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必须支付持票人已支付对价的票据

合集下载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模拟题(附参考答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模拟题(附参考答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模拟题(附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会计人员赵某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去年通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今年又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赵某的行为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内容是()。

A、诚实守信B、提高技能C、爱岗敬业D、廉洁自律正确答案:B2、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懒”、“拖”的不良习惯,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的基本要求。

A、爱岗敬业B、坚持准则C、诚实守信D、客观公正正确答案:A3、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是指( )。

A、签名B、签名或盖章C、签名并盖章D、盖章正确答案:C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年A、20年B、5年C、15年D、10年正确答案:D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 )A、会计违法行为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C、各单位的会计工作D、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正确答案:B6、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审计的单位。

在提供报告时,应将审计报告随同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A、注册审计师B、会计师C、注册会计师D、注册税务师正确答案:C7、在停、复业登记管理中,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

A、九个月B、三个月C、半年D、一年正确答案:D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B、15C、30D、20正确答案:C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应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第一责任的是( )。

A、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B、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C、单位负责人D、单位总会计师正确答案:C10、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开户单位()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核定其库存现金量A、5天B、3~5天C、15天D、1~3天正确答案:B11、确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 ),目的是督促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相关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8.28【实施日期】2004.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汇票第一节出票第二节背书第三节承兑第四节保证第五节付款第六节追索权第三章本票第四章支票第五章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三条【票据活动基本原则】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票据代理】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盖章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七条【票据签章】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票据法练习题

票据法练习题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课后练习判断题:1、票据出票日期不可以使用小写填写的,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题号:Qhx014625]A、对B、错您的回答:A,正确答案:A题目解析:根据《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票据出票日期必须使用大写。

2、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未支付对价而取得的票据不能享受票据权利。

[题号:Qhx014630]A、对B、错您的回答:AX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3、票据小额金额¥324.04,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叁佰贰拾肆元肆分。

[题号:Qhx014635]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票据小额金额¥324.04,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叁佰贰拾肆元零肆分。

4、我国所称票据,是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和支票。

[题号:Qhx014623]A、对B、错您的回答:BV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我国未允许签发商业本票。

5、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题号:Qhx014633]A、对B、错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为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单选题:1、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

[题号:Qhx014644]A、前一手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手的背书人B、前一手的背书人是后一手的被背书人C、前一手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手的被背书人D、前一手的背书人是后一手的背书人您的回答:BX正确答案:A题目解析: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2、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其金额()。

[题号:Qhx014643]A、可以部分转让B、必须全额转让C、可以超过面额转让您的回答:B,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以下不能于票据大写金额栏书写的中文数字为()。

票据法自考题-3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票据法自考题-3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票据法自考题-3(总分132,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填空题1.狭义的票据行为,仅指能够发生票据债务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种行为。

SSS_FILL分值: 4答案:出票背书承兑保证2.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______和______。

SSS_FILL分值: 2答案:原始取得继受取得3.解决票据行为能力法律冲突,各国所采用的立法主义主要有三种:______主义______主义和______主义。

SSS_FILL分值: 4答案:其本国本国法行为地法折衷4.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______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______负责;不能辩别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的,视为在______签章。

SSS_FILL分值: 3答案:原记载事项变造的记载事项变造前5.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______,并将汇票交给付款人。

SSS_FILL分值: 1答案:签收6.在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时,须在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栏先填写“______”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并且,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______,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______时,不得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SSS_FILL分值: 3答案:现金个人单位7.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一律采用______式,因而,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进行交付转让。

SSS_FILL分值: 1答案:记名8.设定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只能为______而进行背书,不能进行______背书,也不能再行设定质押背书。

SSS_FILL分值: 2答案:委托收款转让9.票据伪造如为出票伪造,其票据为______的票据,持票人不能取得______,持票仍对真实签章人行使______。

SSS_FILL分值: 3答案:实质无效付款请求权追索权10.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付款人来说,形式审查是______进行的;实质审查是______进行的,附带审查是法律规定______进行的。

中国银行票据审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中国银行票据审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中国银行票据审验人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票据基础知识 (2)商业信用与票据 (2)票据流通的一般程序 (3)商业银行的票据承兑业务 (4)票据市场和票据产品 (5)票据法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司法解释 (7)《支付结算办法》 (1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12)票据实务操作 (13)票据业务买入操作和客户管理 (13)票据交易审查审批 (13)票据交易档案 (15)票据验审和会计核算 (15)票据的查询和空白重要凭证、业务印章、库房的管理 (16)票据的托收 (17)票据卖出业务和再贴现的管理 (18)票据业务的资金管理与支付控制 (18)票据交易的利率管理 (19)票据业务资产保全 (20)票据业务的内控与稽核 (21)票据利息计算 (22)中国银行规章制度 (23)《中国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23)《中国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24)中国银行票据融资业务会计核算 (27)票据审验防伪 (27)票据基础知识商业信用与票据1.“汇票”被公认为是一种很恰当的信用工具,它实际上是一种( C )支付的货币契约。

