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保密条例

合集下载

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目录一、内容简述 (2)二、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3)1. 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4)1.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5)1.2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6)1.3 明确保密责任主体 (7)1.4 强化保密宣传教育 (8)2.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与职责 (9)2.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9)2.2 保密工作日常管理部门 (10)2.3 相关岗位人员职责 (11)3. 保密工作程序及规范 (12)3.1 保密工作流程 (13)3.2 涉密事项管理 (14)3.3 保密监督检查 (15)4. 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17)4.1 保密技术设施建设 (18)4.2 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应用 (19)4.3 信息安全防护 (20)5. 保密宣传教育及培训 (21)5.1 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22)5.2 定期培训与教育 (24)5.3 保密意识提升举措 (25)三、保密工作责任与奖惩制度 (26)1. 保密工作责任追究 (27)1.1 责任追究原则与情形 (28)1.2 责任追究程序及处罚措施 (28)2. 保密工作奖励机制 (30)2.1 奖励类别与条件 (31)2.2 奖励程序及待遇 (32)四、监督与考核措施办法 (33)一、内容简述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为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保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保密工作,是指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本单位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宣传教育、保密管理、监督检查、泄露处理等多个方面。

本细则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及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部门和个人。

本细则所规定的保密工作原则包括:突出重点、积极防范、严格标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本细则所规定的保密工作职责包括: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涉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细则所规定的保密工作措施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管理、涉密场所的管理、涉密活动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涉密人员的管理等。

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

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
精品PPT
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义务
1、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义务。 2、接受保密教育、保守检查和保密审查的义务。 3、自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义务。 4、必要时,对个人的权利、利益作出牺牲。
精品PPT
国家秘密的基本知识
精品PPT
国家秘密的定义 国家秘密载体 国家秘密等级、标志与期限
精品PPT
精品PPT
“商业秘密”的分级与标志可自行确定,但不得 与国家秘密标志相同。
“工作秘密”不分等级、其标志尚未统一规定, 但习惯上标为“内部”。
精品PPT
三个“秘密”泄露危害的对象不同
“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危害的是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商业秘密”一旦被侵犯,会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 的利益,严重的会危及市场秩序。如果经营信息和技 术信息一旦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那它就应 该被定为国家秘密而不是商业秘密。 工作秘密”一旦扩散或公开,会给本机关工作造 成被动和损害。
秘密★6个月 秘密★
机密
机密级国家秘 密事项应不超 过20年。
机密★5年 机密★
绝密
绝密级国家秘 密事项应不超 过30年。
绝密★长期 绝密★ 绝密★20年
精品PPT
密级、期限与标志
特 对只含少量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文件、资料
殊 对于非书面形式的密件
情 况
对于有包装的密件
下 载体难以或者不能标明密级和期限的密件
精品PPT
三个“秘密”一旦泄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除了要承担行政 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一旦侵犯,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行为,要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 任或刑事责任。
“工作秘密”一旦泄露,要承担行政责任, 受到行政处分。

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

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

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近年来,我国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规范国企公职人员的行为,维护国企的稳定和良好形象。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100条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

第一条:国企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企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企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受贿。

第三条:国企公职人员不得违反廉洁纪律,不得收受礼品、礼金等。

第四条:国企公职人员不得泄露国企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第五条:国企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商业活动,不得经商。

第六条:国企公职人员应保守国企的技术秘密和专利信息。

第七条:国企公职人员应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国企公职人员应遵守国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不得违规加班或旷工。

第九条:国企公职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他人权益。

第十条:国企公职人员应保护环境,不得违反环境保护法律和规定。

第十一条:国企公职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不得怠于职守。

第十二条:国企公职人员应加强工作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第十三条:国企公职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懈怠。

第十四条:国企公职人员应遵守国企的财务纪律,不得贪污公款。

第十五条:国企公职人员应保护国企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

第十六条:国企公职人员应遵守国企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企的商业机密。

第十七条:国企公职人员应遵守国企的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安排。

第十八条:国企公职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不得互相排斥或攀比。

第十九条:国企公职人员应守信用,不得违反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国企公职人员应履行岗位责任,不得推卸责任。

