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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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涉及到药品管理领域,是确保药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程序。

本文将详细阐述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审批流程,以期帮助读者了解并正确进行申请。

一、药品经营许可的概述药品经营许可是指依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的经营药品的资格。

药品经营许可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类型,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相应的许可类型。

二、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1. 法人申请者:- 申请表格:包括申请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信息;- 法人资质证明:企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 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药品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等;- 仓库、设备设施图纸:标明具体规格、面积、布局等。

2. 个人申请者:- 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类型等;-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个人经营场所证明:租房合同、产权证明等。

三、药品经营许可的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者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通过地方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提交电子版申请,同时保留纸质材料备查。

2. 受理初审: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确认材料完整无误。

如果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申请人将被要求进行补正。

3. 现场核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包括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的实地考察,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4. 综合评估: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现场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5. 决策审批:根据综合评估结果,药品监管部门决定是否批准药品经营许可,并出具相应的批复文件。

6. 发证与公告:批准通过的申请者将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布。

四、药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与年检1. 有效期: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从发证之日起算。

在有效期届满前,需及时进行许可证年检和更新手续。

2. 年检:申请者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年检报告和相关资料。

一、(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一、(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 )核发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流程图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5.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6.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7.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8.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单位指定流程图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1.一般程序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2.简易程序三、行政强制流程图1.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三、行政强制流程图2、行政强制执行类流程图四、行政检查类流程图1.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四、行政检查类流程图2.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四、行政检查类流程图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监督管理流程图四、行政检查类流程图4.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四、行政检查类流程图5.对查阅、复制医疗器械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流程图五、其他职权类流程图1.医疗器械备案流程图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流程图五、其他职权类流程图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流程图。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活动的准入资格,申请者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手续,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则不能获得许可证。

因此,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对于药品经营者是十分重要的。

一、申请材料的准备1.请者需要准备的资料:营业执照、药品经营基本条件备案表、药品经营者名单、药品经营管理机构名单、药品经营承诺书、药品经营责任书等。

2.准备的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场所情况介绍、药品经营范围和规范介绍、药品经营人员情况介绍、药品经营管理细则和规范介绍、药品经营仓库房情况介绍、药品经营财务状况介绍等。

二、向药品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将申请材料寄送至药品管理部门,药品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给予药品经营者发送一个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确认书,确认书上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编号,以便药品经营者以后可以查询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进度更新。

三、药品管理部门受理审核药品管理部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其审核内容包括:明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药品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药品管理政策,药品经营者是否熟悉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者是否有相应的管理经验,药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药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药品管理责任等。

四、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果药品管理部门认为药品经营者符合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会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给申请者。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期,药品经营者可以事先有6个月的时间提出续期申请。

五、许可证有效期内管理药品经营者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药品经营活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者需要完成年度自查,检查药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如果发现违规情况,当地药品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违规行为可能会被取消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的具体介绍,最终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需要满足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手续。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仓库(核减)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仓库(核减)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仓库(核销)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二、申请条件(一)自贡市行政区域内需核销仓库的药品零售企业。

(二)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三、申报材料(一)核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仓库的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变更项目和理由,加盖企业印章(签名)(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注明日期(以收取全部材料之日为准);(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在/下载);(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四)《营业执照》复印件;(五)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对提供虚假材料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材料应完整、清晰,按规定的申报表和正式公文格式,使用A4纸打印,并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号并制作目录;每页材料法定代表人(企业及分支机构)或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签名或企业盖章。

申报材料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亲自递交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药监窗口,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同时交验双方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药监窗口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内容;(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补正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法定要求→依法不予受理,当场或者当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补正材料的,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受理,当场或者当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符合(不符合)规定的,当场作出准予(不予)核销仓库的书面决定(准予核销仓库的同时制证),并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程序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二、审批机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科承办。

申办人按程序要求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开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一)申办条件1、人员条件(1)申办人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处方药销售审核和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工作,上述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2)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县以上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至少两名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或药品调剂工作经验,并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