A.即期B.远期C.延期D.注期2.票据是纸质的,在我国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和指定的印钞厂印制的,须按( C )规定填写要求填写的,由票据签发人按规定签发,并按规定在格式指定印戳留记上盖有印章能其法定作用的重要货币凭证。

具体有汇票、本票和支票。

A.本行B.付款行C.中国人民银行D.最高法院3.票据的设立,必须要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 C )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这对价就是设立的依据。

A.商品交易B.物资劳务C.交易D.合同4.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与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均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 C )事项的影响。

A.书面B.以内C.以外D.记载5.票据行为是由信用行为等原因而产生的,它的设立是( B )的。

A.无因B.有因C.道理D.无理6.以信用作为背景的票据,结合支付手段和信用手段把商业贸易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背书制度丰富和完善了它的信用手段的功能和作用,将借贷与之融合,称之为“短期信贷( C )化”。

经济法(会计方向):票据的当事人、票据权利

经济法(会计方向):票据的当事人、票据权利

票据当事人票据权利一、票据当事人1.票据当事人的概念票据当事人,是指在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主体。

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一、票据当事人2.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1)出票人。

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

指票据证明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3)付款人。

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借款责任的人。

一、票据当事人3.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二、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付款请求权。

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二、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2、追索权。

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3、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行使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二、票据权利(二)票据权利的取得1.票据权利取得的基本规定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如果是因为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二、票据权利(二)票据权利的取得2.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

金融票据知识题库

金融票据知识题库

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杯金融票据业务知识宣传普及问答题库一、关于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5分)1、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的宗旨(A)A、自律、合作、创新、服务B、自律、维权、协调、服务2、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依法接受(A)和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A、人民银行B、银监会C、金融办3、河北金融票据网是由(A)主办的。

A、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B、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C、河北省金融办4、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有(C)家发起行申请发起。

A、8B、9C、10D、115、目前河北省金融票据协会会员单位有(B)家。

A、23B、33C、32二、关于票据业务类(50分)1、加强票据业务内部控制机制,应严格执行(A)“三分离”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操作全程控制和相互监督。

A、操作、审批、核算B、审验、核算、保管C、营销、操作、保管D、调查、审查、管理2、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C)。

A、6个月B、9个月C、1年D、2年3、不同票号的增值税发票之间,其密码区应(A)A、不同B、相同C、最后两行相同D、前两行相同4、一年内发生(B)次以上故意压票、无理拒付,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其开办商业汇票的资格。

A、2B、3C、4D、55、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可以从相关财务报表中反馈,其中贴现量应与(B)项目相匹配。

A、吸收投资B、销售收入C、购买商品D、交易性投资6、下列关于转贴现后资金流向的叙述,正确的是(C)。

A、划入转贴现申请行在转贴现经办行开立的同业存款账户B、直接划回转贴现申请行C、划入转贴现申请行在其当地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或在其上级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D、以上都不是7、办理纸质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时,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天数应加上(C)天划款日期。

A、1B、2C、3D、48、办理委托代理贴现业务时,(A)为实质上的贴现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A、委托人B、代理人C、出票人D、加盖背书印章的一方9、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A)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0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案件,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票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对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一、受理和管辖第一条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依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第五条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即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具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的,持票人请求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所列金额和费用的权利。

第六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十 票据法律制度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十  票据法律制度
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是绝对应记载事项,承兑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 汇票,则必须记载日期。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 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则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 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二)承兑的效力 承兑的效力在于确定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责任。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 款而解除,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二、票据的变造
(一)票据的变造的含义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二)票据变造的责任 存在票据变造时,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 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任务二 汇票 2-1 汇票的票据行为
三、票据行为的种类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 票据行为;2.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以背书目的为标 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其中非转让背书,是指以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 的背书,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应当连续;背书不得附有条件。3.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 签章的行为。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4.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 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保证人必须在 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未 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国开作业《商法-形考作业》 (21)

国开作业《商法-形考作业》 (21)

题目:在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 ) 选项 A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两类选项 B :保险人和投保人两类选项 C :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合同关系人两类选项 D :保险中介人和保险代理人两类答案: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合同关系人两类题目:保险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规定或者法律约定,全面适当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实现的行为。

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选项 A :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危(wei)险增加与减少的通知、复保险和超额保险的通知、出险通知、防损减损;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险金赔付及合理税费承担选项 B :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危(wei)险增加的通知、复保险的通知、出险通知、防损减损;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险金赔付及合理费用承担选项 C :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防损减损;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险金赔付选项 D :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出险通知、防损减损;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险金赔付及合理费用承担答案:投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危(wei)险增加的通知、复保险的通知、出险通知、防损减损;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险金赔付及合理费用承担题目: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wei)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选项 A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选项 B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选项 C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全部退还投保人选项 D :被保险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通知保险人答案: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题目: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较之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选项 A :保险标的不可估价、保险金的定额性、保险费支付不得强制、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保险费计算的技术性、人身保险兼具储蓄性和投资性选项 B :保险标的不可估价、保险金的定额性、保险费支付不得强制选项 C :保险标的有价性、保险金的定额性、保险费支付强制性、保险费计算的技术性、兼具储蓄性和投资性、保险标的具有保险价值、保险人享有代位求偿权选项 D :保险标的有价性、保险金的定额性、保险费支付强制性答案:保险标的不可估价、保险金的定额性、保险费支付不得强制、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保险费计算的技术性、人身保险兼具储蓄性和投资性题目: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浅议我国票据无因性

