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绿色协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活的理念。
本章程旨在明确绿色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以及管理机制等相关事宜。
二、宗旨绿色协会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促进社会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的提升,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组织结构1. 绿色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并设立常务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组成,各职位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
主席为绿色协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和领导协会的工作。
3. 绿色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环境教育、绿色消费、生态保护等领域,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相关领域的研究和项目的实施。
四、会员权益1. 绿色协会欢迎任何个人或组织作为会员加入,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资源等权益。
2.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需符合相关入会条件,并缴纳会费。
团体会员需符合相关入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绿色协会将定期组织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员有权参与并表决重要事项。
五、管理机制1. 绿色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2. 绿色协会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 绿色协会将定期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向会员和社会公开协会的工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4. 绿色协会将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
六、章程修改1. 绿色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的决策,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2. 绿色协会章程的修改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3. 绿色协会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公示于协会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渠道。
七、附则1. 绿色协会的具体工作细则和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布。
2. 绿色协会的解散需经过理事会的决策,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绿色协会章程 (2)
绿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依法设立绿色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会道德规范。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倡导绿色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涵盖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领域。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宗旨是:自愿性、非营利性、公益性、互助性、合作性。
第六条本协会的名称为“绿色协会”,英文名称为“Green Association”。
第七条本协会的注册地为中国北京市。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
第九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种。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指在本协会注册并缴纳会费的个人或者组织。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员是指由普通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代表会员利益的组织。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决策。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四条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和表决协会事务的权利;2.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3. 获得协会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的权利;4. 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5. 参预协会的讨论和决策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事务;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缴纳会费。
第四章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审议和通过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选举产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3. 制定协会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 审核和批准协会的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报告;5. 监督和评估协会的工作发展和成果。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权力包括:1.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2. 解释和修改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3. 接受新会员和开除会员;4. 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个人进行研究和咨询;5. 其他与协会目标相关的权力。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引言概述绿色协会章程是绿色协会的组织基础和运行规范,旨在明确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协会宗旨1.1 绿色协会的宗旨是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协会致力于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环保科技创新,促进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
1.3 协会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引领社会向绿色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绿色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发展。
2.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2.3 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协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预决策、提出建议等权利,有权参加协会的选举和被选举。
3.2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3.3 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协会的发展和活动开展,共同推动绿色事业的发展。
四、财务管理4.1 绿色协会的财务收支应当合法、公开、透明,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4.2 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4.3 协会应当根据财务状况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和利用财务资源,确保协会的经济运行稳健。
五、章程修订和解释5.1 绿色协会的章程修订应当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过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5.2 对于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理事会,如有争议应当由理事会进行解释,并及时向全体味员发布。
5.3 协会章程的修订应当遵循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和参预权,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绿色协会章程是协会的基本法规和组织架构,对于协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
协会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各项内容开展工作,不断推动绿色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漂亮家园贡献力量。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绿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目的:协会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活的理念,促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和项目,为构建绿色社会作出贡献。
1.3 地址:协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两类。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益,理事会员具有更多的决策权和管理职责。
2.2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组成。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协会的运营。
2.3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会员权益和义务3.1 会员权益:3.1.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环境保护宣传、绿色生活讲座、志愿者活动等。
3.1.2 参与协会组织的项目,包括环境调研、绿色技术研发、绿色产业推广等。
3.1.3 掌握协会的最新动态和资源,包括会员通讯、绿色资讯、研究报告等。
3.2 会员义务:3.2.1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支持和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项目。
3.2.2 积极传播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的理念,引导他人关注环境问题。
3.2.3 守信用、爱护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四、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4.1 理事会的职责:4.1.1 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协会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
4.1.2 决策协会的重大事项,包括项目合作、经费使用等。
4.1.3 监督协会的运营,确保协会的活动和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4.2 理事会的权力:4.2.1 选举产生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工作。
4.2.2 任免秘书处的负责人,监督秘书处的工作。
4.2.3 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4.2.4 解释和修订协会章程,确保章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协会章程模版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协会章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的发展,增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协同合作,维护行业权益,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本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非营利性、自愿性的社会组织,注册地在中国。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民间组织自愿组成,以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为宗旨,以维护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行业权益、促进各项业务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科技、产业、学术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遵循一切自愿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如下:一、理事会(筹备组织委员会)二、秘书处三、专家委员会四、分支机构第六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其职责包括:一、制定并修改本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二、评议并批准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三、选举并罢免协会主席及其副主席、常务理事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四、决定并监督协会的重大业务活动;五、审议并决定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事宜。
第七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代表组成。
会员代表每届在理事会召集前按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
