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教案1号
国家赔偿法0002121700教学大纲
《国家赔偿法0002121700》教学大纲State Compensation Law适用专业:行政管理(国家赔偿法) 课程编号:0002121700前修课程:国家赔偿法学分: 3 总学时: 48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要求课程性质:专业课课程目的: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知识教学要求: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掌握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理论、归责原则、赔偿范围以及赔偿程序和标准等重点内容,并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国家赔偿法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案例中进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理论总学时: 40学时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 5学时基本要求:本章的基本理论概念是本课程的基础核心概念,通过本章的教学,应当使学生重点掌握国家赔偿法的含义及特点、国家赔偿法渊源体系及其效力与适用关系、国家赔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国家赔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基本精神;了解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与国家赔偿法的关系、国家赔偿法形式渊源与实质渊源的关系、不成文法渊源;深刻理解与领会国家赔偿法适用的公共行政领域及其范围、国家赔偿法的存在形式与范围、国家赔偿法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的特殊性、国家赔偿法基本原则内容与要求,从而深刻认识并掌握国家赔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规范及其精神,进而正确认识国家赔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明确国家赔偿法的功能与价值取向;重点:国家赔偿法法的概念、渊源、相关制度比较、基本原则。
难点:国家赔偿法的性质、价值功能及构成要素。
第二章:国家赔偿法的历史发展 5学时基本要求:本章内容的讲授,使学生对国家赔偿法的发展轨迹有一个大概的认识,明白现代意义的国家赔偿法是国家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国家赔偿法治是当代政府的重大问题。
关于外国国家赔偿法的历史发展,应重点掌握两大法系国家赔偿法的异同;每个代表国家国家赔偿法的特征。
掌握各法系内部国家的国家赔偿法之间的异同。
重点:掌握两大法系国家赔偿法的异同;难点:掌握各法系内部国家的国家赔偿法之间的异同。
国家赔偿法教学大纲
《国家赔偿法》教学大纲前言:1、国家赔偿法的颁行、标志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开始走上了一个新台阶。
2、国家赔偿法是一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极为重要的法律,它使宪法的有关规定得到了落实。
3、国家赔偿制度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它的诞生与成长,在世界各国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漫长发展过程。
4、中国大陆自1978年改革开放十多年已在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司法制度上为国家赔偿法出台作好了准备。
第一章绪论1.1 国家赔偿的涵义与特征1、对赔偿概念的一般分析:赔偿是使受损害权益得到恢复和弥补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
还有补偿制度。
受害人要想得到赔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合法权益受损;第二,必须具备侵权事实;第三,损害是侵权人造成,致害行为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或故意过失,致害的损害不在法律规定的豁免范围之内。
2、国家赔偿的涵义: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这是广义上的国家赔偿。
在我国,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与外国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我国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违法为前提,严格区分国家赔偿与国家外偿两个概念。
第二、我国国家赔偿不仅指行政赔偿,还包括刑事赔偿与部分民事、行政审判赔偿。
第三、我国引起国家赔偿的原因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强调的是行行,因而对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不予赔偿。
第四、我国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
3、国家赔与民事赔偿的区别:主体、范围,主观、客观构成等不同。
4、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是否合法。
1.2、国家赔偿的功能与类型:1、国家赔偿的功能即国家赔偿预期将会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国家赔偿功能表现在六个方面,即权利救济、制约预防、公务保护、侨民保护、利益调整以及体现民主与标示法治。
国家赔偿法教案
国家赔偿法教案国家赔偿法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赔偿概述一、国家赔偿的概念二、国家赔偿的特征第二节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二、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依据三、西方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四、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第三节国家赔偿法概述一、国家赔偿法的概念二、国家赔偿法的渊源三、国家赔偿法的性质四、国家赔偿法的作用五、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学习要求:(1)复述:国家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法的概念(2)解释:国家赔偿的特征、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性质、作用和效力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国家赔偿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阶段(3)分析:国家赔偿法的作用第二章国家赔偿法总则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一、国家赔偿法总则的地位与作用二、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三、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依据第二节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二、西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三、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第三节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侵权主体要件二、行为要件三、损害结果要件四、因果关系要件五、法律规定要件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西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2)解释:国家赔偿法总则的地位、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3)应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三章行政赔偿概述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