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死者如果在生前没有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作出安排的话,那么在其去世后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其财产。
此时有一个继承顺序需要继承人了解,那么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的特征及原则是什么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的特征及原则是什么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前⽴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受被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涵义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接受被继承⼈遗产的资格,即继承⼈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
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对被继承⼈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使、⽽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的特征(⼀)继承权是⾃然⼈基于⼀定的⾝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于被继承⼈死亡时才可⾏使的权利的效⼒。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
⾃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得⾃主决定是⾏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未表⽰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
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对其继承权的⼀种处分。
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的⽅式作出。
继承权的放弃是⼀种单⽅法律⾏为。
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继承被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
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某种法定事由,继承⼈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
青少年必读书系(小学生必知的法律法规(上))_第三章 财产继承
什么是继承?继承是公民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将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分配给有权享受其财产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留财产的人(死者)称被继承人,依法接受他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
可供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根据(继承法》规定,可供继承的遗产范围有: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除此之外,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依《继承法》继承。
法律规定的上述遗产范围,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分为四类: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它主要包括:1.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2.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3.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4.公民的合法收入;5.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6.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它主要包括:1.公民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2.公民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3.公民的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力;4.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它主要包括:1.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
例:甲死亡前欠乙的3万元和甲死亡前借给丙的2万元就是可继承的债权2万元和债务3万元;2.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例甲打伤乙所应付的三千元赔偿金,因甲的死亡该笔赔偿金即作为消极遗产由甲的继承人继承: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4.因无管理之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它主要包括:1.公民的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2.公民从事承包经营活动应取得的个人收益;3.复员、转业军人持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4.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1.遗产不应包括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
对于共有财产,应该是先析产,后继承,即分清哪些是死者的遗产,然后对遗产进行继承。
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权益。
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得到了详细的规定和界定。
本文将从民法典的角度,对继承权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继承权的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的确定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继承人的确定:继承权的行使主体是继承人。
民法典中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首先是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等直系血亲;其次是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的身份是继承权确定的前提。
2. 继承份额的确定:继承份额是指每个继承人在继承中所享有的财产份额。
民法典规定,继承份额主要根据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和遗嘱继承的约定来确定。
继承份额的确定是继承权的重要方面之一。
3. 继承财产的确定:继承权主要涉及到继承财产的确定。
继承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对继承财产的确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财产的范围、继承财产权益的归属等方面的规定。
二、继承权的行使1. 继承权的行使时机:继承权的行使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继承权,在合法的程序下对继承财产进行行使。
2. 继承权的行使方式:继承人可以选择遗赠遗嘱或接受继承的方式行使继承权。
遗赠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对继承权进行安排和分配的方式。
而继承则是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规定,通过法律程序来行使继承权。
3. 继承权的维护和保护:民法典对继承权的维护和保护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继承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同时,继承权的行使应当遵守继承登记、财产评估等程序和要求,确保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三、继承权的限制1. 法定限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享有继承权。
而非法定的亲属、非婚生子女等在继承权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
2. 遗嘱限制: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对继承权进行限制。
遗嘱限制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对继承权进行约定和限制。
财产继承毕业论文
财产继承毕业论文财产继承是指当一个人死亡后,其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给其合法的继承人的问题。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财产继承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
本文将就财产继承这一话题进行探讨,并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财产继承的基本情况财产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应如何按照法律规定和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
