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docx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环保的销毁过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销毁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所有单位、个人。
第三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是指对损坏、过期、无法继续使用的民爆物品进行科学、安全的销毁处理。
第四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的原则是以安全为前提,注重环保,严禁私自拆解或随意销毁。
第五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应当建立完善的登记记录和管理制度,确保销毁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六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确保销毁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二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管理责任部门第七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责任部门由有关民爆物品销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责任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组织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准确定期,确保及时销毁;(三)建立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登记记录制度;(四)确定合格的销毁机构或场所;(五)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流程第九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的流程主要包括:(一)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登记记录;(二)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准确定期;(三)销毁机构或场所选择和审批;(四)销毁过程监督和检查;(五)销毁完成的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准确定期由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进行及时通知。
第十三条销毁过程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或工具,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四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过程应当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五条销毁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记录销毁情况,包括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责任部门应当定期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五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运输管理规定一、____器材购买和运输制度1、爆炸物品的购买,由使用单位物资部门负责,必须先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方准采购。
2、采购爆炸物品,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参加,必须到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
3、爆炸物品的运输、押运由采购部门负责____。
4、运输爆炸物品,应按规定征得公安机关同意,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
5、运输爆炸物品必须由具有合格证的押运员押运,沿途不准装卸,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
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6、运输爆炸物品到____仓库,由负责运输的人员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制度1、爆炸物品入库的数量必须认真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2、性质相抵触的____器材或其它____的化学物品不能储存同一库房内;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4、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用水、不装架设架空电线。
库内尽量采用天然光。
白天作业,如确需____电灯照明,应按防爆要求____防爆电路及灯具。
5、____器材应包装严密,零星____应用软物填塞挤牢,剪割过的____、导爆索端头应用胶布包严;6、库内堆放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堆放要整齐、牢固,便于通风和搬运,箱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距离墙壁不少于____米,堆放____高度不超过____米,____箱不超过四箱,包装箱不直接触地面;7、库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8、库区内巡查要及时、认真、但不准随意开箱检查,如有必要,应移至库外____米以外进行。
三、爆炸物品使用制度1、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登记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____员、安全员核对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
2、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施工队应指定可靠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填写监督卡交仓库存档、备查。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是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民爆物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分类废旧、过期民爆物品主要包括爆炸物、燃烧物、放射性物质、毒害物质等各类危险品。
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级:一级为高危险物品,二级为中危险物品,三级为低危险物品。
三、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登记所有单位和个人,无论是生产、销售、使用或存储民爆物品的,都应当建立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登记记录。
登记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存放地点等。
同时还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新登记信息。
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分类存放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高危险物品应当封存在专门的贮存室或库房中,中低危险物品可以根据需要存放在指定的储存柜中。
3.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标识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当在存放地点进行明显标识,用以提醒人们禁止接近和使用。
标识内容包括“废弃物品”、“禁止使用”等。
同时还应当在存放地点设置足够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材。
4.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保护措施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密封性、无泄漏、无损坏等。
对于可能泄漏或损坏的物品,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修复、封存或销毁。
对于无法修复的物品,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险。
四、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审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销毁单位应当提出销毁方案,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种类、数量、销毁方式等。
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方式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方式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选择。
高危险物品应当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专业公司进行销毁。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民爆物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然而,一旦这些民爆物品过期或废旧,其不当处理可能带来巨大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和实施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份2024年的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该制度旨在规范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管理,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并避免非法使用和交易。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责任与义务】1.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监督和指导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工作;2.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妥善处理;3.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建立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记录,包括数量、种类、销毁时间和方法等信息;4. 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5.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销毁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四、销毁程序】1. 鉴别和分类: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进行鉴别,分类为可销毁物品和需要特殊处理的物品;2. 安全储存:可销毁物品暂时储存在指定场所,确保安全;3. 销毁计划编制:根据销毁物品数量和种类制定合理的销毁计划,确定销毁时间和方法;4. 销毁场所准备:根据销毁计划,确保销毁场所的安全,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防护措施;5. 销毁作业:按照销毁计划和相关规定进行销毁作业,确保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事故;6. 销毁记录归档:将销毁过程中的记录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时期,以备查验。
