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河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13
序号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曲阳县畅通煤矿 曲阳县隆源煤矿 曲阳县鑫鑫煤矿 曲阳县灵顺煤矿 曲阳县朱家峪煤矿 曲阳县源丰煤矿 曲阳县城东沟煤矿 井陉县马头山煤矿
河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名称 主要矿产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40
邢台市邢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邢东矿井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矿 邢台县宏旭煤矿 邢台劳武煤矿有限公司 邢台县羊范振兴煤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 沙河市天赋煤矿 沙河市西葛泉联办煤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 邢台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村矿(三井) 沙河市金马煤矿 沙河市白塔煤矿 沙河市三王村煤矿 沙河市亿东煤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四井) 北掌矿井 邯郸矿务局郭二庄煤矿 邯郸矿务局云驾岭煤矿 武安市午汲镇上泉村煤矿 武安市午汲煤矿 邯郸矿务局康城煤矿 武安市复兴煤矿 河北省永年县焦窑煤矿 邯郸矿务局陶二煤矿 邯郸县亨健矿业股份合作公司 邯郸矿务局陶一煤矿 武安市孤山煤矿 武安市华威煤矿 武安市长安煤矿 武安市会军煤矿 武安市北安庄乡同会村煤矿 武安市东周庄振兴煤矿 武安市志钢煤矿 武安市勇杰煤矿 武安市关西煤矿 峰峰矿务局万年矿 峰峰矿区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峰峰矿区燕军煤矿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一)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探矿权出让计划以及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论证时,应符合以上规定。
(二)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须严格按照勘查规程、规范和标准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自行组织省级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审查后,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按照勘查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完成勘查工作且地质工作程度达到设立采矿权条件的,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储量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备案。
(三)已保留探矿权申请延续,探矿权申请人应在《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申请理由”一栏对“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不能转采矿权”的具体原因进行说明。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四)设立采矿权,地热应达到预可行性勘查(含)以上程度,矿泉水应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砂石土类矿储量规模为大型的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应当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
(五)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原采矿权人为非营利法人的,可保持原有类型不变。
(六)采矿权变更生产规模须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或其他变更登记事项时一并办理,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应明确变更生产规模时同时办理的采矿权登记事项。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唐山市开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年)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目录一、总则 (1)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及形势 (1)(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2)(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3)(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4)(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5)(五)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8)(六)存在的问题 (9)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0)(一)指导思想 (10)(二)基本原则 (10)(三)规划目标 (11)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4)(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5)(二)矿产资源勘查方向与布局 (15)(三)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 (15)(四)勘查规划区块及探矿权设置 (17)(五)鼓励和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17)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8)(一)主要矿种开发总量调控 (18)(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9)(三)开采规划区块及采矿权设置 (21)(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22)(五)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25)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26)(一)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27)(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任务 (27)(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28)(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政策 (30)七、重大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5•【字号】办字[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字〔2010〕9号2010年1月1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按照推进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勘查与开发相衔接、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和安全生产相统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使新设矿业权更加合理,勘查开发布局不断优化;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废弃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业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部门合作机制更加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强力推进整合方案实施。
对已经省政府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各设区市政府要挂牌督办,将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确保2010年底完成整合任务。
(二)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整合。
按照有关规定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
对应整合尚未整合、已整合但整合不彻底的矿区,纳入进一步整合范围,同时开展对石灰岩等其他非金属建材矿的整合工作。
(三)抓紧落实煤炭资源整合。
结合煤炭企业整合、重组、托管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煤矿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做好煤炭资源的整合工作。
(四)加强探矿权整合。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冀国土资发[2012]83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2〕83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意见》(冀政〔2011〕106号)精神,优化矿业权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土资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矿业权设置方案是探矿权、采矿权新立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探矿权设置(一)在矿产勘查工作空白区或虽进行过矿产勘查但未获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的区域内,勘查高风险矿种(国土资发〔2006〕12号、国土资发〔2010〕144号文件规定的第一类矿产)的,主要采取申请在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可不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以申请在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的,应严格审查勘查实施方案,保障投入足够的资金和工作量,提高勘查水平,同时应防止在没有成矿地质条件、没有设置依据的区域设置探矿权。
经审查,勘查实施方案不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应限期修改后复审。
