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管理之加拿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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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管理之加拿大篇资料

药品价格管理之加拿大篇资料
第1个仿制药最高价格只能为专利药的75% 第2个仿制药价格为第1个仿制药的90% 第3个仿制药价格为第2个仿制药的90% 以此类推
2、政府及时公布药品审批和药价 监管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 加拿大政府严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和药品成本调 查的制度和程序:
及时公布药品审批和药价监管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及时在制药企业得到准确的药品价格相关信息,向
例如:通过药品评审来确定一个药品是否可以进入报销目录, 并且强调药物经济学的应用。当制药公司从定价委员会获 得药品价格审批后,还需向各省药品管理委员会提出加入 报销目录的申请,届时会有一个生产厂商和药品管理委员 会谈判协商的过程,药品价格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调整。
4、严格新药审批,合理约束 其价格
二、药物经济学的应用
药物经济学是20世纪后期发展起来的一门边缘性 应用科学,由于其既注重药物的治疗成本,又注 重药物治疗效果而得到广泛应用。
199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国际上主要制药公司75% 的新药采用药物经济学原理来确定价格。美国制 药公司的50%及欧洲制药公司的38%在美国申请新 药登记时都提供药物经济学研究资料。
民众公开,使民众及时、准确的进行了解 ❖ 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进
而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 ❖ 对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民众可以及时向药品管
理委员会举报,药品管理委员会接到并核实民众举 报后,会由药品管理委员会出面与药品生产厂商进 行谈判协商,根据具体情况对药品价格做出调整。 这样,药品价格就不只是由特定的机构来监督、管 理。
加拿大是较早推出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的国家。 ➢ 1991年,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出台了《药物经济学评价原
则草案》,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加拿大各省药物经济 学评价的改革进度。 ➢ 1994年11月,加拿大政府颁布了首版国内通用的《药物经 济学评价原则》

加拿大留学必备物品清单

加拿大留学必备物品清单

加拿大留学必备物品清单导读:本文是关于加拿大留学必备物品清单,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加拿大留学生活用品清单】加拿大留学生活用品清单:A、床上用品在加拿大,经常看到一套被罩50多加币,质量不一定多好」介格却让很多新来的同学咂舌。

