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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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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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结构图罪刑法定含义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内容平等适用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属人管辖1、刑法概说刑法适用范围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刑法时间效力生效与失效时间刑法溯及力危害行为作为犯罪客观方面不作为犯成立条件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不作为犯“作为义务”的判断不作为的理论分类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内涵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2、犯罪构成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内涵与类型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内涵刑事责任能力基本分类犯罪主体自然人主体生理醉酒责任界定刑事责任年龄年龄的规定及计算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未成年犯处罚原则刑法中的身份犯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单位犯罪主体成立要件主观要件法定性要件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处罚原则具体形式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时间条件正当防卫主观条件对象条件3、犯罪的排除事由限度条件特殊防卫防卫对象特殊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防卫设置起因条件紧急避险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制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避险过当的处罚原则正当业务行为其他犯罪排除事由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结果说、目的说、构成要件说,我国通说采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结果犯犯罪既遂的类型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既遂犯的处罚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预备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4、故意犯罪的行态犯罪未遂的类型的未遂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对“着手”的理解未遂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中止消极中止的特征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彻底性积极中止的特征(除消极中止三个特征之外,还应具备有效性特征)中止犯的处罚原则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条件主观条件1客观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中的特殊问题—间接正犯25、共同犯罪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重点掌握必要共犯,理论上通共同犯罪的形式常认为,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犯和集团共犯)事前有通谋的共犯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一般共犯与有组织的共犯1共同犯罪主观条件是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故意包括:(1)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