经复审,勘查实施方案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批准,申请在先权自行撤销。
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预算项目勘查风险矿种的,可以设立预查、普查阶段的探矿权。
(二)在重点勘查区内,为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由财政出资进行基础性勘查,可以设立预查、普查阶段的探矿权。
完成预查或普查后,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向社会公开出让探矿权。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蒋总
❖
❖ 矿产资源概况 介绍成矿区带划分和资源潜力状况。
探明矿种、矿产地、资源储量情况。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矿种、 占用资源储量、矿山企业、生产规模、 主要矿产品产量。 ❖ 矿业经济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 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动态管理,滚动修编。 根据已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矿山 开采利用情况,涉及勘查区域、矿区范围变 化的和新增的矿业权,由省厅组织适时修编。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08•【字号】冀政[2005]84号•【施行日期】200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我省是矿业大省,矿业和以矿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全省矿业经济迅猛发展,现有各类矿山8682个,从业人员近80万人,年产矿石量3亿吨以上,矿业年产值达240亿元,矿山采掘业及其后续相关产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基本稳定,为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应、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是,我省矿产资源管理中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特别是受“有水快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粗放,开发利用水平低,矿山数量多、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一些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布局不合理,影响了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推动我省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省政府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以下简称整合资源调整布局)。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为主要内容,以市场配置为手段,对矿产资源重新规划、整合、配置,对矿山企业依法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矿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
2008~2015年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由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指标规划到2015年。
2010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批复,准予发布。
《规划》共分七个章节。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河北省现行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自2002年发布实施以来,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在加强矿产勘查、促进矿山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保障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但是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找矿难度增大,主要矿种储量不足;二是矿山企业“小、散、乱”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三是矿山开发强度大、地质环境遭到破坏,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艰巨;四是统筹调控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总量调控指标未得到有效落实。
现行规划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第二章、规划编制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编制思路:《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准确评价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面向建设沿海经济强省,确立了“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五项内容、贯穿一条主线、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的规划编制思路。
即: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五项内容,以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为主线,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等五大关系。
《石家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开版)
石家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开版)二〇二三年四月目录总则 (1)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2)第一节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4)第三节形势与要求 (5)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9)第一节指导思想 (9)第二节基本原则 (9)第三节规划目标 (10)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13)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3)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6)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7)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20)第一节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20)第二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20)第三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20)第四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23)第五章矿业绿色发展 (25)第一节推进绿色勘查 (25)第二节绿色矿山建设 (25)第三节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26)第六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8)第一节环境现状评价 (28)第二节规划协调性分析 (29)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29)第四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0)第五节评价结论 (31)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33)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33)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与评估 (33)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34)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化建设 (34)附则 (35)总则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实现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规及规划,结合石家庄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及相关矿业管理政策,制定《石家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全面落实《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6.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8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9号)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6月18日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为做好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以下简称“调查评估”)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有关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安排,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评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
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公示系统”)数据为基础,开展生产矿山和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根据评估值对评估对象进行排序划档,通过激励约束措施,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助力全省矿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一)调查评估对象矿山:上一年度正常生产6个月及以上的矿山(不含油气)。
