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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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说明:■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单位:规划局时间:6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從招列阶段(9个工作日)fi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牵头单位餓局与或发改经贸局时间:5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批牵头单位:规划局时间:5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位:规划局时间:3工作日部1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单位:有关单位时间:4个工作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单位:规戈條件要求的部门时间:4工作日T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完整版)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2)

(完整版)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2)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试行)
注:
1、图中所有日均指工作日;
2、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超时、缺席默认制,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3、划拨用地审批时间共需67日;
4、以上均不含中介机构时间;
5、不含报省以上部门审批时间;
6、不含项目单位准备材料时间;
7、不含政府投入的重大、重点项目开工报告。

南昌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试行)
出让用地项目
注:
1、图中所有日均指工作日;
2、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超时、缺席默认制,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3、出让后中标人签约至开工审批时间共需52日;
4、以上均不含中介机构时间;
5、不含报省以上部门审批时间;
6、不含项目单位准备材料时间。

南昌市外商投资企业申办审批流程图
(试行)
(审批时间共需19.5个工作日)
注:
1、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共112项;
2、前置审批时间按各单位承诺时限;
3、不含海关、外管等省直部门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立项环节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立项环节审批流程图
精选文档建设项目立项环节审批流程图牵头部门按照相关职能提供的所需申报材料清单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各部门根据职能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推送给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分送相关部门各部门同步开展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出具正式的审批文件立项所需的各项法定前置事项齐全后牵头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做出准予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5个工作规划局
建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目立项环节审批流程图

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⑷ 施工图审查阶段⑶ 设计审查阶段⑵ 用地审批阶段⑴ 项目确立阶段 ⑸ 施工许可阶段⑹ 竣工验收阶段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运行机制: “一窗受理、分送相关、窗口出件;并联审批、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牵头受理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说明:非招拍挂土地: ⑴→⑵→⑶→⑷→⑸→⑹;招拍挂土地:立项前需先由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1、城建局:招标备案、施工联合申报(包括: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中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2、房管局:白蚁防治3、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4、其他(交通局、水务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房管局等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消防、人防办、气象局、房管局等办理时限:5-20个工作日1、城建局:节能备案、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备案、规划许可证核发2、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4、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核5、其他(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等 办理时限:11-26个工作日1、发改委:初步设计审查2、城建局:设计方案审查3、人防办:人防规划设计审批4、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6、气象局:雷击风险评估审核7、其他(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供电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消防、国土资源局、发改委、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等)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等办理时限:4-12个工作日 1、发改委、工信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评估和审查2、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3、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国土局:用地预审5、城建局:核发选址意见(限划拨土地)6、安监局:安评形式确定7、其他(财政局等) 审批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等办理时限:5-11个工作日1、城建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画控制红线、用地规划许可2、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审批、土地权属登记3、其他1、气象局:防雷装置验收2、人防办:人防工程验收3、消防:消防设计验收4、城建局:规划验收、竣工结算确认、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房屋初始登记5、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6、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验收7、地震局:防震安全竣工验收8、其他(发改委、文广局、公安局、档案局等)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消防、人防办、气象局等办理时限:7-15个工作日 施工招标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 监督单位:监察局、招投标办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比选)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城建局(一)项目确立阶段1.本审批阶段承诺时限:4-12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示意图(试行)A类:需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项目B类:不需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项目C类:在本单位内部不改变说明:一、本流程图是依据国家或省制定的现行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作的,涉及的主要是建设系统各部门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本流程图是按建设项目的三种不同情况(A、B、C)的全部程序制作的,在实际操作中不同情况的建设项目程序会有所不同,同种情况中的不同建设项目也会有所不同,适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流程示意图中粗实线框为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机关审核并加盖机关印章。

细实线框和虚线框为建设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或具有实际意义的监督环节。

其中,框(2)、(4)、(18)、(19)、(20)、(21)、(22)、(23)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行政确认、告知、证明行为,相应部门或单位可加盖印章。