浅议我国票据无因性

人 民共和 国票据法 》 却 几个地方不顾票据 的无 件 , 票 把 据 的基础关系 ( 原 . 关系和资金关系 )拉扯进来 ,可 以说 足 立法 的一种倒退 。 在无 性 问题上,我 国票据 法 理论 . I 是欠科学 的, 实践有如下几点弊端 : 1影 响了票据 的流通 . 根据票据行为 的无凶性原则, 常情况下 , 通 票据原 I关 大 l 系与票据关系是分离的 , 票据债务人不得 以没有原 因关 系或 原因关系无效为理 由对抗善意持票人 。 但我 国票据立法把 票 据原 因关系扩大到整个票据行为领域 中, 其结果是各票据行 为原 因关系 “ 捆绑 ”起来, 失去 了其独立 性。 当事人 在签发、 转让票据时就必须考虑其前手之 间的基础 关系, 后手必须要 求其前手对这些关系负举证 责任 , 否则便不敢接受这种票据 的。埘在数个票据背书中,这种关系就 得尤为复杂 ,付款 人所 负注意义务吏人 , 样票据的流通 功能就人人减弱 ,从 这 根本. 违反 了票据 法的 目的。 : : 2 再圉公 认的票据法理相背道而驰 . 困公认的票据法理论 认为 ,票据 _ 利的产生 、 权 取得和 转 让 形成的票据债权j 票据债 务关系 , 必须. 浆据 础关 系互相独 ,形成两类 州的、互相分离的法律关系 ,它们 分 别由 川的法律部 门调整形成 , 即作为票据 础关 系的 交 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票据法 以外 的) 他法律 来规范 和调整 : 形成票据权利和转让票据 权利等等票据行为 由独 立的票据法米规范和涮整。 作为基础关系的交易关系和债权 债务关系 应影响独立存在 的票据关系 的效力 ( 直接 当事人 除外 )。如意大利 、西班 牙等 ,都放 弃了票据关系和票据基 础关系不相分离,即票据行为的原 因色彩 ,而采纳 f 内瓦统 — l 票据法之规定。 国票据行政规章 的规定是与. 述 困公 我 卜 认的票据法理相背道埘驰的。 3 实施 中不具有可操作性 . 《 票据法》 中并朱 明确规定票据 行为人如果没有遵循第 l 的规定 ,其行为 的法律后果是票据行 为无 效,还是 0条 据无效 。 作为一个法律条款,在法律 未明确规定违反该条 款的法律后果 , 会造成人们理解上的混 乩, 适用 中难 以操 作。 而且 ,由于第 l 0条的规定违反了票据 法的通行理论 ,就 使 得它与其它各条之间不易衔接 , 且有不可 克服 的矛盾 ,阻碍 票据流通 。 要求票据有因, 在实践中将 会产生诸如 由谁认 定、 如何认定当事人之 间为出票或票据转让是否存在真实 的交 易关系和是否给付对价等等难 以解决的 问题 。 4 影响 了我国整个票据法体系的科学性 . 如上所述 ,票据 的无 性 , 票据 理论的基础 ,并与其 是 他票据理论一起共同构筑 了完善的票据理论体系 。 而无因性 的缺失无疑使我国整个票据法体系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 5 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中对交易的真实背景实质审 查 . 义务是不现实的

票据法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票据法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票据法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我国《票据法》,以下各项对票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B.票据是无条件支付或无条件委托支付一定金钱的凭证C.收款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权利人,是票据上最初的权利人D.票据都有三方基本当事人正确答案:D解析:汇票和支票有三方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只有两方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和收款人。

知识模块:票据法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张某拾得汇票后,伪造乙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自己,张某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不可以向谁主张票据权利?( ) A.甲公司B.乙公司C.银行D.张某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7条,伪造票据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乙公司的签章系张某伪造,所以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不可以向乙公司主张票据权利。

知识模块:票据法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擅自以甲公司之名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某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加盖甲公司的公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承担票据责任B.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C.王某和甲公司应承担连带票据责任D.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第1项规定,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入的签名或者盖章,不符合规定的,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本题中汇票上仅有王某的签章,没有甲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签章不具有票据法的效力,所以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2022经济法第三章第三节 票据

2022经济法第三章第三节 票据

2022经济法第三章第三节票据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银行不是付款人的是()。

[单选题]A.本票B .银行汇票C .商业承兑汇票(正确答案)D .支票2. 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A.公司盖章B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C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D .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正确答案)3.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得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