地区:上一年度正常生产6个月及以上矿山所在的县(市、区)。
(二)调查内容“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指标:信息公示系统中矿山年采出矿量、年度消耗资源储量、精矿年产量、精矿品位、实际入选矿量、原矿入选品位等与“三率”相关的生产数据。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冀自然资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全面启动全国、省、市县各级规划的编制。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0-2025年)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启动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市县级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我省市县级规划编制。
原则上全省有矿业活动的设区市和县(市、区)都要编制规划,对于未编制规划的县(市区),要在市级规划中作出具体安排。
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规划基期为2020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二、把握规划编制重点(一)明确市县规划定位。
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国内与国外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
市县级规划应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全面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细化规划管控措施,解决具体问题,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活动进行部署安排。
河北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
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二年五月目录一、勘查区划分目的任务及大体原那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勘查划分目的任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勘查区划分大体原那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勘查区划分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风险勘查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重点勘查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一样勘查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勘查区划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风险勘查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重点勘查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一样勘查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一、河北省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区一览表二、河北省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一览表3、河北省矿产资源一样勘查区一览表附图: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图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为增强全省矿产资源勘查治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健康、标准、有序运作,加速实现地质找矿新冲破,提高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良矿产资源勘查治理的意见》(冀政【2020】106号)文的要求,对全省成矿区带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划分,为统筹部署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科学配置矿权,提高矿政治理水平提供基础依据。
一、勘查区划分目的任务及大体原那么(一)勘查划分目的任务为成立和完善适应地质找矿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矿产资源勘查治理体制,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勘查区,其要紧目的任务是统筹部署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全面推动“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束装勘查、快速冲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找矿冲破战略行动,尽力实现地质找矿“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冲破,八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新格局”的重大目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7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76号2008年9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一)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已有探矿权、采矿权扩大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必须按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进行。
设置方案要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矿山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对拟设探矿权、采矿权的范围、规模、勘查开采要求以及出让方式、出让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探矿权和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权限内采矿权的设置方案,由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充分征求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矿山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地勘单位或矿山设计单位,按照省国土资源部门制订的编制要求、编写大纲进行编制,经设区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省国土资源部门对设区市政府报请审核的设置方案,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专家论证,并经集体会审通过后报省政府批准。
跨设区市行政区域以及其他重要大中型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由省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编制,经专家论证和集体会审通过后报省政府批准。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8•【字号】办字[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06]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3月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按照始终坚持“治乱”,突出重点“治散”、积极推进“规范”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扎实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基础性工作(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作为重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目标,精心安排,稳步推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凡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分片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到人,责任到矿”的方式,定期对各矿区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坚持高标准,继续抓好治乱工作。
进一步完善“一矿一卡”和“一勘查项目一卡”的清查制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矿、无证勘查、越层越界采矿和违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保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基本稳定。
加大对越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按有关规定和各市、县(市、区)的职责分工,由国土资源、煤炭等部门定期对矿山进行实测检查。
