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15年至2020年持续更新中 天师大法硕复试真题 天师大法硕复试经验
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真题与答案解析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参考答案万学海文名师胡晓杰、杨丽敏解析2015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难度与往年持平。
一、单项选择题:第1 -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方法不缴纳税款,处……”该条文的罪状属()A. 简单罪状B. 叙明罪状C. 引证罪状D. 空白罪状【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罪状的分类2.甲因行为可疑被公安机关询问,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把乙、丙抓获,属于()A. 自首B. 准自首C. 立功D. 坦白【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自首12. 2010年9月9日甲创作完成小说《坚硬的泡沫》,2012年5月4日甲去世,该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截止日()A. 2060.9.9B. 2060.12.31C.. 2062.5.4D. 2062.12.31【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13. 申请专利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下类情形,其中导致新颖性丧失A. 国内过期产品()B. 规定学术会议向首次发表C.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二泄露其内容D. 在中国政府主办国际展会上首席展出【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专利发明创造新颖性丧失16、甲、乙兄弟二人居住于院落中,四面南房为甲所有,无间北房为乙所有。
甲在外地打工,乙独自在家。
某日,院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建路人丙砸伤,丙方的损失应由()A. 以单独承担责任B.甲、乙承担责任C.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D.丙自己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侵权责任的承担17、某公司货车在途经完工不久的高架桥是,大桥突然坍塌,货车倾覆,汽车重伤,货物受损()A .施工单位单独承担责任 B.建设单位单独承担连带责任C.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侵权责任的承担18、家在网吧上网,邻店乙、丙发生吵架并互殴,但无人制止,几家被误伤,甲的损害应由()A.网吧单独承担责任B.网吧、乙、丙承担连带责任C.网吧承担责任,乙、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乙、丙承担责任,网吧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侵权责任的承担19、甲向乙银行贷款,以其别墅设定抵押。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考研真题解析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考研真题解析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12月27日开始,考研集训营网会在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考研真题及解析,在此之前小编整理了2014年的真题及答案解析,同学们可作参考。
同时敬请关注考研集训营网2015年考研真题及解析,祝大家考研顺利!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A私有制是法律起源的经济根源B 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家教等规范D 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及法起源的基本规律【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法律的起源2.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规范性法律文件与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3.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A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B 从刑事法律角度上看,法律义务就是法律责任C 违法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就不担法律责任D 过错责任既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也要承担思想上的责任【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法律责任4.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B有利的义务都不可以放弃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有享有【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下列关于本条的表述,正确的是()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6.罗马法称“法理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是()A.“琐碎之事”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B.“凡事皆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C.法律无法对所有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D.法律对自身能够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一律加以规制【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的调整范围7.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A.立法体系的结构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C.立法机关的设置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法律部门划分标准8.法官邓某在审理一起案件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并据此做出判决。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l一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律要素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可抗力属于客体法律概念B.我国宪法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属于公理性原则C.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都可以直接成为法官的裁判依据D.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假定条件与法律后果组成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3.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治国方略。
关于法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治以民主政治为基础B.法治要求“良法”之治C.法治排斥和反对德治D.法治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4.我国《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某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甲通过贿买等方式阻止目击者作证,情节严重,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在该案中运用的逻辑推理方式是( )A.演绎推理B.辩证推理C.归纳推理D.类比推理5.某日,交警甲在乙的小饭馆吃午餐,付给乙餐费100元。
当天下午,乙驾车到超市购物时违章停车,甲依法对乙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出具罚单。
根据法律关系原理,上述“吃饭”与“罚款”两次活动所引发的法律关系分别是( )A.基本法律关系与普通法律关系B.实体法律关系与程序法律关系C.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D.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6.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关于上述两个条文中“法律”一词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两个条文中的“法律”含义相同B.《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C.《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包括《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7.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我国程序法部门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8.下列关于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属于狭义的法律效力范畴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驻外使馆内不具有法律效力D.折中主义是一种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和保护主义相结合的法律效力原则9.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天津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16年至2020年持续更新中 天大复试复试真题 天大法硕复试经验
天津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专业课口试真题(16年-20年)1.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包括:(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3)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作为的分类(1)纯正的不作为:行为人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
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2)不纯正的不作为: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
2.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之所以要求行为人对其身体相对静止的消极、无为状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此时负有积极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应为能为而不为,即违反了作为义务。
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
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
(2)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
该类型的作为义务有的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也有的规定在具体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中。
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职业或者业务身份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的作为义务。
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
(3)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引起一个积极作为的义务(行为人通过合同行为自我创设一个积极作为义务),行为人有义务履行。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15年至2020年持续更新中 天师大法硕复试真题 天师大法硕复试经验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专业课口试真题(15年-20年)1.“着手”如何理解?2.表现代理的法律后果3.不适用代理的情形代理的适用范围,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
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讲课等。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a.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b.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
c.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诚实信用原则如何理解(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2)民事主体之间一旦做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
(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6.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1)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刑法分则有特别规定只实行“单罚”的,依照规定,一般只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地役权的特征一,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二,地役权是为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三,从属性。
四,不可分性。
2015年天津大学法学基础综合考研笔记,复试真题,考研真题,考研经验
1/8【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 12015年天津大学考研指导育明教育,创始于2006年,由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教授投资创办,并有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博士和硕士加盟,是一个最具权威的全国范围内的考研考博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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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法学基础综合1.考试的总体要求要求考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理学、民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并能够综合运用。