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

甲公司款到后支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B .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正确答案)C .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D .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4.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以未到期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体现了票据的()功能。

[单选题]A.支付功能B .汇兑功能C .融资功能(正确答案)D .结算功能5.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A.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B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C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D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汇票(正确答案)6.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单选题]A.假冒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正确答案)B .涂改票据号码C .对票据金额进行挖补篡改D .修改票据密押7. 下列选项签章无效而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单选题]A.出票人的签章(正确答案)B .背书人的签章C .承兑人的签章D .保证人的签章8.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 [单选题]A.3个月B .6个月C .9个月D .1年(正确答案)9. 根据有关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 [单选题]A.银行不予受理B .无效(正确答案)C .以中文大写为准D .以阿拉伯数码记载为准10.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单选题]A.票据金额B .合同号码(正确答案)C .收款人名称D .出票日期11.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
(3)哪些属于破产债权,金额为多少?
(4)破产财产应按怎样的顺序分配,每一顺序分配的金额为多少?
【案例16答案】
(1)① A银行对破产企业拥有的实际债权本息共24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20万元)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② B公司欠破产企业债务19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所欠B公司的债权,属抵销权;③ 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B企业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④ 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某公司的债权100万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考生应特别注意撤销权的期间)。
(4)C的行为属于票据的伪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由于伪造人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5)A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伪造在法律上不具备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因此即使持票人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A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1)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尚有1年到期。
(2)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3)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4)D公司因破产企业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违约金30万元。
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B对托收承付的拒付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2)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3)D不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4)C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其应承担哪些责任?

银行内部题库-票据法

银行内部题库-票据法

票据法一、单选题1.持票人行使的票据权利有()A.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B.请求退回货款和财物的权利,包括货款和财务请求权和追索权 C.请求央行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D.请求保险人支付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答案 A2.支持票据运行的基本经济环境是()A.商品经济环境 B.法制经济环境C.市场经济环境D信用经济环境答案 D3.票据金额的规记载()A.只记载中文大写,数码可有可无 B.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 C.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时,以数码为准D.必须中文大写与数码一致答案 D4.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 A.《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的规定 B.《中华人民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 C.《中华人民国票据法》的规定 D.《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答案 C5.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买卖公平的原则 B.独立自主的原则 C.诚实信用的原则 D.自我约束的原则答案C6.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 A.不得更改 B.可以更改 C.更改签章后仍然有效 D.无所谓答案 A7.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在哪种情况下不行使而消灭()A.自出票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B.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C.自出票之日起一年不行使而消灭D.自票据到期日起一年不行使而消灭答案 B8.汇票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 A.应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B.应在汇票到期后5日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金额C.应在汇票到期后10日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金额 D.应在汇票到期后15日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金额答案 A9.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B.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答案 C10.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有关汇票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A.汇票上未记载出票人签章的,该汇票无效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C.汇票上可以记载《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D.汇票不可以设定质押答案 D11.汇票背书是否可以附加条件()A.背书不得附加条件 B.可以附加条件C.可以附加条件,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D.可以附加条件,将汇票金额背书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答案 A12.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是否对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A.不应当负责 B.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C.应当对其直接前手的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D.前手应当对后手的背书负责答案 B13.汇票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是否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A.没有 B.有 C.由仲裁机构仲裁决定是否有权利 D.以上都不对答案 B14.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A.不可以 B.可以 C.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D.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不可以答案 B15.背书人背书转让汇票后,是否承担汇票的承兑和付款责任() A.不再承担承兑和付款责任 B.承担承兑和付款责任 C.承担部分承兑和付款责任D.承担收款责任答案 B16.汇票承兑是指() A.汇票承兑是指付款人的民事行为 B.汇票承兑是指付款人的经济行为 C.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D.汇票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供货的行为答案C17.出票是指() A.出票是指银行将填写好的票据交付给付款人的行为 B.出票是指银行间互相交换票据的行为 C.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D.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付款人的票据行为答案 C18.出票人是否可以签发无对价的汇票() A.可以 B.可在无法确定货物价值的前提下签发无对价汇票 C.不可以 D.可在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签发无对价汇票答案 C19.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A.“汇票”字样,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B.“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 C.“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委托,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D.无条件支付委托,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答案 C20.提示承兑是指()A.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出票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B.