刑法框架 刑法总论 知识结构思维导图 期末重点

刑法框架 刑法总论 知识结构思维导图 期末重点

定义概念形式:1 刑法典(刑法修正案) 2 单行刑法或特别法 3 附属刑法特征:广泛性,特殊性,连续性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法概述目的和任务任务:保卫国体政体,保护经济基础,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编、章、节、条、款、项立法解释体系和解释效力司法解释解释学理解释导方法文理解释论论理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空间效力原则:属地为主,属人、保护、普遍管辖为补充属地管辖权特殊:1外交特权 2自治地方3港澳台刑法的效力范围生效时间时间效力失效时间溯及力:从旧兼从轻犯罪概念一章略概念: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内容意义基本的犯罪构成形态方面修正的犯罪构成分类标准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程度修正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概念:犯罪活动所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客体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复杂客体概述:必要要素——危害行为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客观方面危害结果:广泛性因果关系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犯罪主体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盲,聋哑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故意:直接、间接主观方面过失:过于自信、疏忽大意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概念标准犯罪既遂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处罚:按分则条文定罪量刑概念: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人有主观意图犯罪预备特征客观上进行了预备活动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意概念: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已经着手(与预备区别的标志)的特征犯罪没有得逞停止犯罪未遂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形态分类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概念: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形态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特点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彻底放弃本质特征:自动性预备阶段的中止分类实行阶段的中止实行终了的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概念: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体: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年龄不到,不构成共犯构成特征客观方面:共同犯罪行为(实行、帮助、组织、教唆、共谋行为)主观方面:相同的故意心态,有意思联络认定不构成共犯的情况:过失、间接正犯、事后的帮助行为、过限行为、同时犯(片面共犯)必要共犯和任意共犯形式事前通谋的共犯和事前无通谋的共犯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种类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共同犯罪主犯 2.在犯罪集团或者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刑事责任1.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按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人的种类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及其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刑事责任教唆他人犯罪而自己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教唆犯刑事责任按作用处罚被教唆的人未实行,独自构成犯罪,可从、减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重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一部行为,全部负责概述概念判断标准:犯罪构成说禁止重复评价法条竞合关系及法条竞合犯概念: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连续状态一个行为特征作用于同一对象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存在持有型犯罪继续犯类型不作为犯罪{持续犯}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特点:相对状态犯、即成犯而言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推后,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意义犯罪继续期间,其他人加入的可以成立共犯实质正当防卫时机的处断原则: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一罪想象概念: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在表面上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一竞合犯特征实施了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罪处断原则:从一重处断与概念: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发生重结果数结果造成了额外的结果罪加重犯特征分则条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行为有故意或过失处断原则:以一罪处罚(适用较重法定刑)概念: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实施数个犯罪行为连续犯特征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处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数行为触犯相同罪名处断原则:按一罪从重处罚概念:实施一个犯罪行为,方法和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处断有一个最终犯罪目的的牵连犯特征有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一罪触犯了两个以上不同罪名两个以上犯罪之间有牵连关系处断原则:从一重罪处罚概念:数个犯罪行为之间有依附关系,以罪名被另一罪名吸收有数个犯罪行为犯数罪特征犯不同种数罪吸收犯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属于实际的数罪,处断的一罪吸收组成部分的行为形式吸收必经阶段的行为吸收当然结果的行为处断原则:按吸收之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概念: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起因条件: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成立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事前、事后)条件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主观条件: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正当防卫特别防卫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防卫过当基本特征:客观上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主观上有罪过概念(略)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成立对象条件:原则上是针对无辜第三人,利益较小条件主观条件:保护合法利益紧急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限制条件:出于迫不得已与正当防卫同:目的、前提、责任的异同异:危害来源、行为对象、限制条件、限度要求、主体限定概念: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避险过当基本特征:客观上超限、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刑事责任: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适用条件:罪行极其严重适用对象:不适用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死刑的限制性规定(死缓也不能)审判时怀孕的妇女适用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制度:死缓条件:罪该处死,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判决极其核准无故意犯罪:2年后减无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故意犯罪:执行死刑执行期间的计算:2年不计算在内概念和特征(略)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适用对象、严厉程度、适用机关、适用根据、实用程序、法律后果(不同)目的改造、教育罪犯,预防犯罪(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种类适用方式:选处、单处、并处、并处或单处刑罚的罚金数额的确定:数额大、情节重的,金额多概念执行:一次缴纳、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缴纳、减免缴纳和种类概念: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位的权利剥夺适用范围与危害国家安全附政治适用对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加权利死刑、无期徒刑刑独立适用或有期徒刑、拘役附加:1年-5年期限管制附加:与管制刑期相等死刑、无期徒刑:终身死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改为3年-10年执行:公安机关概念: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没收财产使用方式:并处(应当)、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范围:保留必要生活费用,正当债务执行:人民法院驱逐出境:犯罪的外国人概念:功能和特征(略)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量刑情节的概念、特征、种类(法定情节、酌定情节)概念、意义(略)主观条件:前后故意犯罪分类和刑度条件:前后有期徒刑以上累犯构成时间条件:后罪在前罪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条件特别累犯前后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前后无刑种、时间限制和再犯的区别:主观条件、刑度条件、时间条件量刑刑事责任:1 必须从重2 不得适用缓刑 3 不得适用假释自首制度的意义种类一般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主体条件:强制嫌疑人、被告人、服刑罪犯关键性条件: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自首共同犯罪自首数罪自首:只对所交待的部分以自首论认定过失犯罪自首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单位犯罪自首量刑制度处理原则:可以从轻、减轻轻:可以免除立功概念和意义(略)一般立功可以从轻、减轻种类和表现形式重大立功可以减轻、免除(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应当减轻、免除)概念、特点、意义(略)原则:以限制加重为主,以吸收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数罪基本适用规则: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并罚不同条件下判决前数罪具体规则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先并后减”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先减后并”概念、意义(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条件不致再危害社会累犯例外缓刑考验期限1年≥拘役≥原判≥2个月5年≥有期≥原判≥1年考察:公安机关法律后果:1 期满2 新罪、漏罪 3 违反规定战时缓刑:战时、3年以下、犯罪军人。

刑法学结构图

刑法学结构图

刑法学结构图刑法的基本概念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概论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罪刑相适应原则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事实认识错误犯罪构成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总论犯罪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修正”的犯罪构成共犯形态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罪数论法定的一罪:结合犯、集合犯处断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刑种:主刑、附加刑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刑罚论量刑制度:从轻、减轻、从重、数罪并罚、缓刑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刑罚消灭制度:时效、赦免各论:一、侵犯个人法益:第四章、人身犯罪,第五章、财产犯罪二、侵犯社会法益: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第三章、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犯罪三、侵犯国家法益:(一)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第九章、渎职犯罪(二)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专题一:刑法的解释解释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刑法的解释:文理解释扩大解释(注意与类推解释的区分)解释方法缩小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一、刑法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按其效力分为三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又称非正式解释,是未经国家授权的国家机关、团体、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刑事司法活动和立法活动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1、文理解释:是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过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文理解释的根据主要是词语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2、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作为
犯罪客观要
犯罪行 犯罪结果
不作
刑法上的因果
犯罪主 自然人 单位
直接故 犯罪故 间接
犯罪成立要
犯罪主观要 犯罪过
过于自信的过 疏忽大意的
具体的事实错 事实认识 抽象的事实错误
正当防
违法排除 紧急避

