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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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

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03.21

•【字号】教人〔2022〕78号

•【施行日期】2022.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年骨干

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着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队伍,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十四五”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河南省“十四五”中原名校长领航培育工程(简称领航工程),在省级名校长队伍中遴选2批共60名领航校(园)长培育对象,依托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等国家级领航校长培训基地作为我省培育基地,通过开展深度学习、教育研究、专家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育(每年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2个月),促进培育对象教育思想、理论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得到全面

提升,特色风格更加鲜明,成长为豫派教育家型校长和基础教育领军人才,辐射带动我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使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22年计划遴选首期30名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对象。

实施河南省“十四五”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简称“青骨工程”),每年遴选150名办学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具有培养潜质的45岁以下校(园)长为培育对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学院(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等国家级领航校长培训基地作为我省培育基地,举办“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通过专家引领、深度学习、影子培训、学校诊断等方式,重点帮助培育对象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政策水平、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实施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年轻有情怀、业务精、会管理、善创新的省级青年骨干校长队伍。到2025年,省级青年骨干校长达到600名。

二、培育对象

(一)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2022年计划遴选首期30名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对象。培育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获得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称号,有丰富的办学思想、较高办学治校水平和优秀办学业绩,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课题,或在各类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正职校长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周岁。正高级教师,或以第一署名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学习活动。

(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2022年计划遴选第一期150名中小学青年骨干校(园)长培育对象。培育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研究项目,或在厅级及以上各类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工作实绩突出,所在学校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幼儿园),特色鲜明、业绩显著,起示范作用。

4.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正职校长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持有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5.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学习活动。

三、遴选程序

培育对象的选拔认定组织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筹负责,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办公室协助实施。选定工作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其基本程序是:

1.校(园)长个人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核实;

2.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条件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选、推荐;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筛选,确定中原名校长领航培育对象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对象。

四、组织管理

1.培育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筹领导,省名校长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协助管理。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为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学院为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培育基地,依据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分别组建专家导师团队,开展重点培养。培育周期届满,对培育对象进行考核认定,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培育基地分别颁发“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训合格证书”、“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培育期内由于调离校(园)长岗位等原因,不予结业。

2.省教育厅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原名校长领航培育对象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对象的政治思想品德、领导能力、管理业绩、科研成果、示范引领、社会影响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认定。通过认定者,由省教育厅授予“中原名校长”、“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应支持政策。同时,择优挂牌中原名校长领航工作室,并按项目给予15万元专项经费资助。中原名校长所在学校授予“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示范学校”称号。

3.省教育厅对获得荣誉称号者在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等方面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骨工程对全面加强我省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守土尽责,上下联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培育对象的条件,推荐、遴选培育对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辖区内培育对象、中原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为培育对象创设良好氛围,使培育对象潜心钻研、积极实践、多出成果,并促进优秀成果在实践中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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