二、行政赔偿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一、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概念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的特征(3)分析: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的内容第四章行政赔偿范围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二、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例三、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第二节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一、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二、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三、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范围的立法例(3)分析:行政赔偿事项的范围第五章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请求人一、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二、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三、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转移四、行政赔偿请求人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概念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特征三、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请求人的特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特征(3)分析: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第六章行政赔偿程序学习内容:第一节行政赔偿程序概述一、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二、行政赔偿程序的特征和种类第二节单独行政赔偿程序一、单独赔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二、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第三节行政一并赔偿程序一、行政复议一并赔偿程序二、行政诉讼一并赔偿程序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要求:(1)复述:行政赔偿程序、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行政复议一并程序以及行政诉讼一并程序概念(2)解释:行政赔偿程序的特征、种类(3)应用: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程序以及填写相关法律文书第七章司法赔偿概述学习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一、司法赔偿概念和特征二、司法赔偿种类第二节司法赔偿的要件一、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的概念二、司法赔偿构成要件的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的概念、归责原则、构成要件(2)解释:司法赔偿和特征、司法赔偿的种类(3)分析:司法赔偿构成要件第八章司法赔偿范围教学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范围概述一、司法赔偿范围概念二、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标准第二节刑事司法赔偿范围一、侵犯人身权利的刑事赔偿二、侵犯财产权利的刑事赔偿第三节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赔偿范围一、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二、违法采取保全措施三、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四、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中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责任第四节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一、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含义二、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种类教学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的概念(2)解释:司法赔偿种类和特征(3)分析:刑事司法赔偿范围、民事、行政审判司法赔偿范围、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第九章司法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学习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请求人一、司法赔偿请求人概念和特征二、司法赔偿请求人资格转移三、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特征第二节司法赔偿义务机关一、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概念和特征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您将能够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请求人的概念、确定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法律规定(2)解释: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特征、“谁侵权,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后置”原则(3)应用: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确认、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第十章司法赔偿程序学习内容:第一节司法赔偿程序概述一、司法赔偿程序概念二、司法赔偿程序特征第二节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一、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概念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步骤第三节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一、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概念二、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步骤第四节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一、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的概述二、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的步骤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司法赔偿程序概念(2)解释:司法赔偿程序特征(3)应用: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司法赔偿的复议程序、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第十一章国家追偿制度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追偿一、国家追偿概念二、国家追偿法律性质三、国家追偿意义第二节行政追偿四、行政追偿概念和条件五、行政追偿程序第三节刑事追偿六、刑事追偿概念和条件七、刑事追偿程序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国家追偿概念、行政追偿概念、刑事追偿概念(2)解释:国家追偿法律性质(3)分析:国家追偿条件、程序第十二章赔偿方式、计算标准和国家赔偿时效学习内容:第一节国家赔偿方式一、国家赔偿方式概念二、国家赔偿方式种类第二节国家赔偿计算标准一、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以及国家赔偿标准的概念二、侵犯人身权利赔偿标准三、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第三节国家赔偿费用一、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二、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与管理第四节国家赔偿的时效一、时效概述二、国家赔偿的时效学习要求学习完本章,达到以下标准:(1)复述:国家赔偿方式概念、实效概念(2)解释:国家赔偿方式种类(3)应用:侵犯人身权利赔偿标准、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标准以及国家赔偿时效。