第八条理事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理事会会议的召开,应当在会前至少15天通知会员代表,并附加会议议程。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明确会议议程、听取秘书处的汇报、审议财务报告、审议重大业务活动、选举产生协会领导班子等事项,并由主席主持会议,并将会议决议书面记录下来。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协会的具体工作。
其职责包括: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并组织实施工作;二、负责协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三、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四、承接协会委托的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理事会推选并报备有关部门备案。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绿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制度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协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2.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 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4. 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协助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会员权益1.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2. 个人会员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道德品质,享有参预协会事务、提出建议和投票表决的权利。
3. 团体味员应为合法注册的组织或者企业,享有参预协会事务、提出建议和投票表决的权利。
4.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
四、会费管理1. 会员应按照协会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需求进行调整。
2. 会费的缴纳方式和期限由理事会确定,并向会员发布。
五、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1. 理事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2. 理事会有权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制定和修改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3. 理事会有权选举协会主席和副主席,并决定其任期和权限。
4. 理事会有权任命和解聘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秘书处的职责和权力1.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2.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和宣传工作。
3. 秘书处应按照理事会的要求,及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发展和财务状况。
七、协会活动1. 协会应定期组织各类学术研讨会、培训班、志愿者活动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协会可与其他相关组织或者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和活动。
3. 协会应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提倡环保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中国绿色建筑产业文化推广促进会章程
中国绿色建筑产业文化推广促进会章程中国绿色建筑产业文化推广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为:中国绿色建筑产业文化推广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green building industry culture promotion英文缩写为:CGBICP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环境、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新闻工作者、宣传教育工作者、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等自愿组成的社会文化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全国性专业社团,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绿色建筑产业文化是世界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生态文明。
本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吸收和借鉴世界优秀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开展绿色建筑产业文化理论研究和探索,诠释绿色建筑的深刻内涵,大力宣传和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绿色建筑产业文化的理论建设,促进绿色建筑产业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树立现代生态平衡观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价值观、社会道德观,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体系,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贡献力量。
本会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产业的文化、教育、艺术、文学、摄影、新闻等方面的交流、联谊、培训、研讨、咨询等各类社会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文化传播形式,达到宣传绿色建筑产业文化、弘扬绿色理念、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和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本会接受联合国国际绿色产业合作组织和国家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麦岛路1号。
本会的总部:北京市(待定)本会的全国业务联络部:苏州市吴中区珠江南路211号B栋2216室(苏州城市设计产业园)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和联系文化艺术界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开展交流活动,繁荣绿色建筑产业文化;(二)联系和引导各类文化团体、非政府绿色建筑产业文化组织为绿色建筑事业服务;(三)组织绿色建筑各方面的产业,进行平台合作及绿色建筑产业实质性推广;(四)发展绿色建筑配套产业联盟和加盟,团队合作为绿色建筑项目服务;(五)整合投资、融资、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民间资金,为绿色建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从而使绿色建筑项目达到实施和普及;(六)组织有助于绿色建筑推广的公益基金会,采用捐赠和补助的方法促进绿色建筑的销售。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绿色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绿色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机制以及活动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结构1. 绿色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以及其他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决策协会的重要事务,任期为两年。
2. 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运营和管理。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3. 绿色协会设立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是绿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改、决策重要事项等。
三、会员权益1. 绿色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两类。
个人会员应具备环保意识,组织会员应为环保领域的相关机构或者企业。
2.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研讨会、培训课程、志愿者活动等。
3.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过程,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提出议案等。
四、管理机制1. 绿色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会员组成,负责协会相关领域的研究和项目推进。
2. 绿色协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3. 绿色协会设立财务审计机构,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五、活动规范1. 绿色协会定期组织各类环保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宣传、植树造林、垃圾分类推广等。
2. 绿色协会举办研讨会、培训课程等活动,提升会员的环保意识和专业能力。
3. 绿色协会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与相关机构合作推进环保项目。
六、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2.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提前公示,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3. 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七、附则1. 绿色协会章程是绿色协会的基本规范,会员应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绿色协会章程旨在规范绿色协会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会员权益以及各项活动的开展,以推动绿色环保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形式1. 绿色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绿色协会的名称为“绿色协会”,简称“协会”。
三、宗旨和任务1. 宗旨:绿色协会的宗旨是推动绿色环保事业的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倡环保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 任务:a) 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b) 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项目,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c) 组织开展绿色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d) 建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e) 与相关机构合作,推动环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四、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a) 绿色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b) 个人会员应具备绿色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c) 团体会员应为绿色环保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 会员权益和义务:a)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b)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c)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选举和决策。
d)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
3. 会员的退出和除名:a) 会员可自愿申请退出协会,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b) 会员有违反章程或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予以除名。
五、组织架构1. 理事会:a) 理事会为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b)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c)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 秘书处:a)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事务处理。
b)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由理事会任命。
c) 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的各种活动和会议。
3. 监事会:a) 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和活动。
b) 监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六、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a) 绿色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绿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2 宗旨:本协会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环境意识的普及与提升,推动绿色技术和创新的发展,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3 法律地位:本协会是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4 性质:本协会是由自愿加入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社会团体。