......(以下省略,共100条)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为国企公职人员行为的准则,旨在规范国企公职人员的行为,维护国企的稳定和良好形象。

国企公职人员应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这些禁令,自觉遵守,以身作则,为国企的发展和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公司保密守则一、总则(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二)对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公职人员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

公职人员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

公职人员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公职人员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其职责和行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监督。

他们也是普通公民,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利。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既需要受到保护,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本文将围绕公职人员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展开讨论。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公职人员必须接受一定的公开审查和监督,这就意味着他们的隐私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家庭成员、收入来源等信息都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侵犯,但这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打击腐败而必要的。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也需要得到保护。

公职人员作为普通公民,他们也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利。

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公职人员往往需要处理一些敏感信息和机密文件,这就需要保护他们的隐私权,以防止这些信息被泄露和滥用。

公职人员也需要有私人生活,家庭生活等,对于这些私人生活,应当给予一定的尊重和保护。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也需要得到充分的保护。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公职人员的隐私权进行限制与保护,是一个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对公职人员的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任何人不得擅自获取、利用公职人员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违反者,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

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也应当接受一定的公开审查。

公职人员由于职务的特殊性,往往会有机会存在贪污受贿等行为,因此对其财产状况进行公开审查,有助于监督他们的行为,避免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在进行财产公开审查时,也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得到妥善保护。

对于公职人员的家庭生活和私人生活,也应当给予一定的尊重和保护。

公职人员也有权享受家庭和私人生活,不应当因为其职务的特殊性而导致其家庭和私人生活受到不必要的干涉。

在处理公职人员的私人生活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保护其隐私权利。

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有什么内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供大家参考。

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党和人民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中担任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执法执纪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实行职位管理、用人机制。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维护党的领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公务纪律,服务人民,勤勉尽责,廉洁奉公,保守国家秘密。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二)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三)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四)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章招考与录用第六条国家公务员的招考和录用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建立招考信息发布和查询制度。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招考按照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招考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要求,制定招考计划,公布招考职位,设定招考条件。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招考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报名便利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招考按照岗位所需的劳动者有关权益,设定招考科目和内容,组织进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录用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录用单位应当将招考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录用期满和转正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应当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录用应当注重选拔有德、有才、有能、年富力强、富有潜力的青年人才,鼓励招聘退役军人和优秀大学毕业生。

第三章人员培训和管理第十三条国家公务员培训要适应职位需要和事业发展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在职培训、海外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

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

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

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100条为了加强国企公职人员的管理,维护国企的良好形象,加强纪律建设,依法规范国企公职人员的行为,特制定以下100条国企公职人员纪法禁令: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

二、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向他人索取、接受贿赂。

三、保持廉洁,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严禁泄露国家机密及商业秘密。

五、忠诚履职,严禁为他人谋取私利或损害国企利益。

六、维护企业形象,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或故意误导。

七、保守业务秘密,严禁私自泄露、出售相关信息。

八、依法履行职责,严禁滥用职权或违规操作。

九、遵循组织纪律,严禁拒不执行合法指令或命令。

十、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懈怠、推诿责任。

十一、公正处事,严禁徇私舞弊、徇情枉法。

十二、落实工作纪律,严禁打卡、请假等违规行为。

十三、加强学习,严禁违背党的教育方针。

十四、维护公平竞争,严禁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有违规行为。

十五、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十六、注重团队合作,严禁损害团队利益。

十七、严格遵守考核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十八、保护环境,严禁污染环境或浪费资源。