犯罪排除
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

责任年

犯罪未完成 犯罪中
责任排除 责任能 违法性认识
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 共同犯 共同犯罪人的

⑪保险诈骗罪 ⑫逃税罪 ⑬非法经营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①故意杀人罪 ②非法拘禁罪 ③绑架罪 ④遗弃罪 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分则
①抢劫罪 ②抢夺罪 ③盗窃罪 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侵犯财产权利罪 ⑤诈骗罪 ⑥敲诈勒索罪 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①赌博罪 ②伪证罪 ③窝藏、包庇罪 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⑥盗伐林木罪 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 ②挪用公款罪 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贪污贿赂罪
④行贿罪 ⑤介绍贿赂罪
渎职罪 ①滥用职权罪 ②玩忽职守罪 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
导论 ①刑法与犯罪概说 ②罪刑法定③原刑则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体系图

刑法体系图
普遍管辖原则
(1)国际罪行
And(2)我国签署的国际条约承诺承担管辖义务
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表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如何认定本条件
违反本条件的结果
1.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应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适用对象
★难点突破
属地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内犯罪
and(2)任何人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如果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终止后,对侵害人进行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事前防卫或者事后防卫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观条件:具有正当防卫意图
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下列四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即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即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如“黑吃黑”。(4)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

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

20110527170548刑法知识框架图--详细版--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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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论刑法的渊源: 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刑法的特征:刑法的机能:行为规制、法益保护、人权(自由)保障解释的必要性:刑法的解释:效力上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解释的分类:方法上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缩小、当然)基本内涵思想基础 成文法主义形式侧面: 禁止事后法、禁止不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内容: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明确性原则实质侧面: 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法平等认定(定罪)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裁量(量刑)平等执行(执行)罪行相适应原则:罪质、犯罪情节、犯罪人的人生危险性属地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 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刑 法 概 述注:形式侧面限制司法权,实质侧面限制立法权刑法 基 本 原 则效 力 范 围刑 法基 础 论犯罪论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本质:侵犯法益自然犯与法定犯犯罪的分类: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隔隙犯与非隔隙犯犯罪构成概念:客观要件:表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违法性)犯罪构成要件:即犯罪的组成部分主观要件:表明行为的非难可能性(有责性)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即组成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素(如主体、行为、结果、故意、过失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14、16、18)自然人精神障碍(醉酒行为)行为主体特殊身份单位(法律有规定、双罚制)基本特征:有体、有意、有害行为基本类型:作为与不作为(重点掌握不作为)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了解)概念:法益的主体或物质表现行为对象意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以及影响量刑结果:(了解概念,意义):概念;基本主张(限定条件说)因果关系认定因果关系断绝常考类型:二重因果关系重叠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中断结果无价值:将行为对法益的侵害作为判定违法与否的标准,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结果,即结果恶才是违法性的根据。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刑法学知识框架图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1.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 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3. 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4. 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总论犯罪论性,期待可能性5. 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6.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共同行为、共同故意),理论分类(正犯、共犯),法定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特殊问题(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犯罪形态)7. 罪数:实质一罪,法定一罪,处断一罪,数罪1.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刑罚论2.刑罚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3.刑罚的执行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侵犯个人法益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交付刑: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财产犯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弃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分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社会法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国家法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二、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

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重点。

(一)解释的效力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备注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是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备注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

例如: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 学理解释(二)解释的态度1、就解释的灵活性而言,应坚持严格解释和灵活解释相结合。

