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联谊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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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联谊会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战友联谊会。

第二条本会立足于战友联谊、增进感情,发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精神,以促进全会成员共同发展为宗旨。

第三条本会一切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会仅为战友之间联谊活动提供组织保障,不属于任何社会团体组织。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并遵守本规则的原******战友均可参加本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费标准:本着自愿量力原则,以每人每年300元为起点,多缴不限。

第七条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及活动的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对战友联谊会的经费有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四)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五)有申请退出本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大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

(二)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积极为本会及战友之间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理事会成员有为全体战友服务的义务。

(四)对战友之间如遇工作或者生活困难之事,要及时通报。

(五)本联谊会任何成员均不享受酬劳,并应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

第十条会员大会职能:

(一)通过及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定会务报告和总结会务工作;

(三)制定会务规划和活动方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

(五)审核财务帐目和开支情况;

(六)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七)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问题。

第十一条本会常设机构为联谊会理事会,其主要职责:负责本会的日常活动管理;组织召集会员大会;负责收缴会员会费,接受会员捐赠并建立收支帐册;定期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财务报告;及时了解联络会员并积极牵头为会员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联谊会理事会组成:会长一人,理事四人。任期一届为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会员及各种捐赠的资金;

(三)基金存储利息收入。

第十四条经费用途

(一)用于本会会员大会活动聚会及其他必要活动的支出。

(二)用于对家庭困难的会员进行救助;

(三)用于本会相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五条经费管理

(一)费用开支本着节俭民主和开支透明的原则,联谊会的经费由理事会指定财务人员(理事)集中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手续,经费开支需经理事会多数成员研究同意;

(二)要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出纳管钱、会计管帐,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要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向理事会及会员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本会如因客观问题需要解散,尚存财产,应由会员大会公开处理。

第五章活动制度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农历正月或“八一节”前后,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七条联谊会常规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理事会成员应在联谊活动前两周发出通知,以便全体联谊会战友作好时间安排,准时参加。

第十八条联谊会非常规活动。由会长视具体情况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主要用于接待原部队相关首长、战友来温相聚等临时聚会(个人拜访除外)。

第六章联谊会制度

第十九条积极参与战友联谊聚会活动,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无论职务高低、富贵贫贱,不歧视、不排挤,不互相拆台。

第二十条遵守战友联谊会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战友的监督。对于战友平时委托的事情,要尽力办好,确有困难者,应为战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无论是工作上、生活中都应相互照应,相互关心,共同促进战友之间的感情。

第二十一条为了方便会员缴费,理事会设立银行帐户,公告会费帐号。联谊会全体战友须按时缴纳会费,自行收好银行缴纳回执单以便于查询,缴纳后请通知出纳查收,会计做好登记。(缴纳时间定为每年的8月1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不按时缴纳时间超过60天按自动退出处理,特殊情况的除外(如无缴纳会费能力的战友)。

第二十二条每年组织的战友联谊会活动会员必须参加,确因工作、出差、生病等不能参加的必须向理事会请假,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按自动退出处理,其所缴纳会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每年战友联谊会聚会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经理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并通知每位会员。

第二十四条战友联谊会聚会期间,任何人不得发表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言论,不得攻击、诋毁他人。对联谊会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主动地提出,但应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为方便战友联络,理事会定期以通讯录的方式,更新战友的通讯联系方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联谊会网站、博客和QQ群,方便战友之间联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战友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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