。
二、地方性法规1. 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不同城市制定的相关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2. 土地管理条例: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土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3. 房屋出租管理条例:不同地区针对房屋出租方面制定的地方性管理规定。
4. 房屋买卖管理条例:不同地区针对房屋买卖方面制定的地方性管理规定。
5. 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不同地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定。
附件:1. 《物权法》全文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3. 《建设用地法》全文4.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条例》全文5. 《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全文6. 《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8. 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全文9. 土地管理条例全文10. 房屋出租管理条例全文11. 房屋买卖管理条例全文12. 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权:指对某种具体的物质财产享有全部或部分权利的权利资格。
2. 城市房地产:指在城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管理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3. 建设用地:指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4. 土地利用规划: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利用的规划,包括土地用途分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
5. 房屋租赁: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房地产法复习要点
1、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其占有的土地并享有收益及一定处分的权利。
2、住房部分产权是指城镇居民对按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房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受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
3、住房公积金是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的基金。
4、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5、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6、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有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8、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9、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10、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的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11、房地产关系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2、土地所有权按,是指土地所有人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3、房地产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形式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4、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有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15、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用地。
2023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
2023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关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且复杂。
作为房地产经纪人,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是保证自身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的基础。
以下是2023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必备知识点。
一、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旨在构建健全的市场环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管理法》该法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经营管理要求,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人的职责和权益保障。
2.《房地产中介行业标准规范》该规范规定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服务责任和行业规范,要求经纪人在签约、信息发布等环节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交易安全和合法性。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商品房销售的合同签订、价格确定、交付等制度,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4.《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对房地产开发商、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法律责任,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二、房地产交易合同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经纪人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了解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经纪人而言尤为重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律对各类合同的成立、履行、修改、终止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房地产交易合同也适用该法律。
2.《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必备条款和格式,经纪人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参照该文本优质提供相关服务。
3.《房地产交易中介合同》该合同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权益和责任,经纪人应当充分了解并妥善履行合同约定。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要求,经纪人应了解登记规定,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房地产交易后,物业管理是影响房产维护和住户生活品质的关键环节。
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考前高频知识点梳理
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考前高频知识点梳理1.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考前高频知识点梳理篇一物业管理的特性: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
它与计划经济中传统的房屋管理是不同的,它以经济手段代替了行政手段,以有偿服务代替了无偿服务,因此社会化、专业化、契约化、市场化是现代物业管理的四个基本特性。
1.社会化物业管理社会化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可以到社会亡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二是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社会上去寻找代管的物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平等的关系可以互相选择。
2.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是指由物业管理活动是由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要求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去实施专业化管理。
他的专业化有三层含义:一是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具体体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并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平。
二是有专业人员的配备。
具体体现在物业管理人员也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要取得相应的专业证书。