上述人员中应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所经营药品质量的人员;(3)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农村乡镇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或药品调剂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所经营药品质量,并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4)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村级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设区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5)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县以上城区的,必须配备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农村乡镇(含)以下地区的,必须配备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中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企业营业时间均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2、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给经营药品的企业的合法证明,也是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合法经营的依据。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办理此证的详细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保证制度等。

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然后,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药品经营场所、药品管理制度等进行核查和评估,并进行相关的现场检查。

接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审查结果对申请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对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药品质量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性评估。

如果评审结果符合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最后,企业在收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应及时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企业的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药品采购和销售渠道、药品存储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详细情况。

备案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再次对企业进行检查,并核实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总结来说,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查、评审和备案四个环节。

在办理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申
请材料,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只有在满足相关要求后,企业才能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合法的药品经营活动。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程序规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程序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程序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下同)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药店、连锁门店)。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说明换证前12个月内的经营情况、人员变化情况及对照标准自检情况)(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附件一);(三)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何年从何学校毕业、现任职务、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所在部门或岗位、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年限等内容)(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明、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五)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六)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表1,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七)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表2);(八)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附表3);(九)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十)企业所属经营单位情况表(内容包括:所属经营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企业负责人、经营范围、是否有药品外购权)(十一)经营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面积);(十二)仓库总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各仓库名称、总使用面积)及各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使用面积、待验品库或区、合格品库或区、不合格品库或区、退货库或区、发货库或区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十三)经营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十四)企业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十五)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药品经营可证》(零售)核发

《药品经营可证》(零售)核发
审批范围及条件
1.在通山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
2.符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咸宁市局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等有关规定要求。
法定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装订成册。
证照批复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办理部门
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办理地点
通山县通羊镇滨河大道
咨询建议方式
0715-
便民服务
/html/bianminfuwu/
6、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7、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8、企业注册地址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图(注明面积)
9、申请药品经营许可、GSP认证承诺书
10、指定(委托)书
材料要求
1、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4、拟办企业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5、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从业人员的学历证明、个人简历、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自其他单位调入的,须出具由原单位辞职或不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已在省内注册的执业药师须由当地食药监部门确认)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
子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审批部门
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管理办法

西安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管理办法

西安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管理办法发布机构:市食品药监局发布时间:2013-09-13 索引号:726306594/2013-00780427关键字:法规主题分类:其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零售企业须持《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注册的地址、按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须向市民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开展合理用药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变更、撤销、缴销和注销工作。

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辖区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选址的勘察,配合市局完成对企业的现场检查。

第二章《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发证第四条我市药品零售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分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经营和乙类非处方药经营两种类型。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经营方式为零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可以同时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经营方式为零售、经营范围为“仅限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必须具备的条件:(一)人员与培训1.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须为执业药师。

经营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的,须配备类别为“西药”的执(从)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驻店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调剂和用药咨询工作;同时经营中成药的,驻店药师须具备中成药处方的审核、调剂和用药咨询服务能力。

15、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

15、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

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务院令(360号)20 12年08年15号;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20 04年4月1日);3、《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及监管规定》(成食药监[2013]89号);4、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成食药监办〔2014〕160号)。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二步:对予以受理的,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变更:1、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实际地址未变而改变街名、门牌号、核减仓库地址、减少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事项的,当场作出是否变更决定;2、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增加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事项的,连同受理通知书和相关申请材料送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监管科,经药品监管科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将验收报告和申请审查表送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窗口;3、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收到现场验收报告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申请人在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窗口领取相关批件。

三、审批条件应当具备条件:申请事项属于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权范围,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四、申请材料(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申请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经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存复印件;申报材料请使用A4规格纸填报)1、提交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网上下载: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首页——药品许可——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不得手工填写;2、指定委托书。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审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根据我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准程序》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准程序》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准程序》第一篇:《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准程序东莞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准程序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xx年修订)》。

三、许可数量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除应符合《药品管理法》第15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四、许可条件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3、开办企业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5、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6、申请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2名以上处方审核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一名中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中药师资格的人员。