十九、诚实守信,严禁失信行为或违背承诺。

二十、遵循公正原则,严禁有利益输送行为。

二十一、遵循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内部规定。

二十二、严守岗位纪律,严禁擅离岗位或旷工。

二十三、保守保密工作,严禁泄露商业机密。

二十四、遵守企业守信承诺,严禁违约行为。

二十五、正当履职,严禁以权谋私或寻求私利。

二十六、严格财务管理,严禁挪用、浪费或私自处置资产。

二十七、加强自律,严禁违反组织要求。

二十八、完善工作纪律,严禁违反规章制度。

二十九、坚守廉洁底线,严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

三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十一、依法用权,严禁滥用职权或不正当行使权力。

三十二、加强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工作分工。

三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杜绝不端行为。

三十四、提高自身素质,严禁虚报冒领工资或津贴。

三十五、维护行业秩序,严禁与竞争对手串通勾结。

公职人员保密承诺书

公职人员保密承诺书

公职人员保密承诺书
本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深知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为确保国家机密和
工作秘密的安全,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执行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不泄露任何涉密信息。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接触到的涉密文件、资料、信息等,做到
妥善保管,不擅自复制、传播或带出工作场所。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不参与任何可
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

四、加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对于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保密事项,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在对外交流、合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任何可能影响
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六、对于发现的泄密行为或泄密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
配合调查处理。

七、本人自愿接受单位和上级部门的保密监督和检查,如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八、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人不再担任公职人员或
不再接触涉密信息为止。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留存,一份交由单位备案。

)。

国家保密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保密守则

国家保密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保密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

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

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引言公职人员纪法禁令是对公职人员行为的规范和限制,旨在维护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

本文将对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以帮助公职人员更好地遵守纪法禁令。

约束行为的一级禁令一级禁令1: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接受现金、礼品、宴席等贿赂行为。

•不得以职权谋取私利,接受他人的回扣、佣金等利益。

一级禁令2: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向外泄露国家秘密,包括政府工作的敏感信息、重要决策的内容等。

•不得将国家机密用于谋取私利或损害国家利益。

一级禁令3: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权进行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滥用公款、滥用职务、乱作为等。

•不得滥用权力对他人进行打压、迫害。

约束行为的二级禁令二级禁令1: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从事商业活动,包括拥有或参与经营企业、接受商业贿赂等。

•不得利用职务向他人推销产品或服务。

二级禁令2:不得违反选举法规•不得利用职务干预选举活动,包括操纵选举结果、威胁选民等行为。

•不得以权谋取选举利益,包括利用职务资源进行选举活动。

二级禁令3:不得违反财经法规•不得违规从事投资活动,包括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利益、炒作股票等。

•不得违规参与金融交易,包括利用职务影响股价等。

约束行为的三级禁令三级禁令1:不得操纵司法•不得利用职权影响司法判决,包括干预案件审理、向法官行贿等。

•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制裁,比如滥用职权进行干预。

三级禁令2: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比如挪用公款、放纵违规行为等。

•不得违反廉政准则,包括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利用职权等。

三级禁令3: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职人员工作秘密,包括个人信息、内部决策等。

•不得利用工作职权获取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总结公职人员纪法禁令200条涵盖了公职人员行为的各个方面,从一级禁令到三级禁令层层约束,旨在构建廉洁、透明的政治环境。

公职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这些禁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以保持公正、公平、廉洁的工作风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目录一、总则二、保密范围与定密三、保密措施四、涉密人员管理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六、附则附件:1.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表2. 国家秘密标志样式3. 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4. 保密检查记录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的生死存亡、民族的繁荣昌盛、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守国家秘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保密范围与定密第六条国家秘密包括:(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三)外交和外事活动;(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五)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重大事项;(七)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第七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第八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第九条确定国家秘密,应当根据下列标准:(一)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二)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的科学技术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的;(四)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五)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文化、社会稳定的;(六)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三章 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

第三章 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

第三章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在不同的情况下会遇到不同的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

针对各种容易发生泄密的工作项目、环境以及重要的涉密问题,国家以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了相应的保密行为规范,指引公务员在特定涉密情况下应当做什么、应当怎么做以及禁止做什么。

公务员应当充分了解、确实掌握这些保密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按规范要求行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从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一节公文起草、制作过程中的保密行为规范起草公文是每个公务员都可能遇到的工作,我们国家大部分国家秘密都以公文的形式存在,做好公文起草、制作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准确定密,控制国家秘密数量,及时对国家秘密采取保密措施,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对国家秘密的管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五条要求“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在公文的起草、制作环节,主要的保密行为规范包括定密工作规范和国家秘密载体制作保密规范。