【五、销毁方法】1. 物理销毁:对可销毁物品采取适当的物理方法进行销毁,如破碎、压实等;2. 化学销毁:对特殊处理物品采取安全的化学方法进行销毁,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和环境的无害化。
【六、安全措施】1. 销毁场所需具备防火、防爆和防毒等安全设施;2. 销毁人员应戴着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防护面具、防护服等;3. 销毁过程中应设立安全警戒线,确保人员安全;4. 销毁现场需设置监控和报警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风险;5. 销毁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高效地处理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避免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需求的单位和个人。
二、定义1.废旧民爆物品:指因失效、老化、破损、过期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或销售的民爆物品。
2.过期民爆物品:指已经超过有效期限或失去有效性的民爆物品。
三、销毁管理流程1.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收集(1)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进行清理,并将其整理至指定的收集区域。
(2)收集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以便人员辨识。
2.销毁申请与审核(1)单位和个人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申请。
(2)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销毁方案的制定与实施(1)管理部门应根据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销毁方案。
(2)销毁方案应包括具体的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3)销毁方案的实施由专业的民爆物品销毁公司或单位负责。
4.销毁过程的监督与记录(1)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按照销毁方案进行操作。
(2)销毁过程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销毁物品的种类、数量、销毁方式等。
(3)销毁完成后,销毁单位应向管理部门提供销毁的相关证明文件。
5.销毁检验与验收(1)销毁完成后,管理部门应对销毁的结果进行检验,确保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彻底销毁。
(2)销毁的结果合格后,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
四、销毁责任与义务1.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责任,严禁随意丢弃或转让废旧、过期民爆物品。
2.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库存的民爆物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废旧、过期物品并进行销毁。
3.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的费用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追加费用。
4.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过程中如产生污染物、危险废物等,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正确处理和处置。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废旧爆炸物品是指使用寿命已经结束或者失去使用功能的爆炸物品,包括炸药、导火线、雷管等。
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进行安全管理和销毁处理,以防止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制定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废旧爆炸物品的安全销毁处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责任与权限2.1 责任部门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2 责任人员•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废旧爆炸物品销毁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如火灾、爆炸等。
•操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废旧爆炸物品销毁操作。
2.3 权限•安全主管有权对废旧爆炸物品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监控人员有权随时查看废旧爆炸物品销毁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指令。
3. 废旧爆炸物品管理流程3.1 废旧爆炸物品收集1.废旧爆炸物品收集由指定的收集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废旧爆炸物品应储存在指定的安全容器中,并严禁与其他废物混放。
3.2 废旧爆炸物品运输1.废旧爆炸物品运输应使用专用的密封容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容器破损或泄漏的措施。
2.运输车辆应符合运输危险品的相关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3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1.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应在指定的销毁场所进行,销毁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销毁过程应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严禁私自进行销毁操作。
3.废旧爆炸物品销毁过程中,应设置专人监控,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
3.4 废旧爆炸物品记录与报告1.废旧爆炸物品的收集、运输和销毁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操作人员等信息。
2.监控人员应定期向安全主管提交废旧爆炸物品销毁过程的安全报告。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废旧爆炸物品的安全销毁,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工作。
二、废旧爆炸物品的分类和规范管理(一)废旧爆炸物品应当按照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和登记备案。
可分为高危险、中危险和低危险三类。
(二)根据废旧爆炸物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废旧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三、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一)成立废旧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小组,负责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明确职责和权限。
(二)制定详细的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工作计划,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三)组织进行废旧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和销毁工作,确保废旧爆炸物品的安全性。
(四)落实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并加强监督。
四、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工作的安全规范(一)废旧爆炸物品应当在专门的爆炸物品销毁场所进行销毁,确保安全环境。
(二)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应当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三)废旧爆炸物品的销毁应当采用合适的销毁方式,包括燃烧、物理破坏或化学处理等,确保废旧爆炸物品无法再被使用。
(四)销毁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温度、压力和湿度等因素,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一)制定废旧爆炸物品销毁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步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定期进行废旧爆炸物品销毁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三)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一)监督部门定期对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对违反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对废旧爆炸物品销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三篇)