流程图中的其它环节建设系统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盖章。

三、除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前置外,省、市、县(市)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增加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审批前置条件。

四、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是指申请人提供的条件符合法定要件及内容后,行政审批机关从正式受理到办结的最长工作日数。

对于附条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时限包括附件办结的时间。

时限从受理之日的次日计算,其中不包括申请人、按规定公开、专家评审,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其他非建设行政审批机关自身原因等造成的中止时间。

申请人申请条件要件符合规定,行政审批机关受理后,如在审查中,现实质性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审批行为终止。

申请人具备条件申请的,重新计算审批时限。

流程图中有关环节的办理时限如下:1、框(1):需一级审查的项目,不超过10个工作日。

需二级或三级审批的项目,初审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证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框(2):不超过7个工作日。

并联审批流程图

并联审批流程图
第二阶段:许可(主办窗口:建设局)

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局)

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的报告;2、项目批准文件;3、批准的修建性详细一套;4、用地位置的1:500电子版地形图及图纸各一份(大型项目可报送1:1000地形图);5、凡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需加送有关批准文件和合同、协议文本各一份;

1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许可证
本阶段各审批环节总的办结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许可(国土局)

1、用地申请;2、用地协议;3、用地平面图;4、在县城区内提供部门意见;5、其它有关材料。

30个工作日
土地使用证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大队)

1、申请报告; 2、申报表; 3、图纸资料; 4、工程项目立项相关批复;5、其他。

1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局)

1、建设工程许可证;2、地质勘察报告;3、施工图及其它设计文件;4、施工图审查报告;5、施工总承包合同;6、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7分包合同;8、勘察单位资质、勘察合同;9、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合同;10、施工单位资质;11、分包单位资质;12、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13、项目经理资质。

1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土局)

1、申请用地预审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选址意见书;5、环境意见书; 6、用地红线图;7、压覆矿产证明

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文件
项目立项审批(发改委)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审查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南昌县建设工程报建办理程序

南昌县建设工程报建办理程序

南昌县建设工程报建办理程序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办事指南一、审批事项(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申报材料(1)县政府抄告单或批复;(2)建设工程计划的批准文件,属外资企业的提供注册证明及报告;(3)标有近期现状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一份(南昌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和高程基准的地形图);(4)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附开发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5)申请报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办事程序受理→现场踏勘→规划审批会研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复函→出件3、办理时限(1)政府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段内的项目,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2)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段内的项目,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注:报建单位取得建设项目选址项目意见书后,应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规划。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申报材料(1)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属公开拍卖的土地,提供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土地权出让合同及附图);(2)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详细规划彩图(平面图、鸟瞰图);(3)申请报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2、办理程序受理→提出审查意见→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复函→出件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复函。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县政府相关批文;(3)计划批文;(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查验原件);(6)1/500或1/1000地形图一份(同平面坐标系和高程基准且标有现状及道路红线的地形图),图上应标明下列内容;(1)建设基地用地界限;(2)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特建建筑位置);(3)各项规划控制线;(4)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5)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7)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图或总平面原图、建筑方案彩图及建筑方案文本电子文档;(8)建筑专业施工图一份;建筑定位图(即含有建筑拐点坐标的总平面图)二份;全套建筑施工图电子文档;(9)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审查报告一份(原件);(10)建筑分层面积表及汇总。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流程:
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实测地形图(软盘)
(填建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一、选址:
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指标)
3、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图
4、凭2和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方案并报送方案
二、核发《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审核总平面规划:
四、办理管线综合会审及综合图审核:
五、办理管建设计方案审查:核发方案审批意见书
1、计划部门可行性批复
2、国土部门土地证明
3、提供施工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核准的施工图
七、其他部门有关手续
1、施工前前3天通知规划分局验线
2、填建设工程验线单
八、验线:建设工程验线单
九、施工
1、招标备案
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正式施工
十一、竣工验收:
1、竣工后规划局验收(填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土地使用证》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5、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Q/WHZW TG 302.3-2011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服务流程1 范围本流程规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批适用的窗口、内容和流程。