所以可以带一套床单、被罩、枕巾、枕套。

大多数加拿大公寓都配有烘干机,所以带一套足够了。

这些东西用压缩袋抽成真空后,不占地方,重量轻。

不需要带国内必须的铺床用的〃褥子〃,因为加拿大没有国内宿舍用的板床,都是直接睡床垫。

睡眠品质是加国人非常注重的,所以这里的床垫软到可以直接铺床单睡上去,不需要其他被子来铺垫。

当然床垫一般价格不菲,动辄几千加币。

如果住在学校宿舍,学校会提供床垫。

B、保温用品系列:保温杯、暖水袋、饭盒保温系列用品在加拿大鲜有销售,因为文化决定了加拿大人各种喜欢冷食冷饮。

饮料要加冰,午饭是三明治,所以他们并不需要这些国内常见的保温用品。

以前采访寄宿家庭学生,学生告诉我,当他问寄宿家庭的父亲(Host Father),如何烧热水时,那位父亲告诉他可以用微波炉加热一杯来喝。

所以如果你习惯喝热水,吃热饭,晚上睡得暖暖的,那么上述几样还是需要备齐的。

在冬天最冷的时候,我一直做梦,梦里我终于有了暖瓶,可以有热水喝了。

饭盒除了可以带饭用,刚来时也可以作碗用。

想下厨的同学还是不要带瓷碗了,太重,而且碗可以在Dollar店、沃尔玛或者宜家买到,花色比较少,但价格很便宜。

几乎所有加拿大超市都出售廉价的塑料保鲜盒,但那种保鲜盒虽然耐高温,仍是不适合反复微波加热,也有质量好的乐扣或者是玻璃饭盒。

C、文具系列课多的同学可以适当准备两个笔记本,一支笔。

文具不需要带太多,因为一旦熟悉了周边环境,找到了Dollar店,你就会发现那里的文具品种和花色虽然没有国内多,但是基本可以满足日常学习需要,价格也不会太离谱。

D、〃刀〃类:小螺丝刀、剪刀、水果刀、菜刀、指甲刀螺丝刀是专家推荐一定要带的工具。

《浅谈药品的监管体制》

《浅谈药品的监管体制》

《浅谈药品的监管体制》一、现状。

论述现状,各种药物储存-管理-价格上的缺陷,和近年来的毒胶囊等事件。

我国的药物监管发展史。

关系民众的切身利益。

民众的关心程度。

二、外国优秀的药物监管机制,值得学习之处;三、我国药物监管机制的解决之道,发展方向。

第二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初探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也是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深入探索、寻求根本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建设实践入手,并结合全国各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机制建设的现状,就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我镇的基本做法(一)政府重视,建立协管机构。

为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建设,我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协管站由分管副镇长兼任站长,设2~3名协管员,工作人员从镇行政和事业干部中调剂。

(二)部门指导,健全协管制度。

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对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推行“内部管理精细化、协管工作规范化”,实施“年终绩效考核、协管人员培训考试”,促使镇协管站的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指导各村协管站从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入手,建立起会议、培训、宣传、信息报告等一系列协管工作制度,健全协管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轮流值班、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三)因地制宜,落实协管措施。

各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站挂牌以来,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对本辖区行政相对人建立基本情况档案,扎实开展协管工作。

目前各协管站的初期建设和运行状况良好。

二、各村现状近年来,全镇已有不少地方建立了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其运行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当地编办下文成立了协管站,明确了一定的人员编制。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摘要】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民众健康。

修订内容包括加强审批流程、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罚款力度等。

修订过程经历了广泛咨询和立法程序。

这次修订将对食品药品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全民健康和安全,促进产业发展。

未来展望是加拿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更加健全完善,为民众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药品。

整体来看,这次修订是加拿大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一步,有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关键词】加拿大、食品药物法、修订、立法、目的、内容、过程、影响、意义、重要性、展望1. 引言1.1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旨在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食品药品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

该修订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药物法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更新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措施,提高药品审批效率,促进医药科技创新,以及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修订也将考虑现有法律的不足之处,对相关条款进行新增或修改,以满足当下社会对食品药品管理的需求。

在立法过程中,政府部门将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与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修订方案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立法过程将遵循法定程序,尊重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确保修订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的实施将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其将提高食品药品的安全水平,加强监管力度,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增进消费者信心,推动医药科技的发展,并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加拿大拟修订食品药物法的出台是非常重要的,将对食品药品行业的发展和监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相信这一修订必将为加拿大的医药健康产业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医用耗材试剂价格调整制度

医用耗材试剂价格调整制度

新材料和新技术研发
纳米技术
生物芯片技术
胶体金技术
降低成本
通过与多个材料供应商合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 作关系。大量采购,降低成本。
● 04
第4章 医用耗材试剂价格调 整制度的未来发展
医用耗材试剂价 格调整制度未来
的趋势
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 的快速发展,未来医用耗 材试剂价格调整制度将更 加高效和便捷。同时,不 断加强研发和创新,加强 资本市场的参与也将为未 来的医用耗材试剂价格调 整制度带来更多机遇。
医用耗材试剂的生命 周期
01 研发
从科研基础到产品开发
02 生产
从原材料到成品
03 销售
从线上到线下的渠道分销
国外医用耗材试剂价格 调整的法律法规
1. 《欧洲医疗器械法规》:提出了医用耗材试剂的规定,并 对其价格进行规范管理。 2. 美国医疗器械法规:美国对医用耗材试剂的价格调整主要 是由FDA来执行,对于未经过FDA批准的试剂产品制定价格, FDA具有很高的惩罚权力。 3. 加拿大医疗器械法规:加拿大对医用耗材试剂价格的管理 主要包括对医用器械的质量管控和价格审批两个方面。
医用耗材试剂价格调整制度未来的趋势
数字化和智能 化
通过技术手段提高 效率
资本市场的参 与
为医用耗材试剂的 发展提供更多资金
支持
研发与创新
开发更加有效的医 用耗材试剂
未来发展对医疗 机构的影响
未来的医用耗材试剂价格 调整制度将带来更多好处, 其中最重要的是降低医疗 成本和提高医疗质量。更 低的成本和更好的质量将 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收益 和声誉。此外,未来的医 用耗材试剂价格调整制度 还可以改善医患关系,增 强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感。