2024年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一、过期失效的民爆产品,须登记造册,报告单位领导并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或送往生产厂家协助销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民爆产品是一项危险性操作,作业前必须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
三、所要销毁的各类民爆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数量进行销毁,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销毁后所有参加的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四、场地选择:1、销毁工作必须在专用空地内进行。
应尽量选择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
如:山谷、丘陵、河滩等。
2、场地内不应有带石块的土壤,场地周围____米内要清除树木、杂草及其他可燃物。
3、如现场没有可供利用自然掩蔽物时,则炸毁和烧毁场地,均应建置掩蔽所,废品临时存放库及起爆材料准备室。
掩蔽所对着场地的一面墙上应开设装有防爆窗或档板的观察孔,出口应背向场地。
同时,注意其安全距离,最低不得小于____米。
注意起爆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混存。
五、销毁方法的选择:1、敏感度高的起爆药(雷汞、氮化铝和二硝基重氮酚等)宜用化学处理或烧毁法。
2、黑火药、硝酸铵类炸药、导火索宜用烧毁法。
注意:性质不同的火炸药及其制品不准混烧;雷管和导爆索不准用烧毁法。
3、禁止采用掩埋法处理各种报废的爆破器材。
六、销毁方法:l、炸药的炸毁法:一次的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
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应尽量采用电点火起爆法起爆,也可采用导火索起爆法起爆。
但导火索的长度不宜太短,以____米为宜,导火索应从下风方向铺向销毁地点。
2、雷管销毁法:可在野外小坑内进行,其上面须放一定数量的合格炸药。
用电火起爆法或导火索起爆法引爆。
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1000发。
销毁电雷管前,要将脚线剪下,将雷管装入包装盒后,再放入土坑。
3、炸药烧毁法: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____米,距公路、铁路等不应小于____米。
其方法是:将废炸药铺成长条,厚约2厘米,宽15--20厘米。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民爆器材领取清退制度1,、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
2、专职____员在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规定。
3、现场代班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对当班实际消耗的爆炸物品严格清点,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不得漏填、徇私。
4、____员下班时,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入库,不得私自存放和转借他人。
5、仓库保管员对支出和清退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查对,在确认无误后再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二爆炸物品库区管路规定(一)六严禁: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2、严禁在库区吸烟,动用明火。
3、严禁把易燃物品带入库区。
4、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库区。
5、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6、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打猎。
(二)十不准1、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2、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3、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4、未持证的雇佣人员不准发放。
5、____、____箱,箱子上无锁不准发放。
6、____未编号不准发放。
7、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8、超期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准发放。
9、洒后领取不准发放。
10、违反规定的不准发放。
三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1、____、____都是容易发生爆炸的危险物品,要求在储存运输和使用时,小心谨慎,妥善保存,不准混拿混放,不准同其他铁器碰撞、摩擦。
2、____、____库房内,设有垫木,存放时要离开墙壁10到20厘米,箱与箱之间应留有间隙。
以便空气流通。
3、存____、____,商标朝外,堆垛整齐,按购买的先后次序分别存放,以便核对和查看。
4、发放火工品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并按审批手续和各种规格进行发放,严禁____、____一起发放或领用。
5、____人员必须有公安部门和有资质的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件后方可上班作业。
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本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报废及销毁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本制度依法保护民用爆炸物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储存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 报废的程序及要求3.1 报废的程序(1)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发现或者得知民用爆炸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到期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停止使用该爆炸物品;(2)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并出具报废意见;(3)按照报废意见,主管部门负责对该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封存,并出具报废证明;(4)报废证明应当明确注明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使用单位及原因等相关信息,由报废单位签字确认。
3.2 报废的要求(1)对于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进行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分析;(2)对于超过使用寿命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理;(3)报废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及时封存,防止泄漏和发生事故;(4)报废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绝不得违法倾倒、销毁。
4. 销毁的程序及要求4.1 销毁的程序(1)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单位应当将报废证明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以申请销毁;(2)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废证明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并出具销毁方案;(3)主管部门根据销毁方案,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销毁;(4)销毁单位应当按照销毁方案进行操作,并出具销毁证明。
4.2 销毁的要求(1)销毁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2)销毁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场所和设备,确保销毁过程安全无误;(3)销毁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4)销毁单位应当对销毁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并妥善保管销毁证明和相关文件资料。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样本一、关于爆炸物品仓库的保管规范,本规定明确以下要求:1. 爆炸物品入库时,必须详细记录数量,确保账目明晰,账物相符;2. 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器材或其他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学物品存放于同一库房内;3. 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4. 库区范围内禁止出现明火、使用水以及架设非防爆电线。
照明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采用防爆电路及灯具;5. 爆炸器材的包装应严密,散装器材应使用柔软材料填充牢固,剪裁后的器材及导爆索端头应用胶布严格包裹;6. 库内器材的堆放应遵守相关规定,要求整齐、牢固,有利于通风和搬运,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少于规定米数,堆放高度不超过规定标准,每层堆放的箱数不超过四箱,且包装箱不得直接接触地面;7. 库内应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8. 库区巡查应按时进行,巡查时应认真负责,但不得随意开箱检查。
如有检查需要,应在库外规定距离以外进行。
二、针对爆炸物品的使用,本规定制定以下制度:1. 使用爆炸物品时,需详细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登记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相关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共同核对并签字领取当班所需量;2. 对爆炸物品的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施严格监督,各施工队应指定责任心强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填写监督单交由仓库归档备查;3. 爆炸物品的作业应由培训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员工承担。