三是有专门的设备工具。
3.契约化物业管理契约化是指由通过契约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建立是一个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由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或契约。
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是由开发商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而当业主的人住率达到一定比例时就应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一份新的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订立,还必须交由当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市场化市场化是物业管理的最主要的特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物业管理的属性是营利性的,是一种有偿服务,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有价的商品,业主和使用人购买并消费这种服务。
而且物业管理企业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成并运作,它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经济实体,既然是企业就要进入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商品经营的方式来实现的商业行为,这就是市场化。
房地产法规期末考试复习范围
.房地产法规期末考试复习范围一、选择题1.房地产与其余财富比较,拥有显然的特色,此中会由于挪动而丧失或改变经济价值,表现了房地产的什么特色(B)A. 永久性B.不可以挪动性C.独一无二性D.保值性和增值性2.依据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不一样样,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为(C)A.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业用地使用权C.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D.有限时的土地使用权和永久性土地使用权3.依据我国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C)A.40 年年年 D.75 年4.在依法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上,经过必然的资本和人力投入,进行土地开发、基础设备和房屋建设的活动(A)A. 房地产开发B.房地产营销C.房地产评估D.房地产项目招标5.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企业条件分为(B)个资质等级6.房地产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是(D)A. 房地产买卖管理B.房地产租借管理C.房地产价格管理D.房地产交易管理7.房地产转让的形式不包含(D)A. 房地产买卖B.房地产赠与C.其余合法形式D.房地产出租8.房屋赠与的条件( B)(1)房屋赠与的主体必然拥有民事主体资格。
(2)赠与人对房屋应该拥有所用权也许依法处罚权。
(3)标的物必然是依法可以赠与的房屋。
(4)必然是家属间才能进行房屋赠与。
A.(1)(2)(4)B.(1)(2)(3)C.(2)(3)(4)D.(1)(3)(4)9.房屋继承的特色包含以下几点(D)(1)房屋继承的客体是房屋的所用权(2)土地使用权陪伴着房屋继承而转移(3)房屋继承必然进行产权更正登记(4)房屋继承要缴纳税赋A.(1)(2)(3)B.(1)(2)(4)C.(2)(3)(4)D.(1)(2)(3)(4)10.一般来说,成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有必需的财富和经费; (4)有足够的专业人员;(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余条件A.(1)(2)(3)(4)(5)B.(1)(2)(3)(4)C.(2)(3)(4)(5)D.(1)(2)(4)(5)11.房产税的收税对象是( C)A.房屋卖方B.房屋买方C.房屋D.房屋交易两方12.按使用功能区分,以下哪个不是物业管理的主要种类(D)A、居住物业B、非居住物业C、混杂物业D、写字楼物业13.以下哪一种状况不可以以申请土地注销的登记(C)A、因自然灾祸等原由造成土地权益消灭B、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停止的C、长久空置未开发的D、非住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时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也许申请续期未获得赞成的。
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之基本制度法规政策含相关知识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之基本制度法规政策含相关知识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150题)1、下列文书中,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A.拍卖公告B.中标通知书C.招股说明D.寄送的价目表【答案】 B2、成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备案。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价格主管部门C.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D.中介行业协会【答案】 C3、契税的税率为(),各地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A.1%~5%B.2%~5%C.3%~5%D.3%~6%4、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建设某住宅小区,2008年8月1日该小区竣工验收合格。
王某于2009年1月1日购买该小区商品住宅一套,单价为5000元/m2,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00m2,买卖双方对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未作约定:2009年5月1日交房时测绘得到的建筑面积为96m2。
王某于2010年3月1日入住,2012年3月1日发现屋面漏水。
A.40.00B.47.50C.67.60D.70.00【答案】 B5、(2015年真题)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个人购置住房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是()。
A.质押B.一般保证C.抵押D.连带责任保证【答案】 D6、企业房屋保险价值应依据出险房屋建筑的()确定。
A.账面原值B.账面净值C.重置价值D.账面原值加成数7、对承担法律服务的中介组织的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为()。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C.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D.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答案】 C8、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 )。
A.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B.经营土地有偿使用C.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D.不能随意改变建设用地的用途【答案】 C9、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为()。
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律法规百题知识问答
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律法规百题知识问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是于何时通过,何时起开始实施,共几章几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共七章,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答:本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适用范围有哪些?答: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就是其适用范围。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权利人有哪些义务?答:此法第五条规定:“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5、什么叫商品房预售?答: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2001年8月15 日根据建设部令第95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重新发布施行)的解释: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6、什么叫房地产开发?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解释,“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7、房地产交易包括哪些?答: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8、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出让?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9、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什么条件?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房地产法重要考点