我国现行的继承制度可以分为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按照顺序确定继承人和份额,进行财产分配。
原则上,法定继承一般是由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财产。
遗嘱继承是指一个人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情况和分配进行规划和决定,并在去世之后按照遗嘱上的规定进行财产分配。
这种方式可以更加灵活,并且可以满足个人的意愿和需要。
二、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我国现行的财产继承制度遵循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原则,根据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按照一定的顺序确定继承人和分配份额。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的财产应该进行共同财产制度的分割,为原则上应该是50:50的比例分配。
当一方去世时,其继承人应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
具体继承份额的比例也根据继承顺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上的规定应该成为财产分配的基础。
遗嘱可以包括死后财产的名称、数额、分配方式、受遗产人、遗嘱执行人、见证人等内容。
如果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继承规定。
如果遗嘱没有被认为有效,或者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应该根据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
三、财产继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尽管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我国的继承制度在遗产分配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带来了一些争议和困难。
一些学者认为,在财产继承中,应该注重平衡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和权益。
例如,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上,应该根据夫妻共同贡献和实际情况,进行更加合理的分配。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引言私有财产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产权制度,它保护了人们的劳动成果和财产,为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继承权则是私有财产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保障了私有财产传承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探讨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
公民私有财产公民私有财产是指公民依法获取的合法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等。
私有财产的概念源于私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
私有财产保护的核心是保障产权,因为只有确权方能维护权益。
而对产权的有效保护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在我国宪法中,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
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依法保障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私有财产权益的法律保障,又强调了合法性原则。
这表明,私有财产权益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死者财产中享有的权利。
继承权与私有财产权息息相关,是私有财产制度下的基本内容。
继承权的保护不仅是个人权利的保障,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在我国,继承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法律层面和司法层面。
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继承权法律的最高规范,它明确了继承权的保护范围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为个人继承权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继承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继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明确了各类财产的继承关系,设立了继承公证等。
这些规定和措施,既为继承人行使继承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环境的建设提供了帮助。
司法保护继承权的保护也离不开司法的支持。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审判、调解等方式维护继承人的权利。
对于违反继承法的行为,司法机关可以依法给予惩处。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还可以利用法庭公开、庭审录像等手段,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继承权的限制继承权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并非完全没有限制。
财产继承重要性及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继承重要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概述财产继承是指在个体的离世后,对其财产的转移和分配。
个体通过财产继承将自己的财产转交给其他个体,确保其财产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
财产继承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个体的财产安排上,也关乎社会稳定和正义的维护。
为了保障财产继承的公平和合法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财产继承的重要性财产继承对于个体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财产继承是个体权益的延续。
个体将一生努力积累的财产留给后代或其他特定的个体,确保他们能够继续享受个体努力带来的财富。
财产继承也有助于维系家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后代的成长和发展。
其次,财产继承对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财产的合理继承,可以避免因财富无法合理分配而引发的社会冲突和不公平现象。
财产继承还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鼓励个体积极创造财富。
最后,财产继承与社会正义密切相关。
合理的财产继承制度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配置,防止财富的过度集中和滥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各国家对财产继承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确保继承的公平和合法性。
在中国,财产继承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和比例,包括直系亲属继承优先原则、异议处理等。
同时,该法还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分配、负债处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继承的安全和合理性。
其他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等也都制定了类似的继承法律,以确保继承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财产继承的争议与解决办法虽然财产继承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公平和合法性,但在实践中仍然会面临一些争议和纠纷。
其中最常见的问题是继承权的平等性与个体意愿的冲突。
有些个体可能希望将财产分配给特定的个人或机构,与法律规定的平等原则相悖。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法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权衡继承人的合理权益和个体的自由意愿。
同时,公众教育和司法机构的有效运作也能起到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对继承制度的认识和接受度,减少争议的发生。
初中政治说教案财产继承权
李教授中年丧妻,独自一人将3儿2女抚养 成人,儿女成家立业后,故意冷落老人,几年 里一个个拒不回家。老人寒心之极,无奈请了 一外地小保姆,照料日常生活。保姆对老人数 年如一日无微不至悉心照料,并在工作之余经 常向教授求教,在教授的辅导下,考上了北京 师范大学的函授班。五年后,老人写下遗嘱, 将全部家产约20万元,留给了几年来对他关心 照顾的小保姆。
宝柱上有70岁的老母,下有一个12岁的儿子小柱。 由于伤病,宝柱身体越来越差,又恐将来小柱的生活 无人照顾,即决定立遗嘱,在自己死后,由小柱继承 全部遗产。宝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得知其 尚有老母,就告诉他,这个遗嘱内容违法,不能予以 公证。
宝柱所立遗嘱,公证员认为是违法的,为什么?
