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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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变迁与发展逻辑

改革开放40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变迁与发展逻辑

2021年第3期高教探索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改革开放40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变迁与发展逻辑杨茜汪霞摘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事关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发展,是研究生教育研究的重要命题。

纵观改革开放40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政策不断变迁,从模糊质量走向高质量培养,探其变迁和发展动力,深受市场需求、国家政策、社会文化等深层结构影响。

随着我国迈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会向着服务国家战略、适应产业转型、深化社会合作的方向高质量发展,满足我国创新创业、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中国创造等新时代需求,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研究生教育品牌。

关键词:教育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政策变迁一、问题的提出习近平主席指出:“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关键要有转型升级的劳动力结构。

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明确提出,专业学位的目标是为了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5年,为了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教育部发文要求进一步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专业学位教育近年来发展如火如荼,学位类别和领域不断调整和增加,遍及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领域。

李克强总理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程,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随之不断变迁。

本文通过整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政策,分析标志性的文本,希望能回答以下问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是什么?政策变迁的核心动力何在?面向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迁纵观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颁布的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在对文本进行全面的搜集整理、分类和概括的基础上,发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总体演变特征是从模糊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到探索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到有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再到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先后经历了4个阶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14•【文号】教研厅[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专硕和科硕的区别

专硕和科硕的区别

参考资料:研究生
教育部指出,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在各类校 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等作为限 制性条件。
内容介绍
区别在于培养方式不同、报考条件不同、入学难度不同、导师不同。 1、培养方式不同。学硕更偏重基础理论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工作的能力和 素质;而专硕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的。 2、报考条件不同。学硕的话,在校生一般都可以报考的,但是专硕中有部分专业是必须需要工 作经验的,比如:管理类专硕里面的MBA、MEM等、教育管理专硕等。 3、入学难度不同。举例说明,拿工科来说,学硕一般考英语一、数学一;而专硕一般考英语二、 数学二,所以相对来说专硕比学硕要低些。不过这里提醒下,医学类的专硕一般比学硕难,管理 类的专硕,尤其是会计专硕难度并不低于学硕。 4、导师不同。学硕一般为一名导师带你全程,而专硕则一般为两个导师(一个校内导师,一个 校外导师)或者是一个导师组去辅导你。
参考资料:医学专业硕士
这一决定是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获得更好的学术成就和职业发展。这也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正朝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 化的方向发展。
谢谢观看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 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考研国家线 或学校自划线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才可录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录取的均为普通高等 教育的统招学历(拥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证和结业证书)在2016年已正式全面取消-专业型硕士
参考资料:医学专业硕士

浙大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大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2024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58个一级学科,3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6个专业学位类别。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10.01•【文号】教学〔2024〕4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4年10月1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下统称学科专业]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第五条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宁夏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宁夏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宁夏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甲方(招生单位):宁夏大学乙方(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丙方(考生单位):甲方拟招收乙方为201 年学院攻读专业且定向至丙方就业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指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一、乙方入学报到取得学籍,在读期间必须遵守丙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达到丙方的相关要求后,可获得标注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历证书。

学业水平达到相关规定后,可授予宁夏大学学位证书。

二、甲方仅负责乙方在校期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工作,不接收乙方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负责支付乙方的工资、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

不解决住宿。

乙方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没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其他奖助政策依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三、定向研究生培养经费由()方支付(学费及学制标准见当年招生简章),具体交款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出具相关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四、乙方毕业(或结业、肄业)后,一律派遣至回丙方就业。

乙方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离校,其毕业(或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送交丙方。

若在乙方培养期间,乙方与丙方解除定向就业关系,或丙方由于重组、破产等原因被注销,乙方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丙方与乙方之间的有关商定,涉及甲方利益的,需经甲方同意并送交丙方备案;与甲方无关的,由丙方、乙方自行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关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的任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新制定等)均视为有效,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不负责培养以外的各项事宜,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丙方或乙方不执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停止培养工作,丙方或乙方所交学费按丙方相关规定处理。

七、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丙三方收执,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硕士和专业硕士有什么区别

