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油政工〔2008〕299号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领导成员,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二)带头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牢固树立“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诚实守信,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能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司业绩,积极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四)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1.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有竞争的经济实体中投资,但可以在公开挂牌交易的该等公司中拥有其不超过1%的发行在外的股票;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中,或与其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有直接冲突或有冲突迹象的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雇员或以其他身份任职。
4.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或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得允许或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第三人接受该等馈赠。
5.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有关规定。
除履行职责所需外,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
3. 必须保持诚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 必须尊重公司股东,认真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
5. 必须尊重公司的员工,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
6. 必须勇于担当,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 必须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同事沟通合作,促进企业发展。
8. 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决策和规定。
9. 必须保持学习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10. 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成为社会信任和认可的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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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基本准则1、经理以上员工(以下简称责任人)是指集团所属分公司的车间主任(副主任)、部长(副部长)和主任(副主任)以上级别以及集团总部办公室的员工。
他们对集团(公司)经营负有更大的责任,每一项职务行为和经营决策都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上级、下级及集团(公司)整体,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对集团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
2、各级责任人应模范执行员工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廉洁、公平、进取、言行与职务相一致,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3、责任人不仅在任职期间,而且在与集团(公司)约定的辞职后一定时间、范围内,都不得利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集团(公司)资源和客户资料,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对集团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
经营管理4、相关责任人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就本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向集团全面负责。
5、责任人必须贯彻集团及其直接上级制定的经营方针,准确反映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报表,确保完成集团及其直接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6、责任人在其直接上级或者上级职能部门的指示有明显不当时,有责任及时向其指出,并提出自己的书面建议;如建议未获采纳而执行上级指示最终造成损失时,责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级承担,同时必须向董事局如实汇报。
财务管理7、责任人必须接受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本企业财务经营成果全面负责。
8、责任人必须遵守财经法规,贯彻集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并将本公司财务制度报集团计划财务中心备案。
9、责任人应将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置于集团计划财务中心或者直接上级的监督之下。
禁止回避监督,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禁止向集团外机构或个人出借资金、提供担保、抵押或者其他财务承诺。
人事管理10、集团下属公司负责人要配合和支持集团人力资源部下派的人事专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设置工作障碍。
11、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人事专员实行在业务上直接归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导,在行政事务上由所在公司领导的双重领导的方式,对各公司人事专员的考核以集团人力资源部为主。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界定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界定公司法是指对公司组织、运作和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中具有重要职责和决策权的管理人员。
本文将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及相关问题。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的是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经理等职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重大事务直接相关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承担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起着关键作用。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决策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决策和管理。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战略眼光和决策能力,能够科学合理地处理各种复杂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2.组织协调: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协调和管理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各种内外部问题,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3.风险控制: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及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4.人才培养: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培养和选拔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为公司的发展储备优秀的人才。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才管理和培养能力,能够发现和培养具有潜力的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命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提名:公司的股东、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名适合的人选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提名人需要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等因素。
2.评审:公司的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和背景调查,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
中国石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操守,维护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领导成员,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的所有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
(二)带头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牢固树立“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诚实守信,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尽最大能力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司业绩,积极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四)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该等利益冲突包括:1.在个人投资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者有竞争的经济实体中投资,但可以在公开挂牌交易的该等公司中拥有其不超过1%的发行在外的股票;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2.在公司机会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3.在业务联系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中,或与其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有直接冲突或有冲突迹象的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顾问、雇员或以其它身份任职。