国家赔偿法教学大纲
附2.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任务(一)教学目的《国家赔偿法》主要研究国家赔偿的制度产生与演变,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及具体规则,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的原则、制度和规则,以及国家赔偿法发展的最新动态,丰富学生对行政法学科的知识体系的了解和把握。
(二)教学环节和学时分配本课程的教学环节主要有:课堂讲授、学生自主学习、课后作业、专题讨论等形式。
总学时:32 其中理论学时:32 实践学时:0二、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一)第一部分名称(理论学时+实践学时)(一)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理论学时3+实践学时0)1.教学内容(1)国家赔偿概述(2)国家赔偿法概述(3)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2.基本要求(1)重点掌握国家赔偿的概念及其特征(2)掌握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及其渊源3.重点和难点(1)重点国家赔偿责任的渊源、概念和特征(2)难点国家赔偿责任的特征(二)第二章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理论学时3+实践学时0)1.教学内容(1)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种类和设定(2)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2.基本要求(1)掌握归责原则的含义(2)理解并重点掌握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3)正确运用违法归责原则分析案例3.重点和难点(1)重点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2)难点运用违法归责原则分析案例(三)第三章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论学时5+实践学时0.5)1.教学内容(1)国家赔偿的行为要件和后果要件(2)国家赔偿的主体要件和法律要件2.基本要求(1)明确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含义(2)掌握国家赔偿责任各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3)运用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原理分析实际案例3.重点和难点(1)重点掌握国家赔偿责任各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2)难点运用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原理分析实际案例(四)第四章国家赔偿的主体、范围、程序(理论学时5+实践学时0.5)1.教学内容(1)国家赔偿的请求人和国家赔偿义务机关(2)国家赔偿的范围(3)国家赔偿的程序2.基本要求(1)掌握国家赔偿的主体构成和法律规定及其程序(2)重点掌握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3.重点和难点(1)重点国家赔偿的主体构成和法律规定及其程序、国家赔偿的范围(2)难点国家赔偿的范围(五)第五章行政赔偿(理论学时6+实践学时1)1.教学内容(1)行政赔偿的概念(2)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3)行政赔偿的范围(4)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5)行政赔偿义务的程序2.基本要求(1)明确行政赔偿的基本概念(2)掌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其范围(3)掌握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方法(4)掌握行政赔偿义务的基本步骤和方式3.重点和难点(1)重点行政赔偿的范围、掌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方法、行政赔偿义务的基本步骤和方式(2)难点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方法、行政赔偿义务的基本步骤和方式(六)第六章司法赔偿(理论学时4+实践学时1)1.教学内容(1)司法赔偿的涵义和特点(2)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3)司法赔偿的构成要件和范围2.基本要求(1)重点掌握司法赔偿的含义和归责原则(2)了解司法赔偿的特征和立法形式(3)掌握司法赔偿义务的基本步骤和方式3.重点和难点(1)重点司法赔偿的含义和归责原则、司法赔偿的特征和立法形式、司法赔偿义务的基本步骤和方式(2)难点司法赔偿的特征和立法形式、司法赔偿义务的基本步骤和方式(七)第七章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理论学时3+实践学时1)1.教学内容(1)国家赔偿的方式(2)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3)国家赔偿的费用2.基本要求(1)掌握国家赔偿的各种方式及其计算标准(2)了解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以及我国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和管理3.重点和难点(1)重点国家赔偿的各种方式及其计算标准、我国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和管理(2)难点国家赔偿的各种方式及其计算标准三、学时分配表四、实验环节安排汇总表实验目的、内容和要求:见《实验项目卡》五、推荐教材与参考书目推荐教材:胡锦光、余凌云主编《国家赔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第1版参考书目:1.高家伟:《国家赔偿法》,商务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
国家赔偿法教案
十、国家赔偿法1、国家赔偿的概念、特征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是指因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管理、使用有欠缺和瑕疵,造成公民生命、健康、财产损害的,国家负责赔偿的制度。
在有些国家,这类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部分,受国家赔偿法规范。
我国国家赔偿法不包括公有公共设施的致害赔偿。
2、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国家赔偿法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宪法1982年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项规定成为我国制定国家赔偿法的最重要依据。
民法首先,民法中“平等、有侵权必有责任”的观念是确立国家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其次,民法中的侵权赔偿制度成为制定国家赔偿法的范本,特别是丰富实用的民事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和方式成为各国国家赔偿立法的参照系;最后,民法确认和保护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成为国家赔偿法所保护的主要对象。