经实测发现越层越界采矿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责令违法矿山对越界井巷工程进行密封,打上永久性封闭墙,建立专项档案;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越层越界情况和处理结果,责令矿山出具不再越层越界采矿的书面承诺。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的公告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的公告为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意见》(冀政【2011】106号),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加快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依据《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办法》(冀国土资发[2012]25号),编制了《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现予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方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二年五月)目录一、勘查区划分目的任务及基本原则(一)勘查划分目的任务(二)勘查区划分基本原则二、勘查区划分依据(一)风险勘查区(二)重点勘查区(三)一般勘查区三、勘查区划分(一)风险勘查区(二)重点勘查区(三)一般勘查区附表:1、河北省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区一览表2、河北省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一览表3、河北省矿产资源一般勘查区一览表附图:河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分区图(略)为加强全省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健康、规范、有序运作,加快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提高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意见》(冀政【2011】106号)文的要求,对全省成矿区带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划分,为统筹部署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科学配置矿权,提高矿政管理水平提供基础依据。
一、勘查区划分目的任务及基本原则(一)勘查划分目的任务为建立和完善适应地质找矿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体制,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勘查区,其主要目的任务是统筹部署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全面推进“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努力实现地质找矿“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新格局”的重大目标。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3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43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省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以及国土资源部等12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下发以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全省矿山数量减少,规模提升,开发秩序稳定,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难度大。
目前,各市县的整合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市县整合进度较慢,整合任务还较大;一些市县整合工作运作不规范,整合实施方案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整合质量还有差距。
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确保今年年底之前按要求基本完成我省整合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解决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淘汰落后、优化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从根本上改变全省矿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解决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相互争抢资源等违法问题,维护良好开发秩序的治本之策;是矿山环境改善和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有效途径。
通过资源开发整合,可大幅度减少小矿山数量,提高办矿规模和矿山装备、技术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各地要充分认识搞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规范动作,积极推进。
二、明确任务,加快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要求,今年年底之前要落实各整合矿区整合后矿山的采矿权主体,并完成整合矿山矿区范围的审批工作。
依照上述要求,第一阶段整合的矿区,整合方案已经省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批准的,要加快方案的实施,在11月底前落实整合主体,并申请办理整合后矿山矿区范围审批;进一步整合阶段的矿区和第一阶段剩余的个别整合方案尚未完成上报审批的整合矿区,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整合方案的编制审批,12月中旬之前落实整合主体,并申请办理整合后矿山矿区范围审批。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矿产规划)实施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的复函》,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为实施矿产规划而进行的矿产规划公告、矿业权年度计划管理、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审核、地质勘查项目审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审核、矿产规划调整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矿产规划勘查与开采矿产资源,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整矿产规划。
第二章矿产规划公告第四条实行县级矿产规划公告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矿产规划经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辖区内各乡镇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第五条矿产规划公告内容:批准机关和时间、规划区块、规划目标、期限和范围。
第三章矿业权年度计划管理第六条实行矿业权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矿业权年度计划包括部分矿种矿业权投放计划、矿山数量控制计划、矿产开采总量控制计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等指标。
依据国家矿业政策,矿业权计划内容可适当调整。
第七条矿业权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矿产规划,控制主要矿产开采总量,保护矿产资源。
(二)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实现矿产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保护生态环境。
(三)符合国家矿业政策,适时确定禁采、限采矿种,科学利用和保护紧缺资源。
(四)尊重历史,稳步推进,实现矿业权在禁采区有序退出,限采区递减,开采区整合。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无
【期刊名称】《河北国土资源》
【年(卷),期】2003(000)009
【总页数】6页(P4-9)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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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
的批复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冀政函[2011]224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31
【实施日期】2011.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冀政函〔2011〕224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沧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沧政〔2011〕68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沧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
现批复如下:
一、保持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
发中保护”,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调整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结构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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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由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指标规划到2015年。
2010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批复,准予发布。
《规划》共分七个章节。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我省现行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自2002年发布实施以来,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在加强矿产勘查、促进矿山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保障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但是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找矿难度增大,主要矿种储量不足;二是矿山企业“小、散、乱”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三是矿山开发强度大、地质环境遭到破坏,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艰巨;四是统筹调控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总量调控指标未得到有效落实。