4. 严禁私自拿取、使用、藏匿、赠送、转借或转卖爆炸器材,或使用爆炸物品进行非法活动如炸鱼、炸兽等;5. 如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爆炸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
对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关于爆炸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本规定具体如下:1. 爆炸器材应存放于专用库房,并指派专人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2. 库房内部原则上不设置任何电器照明,如有必要应使用具备防爆性能的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3. 库房必须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温度不得超过35℃,湿度控制在45~____%之间,如不达标应及时降温或通风降湿;4. 不同种类的爆炸器材应分开堆放,严禁混装混放;5. 某些特定类型的器材必须分开存放,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6. 所有器材应按规定整齐堆放,具体要求如下:(1) 箱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米数;(2) 散装器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米数;(3) 箱子堆放间距不应小于规定米数;(4) 箱堆与墙壁间距不应小于规定米数;7. 为确保通风,箱子下面应垫上10cm~15cm的方木或木板,堆放时箱上标记应朝外以便查看;8. 搬运爆炸物品时,要求轻搬轻放,严禁粗暴作业,不得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也不允许重叠放置;9. 爆炸器材进出库房时,安全员和专职保管员必须进行清点验收,登记入账,并签字确认。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炮竹、鞭炮、焰火、爆竹等各类民爆物品。
第三条对于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应由专业机构负责,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授权后进行。
第二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第五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应由专业机构负责,包括以下环节:收集、储存、分类、清点、销毁。
第六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收集应由专业机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收集,并确保收集到的物品不会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第七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专门设立存储场所,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根据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分别储存,并进行清点登记。
第九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应由国家授权的专业机构进行,采取符合安全规范的销毁方式,确保物品完全安全销毁。
第十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审核第十一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前,应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的销毁文件。
第十二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销毁机构的资质证明、物品清单、销毁环节的流程和规范、销毁结果的记录等。
第十三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文件应妥善保存,备案,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备。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工作的监督,确保销毁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销毁工作、罚款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意义为规范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处理管理,确保安全环境和社会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单位和个人。
三、责任与义务1. 管理单位应建立废旧民爆物品的收集、分类、贮存和销毁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2. 废旧民爆物品的产生单位应妥善保管物品,及时申请销毁。
3. 废旧民爆物品的收集、贮存和销毁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装备,确保物品安全。
4. 废旧民爆物品销毁责任人应负责制定销毁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销毁操作,并填写销毁记录。
四、收集与分类1. 废旧民爆物品的产生单位应及时将废旧物品移交给收集单位。
2. 收集单位要对废旧民爆物品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可拆解、不可拆解和危险废物等。
3. 可回收的废旧民爆物品应进行专门回收,供再利用。
4. 可拆解的废旧民爆物品应在专门场所进行拆解,并妥善处理拆解后的各部分。
5. 不可拆解的废旧民爆物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
六、废旧民爆物品的销毁1. 废旧民爆物品的销毁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安全无害。
2. 销毁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销毁。
3. 销毁过程中应保障作业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与保护。
4. 销毁单位应做好销毁记录,如销毁时间、数量、方式等,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监督与检查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
2. 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3.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产生单位和销毁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八、惩处与奖励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对于积极履行废旧民爆物品销毁管理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于废止之日失效。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文(3篇)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文引言:为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和防止其不当利用,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报废和销毁流程,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和销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一、定义1.1 民用爆炸物品: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可用于军工、矿山、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爆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炸药、火药、雷管、导火索等。
二、报废和销毁责任2.1 单位和个人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过程中,发现其达到报废条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确保安全保护措施到位。
2.2 单位和个人应即时向当地爆炸物品管理部门报告,汇报报废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报废原因,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3 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应建立并执行有效的监管制度,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会过期或因损坏无法安全使用。
2.4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与经过批准的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合作,确保废弃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销毁。
三、报废和销毁程序3.1 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报废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至经过批准的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交接和登记。
3.2 经过批准的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应在收到报废爆炸物品后即时进行记录和检查,并制定安全的销毁方案。
3.3 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标准,使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和工具,对报废爆炸物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和销毁。
3.4 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应及时向报废的单位或个人出具销毁证明,并归档保存相关记录。