药品价格管理之加拿大篇

药品价格管理之加拿大篇

二、药物经济学的应用 药物经济学是20世纪后期发展起来的一门边缘性 应用科学,由于其既注重药物的治疗成本,又注 重药物治疗效果而得到广泛应用。 1995年的一项研究显示,国际上主要制药公司75% 的新药采用药物经济学原理来确定价格。美国制 药公司的50%及欧洲制药公司的38%在美国申请新 药登记时都提供药物经济学研究资料。
药品价格管理之加拿大篇
郭芳
宫春爱
Contents
一、加拿大药品价格管理拿大药品价格管理体系
1、有完善的药品价格管理方式 2、政府及时公布药品审批和药价监管等方面 的详细信息 3、政府对药价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4、严格新药审批,合理约束其价格
1、有完善的药品价格管理方式
非专利药价格要低于专利药价格。 具体做法:
第1个仿制药最高价格只能为专利药的75% 第2个仿制药价格为第1个仿制药的90% 第3个仿制药价格为第2个仿制药的90% 以此类推
2、政府及时公布药品审批和药价 监管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加拿大政府严格规范药品市场价格和药品成本调 查的制度和程序: 及时公布药品审批和药价监管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及时在制药企业得到准确的药品价格相关信息,向 民众公开,使民众及时、准确的进行了解 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进 而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 对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民众可以及时向药品管 理委员会举报,药品管理委员会接到并核实民众举 报后,会由药品管理委员会出面与药品生产厂商进 行谈判协商,根据具体情况对药品价格做出调整。 这样,药品价格就不只是由特定的机构来监督、管 理。
《原则》强调应立足于全社会,但也可以同时从其他观点
展开药物经济学评价。几类主要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的 应用都进行了具体阐述。 《原则》颁布后,加拿大药物和卫生技术局即以该《原则》 为框架评价药物研究中有关经济学的部分。同时,安大略、 英属哥伦比亚等省也命令或建议制药企业根据《原则》的 规范提供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 目前,加拿大已有9个省要求在申请药品进入报销计划时 提交药物经济学评价报告。而且越来越多的私人保险机构 和医疗机构也在制订药品报销目录时,利用以《原则》为 基础的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进行合理决策。同时,CDR还 就药物经济学评价在药品报销目录决策中的应用,而且对 药物经济学在加拿大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药物经济药品费用控制

药物经济药品费用控制

药物经济药品费用控制近年来,我国的医疗费用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远远地超出了国内生产总值10%左右的增长速度,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如何控制医疗费用的迅速增长已成为大家所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药品费用是医疗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医疗费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影响医疗费用急剧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目前我国医院的业务收入中有50%左右来源于药品,因而医疗费用的控制焦点之一就是如何控制药品费用的迅速增长。

控制药品费用迅速增长的关键是弄清楚药品费用上涨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

造成药品费用迅速增长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合理因素即不可控因素,如人口增加和老龄化、疾病谱改变、慢性病增加、居民保健意识增加、药品成本提高等;二是不合理因素,如价格管理存在漏洞,医疗补偿机制不完善,以药养医、用药管理松懈,现行的医疗制度存在弊端和不合理用药等。

药品费用控制要从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即医院,付费方、需求方即病人等方面着手,重点是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的基础上控制费用上涨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核心是合理使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保证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特需性。

目前国内外在控制药品费用方面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法,如药物利用评价[1],药品价格控制,风险共担合同[2],制定基本医疗目录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改革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即费用共担[3],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这些方法对控制药品费用的上涨确实起到了关键作用,但也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