2 牵头与参与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工作业务内容涉及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安监局、地震局、财政局、国家安全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牵头部门为市发改委。

并联审批工作由各部门驻中心窗口实施。

3 联合审批内容3.1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3.2 出具土地拍卖规划示意图或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批意见;3.3 出具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3.4出具海域使用预审意见,海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3.5 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3.6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意见;3.7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3.8 出具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证明;3.9 电力、银行等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各自审查意见。

4 流程4.1 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供项目简介和相关资料;4.2材料齐全后由发改委窗口一门受理,告知立项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和Q/WHZW TG 302.3-2011事项;4.3 一般事项,由发改委窗口向相关部门发送项目抄告单,组织联合踏勘,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发放明白卡,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目录,接受项目单位咨询;4.4 重大、特殊、涉及部门多的事项,由牵头部门窗口申报审批中心管理办组织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

由牵头部门窗口和项目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各部门对本部门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一次性告知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目录,接受项目单位咨询,需要有关部门现场踏勘的组织联合踏勘;4.5 各部门在承诺的期限内将审批意见反馈发改委窗口,发改委窗口出具立项审批意见。

5 要求5.1联审窗口应按工作职责、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及时进行办理。

5.2 凡被确认为联合审批事项的,各相关窗口要及时协调、沟通,打破承诺时限规定及时办理。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图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图
建委
消防
防火
审批
电力局规广划局局热电
J审批」
-会
签-
会签

也戈
1
0局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纸
服务中核发选址意见书委窗口
电信
图纸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会签
公用局
绿化占道
破道给排
水审批
建委
施工图
审批
动迁
审批
规划局
核发建设用

招:

殳 标
1
r
建委
勘设、定额、安检、质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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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法行政审批基本流程图
-、选址审批阶段
、用地审批阶段
立项批复
三、配套审批阶段
土地局
用地审批
规戈U局
:―m j——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服务中服规划中建委窗口-
建委开发办
环保局
环保
规划局
方案、施
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图纸会签
审验开发资金
计委
正式
人防
人防
审批
环保局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规划局
工业项目环保审批
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36777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36777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7个工作日︶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工阶段 ︵ 3 个 工 作日︶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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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施工图审查
阶段
⑶ 设计审查阶段
⑵ 用地审批阶段
⑴ 项目确立阶段 ⑸ 施工许可阶段
⑹ 竣工验收阶段
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运行机制: “一窗受理、分送相关、窗口出件;并联审批、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牵头受理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说明:非招拍挂土地: ⑴→⑵→⑶→⑷→⑸→⑹;招拍挂土地:立项前需先由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
1、城建局:招标备案、施工联合申报(包括: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中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房管局:白蚁防治
3、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
4、其他(交通局、水务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房管局等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消防、人防办、气象局、房管局等
办理时限:5-20个工作日
1、城建局:节能备案、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备案、规划许可证核发
2、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3、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4、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核
5、其他(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
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等 办理时限:11-26个工作日
1、发改委:初步设计审查
2、城建局:设计方案审查
3、人防办:人防规划设计审批
4、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
6、气象局:雷击风险评估审核
7、其他(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供电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消防、国土资源局、发改委、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等)
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等
办理时限:
4-12个工作日 1、发改委、工信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评估和审查
2、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
3、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
4、国土局:用地预审
5、城建局:核发选址意见(限划拨土地)
6、安监局:安评形式确定
7、其他(财政局等) 审批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等
办理时限:5-11个工作日
1、城建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画控制红线、用地规划许可
2、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审批、土地权属登记
3、其他
1、气象局:防雷装置验收
2、人防办:人防工程验收
3、消防:消防设计验收
4、城建局:规划验收、竣工结算确认、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房屋初始登记
5、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
6、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验收
7、地震局:防震安全竣工验收
8、其他(发改委、文广局、公安局、档案局等)
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消防、人防办、气象局等
办理时限:7-15个工作日 施工招标
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 监督单位:监察局、招投标办
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比选)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城建局
(一)项目确立阶段
1.本审批阶段承诺时限:4-12个工作日。