提示承兑是指收款人向出票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C.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D.提示承兑是指出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答案 C2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几日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A.15日 B. 10日 C.5日 D.3日答案 D2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多长时间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A.5日 B.10日 C.20日 D.1个月答案 D23.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何种责任()A.民事责任 B.经济责任 C.刑事责任 D.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答案 D24保证人在几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A.7人 B.5人 C.3人 D.2人答案 D25保证人在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哪些人的追索权() A.仅是被保证人 B.仅是被保证人的前手 C.被保证人及前手 D.以上都不对答案 C26.汇票保证附有条件的,是否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A.不影响B.有影响C.特殊情况下有影响D.视情况而定答案 A27.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是否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 A.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 B.无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 C.有权向银行请求付款 D.无权向银行请求付款答案 A28.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多少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10日 B.15日 C. 20日 D.25日答案 A29.持票人能否委托收款银行或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A. 能B.不能C.银行要求委托的可以D.特殊情况下不可以答案 A30.下列有关本票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A.《中华人民国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B.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C.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D.本票上若未记载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本票一样有效答案 D31.本票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A.表明“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B.表明“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C.表明“本票”的字样,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D.表明“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答案 B32.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A.30天 B.2个月C.15天D.6个月答案 B33.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 A.保证的责任 B. 付款的责任 C.承兑的责任 D.转账的责任答案 B34.支票是指() A.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B.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C.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D.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答案 C35.我国目前是否允许个人开立支票账户() A.不允许 B.特殊条件下允许 C.允许D只允许外国人在我国银行中开立支票账户答案 C36.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 A.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B.表明“支票”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C.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D.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答案 C37.支票能否另行记载付款日期()A.能 B.特殊情况下能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C.不能 D.银行规定就可以答案 C38.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依法追究() A.票据责任 B.民事责任 C.经济责任 D. 刑事责任答案 D39.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B.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不可以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C.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D.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死亡,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答案 B40.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持票人必须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B.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C.汇票的债务若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该保证可以附有条件 D.汇票的债务若有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但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B41.《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围是: () A.汇票、本票、支票 B.汇票、发票、税票 C.支票、传票、央票 D.支票、机票、税票答案 A42.《中华人民国票据法》所称的票据责任是: () A.票据债务人向债权人追索票据金额的义务 B.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C.票据制作人向供货商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D.买方向卖方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答案 B43.汇票保证人必须在粘单上记载哪些事项? () A.表明“保证”的字样,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B.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C.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 D.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答案 D44.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的,不得背书转让 B.承兑是指出票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D.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答案 B45.申请支票存款账户的条件是:() A.必须实名制,账户必须存入一定金额,必须预留其本名的式样和印鉴 B.必须实名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信,账户必须存入一定金额 C.必须实名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信,账户必须存入一定金额,必须预留其本名的式样和印鉴 D.必须具有可靠的资信,账户必须存入一定金额,必须预留其本名的式样和印鉴答案 C46.《中华人民国票据法》具有的特征是:() A.票据法具有强行性、技术性B.票据法具有技术性、统一性 C.票据法具有统一性、强行性 D.票据法具有强行性、技术性、统一性答案 D47.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转账支票不得支取现金 B.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C.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D.支票限于见票即付答案 B48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支票上未记载出票人签章的,支票无效 B.支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十日提示付款 C.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银监会另行规定 D.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答案 C49.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三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C.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六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D.见票即付的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一年票据权利不行使而消灭答案 A50.根据《中华人民国票据法》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票据的提示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B.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刷管理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规定 C.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D.未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答案C二、多选题1.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不可以更改的是() A. 票据金额 B.出票日期 C.出票人账号 D.收款人名称答案 A B D2.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有() A.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 现金支票 C.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D.转账支票答案 A B C D3.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不行使而消灭() A.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票据法