四、安全防护措施4.1 单位和个人在运输、储存和销毁报废爆炸物品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4.2 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3 废品处理单位或专业销毁机构应定期开展员工岗前、在职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023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废旧、过期的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炸药、雷管、烟花爆竹等。
三、销毁管理机构1. 国家民爆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2. 地方民爆物品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四、销毁申请及审批程序1. 持有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单位或个人,需向当地民爆物品管理机构申请销毁。
2. 申请材料包括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清单、安全防护措施计划、销毁方案等。
3. 当地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
4. 现场检查包括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存储环境等进行核实和检验。
5. 审查和现场检查合格后,当地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将发放销毁许可证,并指定专业销毁单位进行销毁。
五、销毁方法和标准1. 销毁方法包括物理销毁、化学销毁和燃烧销毁。
2. 物理销毁主要采用粉碎、破碎等方法,确保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无法恢复和再利用。
3. 化学销毁采用化学方法将废旧、过期民爆物品进行化学分解,化学品使用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燃烧销毁必须在专门设立的销毁场所进行,确保废旧、过期民爆物品被完全燃烧。
六、销毁过程监督和检验1. 销毁过程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按照销毁许可证上规定的销毁方法和标准进行销毁。
2. 销毁过程应录制视频或拍摄照片,以作为后续的监督检验依据。
3. 销毁完成后,当地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将核查销毁记录并进行现场复核。
七、销毁评估和监督检查1. 销毁完成后,当地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销毁工作进行评估。
2. 相关专家将对销毁过程、销毁完成情况以及销毁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本规定旨在消除在采购、储存、使用及管理等环节中的盗窃、流失、转借及赠送等不良现象。
根据《____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gb672-2____)、《爆____规程》(gb6722)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矿区范围内及与公司有民用爆炸物品申请使用关系的单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第三条建立完善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____、____均为易爆危险品,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必须谨慎操作,妥善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避免与铁器等硬物碰撞、摩擦。
2、____、____库房内存放时,须使用10厘米厚的垫木,并保持箱与箱、箱与墙壁之间适当的间隙,以保障空气流通。
3、存放____、____时,应确保商标朝外,堆放整齐,并按照采购顺序分别存放,以便于核对和检查。
4、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并按照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发放,严禁未经审批同时发放或领取。
5、从事____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作业。
6、放炮员在进行装炮作业时,不得在电气设备附近或人员密集区域进行装配;放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设置警戒标志,并严禁使用明炮、糊炮或进行明火作业。
7、放炮后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放炮员应随身携带放炮器,严禁将民用爆炸物品遗留在现场或无人管理。
第四条建立完善的民用爆炸物品岗位责任制: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领导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民用爆炸物品实施严格管理,并考察相关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2、主管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导应定期召开专业会议,研究制度落实情况,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整改措施到位,并取得实效。
2023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确保社会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定义废旧民爆物品指因旧化、损坏或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功能的民爆物品;过期民爆物品指已超过有效期限的民爆物品。
四、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收集和储存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收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设施的单位进行,收集点应设在容易识别和进出的地方,并明确标识。
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安全和防火,禁止与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质混存。
3.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储存期限为3个月,超过期限的应及时销毁。
五、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流程1. 提交销毁申请: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持有者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销毁申请,包括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种类、数量、储存地点等信息。
2. 监督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对销毁申请进行审核,并派员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数量和种类与申请一致。
3. 销毁计划编制: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制定详细的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等。
4. 销毁操作:销毁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设施的单位进行,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进行销毁,严禁私自销毁或转卖。
5. 销毁记录和报告:销毁单位应做好销毁记录,包括销毁物品的种类、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销毁报告。
六、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责任追究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持有者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手续,如不按规定销毁,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单位应严格按照销毁计划进行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等问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的监督与其他措施1. 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工作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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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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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为了加强废旧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其销毁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
二、职责爆炸物品销毁由安全部门负责。
三、安全
管理规定1.过期、失效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炸物品、生产线清扫的爆炸物品属于销毁处理范围。
2.企业制定《爆炸物品销毁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负责监督销毁处理的全过程。
3.销毁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
并建立完整的销毁记录,参与销毁作业人员应共同
签字。
4.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前,向安全部门报审,再经领导同意批准后,由押运员监护到
指定的地点销毁,数量较大时,必须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5爆炸物品一次销毁量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
6.销毁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雷雨天、雾天、雷电、大风、大雪、冰雹等恶劣气候里进行销毁作业。
7.销毁爆破器材时,应登记
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
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及时间。
四、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