4.在商务馈赠方面,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业决策或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得允许或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第三人接受该等馈赠。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高层管理层在实施组织决策和履行职责时,能够遵守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保持道德操守和职业操守,秉持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促进组织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成功。
以下是一个应包含的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的示例:1.诚信与廉洁:高层管理者应始终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规定,保持廉洁、诚实和守信的行为。
在与组织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交往时,必须诚实、公正地向其提供信息,并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2.专业素养与能力:高层管理者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以适应变化的业务环境。
他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3.领导能力与团队精神:高层管理者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激励和引导团队成员,建立一个富有合作和团队精神的工作环境。
他们应该尊重团队成员的权益和意见,并与团队成员共同努力实现组织的目标。
4.保护组织利益:高层管理者应始终以组织利益为导向,为组织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成功负责。
他们应该采取措施保护组织的财产和资源,避免滥用或浪费。
5.公平与公正:高层管理者应以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待组织内部员工,不论其身份、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因素。
他们应确保公正的招聘和晋升政策,提供公平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及一个平等和开放的工作环境。
6.透明与沟通:高层管理者应建立一个透明和开放的沟通渠道,与组织内外的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通。
他们应及时向员工和其他相关方提供准确的信息,并倾听并尊重不同观点,以促进合作和共识。
7.社会责任:高层管理者应认识到组织对社会的影响和责任,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他们应致力于推动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安全,以及对社会贡献的回报。
制定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高层管理者的行为,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与行为准则相配套的还应有相应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以确保准则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同时,高层管理者也应对准则的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和反思,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成为组织内的道德楷模和表率。
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引言概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对于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管理人员的行为不仅直接影响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合作能力,还对公司的声誉和业务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建立和遵守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是公司管理的基石。
正文内容:1. 诚信和道德:1.1 诚实守信:管理人员应该始终诚实守信,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市场预测和公司绩效等。
1.2 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洗钱等。
2. 公平公正:2.1 人事决策公正:管理人员在招聘、晋升和奖励方面必须公正无私,不得因个人关系或者其他非业务因素偏袒某些员工。
2.2 业务决策公平:管理人员在业务决策中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对竞争对手不公平对待。
3. 尊重和合作:3.1 尊重员工:管理人员应该尊重员工的权益和个人尊严,不得歧视或者虐待员工。
3.2 团队合作:管理人员应该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和共享,建立积极的团队氛围,以实现公司的共同目标。
4. 保护机密和隐私:4.1 保护公司机密:管理人员必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给竞争对手或者其他未经授权的人。
4.2 尊重员工隐私:管理人员应该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采集、使用或者传播员工的个人信息。
5. 责任和公共形象:5.1 履行职责:管理人员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负责。
5.2 维护公共形象: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代表,应该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总结:综上所述,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诚信和道德、公平公正、尊重和合作、保护机密和隐私以及责任和公共形象是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关键要素。
惟独遵守这些规范,管理人员才干够有效地引导员工,促进团队合作,确保公司的长期成功。
因此,公司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培训计划,以确保管理人员始终遵守行为规范,并为员工树立良好模范。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范文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范文一、引言作为一家现代化企业,我们深知管理人员的行为对企业的发展和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管理人员的行为合乎道德、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树立良好的模范,我们制定了本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1. 诚信原则: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行合一。
2. 公正原则:管理人员应当公正、公平对待员工,不偏袒个人或者特定群体。
3. 保密原则:管理人员应当严守商业秘密,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4. 遵法原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
三、行为规范1. 职业操守- 忠诚: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忠诚,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 敬业:管理人员应当尽职尽责,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 保密:管理人员应当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的机密信息。
- 知识更新: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 行为规范- 诚信行事:管理人员应当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合一,言行稳重。
- 公正公平:管理人员应当公正、公平对待员工,不歧视、不压迫员工。
- 尊重他人:管理人员应当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利,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 互助合作:管理人员应当与同事和其他部门合作,促进团队协作,实现共同目标。
- 建设性沟通:管理人员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沟通,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 不得索贿受贿:管理人员应当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制裁- 监督: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制裁: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管理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四、行为规范的宣传与培训1. 宣传: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员工大会、企业文化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和内容。
2. 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质。
高管行为规范
高管行为规范1.高管行为规范是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是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最基本的规定和要求,是高管人员从业的行动指南。
违反行为规范的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无条件执行。
2.高管行为规范中的“高管”是指集团公司、集团成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高管德绩八条3.1诚信。
诚实面对自己、面对客户、面对同事;履行自己的承诺和达成的协议;遵守社会公认伦理道德。
3.2 敬业。
对事业忠诚尽心,全力以赴,不懈怠庸懒;把握好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处理好同事与朋友的关系;勇于承担责任,讲究工作质量和效率。
3.3 廉洁。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我约束,行为检点;始终坚持人格、行为、作风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不随波逐流,不因人际关系而对不良行为和现象作妥协;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利益,不收受贿赂3.4 责任。
对工作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善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发展,关心同事下级成长;努力做到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不找任何借口拖延、耽搁;工作勤奋、认真、细致、准确,自始至终,一丝不苟。
3.5 团结。
善于化解矛盾,遇事沉着、冷静、克制,杜绝过激言行;保持和气、友善、礼貌,抵制官僚主义;尊重他人,理解他人,乐于接受不同意见;不拉帮结派、不打击报复、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做好传、帮、带,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