刑法思维导图(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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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行为、结果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过失、目的、动机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预备未遂中止继续犯法条竞合连续犯集合犯事后不可罚想象竞合犯结合犯吸收犯牵连犯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违法构成要件责任要件未完成形态共犯形态单纯一罪概括一罪定刑一罪主刑、附加刑累犯、自首、立功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数罪并罚缓刑制度减刑、假释赦免、时效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适用范围典型的犯罪构成特别的犯罪构成罪数论刑种量刑情节量刑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概论犯罪论刑罚论刑法总则概述1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不是刑法法律渊源没有法律效力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与补正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与目的解释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最低刑3年以上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排斥习惯法溯及既往的禁止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刑法法规的适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采取客观解释论文理解释伦理解释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属人管辖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保护管辖条件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传统犯罪未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现代犯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预测可能性)成文的罪刑法定事前的罪刑法定严格的罪刑法定确定的罪刑法定分类目的与态度解释理由重视罪质,兼顾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重在犯罪情节,兼及人身危险性,罪质个别情况下决定宣告刑重在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国境内,包括船舶和航空器犯罪地的认定中国公民国外犯罪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法益侵犯性违法性有责性刑事犯行政犯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之外的犯罪相对亲告绝对亲告法益侵害结果发生,犯罪行为完成法益侵害发生,行为终了但侵害状态继续法益侵害和犯罪行为都持续存在基本含义思想渊源思想基础基本内容刑法解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制刑量刑行刑国内犯国外犯刑法的溯及力原则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法益侵犯性非难可能性自然犯法定犯国事犯罪普通犯罪亲告罪非亲告罪基本犯结果加重犯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文理解释伦理解释犯罪分类基本原则刑法适用范围犯罪概说刑罚概说2放火罪假药罪不需因果关系需因果关系对加重结果是过失甲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无甲行为,结果也会发生,甲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择一的竞合没有意思联络,结合一起导致结果发生法益侵害的紧迫性属于社会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害可能的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由危害行为引起反映法益侵犯性,不等于法益侵犯性包括现实的侵害事实和对法益的危险状态对法益的现实侵害对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以当时具体情况为根据以一般生活经验为根据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无时间间隔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有间隔犯罪行为因发生严重结果加重法定刑构成身份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不真正身份犯报复陷害罪,包屁、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渎职犯罪放纵走私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未规定只能对自然人定罪量刑是单位整体责任,不是内部全体成员责任没有只处罚单位,不处罚责任人的犯罪对单位只能科处罚金依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判断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不可颠倒原因可能是其他现象的结果,结果可能是其他现象的原因原因与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存在多因多果现象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才是原因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被骗人产生认识错误,被骗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从而造成财产损失敲诈勒索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抢劫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行为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劫取财产。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 第一章 刑法论(思维导图)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 第一章 刑法论(思维导图)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思维导图刑法第一章刑法论一、刑法的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的效力
3、扩大解释
4、类推解释
2、缩小解释
1、成文的罪刑法定
2、事前的罪刑法定
3、严格的罪刑法定
4、确定的罪刑法定
律主义(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刑法)
禁止习惯法
禁止溯及既往,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
明确性要求
禁止绝对不定刑及绝对不定期刑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
在中国境内犯罪属地管辖
犯罪行为地
犯罪结果地
在中国境外犯罪
属人管辖
保护管辖
普遍管辖
中国人在境外犯罪
外国人在境外犯罪
国际犯罪
共同犯罪角度
犯罪形态角度
共同犯罪角度
犯罪形态角度
犯轻罪,可以不追究
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一律追究
1、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
3、双重犯罪原则
2、犯重罪
行为时旧司法解释,审判时新司法解释
行为时无司法解释,审判时有司法解释
行为时无刑法,审判时有刑法
行为时旧刑法,审判时新刑法
原则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
从旧兼从轻
按照司法解释处理
按照“从旧兼从轻”处理
1、平义解释。

刑法分论知识框架图

刑法分论知识框架图

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侵犯社会法益 侵犯个人法益
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分论 财产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犯罪
侵犯国家法益
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 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一日折抵两日
一日折抵一日
一日折抵一日
不折抵
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最低实际执行刑期
不少于1/2
不少于1/2
不少于1/2
不少于10年
说明:适用假释制度的不包括不得假释的情形。
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都成立犯罪,如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对不法侵害者的打击通常是针对其人身权的,但当不法侵害人使用自己的财产作为犯罪工具或者手段时,如果能够通过毁损其财产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也可以针对其财产进行正当防卫。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适用对象
★难点突破
属地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内犯罪
and(2)任何人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
(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境内。
属人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外犯罪
And(2)中国人
必须是在中国境外犯罪
保护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外犯罪
And(2)外国人
And(3)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
还必须(1)依据犯罪地法律和我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误以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防卫的,按假想防卫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按故意犯罪处理。

刑法总论结构图 11.7.29

刑法总论结构图 11.7.29

犯罪概述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论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共同犯罪
一罪
刑法总论罪数形态
数罪
研究对象正当防卫
基本原则正当行为
效力范围紧急避险
刑罚概述(概念、目的、功能)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刑罚的体系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累犯
量刑的原则自首与立功
刑罚论刑罚裁量(量刑)量刑情节数罪并罚
法定刑与宣告刑缓刑
减刑
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
时效制度
刑法消灭制度(4个)
赦免制度。