工程硕士和专业硕士有什么区别

【导语】⼯程硕⼠和专业硕⼠有什么区别?专业硕⼠⽐⼯程硕⼠包含的范围更⼴。

⼯程硕⼠是专业硕⼠的⼀种。

下⾯是⽆忧考分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问:⼯程硕⼠和专业硕⼠有什么区别 答:⼯程硕⼠就属于专业硕⼠学位的⼀种,与其他专业硕⼠⼀样,分为全⽇制和⾮全⽇制两种教学⽅式。

专业硕⼠除了⼯程硕⼠外还有很多其他专业,⽐如法律硕⼠、教育硕⼠、⼯商管理硕⼠等。

⼯程硕⼠在职学习也属于⾮全⽇制研究⽣,每年12⽉参加与全⽇制研究⽣同时进⾏的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可⼊学。

报考条件⼀般是国家承认的⼤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员、⾼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已获硕⼠或博⼠学位的⼈员,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作经验、专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作经验、已获硕⼠或博⼠学位的有2年以上⼯作经验。

在职⼈员其实也可以选择同等学⼒申硕进⾏学习,同等学⼒申硕免试⼊学,⼀般⼤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本科学历且学⼠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学位。

热门专业有法学、⾦融学、教育学、企业管理、环境⼯程、计算机在职研究⽣等。

⼯程硕⼠(⾮全⽇制与全⽇制)和全⽇制⼯学硕⼠的区别 ⼀、概念不同 全⽇制⼯程硕⼠,是指参加12⽉份举⾏的全国硕⼠统⼀招考,录取后,经过全⽇制在校学习,毕业后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与⼯学硕⼠相同。

⾮全⽇制⼯程硕⼠,经过2016年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制和⾮全⽇制研究⽣管理⼯作的通知》的教育改⾰,招收第⼀届统招考⽣,统招考⽣具有双证,同时根据学校情况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毕业有三⽅、派遣证等,享受与全⽇制硕⼠同等的权利。

同时也有部分参加10⽉份举⾏的全国在职研究⽣统⼀招考,经过在职学习(学习期间必须在学校集中学习6个⽉以上),取得⼯程硕⼠学位,研究⽣毕业证书。

属于专业学位。

类似的有教育硕⼠、法律硕⼠、农业推⼴硕⼠等等。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安全信息与集成装备研究中心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介绍_电子科技大学考研网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安全信息与集成装备研究中心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介绍_电子科技大学考研网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安全信息与集成装备研究中心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介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首次实施并轨。

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现将介绍如下:公共安全信息与集成装备研究中心研究中心依托物理电子学院,联合电工、计算机、光电、通信、信软、机电、自动化、成都研究院、抗干扰等部门共同组建、以国家公共安全技术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将学校相关技术进行系统化集成,并在相关领域进行推广应用,从而实现从技术到应用的转化,奠定学校在公共安全领域的领导者地位。

中心致力于公共安全领域的研究与产业化,与此同时致力于形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团队,推动高水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输出。

电科公共安全企业联盟电科公共安全企业联盟是一个依托高校的产、学、研资源,并与企业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平台。

联盟中的企业分布在大连、沈阳、杭州、广州、福州、成都等各大城市,为各地的公共安全信息化做出了贡献。

通过行业影响力的构建,逐步形成以学校科研成果为依托的“公共安全产业联盟”体系,年产值过百亿。

电科公共安全企业联盟2016年向电子科技大学捐赠2亿元,设立“电子科技大学-安研创新发展基金”,其宗旨是扶持公共安全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在公共安全领域学科的建设发展以及知识成果的创造。

其中,发展基金每年将投入不少于1000万投入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发展,致力于实现“行业带动产业、产业促进科研、科研培养人才”。

招生名额:200人培养模式:非定向培养+助学金+推荐就业A、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完成课程学习;第二学年开始到中心或者科研合作单位进行第二阶段为期两年的实习与论文研究,双方导师共同培养。

B、学习期间中心将为全部学生提供不同金额(10000元/8000元/5000元/人/年)的助学金。

毕业后,学生与单位双向选择,可推荐学生到相关行业单位就业。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中国公安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