3.6 公正。
客观公正对待自己、同事、客户;实事求是地评价工作和事物,不徇私枉法,偏袒不公;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公司发展的事;不滥用职权,不牺牲他人或公司的利益为自己赢得私利;严格执行公司制度,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做事。
3.7 学习。
视学习为立身之本,不断学习创新,超越自我;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勇于面对自身不足,善于整合资源,共享知识和经验;温故知新,不耻下问;创造性地学习和思考。
3.8 使命。
树立强烈的成功欲望,具备韧性和毅力;超越自我,持续完善地改进工作方法;目标清晰,高效地朝既定目标前进;全心投入,全力以赴;4.0 高管行为准则《行为准则》中的“4.1”至“4.7”是对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忠实义务的基本要求,请您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否则将构成失职和渎职;“4.8”是对高管人员权利的限制,您行使这些权利必须得到批准或授权,擅自决定这些事项,将构成违规;“4.9”是对高管人员廉洁自律的要求,如果您违反规定将构成违纪,受到纪律处分;“4.10”是对高管人员合法、合规经营的要求,属于严格禁止的行为,您违反这些规定将构成违法或违规,受到撤职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和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下属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核心关键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致力于高标准的诚信和道德行为,包括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公司对每一位董事和管理人员寄予高度的信任和责任,并相信其在与客户、公众及同事、员工的日常关系中遵循基本的正直和诚信。
公司在从事商业活动时要求和主张高标准道德并期望董事和管理人员在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时遵守本守则,以及最高的商业和个人道德标准。
第四条公司的诚信、声誉和利益最终取决于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公司要求各位董事和管理人员以崇高的职业道德来履行职责,并努力避免不正当的行为。
本守则虽然没有涉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它规定了指导公司所有董事和管理人员的基本原则。
公司所有董事和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遵守本守则。
第二章职业道德守则第五条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杜绝发生下列行为:(一)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或在公司的职位以及工作之便为自己、家人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佣金;(二)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实际或名义上冲突的行为;(三)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在公司的职位以及工作之便取得的商业机会提供给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占为己有或转予他人。
第六条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制度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公开披露中应进行全面、公正、准确、及时和清楚的披露,要求实事求是,严禁造假,严禁虚报瞒报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范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范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如何制定?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与承诺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出现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三)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经企业2023年9月XX日董事会例会决策通过)(经企业2023年9月XX日董事会决策修订生效) 根据三鼎控股集团有限企业(简称“企业”)《企业章程》及企业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旳规定,特制定我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合用于我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享有副总监级以上待遇旳高级管理人员(简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本准则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监督实行并解释有关条款旳合用性。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与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期,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征询。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理解到任何违反或也许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旳状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汇报;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诚信义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做到勤勉尽责和诚信,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企业间旳利益冲突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也许导致与企业利益冲突旳活动,防止对企业导致利益损害。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运用其在企业旳地位和权利为自己、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3、廉洁自律,不做有损于企业声誉旳事。
三、处理潜在旳商业机会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企业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不得以任何形式运用企业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简介给企业并被企业拒绝,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运用企业财产、信息或在企业旳地位获得旳商业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经有或转予他人;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企业竞争;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有关旳佣金。
四、信息保密责任1、秘密信息指假如披露会对企业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有益旳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规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得旳波及企业、分子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旳秘密信息;3、除非以企业利益为目旳,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他目旳运用上述秘密信息。
集团员工职业道德准则
集团员工职业道德准则第一篇:集团员工职业道德准则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廉政建设及和谐、可持续发展,杜绝在工作过程中行贿、受贿等各种不正当及腐败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业务性质,特订立本准则。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平台公司及下属一线公司的全体员工。
3.职业道德规定非正当利益3.1 员工不得在公司业务活动中,向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索取佣金、回扣、礼品,或要求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出国、旅游、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提供资助,以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利益;3.2 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主动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品,应立即返还,并告之对方此类行为系禁止行为;若经推辞未果,或在当时场合不便拒绝的,市场价格折合超过1000元的,均应主动(一周内)向所属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项目综合管理部(按所任职务归属公司选择,下同)进行申报,详细列明收取的时间、地点、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名称、证明人等信息;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项目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登记,员工多次接受礼品的,进行累计计算;3.3 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主动为员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出国、旅游、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提供资助,以及其他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利益,员工应主动(一周内)向所属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项目综合管理部进行申报;3.4 员工在对外业务合作过程中,不应参与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或对公正执行任务产生影响的、由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出资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此类活动包括且不限于: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外出旅游或出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若无法拒绝,或出于礼貌被迫参与的,应主动(一周内)向所属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项目综合管理部进行申报,详细列明时间、地点、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名称、证明人等信息;3.5 