票据法

第六章票据法【本章导读】本章主要涉及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但在复习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历年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为1-3分左右。

票据法的内容比较有特殊性且技术性较强,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对于本章,大家应当重点掌握票据权利、票据抗辩以及汇票的相关知识点。

本章在2010年的司法考试考查了1道单选题和1道多选题,分值为3分,与2009年考试一样。

与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相比,今年的大纲没有变化。

考点一: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依照《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第二顺序权利,前者行使被拒,才可以行使后者。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

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其他前手权利或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最初取得票据权利。

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情形。

票据权利原始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依照《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出票人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承诺无条件地按照所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第二,出票人要将票据交给收款人,可以采用当场交付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

第三,依照《票据法》第5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来说,代理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必须是在代理权限内,才能发生对被代理人有法律意义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收款人作为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者才能享有票据权利。

第四,依照《票据法》第10、11条的规定,票据的签发和取得,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接受票据的一方必须给付对价(货物、劳务和无形财产),只有因税收、继承和赠与这三种情况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可以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1997-9-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完整)票据法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完整)票据法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票据法测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A.2年B.6个月C.3个月D.1年2.下列关于空白票据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空白票据只能依背书方式转让B.空白票据只能依直接交付方式转让C.空白票据转让时不受特别限制D.空白票据不可以转让3.在涉外票据中,汇票和本票出票行为的记载事项,应当适用()A.出票人所属国的法律B.付款人所属国的法律C.出票地的法律D.付款地的法律4.一般背书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A.背书人B.被背书人C.“不得转让"字样D.背书日期5.支票出票人的主要票据义务是()A.直接付款义务B.担保义务C.背书义务D.承兑义务6.背书转让与一般债权转让的主要不同在于()A.背书转让无须通知票据债务人,一般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B.背书人转让票据后退出票据关系,一般债权人转让债权后不退出债权债务关系C.背书转让属于不要式行为,一般的债权转让都是要式行为D.背书转让的只能是财产权,一般债权转让的既可以是财产权也可以是人身权7.狭义的票据行为仅指( )A.能够发生票据债务的法律行为B.能够变更票据债务的法律行为C.能够消灭票据债务的法律行为D.能够完成票据债务的法律行为8.下列票据中,属于涉外票据的是()A.外国人签发的票据B.票据行为中有的发生在我国,有的发生在外国C.所有票据行为都发生在外国的票据D.我国公司在国外签发、使用的票据9.导致票据权利消灭的原因是( )A.时效期间经过B.受欺诈或者受胁迫C.取得票据的原因不合法D.背书不连续10.张某伪造了甲公司的签章签发了一张支票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应当对丙公司负票据责任的是()A.张某B.甲公司C.乙公司D.张某、甲公司、乙公司11.以下票据抗辩中,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是( )A.持票人通过欺诈方式取得票据B.持票人取得票据没有支付对价C.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D.票据记载违反票据金额记载规则12.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A.当事人通过继承的方式,善意地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B.当事人通过继承的方式,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C.当事人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善意地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D.当事人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13.在各种票据行为中,基本的票据行为是( )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14.依据我国《票据法》,保证人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时,未承兑的汇票中的被保证人推定为() A.背书人B.委托付款人C.出票人D.委托收款背书的背书人15.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为()A.自出票日起10日内B.自到期日起10日内C.自到期日起15日内D.自出票日起15日内16.票据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比较具有()A.无因性、文义性、诺成性B.要式性、无因性、协同性C.有因性、文义性、要式性D.连带性、实践性、独立性17.以下票据取得方式中,必须支付对价的是()A.因税收取得票据B.因买卖取得票据C.因继承取得票据D.因赠与取得票据18.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期限为( )A.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B.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10日内C.应当在汇票出票后30日内D.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15日内19.票据保证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包括()A.“保证"字样B.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C.保证人签章D.保证日期20.如果票据金额以外币为单位进行记载,()A.应当按照付款日的官方价格以人民币支付B.应当按照付款日的市场价格以人民币支付C.如果没有另外的约定,按照付款日的市场价格以人民币支付D.应当支付票载的外币21.汇票的义务人包括()A.背书人和被背书人B.保证人和委托收款人C.承兑人和背书人D.出票人和委托付款人22.当持票人为出票人时( )A.可以对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B.对其前手无追索权C.仅对其直接前手可以追索,对其间接前手不可以追索D.对其后手可以进行追索23.票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取决于使用票据的原因.票据因此得名为()A.债权证券B.完全有价证券C.流通证券D.无因证券24.关于汇票付款人的地位,正确的表述是( )A.汇票付款人是当然的票据债务人B.汇票付款人一经承兑,即成为票据债务人C.汇票付款人与汇票出票人负相同责任D.汇票付款人与背书人负相同责任25.本票出票人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不包括()A.无条件支付的承诺B.确定的金额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26.出票人在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应当( )A.以出票人的住所地为出票地B.以付款人的住所地为出票地C.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D.以本票签发地为出票地27.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包括()A.支票B.本票C.股票D.汇票28.根据我国《票据法》对支票付款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支票的付款日期仅限于见票即付B.超过法定付款提示期限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C.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一般情况下,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D.支票的付款人是第一债务人29.下列支票中属于空白支票的是()A.出票人欠缺票据金额的支票B.出票人欠缺签章的支票C.背书人欠缺背书日期的支票D.出票人欠缺出票地的支票3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划线支票的效力为()A.与普通支票相同B.只能用于转帐C.只能用于支取现金D.无效票据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票据法自考题-22

票据法自考题-22

票据法自考题-22(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8,分数:18.00)1.下列属于有价证券的有______∙ A.债权证券∙ B.物权证券∙ C.汇票∙ D.仓单、提单∙ E.股票(分数:1.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本题是对有价证券的种类的考查。

所谓有价证券,是指表彰权利,具有财产价值,能成为交易客体的书面凭证。

例如物权证券、股票、债券、仓单、提单、汇票、本票、支票等均属于有价证券。

答案为ABCDE。

2.有价证券的特征有______∙ A.是一种权利凭证∙ B.具有财产价值∙ C.不记名以占有为权属之公示方式∙ D.记名以占有为权属之公示方式∙ E.具有流通性(分数:1.00)A. √B. √C. √D.E. √解析:[解析] 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征:(1)是一种权利凭证;(2)具有财产价值;(3)不记名有价证券以占有为权属之公示方式;(4)具有流通性。

答案为ABCE。

3.有价证券依据其所表现的权利内容的不同可分为______∙ A.债权证券∙ B.物权证券∙ C.社员权证券∙ D.证权证券∙ E.设权证券(分数:1.00)A. √B. √C. √D.E.解析:[解析] 有价证券依据所表现的权利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债权证券、物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