一是它更多地考虑药品的价格,而忽视了药品的成本效果,因而其在控制药品费用短期上涨的同时,可能带来药品费用的长期上涨;二是它对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和需求方的控制带有一定的强迫性,没有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药物的经济学评价可弥补这一缺陷,它从药物的成本和治疗效果两个角度出发,综合评价药物治疗的成本效益。

一、药物经济学。

定义:药物经济学是指药物治疗对卫生保健系统和人类社会所付出的成本和产生效果的描述和分析。

加拿大药品费用及药品价格管理介绍

加拿大药品费用及药品价格管理介绍

244 China Ph arm acy 2009 Vol. 20 No. 4
中国药房 2009 年第 20 卷第 4 期
的第 1 年, 或者以前进入加拿大市场但在当年才获得第 1 项专 利的药。为了价格评审的目的, 特定年份的新药指于报告年份 前一年 12 月 1 日至报告年 11 月 30 日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药品。 12 月进入市场的药品则被视为下一年度进入市场的药品 。 [3] 2 1 专利药价格管理
加拿大 是实施国家 医疗保险 制度 ( N ational Health S er vice) 的国家之一, 加拿大居民在该制度下获得免费的医院和 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这意味着政府承担着巨大的卫生筹资责任 和卫生费用控制压力。2005 年, 加拿大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 的比例已经达到约 17% , 在卫生总费用各主要组成类别中列第 2 位 ; 而且加 拿大的人均 药品费用 在工业化 国家中 也居于 高 位, 2005 年在 20 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 O ECD) 国家中仅次 于美国 [1]。因此, 药品费用以及与药品价格相关的药品市场管 理一直是加拿大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本文将介绍加拿大药品
1987 年, !专利法∀ 修改后, 加拿大成立了 P M P R B, 其作 为 一个独立的准司法 机构, 负责评审 专利药的出 厂价格。 但 P M P R B 无权审定药品批发商、零售商和医院的销售价格。药 品批发商、零售商的非合同药品价格由批发商和零售商根据药 品出厂价和市场行情自行决定; 合同药品价格和医院的药品销 售价格由省政府决定。
( Chemical e nt ity ) ; ( 3) 具有新的药品识别号, 虽与现有药品剂 型不同或是全新的化学实体, 但其疗效比对照药品只有小幅提 高甚至没有提高, 本类中不包括第 2 类药品中所涉及的药品。

加拿大_日本_比利时三国的药品价格管理_本刊编辑部

加拿大_日本_比利时三国的药品价格管理_本刊编辑部

2007年第16卷第12期加拿大、日本、比利时三国的药品价格管理中图分类号:R954;F7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931(2007)12-0007-02加拿大:管制药价有良方加拿大和美国毗邻而居,但两国的部分药品价格却相差较大。

同样的一种新药,尤其是专利药,在加拿大要便宜1/3甚至更多,这使得很多美国人频繁光顾加拿大的网上药店,或过境采购。

加拿大药价低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国政府对药价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

加拿大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是各制药厂商的最大买家,其药价的控制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

根据该国《食品和药品法》、《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联邦卫生部负责药品的审批和管理,药价则由加拿大专利药价审查委员会和药品与卫生技术署进行确定和审查。

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卫生部长向议会负责,它对专利药采取的是严格限价政策。

该委员会制定了4条指导原则:一般的新专利药价格不能超过治疗同种疾病的最贵药的价格;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或疗效有实质提高的专利药,其价格不能超过其他工业化国家同种药的平均价;每年专利药价格增幅不能超过消费价格指数的增幅;加拿大的专利药价格永远不能是全世界最高的。

专利药厂商要就其药品单位剂量在加拿大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情况每年汇报两次,每年还要报告其研发药品的投入额度。

按规定,专利药厂商每年要将10%的收入用于药品研发。

如发现某专利药价格过高,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在召开公共听证会确认无误后,将勒令相关厂商降价,并罚没已多收的钱,甚至予以加倍罚款。