国家赔偿法的作用(1)制定国家赔偿法是落实宪法的需要(2)制定国家赔偿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制定国家赔偿法可以有效地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3、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法律要件行为要件界定执行职务行为的标准(1)实质内容理论,又称主观标准说。
该理论主张采用主观标准即行为人的主观意思表示判断行为的性质,至于应当以何人的意思表示为准,又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应当以国家机关(雇佣人)的意思表示为准。
另一种观点认为,执行职务的范围,应当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思表示为准。
(2)外表形式理论,又称客观标准说。
该理论主张,执行职务的范围应当以社会观念为准,凡在客观上,外形上可视为社会观念所称的“职务范围”,或者受害人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是在执行职务,或客观上足以认为其与执行职务有关的,不论行为者意思表示如何,其行为均可认定是执行职务行为。
《国家赔偿法》实施方案(2019.3)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国家赔偿法》实施方案2019年3月一、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国家赔偿法》课程基于“任务驱动式”的教学理念,采用“做中学、学中考”的教学方法,既让学生掌握国家赔偿制度的相关知识。
- 1 -二、教学支持服务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本学期共安排四次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具体如下:1.《国家赔偿法》第一次教学活动主题:课程导学及形考一重难点辅导时间:2019年4月15日13:00-14:302.《国家赔偿法》第二次教学活动主题:课程形考二重难点辅导时间:2019年4月29日13:00-14:303.《国家赔偿法》第三次教学活动主题:课程形考三重难点辅导时间:2019年5月16日13:00-14:304.《国家赔偿法》第四次教学活动主题:课程形考四重难点辅导- 2 -时间:2019年6月10日13:00-14:30三、学生学习建议(一)自主学习学生通过学习文字教材、观看电子教案以及视频资源掌握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运用所学知识完成每个部分的学习任务,通过实际操作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二)面授辅导面授辅导可以与教师面对面交流,及时掌握课程的重难点内容,解答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讨论交流师生可以在各个部分的学习小结及练习题交流区针对学习内容进行探讨交流。
同时,还可以在网上实时教学讨论区结合主题开展讨论答疑。
四、教师评阅建议本课程采取四次形成性考核代替终结性考试的无纸化考核,并全部在学习网上进行。
学生提交试卷后系统自动评分,辅导教师可以实时看到学生作答情况,并督促学生及时完成。
- 3 -。
国家赔偿法教学案
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掌握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及国家赔偿法的渊源一般了解国家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第一节国家赔偿责任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活动。
对于这一概念,可以作如下理解:第一,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第三,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第四,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特征国家赔偿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赔偿范围有限。
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第四,赔偿程序多元化。
三、国家赔偿与近似的概念(一)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从立法内容上看,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部分,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是种属关系。
从本质上看,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司法赔偿,都由国家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用由国家支付。
(二)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
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二者的引发原因不同,国家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而国家补偿是合法行为(如征用等)引起的。
性质也不同,国家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国家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并不具有对国家职权行为的责难。
此外,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适用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也有不同。
①(三)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国家赔偿是因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而民事赔偿是由发生在平等民事法律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
二者的责任主体、责任性质等均不相同,且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也有不同。
当然,并非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所有行为引起的赔偿责任都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教程课程设计
国家赔偿法教程课程设计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国家赔偿法教程•主讲教师:XXX•授课对象:法学本科生•学时数:36学时•学分数:2学分二、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通过系统的讲解国家赔偿法,使学生掌握国家赔偿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以及具体应用,能够结合实际案例独立思考并运用国家赔偿法进行问题解决,同时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为学生以后从事国家赔偿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三、课程内容及安排1. 国家赔偿法的概述•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历史、对象等基本概念•国家赔偿法的意义和作用•国家赔偿法体系的构建2. 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国家赔偿的四大原则•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国家赔偿赔偿额度的确定和计算方法3. 国家赔偿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民事侵权责任诉讼中的国家赔偿•刑事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4. 国家赔偿与人权保护•国家赔偿与消除歧视的关系•国家赔偿与人权监察的关系•国家赔偿与司法公正的保障5. 国家赔偿案例分析•经典案例剖析与解读•学生答辩与探讨四、课程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讲授、案例分析、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结合司法实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实际参与,提高教学质量。
五、考核方式•平时成绩40%•期末考核60%平时成绩主要包括出勤、课堂表现、课后作业、小组讨论等。
期末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知识、案例分析、论述题等。
