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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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1.1 工程占地的说明

工程总占地面积2.1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15 hm2,属XXX市XXX区管辖,根据对主体工程的分析,工程占地数量能满足水土保持和施工需求。

1.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工程总体布置,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开发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

项目建设区指工程的征地范围、租地范围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为直接造成损坏和扰动的区域,也是建设单位重点治理的区域。本项目建设区包括主体建筑区、道路区、绿化及配套设施区,共计2.15hm2。

项目直接影响区指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直接危害的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方在整个建设期间在施工区周围修建围墙以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沿红线修建铁质挡板围墙,所以选取红线外5m为直接影响区,面积为

0.37hm2。

所以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2hm2。(详见附图5)

1.3 防治责任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八条,“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严格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因此,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单位为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 方案设计深度与设计水平年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3-2008)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参照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制度,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为可行性研究深度。

建筑工程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期。结合工程建设期安排,同时考虑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竣工后第一年,初步预计为2013年。

1.5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时序安排和建设现状,本工程水土流

失主要产生于施工建设期。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地形、地质、地貌类型、项目区侵蚀类型、侵蚀方式及其对环境的危害,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划为:项目建设防治区(包括主体建筑防治区、绿化及配套设施防治区、道路防治区)和直接影响区。

表1.5-1项目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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