一、定密工作规范根据保密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有法定定密权限或者经有关机关授权获得定密权限的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可以在定密权限范围内,对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直接根据相关的保密事项范围对其定密,定密要做的事情就是确定该事项的密级、知悉范围和保密期限。

任何机关、单位在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这种定密称为“派生定密”,机关、单位无需经过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机关授权均可定密。

任何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包括有关保密事项范围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未作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属于上级或其他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自己无权对其直接定密的,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拟定密级,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或者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法律知识: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和违纪处罚制度

法律知识: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和违纪处罚制度

法律知识: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和违纪处罚制度一、廉洁从业规定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廉洁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是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制度之一。

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遵守法律法规:公职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纪,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2.杜绝腐败现象:公职人员应当坚决抵制和打击腐败现象,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收受他人的宴请或旅游等消费。

3.保守国家机密:公职人员在工作中获取的机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4.公平公正办事:公职人员在办事过程中应当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民或组织进行不公正的对待。

5.廉洁生活:公职人员应当过廉洁的生活,不得奢侈浪费,不得违反党纪国法,不得在经商办企、从事营利活动等方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违纪处罚制度为了保障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严惩违纪行为,维护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国家建立了违纪处罚制度,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公职人员进行追责处罚。

1.违纪处罚条例:国家制定了《公务员法》《国家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职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停职检查、留岗查看、降级甚至开除公职等处罚。

2.执纪监督机构:国家建立了执纪监督机构,对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教育培训:为了加强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国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培训,引导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公开透明处罚: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违纪处罚实行公开透明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让公众监督违纪者的处理结果,提高处罚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总结:公职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和违纪处罚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处罚,才能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职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公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公职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3.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维护单位形象;5.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公职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上下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2. 工作状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 工作交接: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时,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4. 工作保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5. 诚信守信:在工作中做到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章工作考核第六条本单位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 工作能力:是否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3. 工作成果: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率;4. 团队协作: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5. 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创新能力等。

第七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公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表彰:给予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等;2. 奖励:发放奖金、晋升岗位等。

第九条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公职人员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2. 记过:给予一定期限的记过处分;3. 离职: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职人员生活规章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生活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公职人员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公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促进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第二章规章纪律第四条政治纪律1. 公职人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组织反映情况。

第五条工作纪律1. 公职人员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2.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生活纪律1. 公职人员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尊重他人,文明礼貌。

2. 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传播迷信思想。

第七条财务纪律1. 公职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 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挪用、侵占公款。

第八条保密纪律1. 公职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 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单位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公职人员违反本制度,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单位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具体实施第十三条公职人员应参加定期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纪律意识。

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开展纪律教育,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的纪律意识。

第十五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公职保密协议

公职保密协议

公职保密协议1. 背景和目的为了维护公职人员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本公职保密协议。

本协议规定了公职人员对于所掌握的涉密信息应承担的保密责任,旨在确保公职人员始终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组织机构内部的商业秘密。

2. 定义2.1 公职人员:指在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公共机构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2 涉密信息:指国家秘密和组织机构内部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内部文件、机构安全措施等。

3. 保密原则3.1 忠诚原则:公职人员应当对国家和公共机构忠诚,并将国家和公共机构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3.2 守口如瓶原则:公职人员对涉密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任何人。

3.3 需要知道原则:公职人员只能在职责范围内获知有关涉密信息,不得超越职责范围获取或使用涉密信息。

4. 保密责任4.1 保密义务:公职人员应当始终保持对涉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泄露、损失或被未经授权的人获取。

4.2 保密意识培养:公职人员应接受保密意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4.3 保密措施:公职人员在处理、传输、存储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或丢失。

4.4 保密追责: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5. 保密措施5.1 信息标识:涉密信息应在使用、传输或存储时进行明确标识,以便公职人员识别,并定期检查和更新标识。

5.2 存储和访问控制:公职人员应将涉密信息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介质中,并采取访问权限控制,确保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

5.3 通信保密:在涉密信息传输时,应使用安全可靠的通信手段,保护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

5.4 工作场所保密:公职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秘密,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并在离开工作场所时确保文件和设备的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