六、参考书目•《国家赔偿法解释与应用》,XXX著,XXX出版社•《国家赔偿法律适用案例精选》,XXX著,XXX出版社•《国家赔偿与司法保障》,XXX著,XXX出版社七、学习建议国家赔偿法教程是一门重要的法律课程,因此学生需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和课后阅读,以此提高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同时,学生可以通过考研、实习等方式,加深对国家赔偿法的理解和应用,为未来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国家赔偿法教案
①国家赔偿法教案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第一节国家赔偿的基本含义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赔偿,是指由国家承担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所造成的侵权赔偿责任。
各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在适用范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最狭义的国家赔偿。
即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实施公务行为而造成的侵害。
.狭义的国家赔偿。
即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公务行为而造成的侵害。
.广义的国家赔偿。
即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的行为造成的侵害。
.最广义的国家赔偿。
即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的是最狭义概念和范围。
对于这一概念,可以作如下理解:第一,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第三,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第四,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特征国家赔偿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赔偿范围有限。
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第四,赔偿程序多元化。
三、国家赔偿与近似法律术语的区别(一)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从立法内容上看,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部分,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是种属关系。
从本质上看,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司法赔偿,都由国家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用由国家支付。
(二)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
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二者的引发原因不同,国家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而国家补偿是合法行为(如征用等)引起的。
性质也不同,国家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国家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并不具有对国家职权行为的责难。
此外,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适用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也有不同。
国家赔偿法教程教学设计
国家赔偿法教程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本教程旨在通过对国家赔偿法的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国家赔偿法相关的知识和法律原则,了解国家赔偿的相关程序和标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教学内容
1.国家赔偿的概念及历史渊源
2.国家赔偿的法律原则
3.国家赔偿的主要程序
4.国家赔偿的标准和限制
三、教学方法
1.综合教学法: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多种方式,使学
生对国家赔偿法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2.空间模拟法:通过模拟法庭等场景,让学生亲身体验国家赔偿案件的
受理、审理、裁决等全过程,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记忆。
3.网络教学法:利用网络资源,提供学生可以自行学习的国家赔偿法相
关视频、文献等,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四、教学过程设计
第一讲:国家赔偿的概念及历史渊源
1.讲述国家赔偿的定义和概念
2.国家赔偿的历史渊源和发展
3.国家赔偿法的意义和作用
1。
《国家赔偿法》教学课件
案例1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妻子张在玉失踪,张亲属怀疑被佘杀害。 1994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
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994年4月28日佘祥林涉嫌故意杀人被捕。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佘祥林死刑,佘
教学对象:全日制在校高职生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1、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由第八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1994年 5月12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2010年4月29日通 过、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2、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行政法——国家赔偿法教学课件
主讲教师:郭昕
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 系
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行政处罚 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对相对人的 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国家赔偿
第十四章 国家赔偿制度
第一节国家赔偿的概述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掌 握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学会分析各种不 同行为是否均引起国家赔偿责任的有关问题。
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14日电 (记者王研)14日上午,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躲猫猫"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原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 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 二年;被告人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 刑一年。
案例
某市税务局局长张某于2001年3月的一个星期 天驾驶单位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回乡下探母,途中 不慎将在公路边正常行走的王某撞成重伤。同年 5月,王某以肇事人员系市税务局负责人,向法 院提起国家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0万 元。问题:本案是否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为什 么?