刑法框架图(厚大司考)

刑法框架图(厚大司考)

刑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理论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 具体内容:成文的、事前的、严格的、确定的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刑法概说 基本原则 刑法解释 解释理由:文理、目的、历史、比较、体系解释 解释方法:平义、扩大、缩小、反对、补正解释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时间效力: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的分类: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侮辱诽谤虐待案,暴力干涉和侵占)危害行为 作为与不作为;真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真正的不作为犯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作为义务、作为能力、结果回避可能性、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行为对象侵害犯与危险犯(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违法性 危害结果 行为犯、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构成要件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仅解决危害结果是否归因于危害行为,最终是否归责要看责任要件)定罪身份: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单位犯罪犯罪 正当防卫:成立条件;防卫意识必要说和防卫意识不要说成立条件 违法阻却事由 紧急避险:成立条件其他: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故意与过失 违法性认识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行为人不知法的情形,但有例外);注意幻觉犯刑 责任 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抽象的;对象、方法、因果关系;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法 构成要件 目的与动机总 犯罪论 刑事责任能力: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论 责任阻却事由 刑事责任年龄:满16岁负刑责;满14不满16,对八类重罪负刑责;故意犯罪形态:预备、未遂、中止与既遂主客观相统一的共犯理论VS 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犯理论仅解决违法事实的归属问题)理论 任意共犯VS 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同犯罪和分则规定的集团共同犯罪)部分犯罪共同说VS 行为共同说直接正犯正犯 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过失的、共谋的、附加的、择一的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共犯从属性理论共犯 教唆犯、帮助犯;共犯的正犯化(分则将某些教唆或帮助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承继的共犯,片面共犯,不作为的共犯;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故意犯罪形态分类与刑责:主犯、从犯、胁从犯(按作用不同);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按分工不同)单纯的一罪(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继续犯,法条竞合罪数 包括的一罪:连续犯,集合犯,吸收犯,狭义的包括一罪科刑的一罪(侵害数个法益):结合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刑罚的体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论 刑罚的裁量:累犯,自首,坦白,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刑罚的执行:减刑,假释刑罚的消灭:时效,赦免危害国家安全罪(非重点)危害国防利益罪(非重点)国家利益 ☆贪污贿赂罪(重点):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刑 ☆渎职罪(重点,刑九新修):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军人违反职责罪(非重点)分 危害公共安全罪(次重点):危险方法、公用工具、恐怖活动、枪支弹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论 社会利益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次重点):伪劣商品、走私、公司企业秩序、金融诈骗、税收、知产、其他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次重点):公共秩序、妨害司法、国边境、文物管理、公共卫生、环境资源、毒品、卖淫、淫秽物品个人利益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生命健康、性自由、人身自由、名誉隐私、婚姻、其他☆侵犯财产罪(重点):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诈骗、侵占、挪用资金/特定款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by 导学师小夏。

刑法知识结构图

刑法知识结构图

#
犯罪的一般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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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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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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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特定性
基本特征 危害行为
有意性
" 有害性
刑事违法性 $
作为!不当为而为之 基本形态 犯 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 罪 危害结果可以是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客 # 观 危害结果产生的原因只能是危害行为 方 危害结果 " " 具有客观性 面 的 具有法定性 $ 要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件
# 单方故意与单方过失行为
故意内容不同 认定)(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 同时犯 超出共同故意范围 事前未通谋 $ 任意的共同犯罪与必要的共同犯罪 # 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共 类型 " 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同 犯" 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 罪 概念 # #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主犯 种类 "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 $ 概念 # 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种类和刑事责任 从犯 种类 " " 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 $ 概念 胁从犯 刑事责任 概念 教唆犯 刑事责任 $ $
刑事责任的终结 刑事责任的消灭 $
"
未实际承担
实际承担
第十四章 ! 刑罚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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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
# 矫正功能
功能 安抚功能 " 刑 威慑功能 罚" 教育功能 $
惩罚功能
# 目的 一般预防!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不敢犯罪 " 对群众进行具体而生动的法制教育 $ $
特殊预防!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