员工在对内业务过程中,不应参与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或对公正执行任务产生影响的、由其他部门、项目出资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包括且不限于: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外出旅游或出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若无法拒绝,或出于礼貌被迫参与的,应主动(一周内)向所属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项目综合管理部进行申报,详细列明时间、地点、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名称、证明人等信息;3.6 员工不得超标准向其他员工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包括且不限于: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外出旅游或出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利益冲突3.7 员工不得在未取得公司批准前,兼任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外部工作,无论是否获取薪金报酬;3.8 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但员工亲属(至少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表或堂兄弟姐妹)在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从事管理岗位或直接持有股份的,或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业务时,该员工应在事前主动、及时地向该业务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申报,不得刻意隐瞒,并主动回避相关审批流程;3.9 员工不得向已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承包商、业务合作单位介绍亲友,以从事与本职业活动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服务等业务;投资3.10 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下列情形的行为除外:投资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商业竞争对手,或以亲属(至少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表或堂兄弟姐妹)名义进行此项活动的;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3.11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内幕消息在资本市场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信息保密3.12 员工应对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XXXX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1.doc
XXXX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1公司XXXX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一、总则是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最高管人员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是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基本的规定和要求,是高管人员从业的行动指南。
违反该制度的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无条件执行。
二、适用范围高管行为规范中的“高管”是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等。
三、履职行为准则履职行为准则是对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忠实义务的基本要求,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否则将构成失职和渎职:(一)政治要求、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落实地方政府关于干部队伍建1设和水务行业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优质服务、保障供水。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主动关注、掌握和学习与分管业务相关的行业政策2和相关文件,保持政策的敏感性,适时调整工作方针,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
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XXXX、按照 3制度,勤勉尽职,积极贯彻执行公司各项会议的决定和决议。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不越权行事,不擅自决策。
4(二)责任要求、具有担当意识,对事业有强烈的追求,不断的自我加压,精益求精,勇于排除一切1困难和干扰,坚定不移地实现和超越工作目标,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推动力。
、具有大局意识,能在战略高度上理解公司变革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变革方案,能在2工作中主动地创造性的推进改革方案的实施,带领下属改革并取得显著的改革成效。
、具有谋略意识,深刻领会公司的发展战略,在目标上与公司严格保持一致,善于站3在公司全局的层面上处理日常工作,与同级领导能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与帮助。
、具有创新意识,善于跳出现有的思维范畴,不断学习,并经常提出有突破性、拓展4性的见解和方法,敢于在工作中开拓和创新。
(三)工作要求、讲究工作方法。
工作严谨、扎实、细致,讲究实效,能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1并能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问题,推动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企业高管合规行为准则
企业高管合规行为准则如下:
1.素质准则:正派、公正、包容、能力。
2.行为准则:自觉做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者和宣贯者;遵守公司的
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不越级、不越位;
胜不骄、败不馁,勤乐观,不抱怨。
企业高管层人员必须具备正气,自觉做到表里如一,不搞阴谋诡计,勇于同公司存在的歪风邪气做斗争。
在面对公司员工时必须做到公正与公平,绝不能有帮派思想,也不能有偏袒、庇护现象。
在处理公司员工关系时,必须一切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准绳,讲求正义与客观。
公司高管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管队伍建设,规范高管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高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四条高管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1. 坚持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公正无私,廉洁自律;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敏感信息;3. 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4.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和谐稳定;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司监督。
第五条高管应遵守以下具体行为规范:1.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回扣;2. 不得侵占、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损害公司利益;3. 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4.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传播公司商业秘密;5.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6. 不得利用职权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公司设立高管行为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高管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公司对高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3. 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4. 遵守本制度情况。
第八条高管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通报批评;2. 降低职务、调整工作岗位;3. 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高管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高管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The cool breeze blows the maple leaves red, cold words make the strong mature. (WORD 文档/A4 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为了树立和保持时风集团的良好形象,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规范化管理,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在任何场所做任何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行。
二、保守公司秘密,对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露。
不得随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者函件。
除因公或者工作原因(履行有关手续)外,不得私自带非公司人员进入任何机房、档案资料室、仓库等场所。
对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文书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携出或者出借。
三、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对所办事项不得私下接受往来单位的馈赠或者挪用财物。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领导交办的事情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以完成自身岗位和本部门工作和任务为主要职责。
在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本人或者本部门又是最佳协助人时,应予积极配合。
六、对顾客或者参观来宾应保持热情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语言流利、措辞恰当,不卑不亢、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
对顾客或者来宾提出的要求应坚持原则、机敏处理。