房地产法重要考点第一部分、房地产法概述一、名词说明1、房地产2、地盘3、建筑物4、房地家当5、房地产法6、房地产开创关系7、房地产交易关系8、房地产品业治理关系二、填空题1、狭义的房地产是指与在空间上的同一体。
2、地盘应包含及之下和之上的延长的必定空间。
3、建筑物是指地盘上人工建而形成的和。
4、房地家当是从事房地家当的、、和的家当。
5、依照我国95年制订的《公平易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建筑业列为第类,房地家当列为第类。
6、房地家算作为公平易近经济的一个自力家当,其运行经由三个环节、、。
7、房地产法调剂的社会关系包含、、、。
8、制订的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法。
谜底:1、地盘、建筑物2、地表、地表3、房屋、建筑物4、开创、经营、治理、办事5、四、七6、临盆环节、流畅环节、花费环节7、开创关系、交易关系、物业治理关系、房地产治理关系8、1994年三、选择题1、房地产法调剂下列那些关系A、开创关系B、交易关系C、物业治理关系D、房地产治理关系谜底:ABCD2、房地家当是从事房地产()的家当:A、开创B、经营C、治理D、办事谜底:ABCD3、我国房地产法的渊源重要包含:A、宪法B、国务院的行政律例、敕令C、最高人平易近法院的文件D、处所各级当局分布的房地产治理律例谜底:ABCD四、简述题1、我国房地产的概念及调剂对象2、就房地产的性质谈谈你的看法3、简述我国房地产法的渊源第二部分、房地产司法关系一、名词说明1、房地产司法关系2、房地产司法关系主体3、房地产司法关系内容4、房地产司法关系客体5、房地产司法关系事实6、房地产司法行动房地产治理行动二、填空题1、房地产司法关系主体包含、、及或。
2、房地产治理主体包含、、、以及房地产协会等。
3、房地产办事主体包含、、、物业治理公司等4、房地产司法关系客体重要有和。
5、房地产行动包含和。
6、房地产司法关系依性质不合,可分为、和。
谜底:1、治理机关、开创经营公司、公平易近、其他组织、社会组织2、主管机关、筹划委员会、扶植筹划部分、物业治理部分3、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评估事物所、房地产经纪人4、经济行动、房地产5、房地产司法行动、房地产治理行动6、房地产平易近事关系、房地产行政关系、房地产经济关系三、选择题1、按照房地产司法关系调剂对象的不合,房地产法可分为A、开创司法挂系B、交易司法关系C、物业治理司法关系D、房地产司法关系谜底:ABCD2、房地产司法关系特点有A、性质的多重性B、主体的广泛性C、客体的复杂性D、严格性谜底:ABCD3、房地产司法关系的主体A、治理主体B、开创主体C、交易主体D、办事主体谜底:ABCD4、房地产办事主体包含A、交易所B、评估事物所C、经纪人D、物业治理公司谜底:ABCD四、简述题1、简述房地产司法关系的特点2、简述房地产司法关系内容3、简述房地产司法事实的种类第三部分、地盘征用司法轨制一、名词说明1、地盘征用2、地盘征用权3、国度扶植征用地盘法4、地盘补偿费二、填空题1、地盘征用,是指或者为了依法强迫取得他人地盘并赐与补偿的一种行动。
房地产政策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房地产的概念2.房地产业的概念3.土地使用权的几个概念4.城镇集体土地是否可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5.房地产开发的概念6.房地产市场的内部结构如何划分?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8.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有何特点?9.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偏低?10.什么叫二手房?11.商品房价格中都包括哪些因素?12.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是哪五证?13.什么是契税?商品房买卖现行税率是多少?应该什么时候交纳?14.什么是印花税?15.什么是两书?主要内容是什么?16.什么是房地产抵押?17.抵押贷款与按揭贷款是一码事吗?18.只要在郑州市区购房都能入户吗?19.购房入户的面积标准是什么?20.屋顶花园、顶层露台、底层花园能赠送吗?2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22.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归个人所有?23.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什么是物业管理费?24.什么是维修基金?其主管部门是哪个单位?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5.我国目前现行的住房供应体系有哪几种?26.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程序有哪些?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对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永久性建筑物以及衍生的权利。
广义的房地产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诸如水、矿藏和森林等自然资源。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指的是狭义概念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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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1.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1.1.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1.1.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⑴按用途分类①居住房地产:住宅、集体宿舍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④旅游房地产:宾馆、饭店、度假村⑤餐饮房地产:酒楼、美食城、餐馆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⑦工业房地产:厂房、仓库⑧农业房地产:农场、林场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1.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经营业②房地产咨询业③房地产估价业④房地产经纪业⑤物业管理业1.2.3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房地产法规1.3.1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法律调整的对象(理解记忆)①房地产开发关系②房地产交易关系③物业管理关系④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1.3.2房地产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是指经房地产法确认的以土地、房屋为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房地产交易法律关系、房地产租赁法律关系、房地产管理法律关系等。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记忆)构成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类型(理解记忆)①房地产开发关系中的主体:国家或政府、房地产业主、开发商、建筑商②房地产交易中的当事人:房地产卖家和买家、房地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房地产金融机构、房地产经纪人③物业管理关系中的当事人:业主和房屋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类型(理解记忆)①表现为财的客体:建设资金、交易资金②表现为物的客体:房屋、土地③表现为行为的客体:房屋销售、设计、施工等活动④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如产品的专利权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1.3.3房地产法律事实房地产法律事实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房地产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定客观情况。
房地产法律事实的中行为的分类(能够举例)、事件(能够举例)行为的分类:②房地产法律行为:房地产开发的申请行为②房地产管理行为:房地产管理主体对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活动进行计划、审批、检查监督、登记发证等行为。
③违法房地产行为:如不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房地产开发行为、不进行交易价格申报行为等。
事件:主要是指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或者修改、废止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
1.3.4房地产法规体系1.房地产政策法规体系的组成(对每一种能够举例)①宪法②房地产法律:《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民法通则》、《物权法》③房地产行政法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④地方性房地产法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⑤房地产部门规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⑥法律解释,其中最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房地产司法解释⑦房地产政策⑧房地产习惯2.区别房地产法律、房地产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房地产部门规章1.3.5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体制知道有哪些机构(了解)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2.1我国现行土地制度概述2.1.1土地制度的概念土地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称。