对于非专利药,加拿大政府采取柔性限价。

一种新的非专利药能否进入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清单,取决于它能否通过药品与卫生技术署下属的普通药品审查处的核准,该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新的非专利药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估。

非专利药生产厂商在向普通药品审查处递交申请时,除要提供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等数据外,还要提供该药与国内治疗同种疾病的最常用药物或与非药物治疗措施的比较优势资料。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典型案例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典型案例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典型案例以下是18个医疗核心制度的典型案例:1. 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包括住院费用报销和门诊费用补偿等。

2. 医疗费用控制制度:美国的医疗费用控制制度,通过调整医疗服务定价、限制医疗设备和药品的价格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3.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英国的国家卫生技术评估机构(NICE),对新医疗技术进行评估,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医疗质量监控制度:澳大利亚的国家安全与质量健康服务委员会(NSQHS),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5. 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日本的医疗事故调查制度,通过调查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保护患者权益并改进医疗质量。

6.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瑞典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化、标准化和一体化的医疗流程,提高临床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

7. 医学伦理审查制度:德国的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医学研究项目和临床试验,确保研究符合伦理原则和法律规定。

8. 医疗纠纷解决制度:法国的医疗保险公司,通过非诉讼形式解决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机构的正当权益。

9.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新加坡的国家医疗信息化系统,通过信息技术,实现患者电子病历、医疗数据共享和医疗服务的远程管理。

10. 医疗人才培养制度:瑞士的医学教育和培训制度,通过设置严格的入学标准和培训标准,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专业人员。

11. 学术科研支持制度:美国的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医学学术研究和创新。

12. 医疗设备监管制度:欧盟的医疗器械监管制度,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认证程序,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13. 药品注册与审批制度:加拿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Health Canada),负责对药品进行注册和审批,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4. 健康教育与促进制度:荷兰的国家公共卫生促进机构(RIVM),负责制定健康教育政策和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加拿大医药管理政策解读

加拿大医药管理政策解读

加拿大医药管理政策解读2010年11月24日,加拿大卫生部助理副部长Catherine MacLeod、治疗产品司司长Supriya Sharma、天然保健产品司的葛勇博士访华,就加拿大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法规框架及需求召开交流会,此次加拿大卫生部来华访问,意在加大中加两国的贸易合作,帮助中国企业更好的了解加拿大医药注册、认证和贸易方面相关法规,推动中国高质量的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化的文化移民国家,目前在加拿大的华人相当多。

加拿大市场可能是国内医药出口的国际突破口,对于进军欧洲和美国市场有非常重大的示范意义。

而了解加拿大的医药监管则是开拓其市场的第一步。

中加双方的医药保健品贸易情况据统计,2009年中加两国的医药保健品贸易额4.2亿美元,排在中国医药保健品对外贸易的第23位。

今年前三季度,两国间医药保健品贸易大幅增长,达到3.8亿美元,同比增长29.4%。

加拿大对中国的出口7200万美元,同比增长42%。

中国对加拿大的出口主要是化学中间品、原料药、医用辅料和保健康复用品等。

而加拿大对中国的出口主要是化学药制剂和医院诊断设备等。

加拿大药品监管机构加拿大卫生部是加拿大医药管理的政府机构,并根据《食品和药品法》及相关条例,审核和批准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和市场销售申请及后续的风险管理。

卫生部下设加拿大健康产品和食品局(Health Pruducts and Food Branch,简称HPFB),负责健康产品和食品的健康相关风险和裨益的管理,负责加拿大健康产品、食品及兽药安全、质量和功效,并制定营养品和食品的政策和标准。

监管的产品包括药品(处方药、非处方药、品牌药和非专利药)、生物药物(疫苗、基因重组药物、血液及衍生制品)、放射药物、医疗器械、天然健康产品(传统草药和其他植物和顺势法产品)、用于医疗仪器、医院和食品制作器具表面的消毒剂。