公民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就是违 法。所以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处分自己的遗产 。
财产留给谁
一、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1、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继承人 依法取得 被继承人 遗产 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成为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遗产 子女 父母
祖父母 外祖父母
二、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 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1、法定继承: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 范围和继承顺序,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 则的继承方式。
继承是什么意思 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继承是什么意思哪些财产可以继承一、继承是什么意思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
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
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二、哪些财产可以继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继承法》的上述规定作了如下解释: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
其价额作为遗产。
有些时候某一个东西可能被继承人仅仅只有使用权,但并没有取得所有权,而这样的财物因为并非继承人所有,就不能算作是其遗产,那么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就不能主张对这样的财产进行继承。
而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考虑到具体的方式不同,继承人们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也会不一样。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修改
立了遗嘱
有继承权? 遗赠,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 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继承人以外的人.
2007年6月,侯耀文突发心 脏病猝死,生前并未订立遗 嘱.
侯耀华与其徒弟若占有遗产就属于非法侵占
遗产风 波二 --遗产之争
侯耀华发表声明称自己无意侵占弟弟遗 产,将在不久之后将遗产交还给第一继承 人侯瓒和妞妞。但是数月过去了伯父侯耀 风波二:遗产之争 华迟迟不肯归还侯耀文的遗产。 十二岁的妞妞和姐姐该怎么办?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 是( B ) A民法通则 B继承法 C宪法 D婚姻法 2、公民张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还收养 了一个侄子和他一起生活,张某因病去逝, 留下6间房产和5万元存款。如果你是法官, 应该确定谁是张某遗产的继承人( D ) A与张某生前一起生活的侄子 B张某婚生的儿子 C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 D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侄子
字画 等……
哥 哥 徒 弟
继承人范围
依继承人与被继承人 之间存在一定的婚姻、 血缘、抚养关系而确 定的
×
×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
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序继承人不继承。
李某有两子一女,3间房子,3万存款, 于2009年逝世,没立遗嘱。 ( A 两子一女各1间房子,1万存款 . 一般均等原则) B 小儿子贫穷些,大儿子与女儿协商后,每 人各1间房子,3万存款给小儿子. (协商原则) (照顾原则)
C 李某一直由女儿照顾,每人各1间房子,3万 存款给女儿.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3篇)
第1篇一、引言财产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份额、继承财产等内容进行确认,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
在我国,财产继承权公证是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然而,很多人对于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并不了解,以下将从多个角度详细介绍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
二、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构成1. 公证费公证费是财产继承权公证的主要费用,其收费标准由各地公证机构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通常以继承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如下:(1)继承财产价值不超过10万元的,公证费为200元;(2)继承财产价值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公证费为300元;(3)继承财产价值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公证费为0.5%;(4)继承财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公证费为0.4%;(5)继承财产价值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公证费为0.3%;(6)继承财产价值超过10亿元的,公证费为0.2%。
2. 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公证员在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差旅费的具体标准由各地公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公证机构提供的文件打印、邮寄、送达等费用,以及继承人提供的材料复印、鉴定等费用。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各地公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影响因素1. 继承财产价值继承财产价值是影响财产继承权公证费用的重要因素。
继承财产价值越高,公证费越高。
2. 继承人数量继承人数量也会影响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
继承人越多,公证机构需要核实的信息越多,所需时间和精力也越多,因此费用相应增加。
3. 继承纠纷若继承过程中存在纠纷,如遗产分配不均、继承人之间矛盾等,公证机构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解和处理,从而增加费用。
4. 办理地点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地点也会影响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
四、财产继承权公证的费用计算示例假设某继承人继承了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共有两位继承人,且不存在纠纷。
财产留给谁(改)
我来断案
晓军的好朋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 的哥哥,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在协调不成 的情况下建议晓军诉诸法院。晓军在征得母亲 同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由晓军 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晓军的 姑姑虽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晓军的 继承权由其母亲代为行使。