现行规划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第二章、规划编制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编制思路:《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准确评价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面向建设沿海经济强省,确立了“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五项内容、贯穿一条主线、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的规划编制思路。
即: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五项内容,以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为主线,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等五大关系。
基本原则:规划编制遵循着开源节流、保障发展;注重保护、合理开发;突出重点、优化布局;依靠科技、完善机制的原则。
目标:规划确定了五大目标
——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规划期内,新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后备矿产地约50处,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不断增强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
到2015年,新形成一批大中型能源、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基地。
重要矿产产量平稳上升,煤炭产量稳定在1亿吨左右、铁精粉产量稳定在9000万吨左右。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5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得到优化,矿业集中度提高,全省矿山数控制在4950个,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约8~13个百分点。
——明显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
到2015年,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基本不欠新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基本建立。
统一、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
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局面基本形成。
第三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明确了规划期内若干重要找矿区域、任务和工作部署,对预期成果提出了要求。
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布局:在冀东、承德、邯邢加强铁矿资源勘查,在冀东、张家口、承德、保定加强金矿及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在冀东、张家口、邯邢及平原区加强煤炭资源勘查。
在7个成矿远景区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预计提交40-50个找矿靶区。
增加开滦、邯邢、张家口三大煤炭基地的后备资源储量,开发河北平原煤炭开采新区。
在冀东、邯邢等18个找矿靶区进行铁矿详查,提升资源储量级别。
调查评价与勘查功能分区及管制措施:确定了23个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61个禁止勘查区、9个鼓励勘查区,科学划定了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528个(煤炭53个、铁矿384个、有色及贵金属矿91个)。
第四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及政策:划定砂金、泥炭为禁止开采的矿种,超贫磁铁矿、钒钛磁铁矿、含钴的邯邢式铁矿、石膏为限制开采的矿种,铁、煤、煤层气、地热、金、银、铜、铅锌为鼓励开采的矿种。
对限制开采的矿种在其产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时,应按年度计划限制其采矿权投放。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出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布局,划分不同功能的规划分区,增强规划空间引导和约束能力。
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管理。
划定矿业经济区8个,分别是:曹妃甸—南堡钢铁石油化工、冀东铁矿采选区(包括:北区——迁安、南区——滦县)、冀东开滦煤化工、蔚县新煤田、承德钒钛特钢、邯邢钢铁煤化工、冀东金、涞源有色金属矿业经济区。
划定了12处重点开采区,68处禁止开采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12处限制开采区、 27处鼓励开采区。
划分了煤炭开采规划区块240个、铁矿开采规划区块662个,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317个。
采矿权设置实行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对不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的采矿权申请不予批准,投放时序和数量原则上在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在重点和鼓励开采区内属于鼓励开采的矿种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优先设置采矿权。
禁止开采区内,不再新设采矿权,区内现有采矿权到期后关闭。
限制开采区内,新设矿山必须达到限制开采条件方可准入。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集约化开发利用: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引导和促进小矿的联合重组,到2010年矿山数量减少到5500个,到2015年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减少10%。
对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性好的区域,推进矿业经济区建设,提高矿业集中度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煤矿井下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分别达到74%、66%。
铁矿回采率,露天达到90%、地下达到81%,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8%、28%。
到2015年,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不低于2010年水平,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
高5个百分点。
提出了共伴生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要求,提出了采选方法技术进步要求。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及管制措施:全省共划分61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27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1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9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重点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一切矿业活动。
重点预防区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防范地质灾害。
重点治理区要以治理工程为依托,加大治理力度。
治理任务及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逐步实现全面治理、全面复垦,不欠历史新帐。
闭坑和历史遗留矿山,到201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3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25%以上,到2015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重点实施迁安柳河峪铁矿区等23个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开滦煤矿等11个矿山土地复垦示范区(点)建设工程。
第六章、矿业领域重大工程
规划了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项目,共涉及三个领域,十三项重大工程。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王家窝铺—老伙房一带等4个区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蔚县矿区北部、车轴山向斜深部等5个矿区煤炭资源勘查工程,青龙山—庆庄子、马城铁矿勘查工程、峪耳崖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铧尖—牛心山一带金矿勘查工程。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承德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工程,丰宁县三赢公司铁矿尾矿综合利用工程,首钢矿业公司大石河、水厂铁矿尾矿复合精选工程,开滦(集团)公司唐家庄坑口热电厂扩建工程,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驾岭煤矿坑口矸石热电厂综合利用工程,张家口煤层气综合利用工程。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工程,沙河市綦村铁矿等23个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井陉、鹰手营子等矿区11个矿山土地复垦工程。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实现规划目标,提高规划的实施率,从规划法规制度建设、保证规划项目实施的资金来源、完善矿政管理体制、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提高矿业整体技术水平、完善规划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充分发挥规划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加强地方立法和规划审查制度建设。
(二)完善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三)解放思想,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方式改革。
(四)巩固成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五)科技兴地,全面提高矿业科技水平。
(六)健全制度,完善规划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