其中健康产品和食品局又下设六个司:治疗产品司,负责药物(处方和非处方)和器械的监管;生物制品和基因治疗产品司,负责血液、疫苗、基因重组药物、组织、器官、放射药物的监管;天然健康产品司,负责维生素、草药、矿物质等的监管;兽用药物司负责,兽用药物的监管;上市健康产品司,负责市场销售产品监视;稽查司,负责检查、调查、机构许可证。

对加拿大药品管理系统的介绍

对加拿大药品管理系统的介绍

加拿大领土面积 998147 万平方公里,南部和远西北地区与美国接壤。

加拿大全国分为 10 省 3 地区,各省分布在南部 ,地区分布在北部。

省以下设市、镇、村等,部分省有郡的建制[1 ]。

2007 年 , 加拿大全国人口约 3 290 万,其中城市人口占 81 %.加拿大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 , 外国出生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近 1/ 5 ,2007 年人口净流入率为 7 ‰,在发达国家中也是较高的(2007 年美国为 4 ‰) 。

毕业论文格式加拿大是西方主要工业国之一 , 也是八国集团 ( G8)成员国。

2006 年,加拿大国内生产总值为 12 716亿美元 ,人均国民收入为 34 610 美元 (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 218 % 。

从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情况看,2005 年加拿大排在全球第 4 位[2 ]。

2007 年,加拿大人口出生率为 11 % ,死亡率为 7 ‰; 婴儿死亡率为 51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 6 ‰。

2005 年 ,孕产妇死亡率为 7/ 10 万;2006 年,15~60 岁人群死亡率为 72 ‰。

2007年 ,出生时期望寿命男性达到 78 岁,女性达到 83 岁,而男性和女性 2002 年的健康期望寿命分别为 70 和 74 岁[3 ]。

2007 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 13 %。

2002 年,非传染病、心血管疾病、肿瘤、损伤等的年龄标化死亡率分别为 388/ 10 万、141/10 万、138/ 10 万、34/ 10 万 ; 因传染病、非传染病、损伤导致的生命年损失的构成分别为 6 %、80 %和 15 %[3 ]。

以下就加拿大药品管理系统及与之相关的卫生系统和药品市场概况作一介绍。

1 加拿大卫生系统概况加拿大卫生系统的组织结构表现出高度分权的特点.联邦政府除了负责提供卫生信息、研究和法律基础框架,以及直接为一些群体(包括保留地上居住的原住民人口、因纽特人和武装部队、加拿大皇家骑警、退伍军人以及联邦监狱的服刑人员)的卫生服务提供资金和管理.省政府在整个卫生系统中负有主要责任[1 ]。

加拿大新法严格保健品管理

加拿大新法严格保健品管理

加拿大新法严格保健品管理第一篇:加拿大新法严格保健品管理加拿大新法严格保健品管理来源:中国保健食品网 2006年8月8日中国食通调味品网由于加拿大政府对保健品和药品市场分开并实行严格而规范的管理,加拿大很少发生制售假药之类的事。

据统计,加拿大每年消费保健产品的数额每年以10%—15%的速度递增。

过去,在加拿大,药厂和食品加工厂都可以生产保健产品,药店和食品店也都出售此类产品,因而政府卫生部门很难按照联邦的《食品和药品法》进行规范管理。

加拿大众院卫生常务委员会组建了自然保健产品办公室,并制定了一部专门法规来规范传统草药制品、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便在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加拿大社会多元文化的同时,保证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安全性。

按新法规要求,自然保健产品的生产、包装、标签、进口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规定,所有产品必须在联邦卫生部注册,获取执照后方可上市。

厂商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详细成分名称、成分来源、使用途径、产品的效用、使用建议、与产品有关的任何注意事项、禁忌症和已知不良反应等。

销售保健品的商店也要申请必要的营业执照。

如果食品制造商在标签或广告中称其产品具有医药作用,则该产品便被划归药品类。

而药品销售之前,关于其具有医药作用的说法必须经过科学验证,并经加拿大卫生部批准。

药品的进口及销售也必须经卫生部批准。

获批准后的保健药品有辨认编号,经销商在申请药品辨认号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名称、药品成分、建议服用剂量、样品标签、有关试验的情况等材料。