中国公安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

中国公安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一、政治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4.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无考试违规作弊记录;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考生一般不关注政治条件,容易忽视此项)5.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年龄条件影响较大,请考生一定认真对照计算)※按照2022年考生计算: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考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往届考生)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专升本考生)4.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关于身体条件请考生严格对照自身实际情况,我们在此不作任何分析和保证!1.公安专业(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安专业身体条件要求严格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考生可以自行测量)(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考生可以自行解决)(4)色觉:无色盲、色弱;(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3.19•【文号】教研[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

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一)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分化越来越细,职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高层次的特点。

世界各国高等教育都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积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调整,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增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甲方(招生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乙方(考生本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拟招收乙方为2019年_____________学院攻读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指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现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三部委对北航《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党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表》的审批结果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第一条乙方入学报到取得学籍,在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达到甲方的相关要求后,可获得标注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历证书,学业水平达到相关规定后,可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

第二条培养期间,甲方仅负责乙方在校期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工作,不接收乙方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负责支付乙方的工资、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不解决住宿。

乙方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没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其他奖助政策依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每年缴纳学费_____元(学费及学制标准见2019年招生简章),具体交款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出具相关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第四条乙方毕业(或结业、肄业)后,按有关部门规定派遣。

乙方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离校,其毕业(或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给乙方本人,其它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送交相关单位。

第五条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可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方网站(网址/)查看。

培养方案总则(修订)

培养方案总则(修订)

云南财经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修订)为加强和规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l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

本总则适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和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一、培养目标(一)总体目标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

2.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实施分类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或3年。

学制为2年的,前3学期为在校课程学习时间,第4学期为专业与社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学制为3年的,前4学期为在校学习课程时间,第5、6学期为专业与社会实践、毕业(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

学制3年,成绩优秀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2年或2年半毕业,但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申请提前毕业条件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执行。

因故不能按学制完成学业者,征得导师同意后,提前3个月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XX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XXXX]2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XX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XX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XXXX]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研究生包括XX市级和校级两类。

第三条评选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评选名额(一)XX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按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计算(四舍五入);(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按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 10%计算(四舍五入)。

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分配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第五条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二)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一)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二)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第七条评选程序(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细则中要明确规定XX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扬大研院〔2019〕12号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2019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员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含5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该小组复试的教师组成。

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

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设两个以上(含两个)复试小组的,应执行统一的办法和程序、统一的评价标准。

各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工作。

各学院应对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要加强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复试结束后音像资料交研究生院集中保存。

二、招生计划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基础需求、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科研贡献、培养绩效、社会需求及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及学校专项)等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各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及农村教育硕士)。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09.15•【文号】教学〔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3年9月15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甲方(定向就业单位):乙方(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丙方(招生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丙方拟招收乙方为2019年学院攻读专业且定向至甲方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招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现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京发改[2013]2587 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第一条乙方入学报到取得学籍,在读期间必须遵守丙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达到丙方的相关要求后,可获得标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历证书,学业水平达到相关规定后,可授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

第二条丙方仅负责乙方在校期间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工作,不接收乙方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负责支付乙方的工资、各类补贴及医疗等费用,不解决住宿。

乙方在校期间奖助政策依据丙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甲方或乙方需向丙方每年缴纳学费元,具体交款方式及时间由丙方出具相关通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第四条乙方毕业(或结业、肄业)后,一律派遣至回甲方就业。

乙方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离校,其毕业(或结业、肄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丙方的有关规定送交甲方。

若在乙方培养期间,乙方与甲方解除定向就业关系,或甲方由于重组、破产等原因被注销,乙方在读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按照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有关商定,涉及丙方利益的,需经丙方同意并送交丙方备案;与丙方无关的,由甲方、乙方自行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内,丙方有关培养的任何规定均视为有效,乙方需严格遵守。