刑法思维导图 打印版

刑法思维导图 打印版

构成身份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
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 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
构成身份(定罪身份)
内容
不真正身份犯 加减身份(量刑身份)
报复陷害罪,包屁、 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自然人的特定身份
放纵走私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海关工作人员 税务工作人员
构成身份常见情形
国内犯
属人管辖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 中国公民国外犯罪
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 保护管辖
国外犯
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
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
最低刑3年以上 条件
刑法的溯及力
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
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刑法适用范围
即法益侵犯性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违法性 法益侵犯性
主体、行为、结果
违法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违法构成要件
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
责任要件
典型的犯罪构成
预备
未遂 中止
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特别的犯罪构成
继续犯 法条竞合
单纯一罪
连续犯
集合犯 事后不可罚
概括一罪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
结合犯 吸收犯
定刑一罪
牵连犯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查禁犯罪国家工作人员
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司法工作人员
加减身份情形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

刑法思维导图

刑法思维导图

【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关系】★交叉而非包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 是主犯,但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
主犯刑事责任: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
部罪行处罚。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
*
部犯罪处罚。
致从远法犯律及社刑工队事责任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一)从犯概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二)从犯的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罚。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一)【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 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胁从犯刑事责任: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 罚或者免除处罚。
*
共致远同法犯律罪社工与队停止形态
由于客观停止
由于主观停止 *
LOGO
LOGO
致远法律社工队
法益说、行为说、意思说……
*
LOGO
★处断原则不并罚
致继远法续律犯社工队
*
致想远法象律竞社合工队犯
*
致结远法果律加社重工队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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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断原则不并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致结远法合律犯社工(队A+B=C)
*
集致远合法律犯社工队
口诀:基本修形态,标准派轻重。
*
LOGO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考点:选择或简答论述)☆ 1.一般客体: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 总体。 2.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 3. 直接客体: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
*
致远法律社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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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理论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罪刑法定原则具体内容:成文的、事前的、严格的、确定的
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刑法概说基本原则刑法解释解释理由:文理、目的、历史、比较、体系解释
解释方法:平义、扩大、缩小、反对、补正解释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效力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时间效力:我国采纳从旧兼从轻原则
犯罪的分类: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侮辱诽谤虐待案,暴力干涉和侵占)
危害行为作为与不作为;真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真正的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作为义务、作为能力、结果回避可能性、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
行为对象
侵害犯与危险犯(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
违法性危害结果行为犯、结果犯与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
构成要件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仅解决危害结果是否归因于危害行为,最终是否归责要看责任要件)
定罪身份: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单位犯罪
犯罪
成立条件违法阻却事由紧急避险:成立条件
故意与过失违法性认识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行为人不知法的情形,但有例外);注意幻觉犯
刑责任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抽象的;对象、方法、因果关系;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
法构成要件目的与动机
总犯罪论刑事责任能力: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论责任阻却事由刑事责任年龄:满16岁负刑责;满14不满16,对八类重罪负刑责;
故意犯罪形态:预备、未遂、中止与既遂
主客观相统一的共犯理论VS违法层面的共犯理论(共犯理论仅解决违法事实的归属问题)
理论任意共犯VS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同犯罪和分则规定的集团共同犯罪)
部分犯罪共同说VS行为共同说
直接正犯
正犯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过失的、共谋的、附加的、择一的
共同犯罪间接正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
共犯从属性理论
共犯教唆犯、帮助犯;共犯的正犯化(分则将某些教唆或帮助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
承继的共犯,片面共犯,不作为的共犯;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故意犯罪形态
分类与刑责:主犯、从犯、胁从犯(按作用不同);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按分工不同)
单纯的一罪(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继续犯,法条竞合
罪数包括的一罪:连续犯,集合犯,吸收犯,狭义的包括一罪
科刑的一罪(侵害数个法益):结合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
刑罚的体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罚论刑罚的裁量:累犯,自首,坦白,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刑罚的执行:减刑,假释
刑罚的消灭:时效,赦免
危害国家安全罪(非重点)
危害国防利益罪(非重点)
国家利益☆贪污贿赂罪(重点):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刑☆渎职罪(重点,刑九新修):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军人违反职责罪(非重点)
分危害公共安全罪(次重点):危险方法、公用工具、恐怖活动、枪支弹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论社会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次重点):伪劣商品、走私、公司企业秩序、金融诈骗、税收、知产、其他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次重点):公共秩序、妨害司法、国边境、文物管理、公共卫生、环境资源、毒品、卖淫、淫秽物品个人利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生命健康、性自由、人身自由、名誉隐私、婚姻、其他
☆侵犯财产罪(重点):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诈骗、侵占、挪用资金/特定款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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