七、外出工作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无把握的不随便发表意见,不在外谈论本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八、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执行。
上班时严禁高声喧哗、搭赸攀谈,不看无关书刊及报纸,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除工作需要查询资料外不能上网。
九、接听电话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泛博用户提供热情的咨询服务,对用户的答复不可摸棱两可、夸大其词和随意承诺,更不能推委扯皮。
电话语言要简炼,用语应礼貌、简洁、明确,严禁在公司打私人电话。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高管管控)
XX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例会决议通过)(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决议修订生效)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享受副总监级以上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有关条款的适用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有诚信和道德的行为,不得从事存在公司与个人利益有实际或名义上冲突的行为;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权利为自己、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三、处理潜在的商业机会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介绍给公司并被公司拒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在公司的地位取得的商业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有或转予他人;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竞争;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佣金。
四、保密责任1、秘密信息指如果披露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有益的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分子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3、除非以公司利益为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它目的利用上述秘密信息。
五、披露义务1、在公司向行政机构或股东报送的文件或其它公开披露信息中,应该征得董事长或总裁的同意,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和要求披露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应全面、公正、准确、及时和清楚的披露。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职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职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一、宗旨为规范本公司高级职员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不道德行为和有损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职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以下简称为「本准则」)。
二、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部门负责人(以下统称为「高级职员」)。
本公司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履行上述相应职责人员的职业行为也受本准则约束。
本公司境内外法律顾问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工作时,在本准则第三条第四款和第四条第二款的范围内,亦受到本准则的约束。
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本公司的高级职员应该在履行岗位职责时严格遵守以下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高级职员在从事所有本公司的业务活动时,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鉴于公司股票分别在上海、香港、纽约三地证券交易所上市,高级职员在从事本公司证券业务时,应遵守中国、香港、美国的证券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2、诚实且有道德的行为高级职员在从事所有公司业务活动时,应遵守诚信道德原则,并促使他人同样遵守诚信道德原则。
诚信道德原则主要是指:任何人在从事与本公司高级职员相同的职业行为时,根据其合理的判断应该不存在诈欺、隐瞒等不法行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3、完整、公正、准确、及时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披露高级职员应按照适用的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控制程序主动采取措施,促使公司在向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报备或提交的报告中以及在向证券市场公布信息时,作出完整、公正、准确、及时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披露。
4、利益回避原则有关高级职员在行使岗位职责与个人利益存在冲突时,均应以符合诚信道德原则的方式处理,对利益冲突的事项采取回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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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例会决议通过)
(经公司2018年6月XX日董事会决议修订生效)
根据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副总监,及其他享受副总监级以上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有关条款的适用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二、处理个人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有诚信和道德的行为,不得从事存
在公司与个人利益有实际或名义上冲突的行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权利为自己、
家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三、处理潜在的商业机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2、除非先将商业机会介绍给公司并被公司拒绝,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不得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在公司的地位取得的商业
机会以任何方式占为已有或转予他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竞争;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佣金。
四、保密责任
1、秘密信息指如果披露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有害或对竞争对手
有益的非公众信息。
2、除非法律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其任职期间所获
得的涉及公司、分子公司或其它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
3、除非以公司利益为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其它目的利用
上述秘密信息。
五、披露义务
1、在公司向行政机构或股东报送的文件或其它公开披露信息中,
应该征得董事长或总裁的同意,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和要求披
露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应全面、公正、准确、及时和清楚的
披露。
2、将信息对外披露时,必须依照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
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外交流时,只能披露与本公
司、本部门业务发展有关的信息,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披
露可能对公司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
预测性信息及运营数据等商业机密信息。
六、公平交易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的客户、消费者、服务和产品供
应商、竞争者和公司职员公平交易;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歪曲、隐瞒、滥用优势信息、不
实陈述重大事实或不公平交易而挤压他人,不当得利。
七、保护和适当使用公司资产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护和合理使用公司资产;处理公司资
产时,以合理的谨慎、勤勉和技能行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所有公司资产仅用于合法商业目的。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
(a) 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内、国外的内幕交易
法规;
(b) 不得利用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c) 知悉公司重大非公开信息时,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不正当牟
利;
(d) 知悉公司客户或供应商或关联公司的非公开或内幕信息时,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不正当牟利。
九、其他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它有关责任包括:
(a) 在职权范围内行事,不得越权;
(b) 慎重行使公司赋予其的决策权,不得受他人操纵;
(c) 不得通过或指使家人或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或合伙人等关联人
或指使其下属作出该人员自己在本准则下不能做的事。
十、准则的生效、解释、修订及遵守
本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于首次被选举或聘任时及此后的每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签署遵守《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声明(见附件)。
XX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X月XX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声明
本人声明并承诺:严格遵守《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若违反本准则,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声明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