如果某种保健药品没有完全达到加拿大卫生部所要求的标准,那么这些产品在市场上即被禁止出售。

加拿大的这部新法规对来自其他国家的药品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要求。

在药品进口时,除了要获得加拿大卫生部门的批准外,加拿大海关和药检部门都要对进口药品进行登记和质量检验。

由于加拿大政府对保健产品的严格管理,使假冒伪劣的药品和保健产品难以进入加拿大药品市场,消费者对加拿大保健市场十分放心。

2 Market Overview Canada & EU

2 Market Overview Canada & EU

2 015 制剂生产和检测场地 -0204
原料药(API)检测场地
2. 在申报资料(ANDS)中注明:
在加拿大对所申报药品的经销商 ANDS
4
加拿大药品价格体系
仿制药 – 各省政府定价
• • • • 一般首家仿制药70%,其他10%低于首家 (--> 50%) 价格高于美国(市场)价格 价格高于多数其他药政市场, 仅与瑞士相似 对仿制药规定各省差异很大
8
加拿大药品销售渠道
仿制药企业产 销方式
• 约8千多零售药店 • 仅10%药品销售来源 于批发商 • 90%处方药为工厂直 销连锁店
201
5-02
特点
• 直接向药房(或其商会批发组 织)销售: • 自家品牌、自产自销 • 自家品牌、他产药品 • 自产药品、他家品牌
-04
交叉许可/合同 1.品牌药和仿制药企之间 2.二仿制药企之间
46.0%
39.0% 3.0% 3.9%
201

私费:
◦ 私人保险:
(公司或个人)
5-02
54.0%
34.4%
-04
◦ 自费(可报免税):
19.6%
12
机会和挑战

药品市场的需求有增无减
◦ 目前经济基础比其他发达国家较健康 ◦ 社会医疗相对保障
5-02 ◦ 老年化问题进一步加深(预计2015年>17%)
submissions
21
欧盟药品价格政策
欧盟成员国自由建立各自的药品价格政策
条件: 价格体系不得成为欧盟间自由贸易的障碍 一般原则: 政策现实而透明
2 015 各个药品定价必须基于实际成本 -0204 各自计算自己的成本,计算方法明显

国外部分国家药事服务补偿机制及调剂费收费方式研究

国外部分国家药事服务补偿机制及调剂费收费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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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英国的调剂费收费标准相对统一,根据药品的类型和剂量进行定 价。政府通过谈判确定调剂费的支付标准,并由国家卫生服务局统一支付。
3、加拿大:加拿大的调剂费收费标准根据医生的级别和药品的类型进行定 价。政府通过协商确定调剂费的支付标准,并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支付。
4、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调剂费收费标准根据医生的级别和药品的类型进 行定价。政府通过谈判确定调剂费的支付标准,并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支付。同 时,澳大利亚还实行药品福利计划,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免费的药品福利。
参考内容
药事服务费是在药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服务费用,其补偿模式对于药事 服务的质量和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次演示将对药事服务费补偿模式进行研究, 旨在探索一种合理的补偿模式,提高药事服务质量,降低药品成本。
一、药事服务费补偿模式的现状
目前,药事服务费的补偿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服务项目收费
5、日本:日本的调剂费收费标准根据医生的级别和药品的类型进行定价。 政府通过制定价格上限和报销比例控制药品费用,并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支付。 同时,日本还设立了医药品评价机构对药品进行质量和疗效的评估确保药品的合 理使用。
四、对我国药事管理改革的启示 与借鉴
通过以上对国外部分国家的药事服务补偿机制和调剂费收费方式的比较研究 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药事管理体制和补偿机制各具特点但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 制药品费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有效针对我国当前药事管理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提 出以下政策建议:
5、日本:日本采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事管理体制,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供 求关系决定。政府通过制定药品价格上限和报销比例,控制药品费用。同时,日 本还设立了医药品评价机构,对药品进行质量和疗效的评估,确保药品的合理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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