【认识权利】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确认依据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 有继承权。(继承权的涵义) 确认依据: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 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
未成年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 其继承权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 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财产留给谁
不幸降临
中学生晓军,全家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 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还有五间 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之父病情恶化,故晓军 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在谈论财产的继承问题, 都声称自己不仅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而且有权 继承房子、彩电等家产。晓军的爷爷、奶奶认为,晓 军父亲的财产都能讲明来源,即使来源不明,人过世 了,财产自然归家人所有。对此,晓军也觉得似乎有 理。 请问:①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 ②晓军家里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 ③公民来源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
法院的判决
在晓军继承权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 爷、奶奶、母亲和晓军共同继承晓军父亲的 合法遗产,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结合实际 情况,鉴于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由晓军 的母亲代理,晓军的爷爷、奶奶年纪较大, 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遗产。 ①从这个法院判决中,你能看出遗产是怎样 分配的吗? ②为什么晓军的爷爷、奶奶应该多分一些遗 产?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本人财产继承流程
本人财产继承流程一、什么是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呢,就是在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像房子呀、车子呀、存款呀这些宝贝东西,要交给别人的一种情况。
这个别人呢,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可以的哦,得是有一定关系的人,比如亲人之类的。
这就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接力赛”,从一个人的手里传递到另一个人的手里,让财产继续发挥作用,也让家庭的财富得以延续下去呢。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可是有规定的哦。
第一类就是配偶啦,你想啊,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财产也是共同努力得来的,所以配偶在继承里是很重要的呢。
然后就是子女啦,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哦,现在可没有重男轻女那一套啦。
再就是父母,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在财产继承里也有他们的份儿。
要是这个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了呢,那就轮到兄弟姐妹啦,兄弟姐妹之间也是有感情的,财产也能在他们之间传递。
还有啊,如果兄弟姐妹也不在了,那就轮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啦。
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哦,就像一个大家庭里的财产分配规则。
三、财产继承的流程大概是啥样。
1. 确定遗产范围。
首先得搞清楚都有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呀。
这就像是盘点宝藏一样。
把去世的人的房子的房产证找出来,看看房子在哪里,面积多大;再看看银行存款有多少,都在哪些银行存着;车子的行驶证也要找到,了解车子的情况。
还有其他的一些财产,像股票、基金、首饰之类的,都要一样一样地整理清楚。
这可不容易呢,有时候可能还得找专业的人帮忙,比如说律师或者会计师,他们可在这方面是行家。
2. 通知继承人。
确定好遗产范围之后,就要通知那些有继承权的人啦。
这就像召集家庭会议一样。
可以打电话,也可以发消息,告诉他们关于财产继承的事情。
这个时候大家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反应呢,有的可能很平静,有的可能会很激动,毕竟这是关系到财产的大事。
但是不管怎么样,大家都要坐下来好好商量。
3. 办理公证(如果需要的话)很多时候呢,为了让财产继承更有保障,更合法合规,需要去办理公证。
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权如何分配
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权如何分配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去世之后继承遗产⽅⾯的问题很多⼈都是会⽐较在意的,遗产继承的⽅式是有很多种的,⼀般来说是法定继承还有遗嘱继承了。
那么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权分配具体是怎样的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中财产继承权如何分配《民法典》第⼀千⼀百⼆⼗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千⼀百⼆⼗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编所称⼦⼥,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编所称⽗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治原则。
根据规定,在被继承⼈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继承。
2.被继承⼈的遗嘱合法有效。
⾸先,被继承⼈⽣前⽴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法律效⼒。
3.遗嘱继承⼈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死亡。
继承⼈必须具有继承资格。
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先于遗嘱⼈死亡时,不适⽤遗嘱继承,也不发⽣代位继承。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对于继承分配如果有遗嘱继承的,那么就按照遗嘱内容来进⾏。
如果说没有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的⽅式来进⾏了,遗产分配的时候还是要遵循⼀定的原则的。
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一、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指的是在死者遗产分割中,确定死者遗产财产的继承顺序;而民法典财产分配则是指死者遗产分割过程中,确定各受遗财产的份额。
1. 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民法规定,死亡后,有权继承人的遗产顺序为:(1)直系遗产顺序:(a)配偶;(b)子女;(c)父母;(d)兄弟姐妹;(2)旁系遗产顺序:(a)外祖父母;(b)外甥或外甥女;(c)祖父母;(d)孙子或孙女;(e)舅舅或舅妈;(f)姨夫或姨母;(g)其他;其中,配偶优先于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外祖父母优先于祖父母,外甥或外甥女优先于孙子或孙女,舅舅或舅妈优先于姨夫或姨母。