答案为ABC。

4.下列证券属于证权证券的有______∙ A.债券∙ B.汇票∙ C.股票∙ D.本票∙ E.支票(分数:1.00)A. √B.C. √D.E.解析:[解析] 证权证券是指该有价证券是证明权利存在的凭证,债券、股票、仓单、提单属于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该有价证券的签发是权利发生的依据,汇票、本票、支票属于设权证券。

答案为AC。

5.下列属于票据的特征的有______∙ A.完全证券∙ B.设权证券∙ C.无因证券∙ D.要式证券∙ E.流通证券(分数:1.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本题是对票据的特征的直接考查。

出票人必须支付持票人已支付对价的票据

出票人必须支付持票人已支付对价的票据

出票人必须支付持票人已支付对价的票据【案情简介】原告:张淑润被告:北京京兴宏图停车场原告张淑润持有出票人为被告京兴停车场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转账支票一张,出票日期为2009年4月3日,金额为73 000元,票据号为14429242,收款人为北京阿苏卫兴润建材商店。

原告张淑润为北京阿苏卫兴润建材商店的业主。

该张支票是被告京兴停车场为购买水泥预制板交付给原告张淑润的,原告张淑润已将价值73 000元的水泥预制板交付给被告京兴停车场。

2009年4月7日,原告张淑润持该支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因无密码被拒付。

此票面金额被告京兴停车场至今未付。

上述事实有转账支票、退票理由书及原告张淑润陈述在案佐证。

【裁判要点】本院认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京兴停车场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原告张淑润持有的票据号为14429242号的支票必要记载事项齐全、形式完备,系有效票据。

原告张淑润取得支票时已向被告京兴停车场支付了对价,系该张支票的合法持有人,,被告京兴停车场作为该支票出票人,应按照该支票的票面金额73 000元承担向持票人原告张淑润付款的责任。

原告张淑润要求被告京兴停车场给付票面金额73 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北京京兴宏图停车场给付原告张淑润票面金额七万三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八百一十九元,由被告北京京兴宏图停车场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争议焦点】持票人没有支票密码是否就丧失支票的付款请求权?【法理评析】在此案中,本案的原告只是因为没有票据密码就被拒绝支付票据价款,而最后法院判决该票据因为持票人,支付过合理对价,且票据记载内容合法,因而就支持原告的诉求,要求被告支付兑现该支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票人必须支付持票人已支付对价的票据【案情简介】原告:张淑润被告:北京京兴宏图停车场原告张淑润持有出票人为被告京兴停车场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转账支票一张,出票日期为2009年4月3日,金额为73 000元,票据号为14429242,收款人为北京阿苏卫兴润建材商店。

原告张淑润为北京阿苏卫兴润建材商店的业主。

该张支票是被告京兴停车场为购买水泥预制板交付给原告张淑润的,原告张淑润已将价值73 000元的水泥预制板交付给被告京兴停车场。

2009年4月7日,原告张淑润持该支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因无密码被拒付。

此票面金额被告京兴停车场至今未付。

上述事实有转账支票、退票理由书及原告张淑润陈述在案佐证。

【裁判要点】本院认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京兴停车场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原告张淑润持有的票据号为14429242号的支票必要记载事项齐全、形式完备,系有效票据。

原告张淑润取得支票时已向被告京兴停车场支付了对价,系该张支票的合法持有人,,被告京兴停车场作为该支票出票人,应按照该支票的票面金额73 000元承担向持票人原告张淑润付款的责任。

原告张淑润要求被告京兴停车场给付票面金额73 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北京京兴宏图停车场给付原告张淑润票面金额七万三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八百一十九元,由被告北京京兴宏图停车场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争议焦点】持票人没有支票密码是否就丧失支票的付款请求权?【法理评析】在此案中,本案的原告只是因为没有票据密码就被拒绝支付票据价款,而最后法院判决该票据因为持票人,支付过合理对价,且票据记载内容合法,因而就支持原告的诉求,要求被告支付兑现该支票。

所以也就涉及到几个问题需要阐明,一是票据的法律特征,二是票据法定记载事项必须有哪些?三简单谈点支票问题。

首先,什么是票据?票据有哪些法律特征?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确定的日期,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我国法律规定的三种票据是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具有流通性、设权性。

同时还有两个最重要的特性,无因性和文义性。

票据的无因性,指票据赖以发生的基础关系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

当然,法律在合理考虑市场经济的特征后要求票据的取得由相应的对价。

但是票据的无因性还是要求票据权利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给付原因,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使原因关系有瑕疵或无效。

另外一个就是票据的文义性和要式性,票据的文义性要求票据上所载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不允许依据票据记载以外的事实,连补充和修订都不被允许,即使票据的事实与票据的书面内容完全相反,那么仍然要以票据上所记载事项为准。

这就是对票据的严格要求。

所以法律明确规定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

票据的要式性即票据必须具备相应的规定制成格式和记载事项,所以按照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局是有效的票据。