2.主要审批事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评估和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发、安评形式确定等。

3.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城建局、安监局等。

4.操作流程:
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受理项目备案(核准或立项)申请后,立即就踏勘事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联合踏勘部门、时间。

并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原则上部门不再分头多次进行。

现场踏勘时,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应认真做好部门踏勘到场记录和收集部门踏勘初步意见,经各部门现场踏勘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存档。

项目具备本阶段各审批事项基本条件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同步受理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核发、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核准、可行性研究批复申请,以上审批事项按照“容缺预审”方式进行审查。

对本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应提前对业主进行申报业务指导;在本阶段进行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比选)的,发改委、工信委、城建局应及时做好招投标前期指导工作。

⑵用地审批阶段(5-11个工作日)
(二)用地审批阶段
1.本阶段审批承诺时限:5-11个工作日。

2.主要审批事项:土地使用权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土地登记等。

3.审批责任单位:国土局、城建局等。

4.操作流程:
招拍挂用地项目在取得招拍挂土地确认书后,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权属登记可同时受理、同步办理。

非招拍挂用地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一阶段同步受理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取得土地划拨(出让)合同、宗地图及进行宗地评估后,可同步受理国有土地划拨(出让)使用权审批和土地权属登记。

自有用地项目可在第一阶段同时受理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及划红线图的申请。

土地权属登记可根据需要放宽到工程规划许可前完成。

对以上审批事项,按照“容缺预审”方式进行审查。

对本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应预先做好指导工作。

(三)设计审查阶段
1.本阶段审批承诺时限:11-26个工作日。

2.主要审批事项:设计方案审查、初设审查、人防规划设计审批、工业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雷击破风险评估审核、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供电方案、供水方案、供气方案等。

3.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人防办、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供电局、燃气管理所、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安消防大队、国土局、发改委、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气象局、地震局等。

4.操作流程:
项目取得方案设计,即可受理方案设计审查;取得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评价文件(工业项目)后,即可同步受理初设审查、人防规划设计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

对本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应预先做好指导工作。

⑷施工图审查阶段(5-20个工作日)
(四)施工图审查阶段
1.本阶段审批承诺时限:5-20个工作日。

2.主要审批事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防雷设计审核、节能备案、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备案、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3.审批责任单位:
城建局、公安消防大队、人防办、气象局、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

4.操作流程:
项目具备本阶段各审批事项必备条件后,即可同步受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防雷设计审核、防空地下室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核。

对以上审批事项,按照“容缺预审”方式进行审查。

对本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应预先做好指导工作。

对业主在本阶段完成后进行施工招标的,发改委、工信委、城建局应及时做好招投标指导工作。

⑸施工许可阶段(12个工作日)
(五)施工许可阶段
1.本阶段审批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2.主要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施工联合申报(包括: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中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白蚁防治、房产测绘预测、商品房预售许可、交通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开工审批、人防工程开工审批(人防质检手续办理)等。

3.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房管局等。

4.操作流程:
工程规划许可批复后,城建局招标办受理招标文件备案;待项目施工招标结束缴纳各项规费后,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即可告知城建窗口同步受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中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白蚁防治、房产测绘预测、商品房预售许可。

对以上审批事项,按照“容缺预审”方式进行审查。

对本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应预先做好指导工作。

(六)竣工验收阶段
1.本阶段审批承诺时限:7-15工作日。

2.主要审批事项:规划验收、消防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防震安全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确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房屋产权登记等。

3.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人防办、环保局、安监局、城管局、房管局、地震局等。

4.操作流程: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即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受理综合竣工验收申请(城建局、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人防办、环保局、安监局、地震局等),并组织联合踏勘;竣工验收完成后,综合窗口即可同步受理竣工结算确认和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测绘报告取得后,即可受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对以上审批事项,按照“容缺预审”方式进行审查。

对本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中介和技术机构服务等,各相关责任部门应预先做好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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