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7、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商业用途,同一平面连续使用面积60m以上),营业场所应有调节和检测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必须安装空调,有玻璃门、窗等与外界有效间隔的设施,并配备容积为0.15立方米以上的冷藏设备。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面积的独立区域;8、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要求;能达到利用互联网传递接收信息,实现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要求;能使用电脑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规格、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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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指南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指南
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发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办理时限(必备)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有1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跨地域的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在县以上地区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药店、连锁门店)质量负责人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在县以下地区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营业、仓库、办公、辅助等区域应分开或分隔,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无污染源。
自我保证声明
XXXXXX大药房保证:
本申请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截止申报日期,我公司无立而未结案件。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XXXXXX大药房
XXXX年XXXX月XXXX日
十八、审查标准
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十二条拥有2家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办公场所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配送中心(仓库)的建筑面积:连锁门店数量少于10家(含10家)的,不得低于300平方米;连锁门店数量多于10家的,不得低于500平方米。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委托其批发企业采购、储存、配送药品。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核发、换发、变更补发、注销审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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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药品质量责任承诺书;
6.变更名称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 变更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前后工商注册号相同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质量责任承诺书
7. 授权委托书(非申请人本人申办时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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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人员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图、计算机药品管 理系统说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 证、注册证及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守法证明 ;
5.企业负责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
证、注册证及继续教育证明)学历证复印件、守法证
明; 2019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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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机构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五、决定机构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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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总 部注销材料要件: 1.申请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2. 授权委托书(非申请人本人申办时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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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企业经营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及 房屋产权、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实施委托配送的需 提供委托协议及被委托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在我国药品经营活动中必须获得的许可,它是药品经营者和药品经营代理机构承担药品经营活动的必要凭证。

获得许可的过程,即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有助于确保药品经营活动的规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一、申请者资格认定首先,进行申请者资格的认定,即确定申请者是否满足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其中,有些适用于全国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如:自然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企业必须拥有药品经营相关的特定资质;申请者应提供完整的药品经营计划书及相关资料等。

另外,也有部分省份设置了特殊的申请条件,需要在申请前申请者提前确认是否满足。

二、网上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快捷申请,部分省份支持网上预审,可以节省时间、精力,并有效保障事项的及时处理。

此外,部分省份也支持网上支付,在付款时也可以尽快完成,以保证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三、审查经申请人填写完毕申请表格之后,会有相应的审查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出的结果合格,就会通过审查,经审查机构审核核实申请材料,同时根据审查机构的意见给出的建议,会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做出改进和完善,最终由审查机构根据申请材料的情况,通过或不通过许可证申请。

四、评估经过审核准予办理之后,会进行评估,会仔细检查申请者在药品经营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评估申请者的资金实力;查看申请者的药品经营计划书,确保计划书中的内容符合国家的药品经营法规。

五、许可发放经过以上步骤之后,如果评估结果达到本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标准,药品经营许可证就会正式发放,此时,申请者就可以开始进行药品经营活动了。

总之,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涉及多个部门,流程也比较复杂,必须要遵守相关法规,遵守有关要求,办理流程才能得到顺利的审批。

同时注意,申请者要实时关注最新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所需材料科学准备,这样才能顺利通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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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焦作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事宜。

2 职责
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以下事项:
——咨询:对该事项的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受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决定:对材料审核合格的,下达准予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证书;不合格的,下达不予许可决定书,退回申请资料。

——送达:将决定直接送达。

3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4 法律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2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4.3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5 申请条件
无前置条件。

6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7 申请材料目录
1)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监管部门同意筹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
4)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
5)企业自查报告;
6)企业负责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7)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连锁总部)个人
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8)组织机构职能框图;
9)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10)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 工作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图1
9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1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 存档资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存档资料见表1。

表1
ZW/JZDT TG 302 YJ.0102—201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必须通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打印,自制表格打印无效。

填报方法可登录网站/CL0124/,点击“行政审批-老版”后点击“培训教程下载”,根据教程完成填报并打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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