教学课件 国家赔偿法(第二版)胡锦光
问题与思考
1. 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现行立法模式的缺陷在 哪里?
2. 我国国家赔偿法应该形成何种立法模式? 3.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范围较为狭窄的原因是
什么? 4.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理由
是什么?
5. 立法行为能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之中吗?
在以违法为归责原则的国家,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之间存在着差异主要是归责原则不同。国家承担国家赔 偿责任的基本前提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 因违法而给当事人造成侵害,而国家承担国家补偿责任 的基本前提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因合法 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此外,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在适 用范围、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上也存在着差异。
二、关于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的思考
第四节 刑事赔偿范围
一、刑事赔偿范围界定
刑事赔偿是国家司法机关在行使刑罚权过程中, 因刑事司法侵权而应对受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根 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国家承 担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 权的事项,而侵犯人身权主要有侵犯人身自由权和 侵犯生命健康权两种情形。
此外,涉及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赔偿、自由裁 量行为引起的赔偿、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赔偿、公有 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军事赔偿等事项均未涵 盖于国家赔偿的现行立法范畴之内。
第一节 概述
三、国家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模式
1.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混合式规定。 2.肯定列举与否定列举相结合的并列规定。 3.开放式与封闭式相结合的双向规定。
第一节 概述
二、国家赔偿范围的类别 (一)行政赔偿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4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 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获 得赔偿。 (二)刑事赔偿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 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 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使职权时有侵犯法律规定的人身权、财产权 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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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赔偿以职 务违法行为为归责标准,而不问侵 权公务人员过错的有无。目前,采 用违法归责原则的典型国家是瑞士 和奥地利。 在我国的国家赔偿立法中,采 用了违法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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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 件〔核心是归责原则〕。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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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赔偿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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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赔偿是指国 第一,侵权行为的主体 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员 侵犯公民、法人或其 第二,是对行政过程中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 的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造成损害,由国家承 所给予的赔偿 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第三,请求人是其合法 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责任主体为国家, 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致害 返回 的行政机关
二、对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 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具体表现为: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 政强制措施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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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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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国家赔偿责任性质的几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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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赔偿责任
理论基础的不同学说
1.主权在民说 2.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说 3.法律拟制说 4.公共负担平等说 5.国家危险责任说 6.社会保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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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归责原则
二、无过错归责原则(危险责任原则)
第三节
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1. 根据损害的性质,行政侵权损害 分为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部分。 2. 我国行政赔偿以赔偿直接损失为 主,原则上不赔偿间接损失。 3. 我国《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精 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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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熊某系某市个体工商户,1999年5月, 熊某在该市某区工商局办理了经营咖啡的 营业执照,并把经营地点确定在市飞机场 出口处的第一个摊位。个体工商户张某在 飞机场出口处经营书刊,其摊位与熊某相 邻,属第二个摊位。2000年4月的一天,由 于张某摆摊时侵占了熊某的摊位,双方发 生争吵。某区工商所在解决两人之间纠纷 时,责令双方停业并扣缴了各自的执照。5 月,在双方的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工商 所发还张某的执照,仍将熊某的执照扣下。 对此,熊某多次找工商所尽快解决纠纷, 归还执照,但没有结果。2000年12月熊某 和某区法院起诉工商所,要求发回执照, 并赔偿因停业的经营损失3600元和因停业 造成的咖啡变质的损失60元。 问:熊某提出赔偿共计3660元是否合 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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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
1.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2. 必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并造成实际损害的人 3. 必须是其所受损害与行政违法行 为有因果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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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公民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赔偿请求人仅限于受害者 公民本人,但受害的公民死亡时,请求人资格 可发生转移。 法人 受害的法人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有权要求 赔偿。 其他组织 受害的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组织有权 要求赔偿。
分析
(1)刘某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城建局未依法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便强行诉除该建筑, 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 条规定,刘某可取得赔偿。 (2)刘某提出行政赔偿的程序合法。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刘某向某法院起诉, 要求确认城建局的作为违法,一并提出赔偿违法 造成的损失,在程序上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是合 法的。
三、违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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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错归责原则
