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成孔灌注桩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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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挖成孔灌注桩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目录
一、编制目的 (2)
二、安全监理控制的依据和重要性 (2)
三、工程概况 (4)
四、专业工程的特点 (4)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5)
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5)
七、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8)
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
九、监理工作安全资料整理 (11)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旋挖成孔灌注桩工程的施工安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旋挖成孔灌注桩安全监理细则》,以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使之达到监理机构安全控制的预期目标。(一)、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管理机构及安全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职责表
二、安全监理控制的依据和重要性
(一)、安全控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行政管理的各级文件》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9)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图、专项施工方案
(10)其他有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
(二)、安全检查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从社会利益出发,现场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产者的情绪与操作积极性和生产进度,故而安全生产与管理对监理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有责任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从监理的目标控制出发,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全部或局部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采用机械旋挖灌注桩基础。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泥质粉砂岩,桩端土阻力特征值为3900kpa;要求桩端嵌入该层内不少于1.0m,当岩层表面倾斜时,嵌岩深度以坡下方为准。本工程机械旋挖桩成孔后,须进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或岩基载荷板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提供给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桩基混凝土施工。
四、专业工程的特点:
1、本工程旋挖灌注桩采用干作业法施工,在正式施工前,要进行试成孔。
2、在极松散的土层,须用钢护筒护壁,防止塌孔,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应采取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工具、防护保护设施、施工用电等。
3、施工单位施工前须做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
4、根据水文地质资料,本工程地下抗浮设计水位为53.00m,施工开挖时应采取降水截水措施。
5、本工程场地内有不利土层时,可能产生涌泥、流沙、塌孔现象,特别是检测孔内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防止造成中毒伤亡事故。施工开挖时应采取相应可靠地安全措施。
6、旋挖灌注桩施工期间,要求具有第三方资质的监测机构进场对基坑进行监测,根据大量的监测数据,分析旋挖灌注桩开挖、降水
引起的结构变形和位移及地面沉降的发展,随时掌握基坑位移及沉降的情况,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判断结构可能产生变位的原因,信息化指导施工。
为此,监理对安全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监理监督实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旋挖桩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机械、降水和排水管道、阀门、各类泵报审表,并
签署意见。
(4)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5)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6)监督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不得违反。
2、桩孔施工阶段
(1)桩孔开挖时,保持地面排水的畅通。
(2)严格按先挖“一节”土方、支护“一节”坑壁、再向下“一节”挖土的程序施工,不得违背,并严禁超挖。
(3)监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安全技术措施:
(i)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登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提吊能力;
(ii)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iii)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iv)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 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