同时在票据进行的一切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也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不然就会影响该票据行为本身的无效。

所以本案在法院审理后,由于本案原告所持票据有法定记载事项,支票的制成格式和文义都符合要求,所以既是原告没有改支票秘密,但是仍然享有该支票的付款请求权。

最后,关于支票的记载事项。

由于支票只是票据的一种,但是又是其中特殊的一种,所以法定的记载事项有如下几个:(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七)异地支票在票面右下角必须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同城为6位。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法律界网站提示:票据是一种商业便捷的支付工具,它也是一种权利凭证,所以经济交往中,注意票据的法定记载事项尤为重要,另外票据的格式也有相当要求。

当事人在从事商业交往时必须遵从基本的商业道德,诚实经营,讲求信用。

而接受票据的人也要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千万不要接受不合法的票据,不然在主张权利时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对其他的票据行为也要遵守票据的格式要求。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二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八十五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七)异地支票在票面右下角必须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同城为6位。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九十条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本案被告应承担票据付款义务【案情】2005年11月份,原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南阳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石油公司)因业务往来,销售给湖南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达公司)润滑油40桶,每桶价格2500元,共计货款10万元。

君达公司提货后按照双方约定,当即将由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新干支行出具的票号为00267190,票据付款人为被告,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承兑汇票背书给原告作为支付原告货款10万元。

该票据是由新干县华鑫农用车经销行于2005年9月12日出票给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以下称福田汽车厂)。

尔后,福田汽车厂又因业务需要将该票据背书给君达公司。

在原告与君达公司业务交往中,君达公司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原告。

由于君达公司在工作人员在背书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将被背书人填写为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专用车厂,并且原告在加盖骑缝印鉴时压住了君达公司的个人印鉴。

当原告向被告提示付款时,被告以原告提供的票据存在不连续等为由拒绝承兑。

【评析】在审判中,审判人员对本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农行新干县支行在本案中不承担付款义务。

理由是: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可见付款人只是形式审查,审查汇票背书是否连续和身份是否相符。

如果发现汇票背书不连续或者与身份不相符时,付款人就可以拒绝付款。

本案中原告虽然提供证据证明其为汇票合法持有人,但因票据存在背书不连续的瑕疵,被告就可以拒绝付款。

第二种意见是农行新干县支行应承担付款义务。

理由是:一、我国《票据法》并未规定背书不连续则背书无效。

从《票据法》关于背书的有关条款看,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两种无效的情况下外,并未规定背书不连续则背书无效。

我们知道,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得用逆向推论的方法引伸出某种新的法律结论,特别是具有行为效力和处罚后果的内容的结论更是如此。

二、从“持票人以背书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的规定,推论不出背书不连续则丧失票据权利的结论。

《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持票人以背书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

其本意是指:背书连续的汇票最后被背书人,只要他持有票据,就推定他是合法的票据权利人,他在行使票据权利过程中,没有证明票据权利转让过程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亦无向他索要其他证据的权利;票据债务人对形式上连续的背书即使不是真正所有人(明知的除外)付款后可以免责。

这即背书连续的证明效力,行使效力和负责效力。

从以上可以看出,并不能得出背书不连续就丧失票据权利的结论,至多只能得出背书不连续会使票据的证明力和行使效力受到影响的结论,背书连续既然作为票据权利的一种证明方式,那么背书不连续的后果仅仅是不发生权利证明效力。

而当连续方式不足证明时,亦可用其他方式来证明票据权利,如能提供票据实质上的连续的证据证明自己为合法持有人,仍可行使票据权利。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背书不连续不属于背书无效,背书不连续的持票人并不会绝对或必然地丧失票据权利。

背书不连续仅对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和义务人履行义务有影响,并不影响到汇票本身,也就是持票人在证明自己为真正权利人之后,仍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三、人民法院处理背书不连续的票据纠纷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应该承认,背书不连续也可能使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但这只发生在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等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情况下,即持票人对其直接前手的票据瑕疵没有发现,不仅所持票据的背书在形式上不连续,而且又无法提供其在实质上连续的证据证明自己为真正合法持票人,则会丧失票据权利。

但从根本上讲,在背书不连续不发生票据权利证明效力时,持票人并不绝对丧失票据权利,还可以用其他证明方式的证明效力来补救,以最终决定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如仅仅以背书连续来判定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利维护交易安全和真正体现票据法的立法精神。

综上,本案的持票人提供的票据存在不连续的瑕疵,但持票人最终已提供证据证明票据为实质上连续。

原告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应享有票据权利,农行新干县支行理应付款。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九、破产企业破产过程案情简介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国有企业。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独落决定公司破产。

1999年5月26日,吴独落向公司所在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法院征得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理。

后,法院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

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债权人是江阴市某食品公司。

江阴市某食品公司享有20万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大债权人是杉南市咏顺贸易公司。

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欠杉南市咏顺贸易公司15万元。

法院指定江阴市某食品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