土地制度的组成: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理解记忆)2.1.2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理解)2.1.3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4种基本制度(记忆)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②国家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③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④国家实行耕地保护制度2.1.4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概念(记忆)、土地管理法第43条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实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实施用地等。
从广义上讲,建设用地是指一切非农建设和农业建设用地。
临时用地的两类(了解)2.1.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的6个步骤(记忆)①建设用地预申请②用地申请③拟订方案④审核方案⑤批准方案⑥组织实施临时用地使用的相关规定(了解)2.1.6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特点(记忆)①房地产开发用地仅限于国有土地②房地产开发用地主体的特定性③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有偿性和有期性④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国家宏观调控性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了解)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理解)2.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范围及审批出让范围(理解,了解)批准权限(了解)2.2.3(略)2.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最高年限(记忆)①居住用地70年②工业用地50年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⑤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出让年限的计算(理解,会计算)出让年限届满和续展(了解)2.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回和终止制度收回的三种类型(理解记忆)①强制收回②自动收回③提前收回终止的原因(理解)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2.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法律特征(理解记忆)①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行政权力,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分配或调整。
②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
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④未经依法批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承包、作价出资、抵押。
2.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了解)2.3.3划拨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相关规定(理解、了解)2.3.4应当无偿收回和可以无偿收回的条件(理解、了解)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2.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记忆)买卖、抵债、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合建、继承2.4.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记忆,理解)①权利义务同时转让原则②产权一致原则③效益不可损原则2.4.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整幅地块转让的条件(记忆)、分割转让的条件(理解)整幅地块转让的条件:①按约定已全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②完成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③按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并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④成片开发的,须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⑤对已建成的房屋,应持房屋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年限(理解,会计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理解,记忆)①受让方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出让金。
②有批准权的政府按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做其他处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条件(理解,了解)2.5国有土地租赁2.5.1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区别(理解)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理解)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了解)2.5.2国有土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转让和抵押相关规定(理解)承租国有土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理解)第三章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3.1房地产权属概述物权的分类(理解、记忆)自物权和他物权物权的特征(理解、记忆)①物权是支配权②物权是对世权③物权具有优先性④一物一权⑤物权具有追及效力权利和权属的区别(了解)3.2房地产所有权3.2.1房地产所有权的特征(理解、记忆)本原性弹力性限制性无期限性房地产所有权的权能(理解、记忆)房地产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4项权能。
3.2.2土地所有权的特征(了解)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范围(了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围(了解)3.2.3房屋所有权的取得类型(理解、记忆)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消灭(理解、记忆)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原房屋所有权人失去了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的权利。
能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有以下几种:①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死亡(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或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屋成为无主财产。
②客体的消灭:如因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
③因房屋转让而引起消灭:如因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引起原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丧失。
④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律判决而丧失:如房屋被国家行政机关征用、征购、拆迁等,原房屋所有权因征用、征购、拆迁而消灭。
房屋所有权的分类(了解)房屋按份共有的特征(理解)按份共有房屋的分割方式(理解、了解)房屋共同共有的特征(理解)处理共同共有房屋时,应掌握的原则(理解)3.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3.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的内容(理解、记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理解、记忆)①权利主体身份的多重性②权利客体上的整体性③权利内容上的复杂性④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专有部分面积计算的规定(了解)行驶专有所有权的限定性规定(理解、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的特征(理解)区分所有权人对公共部分的权利(理解、记忆)①共用部分的使用权②共有部分的收益权③共有部分的改良的权利区分所有权人对公共部分的行为的限制(理解、记忆)①依共用部分本来的用途和通常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
②各区分所有人对共用的门厅、屋顶、楼道、楼梯、地基等共有、共用的部分应共同合理使用,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各所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