丙方不负责培养以外的各项事宜,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或乙方不执行本协议,丙方有权停止培养工作,甲方或乙方所交学费按丙方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确定解决。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当前我国管理类专业硕士有以下7种,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 MEM,旅游管理硕士MTA,图书情报硕士MLIS,审计硕士MAud。之所以把这7个专业,都称为MBA的“兄弟姐妹”, 原因在于这7个专业都同考两个科目:管理类联考和考研英语(2)。
发展历史
发展历史
复试流程
复试流程
复试的大致流程相似,一般为收到复试通知书,告知考生准备哪些相关复试材料、复试地点及时间等。通常 要完成报道、体检、专业笔试、听力考试以及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但各个学校由于具体要求不同,复试的特点 和侧重点也不同,因此考生在复试前应该了解自己所报考学校的复试规则,以及复试内容、参考书目等。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01 发展历史
03 学科发展
目录
02 专业介绍 04 报考条件
05 调剂要求
07 复试调剂
目录
06 课程类型 08 复试流程
基本信息
工商管理硕士,全称为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英文名: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 称MBA)。是对应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专业代码120200)的专业学位硕士,该学位的设立,旨在培养未来能够 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
谢谢观看
调剂要求
调剂要求
鉴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一致,为 确保公平公正,今年进一步明确,考生在7个专业间调剂时,在满足其他调剂条件基础上,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调 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分数线 2009年MBA国家分数线 A线:155 50 85 B线:145 45 77 C线:135 68 40 2010年MBA国家分数线 A线:165 47 94 B线:155 42 84 C线:145 37 74

关于非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结与思考——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为例

关于非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结与思考——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为例

关于非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结与思考——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为例2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杭州,310015)摘要:2016年教育部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改革以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按照与全日制研究生“同一标准,同等质量”要求,从课程教学体系、专业实践模式、师资队伍质量等方面,积极探索非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高端工程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国工匠。

关键词:“双非生”,工程师学院,教育改革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教育部办公厅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单证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全国统考,改为同时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政策调整带动了考研热情,不少考生以非全日制身份被录取,其中一部分成为与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相区别的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下简称“双非生”),这类研究生属于研究生招生与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新生事物[1]。

2016年9月,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工程师学院)正式成立。

工程师学院作为浙江大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试验田”,自2017年起连续三年招收“双非生”。

2020年,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至此工程师学院“双非生”开始停止招生。

本研究主要通过梳理工程师学院“双非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思考,以期为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改革提供思路与方法。

一、“双非生”教育改革的挑战和原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实施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迅速成为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受到高校、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7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

2017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

2017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在硕士研究生规模逐年增大的背景下,社会对硕士研究生质量日益关注。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分数线“非全入统”第一年平稳度过2016年9月14日,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在职联考以“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首次并入全国统考,让在职考生与他们的研究生梦“再续前缘”。

与在职联考不同的是,教育部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遵循“两统一、一同一”标准,即“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非全入统”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执行,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与考生息息相关的是,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分数线、录取标准要保持一致。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弛说,比如在艺术硕士的考试中,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考生,都要考同一张卷子,录取的条件也是一致的。

这无疑为一边工作一边备考的在职人员增加了难度,但换来的是“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对于乘坐“非全入统”首班车的考生张莹莹来说,“这项考试改革,很值”。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提出,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和招生计划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有利于考生根据个人发展需要准确选择报考单位和学科专业以及学习方式。

与此同时,北京各考点虽然面临考生成分变化和人数增加的压力,仍然为“非全入统”的第一年报了声平安。

临床医学硕士改革“在路上”2016年研考中,临床医学类专业硕士仍是一大改革点。

根据教育部要求,相关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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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管理工作的通知》考试招生政策解读
1、如何理解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统一在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统一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执行,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分数线、录取标准须保持一致。

2、招生单位如何明确学习方式
1)专业目录必须标注全日制、非全日制;
2)同一专业可同时招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只招其中一种;
3)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等相关专项计划,涉及培养连续性等问题的,宜列入全日制。

3、考生如何选择学习方式
考生自主选择,复试、调剂阶段可申请调整学习方式。

4、如何确定录取考生的学习方式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情况,自主确定考生的学习方式。

录取时,全日制、非全日制是研究生录取后的学习方式,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形式(全国统考、联考、单考、推免)没有必然关联。

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办学情况、社会需求、教学安排,自主确定各招录形式下,招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但须提前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5、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注意事项
此次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次综合性改革,涉及理念、计划、培养、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投入机制等一系列变化,各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相关工作做实做细,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公告等要尽可能充分、详细,相关事项要提前公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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