能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2.考试的内容及比例法理学(50%)、民法学(50%)3.试卷类型及比例名词解释:约占10%--20%简答题:约占40%--50%论述题:约占30%--40%4.考试形式及时间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3小时。
3572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一.考试的总体要求本门课程主要考查考生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现民族化、具体化的历史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哪些重大的理论成果?如何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形成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如何认识党的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
考查其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1.毛泽东思想部分约占2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约占80%三.试卷类型及比例简答题占30%;辨析题占30%;分析论述题占40%。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150)36722语言理论基础一、考试的总体要求检查考生对语言学史和现代语言学基本理论和应用知识的掌握情况,并检测其对语言现象的分析能力。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语言学史占20%,语言学概论占80%。
2015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5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刑法》第 202 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该条文的罪状形式属于(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2.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
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
甲的行为属于( )A.自首 B.准自首 C.立功 D.坦白3.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2 年 7 月 5 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 2013 年 4 月 1 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A.10 年,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 B.10 年,从 2002 年 10 月 5 日开始计算C.15 年,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 D.15 年,从 2013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4.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 1000 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 300 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5.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
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 4 万元。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6.甲自称神医,擅长治愈癌症,患者云某服用了甲自制的“神药”后,因该“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成分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
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第 l 一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律要素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不可抗力属于客体法律概念
B.我国宪法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属于公理性原则
C.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都可以直接成为法官的裁判依据
37.(15 分)联系实际,论述宪法上的平等保护与合理差别的内涵。
38.(20 分) 材料一: 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 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 赃应备(赔),受赃者备之。诸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疾者,依老、疾论。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 之。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 ——《唐律疏议·名例》 材料二: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1)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A.附带性审查 B.宪法诉讼
C.事先审查
D.事后审查
14.下列关于我国宪法解释机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我国的宪法解释属于立法机关解释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宪法解释权
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制在程序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D.宪法解释机制的目的在于激活宪法,保障宪法的最高效力
15.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比较发达,其中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的契券称为( )
12.下列关于我国公民选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因患有精神病而丧失选举权
B.乙被拘留,因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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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天津师范大学参考书目考研经验考研真题复试线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考试科目考试范围601数学(含微积分、复变函数)1.《微积分》(上、下册)(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2.《工程数学-复变函数》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四版,西安交通大学高等数学教研室编602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上下册)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603数学(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1.《高等数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2.《工程数学--线性代数(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2/21【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官方网站:2611比较政治制度 1.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2.常士訚:《现代国家及其政治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
614中外舞蹈史及作品分析综合 1.中国古代舞蹈史教程,袁禾,上海音乐出版社;2、中国舞蹈名作赏析,田静,人民音乐出版社;3.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欧建平,高等教育出版社。
615中外音乐史及作品分析综合1.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西方音乐史略,李应华,人民音乐出版社;3.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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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专业课口试
真题
(15年-20年)
1.“着手”如何理解?
2.表现代理的法律后果
3.不适用代理的情形
代理的适用范围,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
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讲课等。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a.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b.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
c.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诚实信用原则如何理解
(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2)民事主体之间一旦做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
(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6.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1)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刑法分则有特别规定只实行“单罚”的,依照规定,一般只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地役权的特征
一,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二,地役权是为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三,从属性。
四,不可分性。
8.法的规范作用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
这是从法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即从法的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法的作用。
分类: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及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
A: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和引导的作用。
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所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它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
根据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中的指引作用分为确定性指引和不确定性指引。
前者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是确定的,不允许选择;后者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是随行为人的主观意愿而定的,允许自行选择。
B: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到的作用。
它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的,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与否。
法的评价作用的形式主要有专门评价和社会评价。
前者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做的评价,如法院、仲裁机构对人们行为所做的裁判或决定,其特点是代表国家、
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约束力,又被称为效力性评价。
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做的评价,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又称舆论性评价。
C: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人们根据法律,通过预测相互间的所作所为及其后果,来确定、安排、协调自己行为的方式、方向、取舍,从而做出选择。
D: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一方面,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内的一般人军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和奖励,对一般人的行为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强制作用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确保法的应有权威和尊严,维护正义。
法的强制功能是法存在的最后屏障。
9.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复试英语口试真
题
(15年-20年)
1.介绍一下你的本科专业?
2.律师和法官你更倾向于那种职业?
3.你大学期间读过什么书?那部分对你来说印象最深?
4.你大学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什么?
5.你的家乡有什么出名的景点?
6.你的家乡有什么特产?
7.你的家乡有什么特产和景色
8.你的学习经历?
9.你的英语分数为什么那么低?
10.你对法律硕士是怎么理解的?
11.你对健康中国的看法
12.你对天津有什么了解?
13.你对网络用语有什么看法?
14.你家乡的空气质量怎么样?
15.你觉得如何才能学好法律?
16.你觉得提升口语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17.你觉得天津的整体环境怎么样?
18.你觉得天师大法学院怎么样?
19.你觉得天师大法学院怎么样?
20.你平时是怎么学习法律的?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专业课笔试
真题
第一编:历年真题汇编(17年-19年)
1.18修宪主要内容及意义(2018论述)
2.18修宪主要内容及意义(2018论述)
3.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2018名解)
4.法条分析:考点:宪法的最高效力(2018法条)
5.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2017判断)
6.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2017判断)
7.国家赔偿请求权和国家补偿请求权(2018名解)
8.国体和政体(2017简答)
9.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2018简答)
10.控告权与检举权(2018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