指致害行为人存在着故意或过失或 者致害行为本身存在着某种欠缺,从而 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许多受民法 学说影响较深的国家在确立国家赔偿责 任制度时采用该项归责原则。 在国家赔偿法中有主观过错与公务 过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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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过错归责原则 〔危险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危险责任原则, 即在国家公务活动中,只要有损害结果 发生,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无须 考虑致害人的过错。危险责任原则在整 个归责原则体系中仅处于辅助或从属的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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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行政赔偿范围
重点与难点 案例 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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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第三节 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重点与难点
行政赔偿范围的确定方式和设定标准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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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赔偿范围概述
一、行政赔偿范围的意义
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
国家赔偿责任:
简称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对受 害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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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性质:
指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赔 偿制度的特性。 国家赔偿是从传统的民事责任分离 出来的,现已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国家 责任。 我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 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从法律上确认 了国家赔偿的国家责任性质,从立法上 完成了从民事赔偿责任向国家赔偿责任 的过渡。国家赔偿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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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
职权主义原则 由违法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充当行政赔 偿义务机关 行政主体原则 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必须具有 行政主体资格 便民原则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应方便受害人 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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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 三、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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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代表国家接受 行政赔偿请求,参加行政赔偿诉讼,履 行赔偿义务的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于行政赔偿 责任主体。国家是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 者。通常由致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 义务。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同于行政侵权 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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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刘某1997年4月向某县郊区某 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后,在该村的 地界上修建了105平方米的平房。 同年9月,某县城建局在缺乏确凿证 据的情况下认定该建筑为违章建筑, 责令刘某拆除该平房,并将有关处 理决定下达给刘某。同年12月某日, 城建局将刘某新建的平房强行拆除。 在实施强拆时将刘某部分合法财产 损坏。刘某于1999年1月向某区县 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城建局的作为 违法,并要求赔偿违法造成的损失 1.3万元。 问:刘某是否有权取得赔偿? 原告提出行政赔偿的程序是否合法?
违法实施财产罚和行为罚的表现有: 1.处罚主体不合法; 2.超越权限 ; 3.处罚对象错误; 4.处罚内容错误; 5.处罚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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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 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 为致使损害发生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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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
1.对公民权利的重视程度; 2.政治体制的制约;
3.国家赔偿理论的影响;
4.国家财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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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赔偿范围的确定方式和设 定标准
(一)确定方式
(二)设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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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方式
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确定方式是 成文法规定:既有一般概括,又有具 体列举;既有肯定性范围,又有否定 性(排除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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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定标准
行政赔偿范围除受归责原则限定外, 还有两项标准: 1.行为标准 〔政机关在归责范围内 的哪些行为国家予以赔偿〕; 2.损害标准 〔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给 相对人造成的哪些损害国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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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
一、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二、对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 三、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四、几类行为的可赔偿性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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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几类行为的可赔偿性辨析
国家赔偿法既肯定规定了应赔偿的 侵权行为范围,又作了排除规定。但在 肯定和否定之间还存在一些行为,如国 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为、 对公务员的管理行为、复议终局的具体 行政行为等,这些行为能否引起国家赔 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在理论 上予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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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赔偿范围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赔偿范围的确定方式和
设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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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赔偿范围的意义
1. 行政赔偿范围决定了一个国家承 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宽窄,确定对公民救 济程度的大小。法治发达国度行政赔偿 范围宽;专制国家范围窄。 2. 对相对人来说,行政赔偿的范围 决定其行政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3. 对法院来说,行政赔偿范围是其 解决行政赔偿纠纷案件的权力界限。
主要特点:
二、行政赔偿与相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国家 赔偿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 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正式 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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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与范围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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