2. 民法典财产分配根据民法,死者遗产的分配包括:(1)直系遗产顺序:(a)配偶:配偶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2;(b)子女:子女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2;(c)父母:父母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4;(d)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4;(2)旁系遗产顺序:(a)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8;(b)外甥或外甥女:外甥或外甥女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16;(c)祖父母:祖父母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16;(d)孙子或孙女:孙子或孙女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32;(e)舅舅或舅妈:舅舅或舅妈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32;(f)姨夫或姨母:姨夫或姨母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32;(g)其他:其他继承人可以继承死者遗产的1/32。
上述规定,不仅体现了遗产分割的传统习惯,而且也体现出民法对遗产分割的特殊保护。
三、总结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指在死者遗产分割中,确定死者遗产财产的继承顺序及各受遗财产的份额。
根据民法规定,死亡后,有权继承人的遗产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甥或外甥女、祖父母、孙子或孙女、舅舅或舅妈、姨夫或姨母、其他,其中,配偶优先于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外祖父母优先于祖父母,外甥或外甥女优先于孙子或孙女,舅舅或舅妈优先于姨夫或姨母。
继承权名词解释
继承权名词解释
继承权是指一个人在他人死亡或无法行使权利时,获得其财产或权益的法律权利。
继承权是为了保护个人和家庭财产的传承,确保合理分配财产并维护社会稳定。
继承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
1. 法定继承权: 法定继承权是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继承权。
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法定继承权的规则会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权会将财产分配给死者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例如,在中国,根据《继承法》,如果一个人没有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将会根据法定继承权进行分配,其中配偶和子女享有优先继承权。
2. 遗嘱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是指根据死者的遗嘱而产生的继承权。
遗嘱是死者在生前书写的文件,用来指定他希望自己的财产由谁继承。
遗嘱继承权的行使需要遵守遗嘱的内容和法律规定。
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或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遗嘱继承权可能会失效,法定继承权将会起作用。
继承权的行使是通过继承程序来实现的。
继承程序通常由法院或相关机构负责,以确保财产的合法分配。
在继承程序中,继承人需要提供
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死者的死亡证明、遗嘱等,以证明其拥有继承权。
总之,继承权是一个法律概念,指一个人在他人去世或无法行使权利时,获得其财产或权益的法律权利。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是两种常见的继承权类型,其行使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1. 前言公民拥有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本权利之一。
这些权利的保障对于个人的自由、权益和财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为什么这些权利不可被剥夺。
2.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2.1 概述私有财产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其所拥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
这些财产可以包括房屋、土地、货币、股票、知识产权等。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确保了个人的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个人的自由。
2.2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义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义在于鼓励个人的努力和创新。
一个人的努力和创造性工作常常会产生财富,而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确保了个人对其创造的财富的拥有权。
这样,个人会被激励去创造更多财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2.3 私有财产权的限制然而,私有财产权也有一定的限制。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和法规来限制私有财产权的行使,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例如,政府可以对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进行限制,以确保城市的合理发展。
此外,私有财产权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和劳动法等其他法律的限制。
3. 公民的继承权3.1 概述继承权是指公民在其死后将财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继承权的确立是为了保障个人财产的传承和延续,同时也是对个人一生努力的一种承认和奖励。
3.2 继承制度的历史演变继承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有所变化。
在古代,继承往往是按照家族的血缘关系和父系制度进行的,而现代社会则普遍采用民法继承制度。
这种制度基于公正、平等和自由意愿的原则,保护继承人的权益。
3.3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的保护是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确立继承权,公民可以合法地将财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确保财产的变现和使用。
此外,继承权的保护还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家族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4. 为什么这些权利不可被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之所以不可被剥夺,是因为这些权利代表了个体的自由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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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继承权
核心内容:什么是财产继承权?我们应当如何理解财产继承权?下面小编给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涵义,一般来所,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第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第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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