1.5 总部:本协会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2.1.1 会员资格: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2.1.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项目合作和资源共享的权益。
2.1.3 会员义务:会员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项目,共同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2.2 理事会2.2.1 组成: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理事成员。
2.2.2 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监督协会的运行情况,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转。
2.3 秘书处2.3.1 组成:本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
2.3.2 职责: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和项目,管理协会的资金和财务,维护协会的内外联系等。
三、活动范围3.1 研究与培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和培训活动,提升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专业素养。
3.2 宣传与倡导:开展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活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推动社会各界的绿色发展。
3.3 创新与合作:促进绿色技术和创新的发展,开展与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3.4 社会服务:开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服务项目,关注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活理念的传播和实践,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绿色协会”为名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绿色协会的宗旨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提升,加强环境教育和科普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第三条绿色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1. 组织并参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2. 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调查、评估等工作;3. 组织并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公益活动和项目;4. 发起和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5. 提供环境保护咨询和服务;6. 其他符合绿色协会宗旨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绿色协会是由自愿加入的个人和单位组成的,以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为基础。
第五条绿色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绿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绿色协会的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六条绿色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绿色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会一致。
第七条绿色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绿色协会的专业工作和项目实施。
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由理事会批准和监督。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八条绿色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绿色协会的决策和选举;2. 参与绿色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3. 获取绿色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源;4. 优先参与绿色协会的培训和项目;5.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绿色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九条绿色协会的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绿色协会的章程和决议;2. 积极参与绿色协会的活动和项目;3. 维护绿色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宣传和推广绿色协会的宗旨和理念;5. 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绿色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2. 政府的补助和项目资助;3. 社会捐赠和赞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绿色协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章程为绿色协会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会员权益等方面的事宜。
二、组织形式1. 绿色协会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和民事责任。
2. 绿色协会的名称为“绿色协会”,简称“协会”。
三、宗旨与任务1. 宗旨:绿色协会的宗旨是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 任务:a. 组织和开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调查和评估工作。
b. 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c. 推动政府和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d. 组织和参与国内外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交流与合作。
四、会员1. 会员资格:a. 个人会员:任何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的公民都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b. 团体会员:任何具有合法登记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都可以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2. 会员权益:a. 个人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会员大会、选举和被选举权等。
b. 团体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可以推荐代表参加会员大会。
3. 会员义务:a.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b.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五、组织结构1. 会员大会:绿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任期三年。
3.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和协会的日常运营。
4. 专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具体的研究、调查和宣传工作。
六、经费管理1. 绿色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等。
2. 经费使用应遵循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并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七、章程的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绿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活理念的传播,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预环境保护事业。
1.3 性质: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2.2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2.3 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会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和推动。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3.2 会费缴纳: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运营和项目开展。
3.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活动、参预决策、获取资源支持等权益。
3.4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活动,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赞助、项目收入等。
4.2 财务管理: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公开。
4.3 财务报告:协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公示。
五、协会活动5.1 学术交流:协会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5.2 社会宣传:协会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预度。
5.3 项目实施:协会开展环保项目,推动绿色技术和创新的应用,推动可持续发展。
5.4 合作交流:协会积极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
六、章程修订6.1 修订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6.2 修订公示:协会应将章程修订的决定公示于会员和社会公众。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以最新修订的章程为准。
7.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绿色协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协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引言概述:绿色协会作为一个环保组织,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
为了确保协会的目标得以实现,制定一份章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绿色协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宗旨、会员权利与义务、组织结构以及活动规划。
一、组织宗旨:1.1 保护环境:绿色协会的首要宗旨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协会将通过开展各种环保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识,并推动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1.2 倡导可持续发展:协会将积极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产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1.3 提供环保教育:绿色协会将组织各类环保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和宣传活动等,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培养环保意识和行动。
二、会员权利与义务:2.1 会员权利:2.1.1 参预决策:协会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过程,包括提出建议、投票表决等。
2.1.2 参预活动:协会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环保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研讨会等。
2.1.3 获取资源:协会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资源,包括环保知识、技能培训等。
2.2 会员义务:2.2.1 遵守章程: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维护协会的正常运转。
2.2.2 积极参预:协会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为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2.2.3 维护形象:协会会员应维护协会的形象,代表协会参预社会活动时,应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形象。
三、组织结构:3.1 理事会:绿色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3.1.1 理事长: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代表协会发声。
3.1.2 理事委员会:理事会设立理事委员会,负责协会的具体事务管理。
3.1.3 会员大会: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组织,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3.2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3.2.1 秘书长:秘书处设立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具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绿色环保事业的发展,加强绿色意识的普及和培养,促进绿色产业的繁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绿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的社会组织。
协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为宗旨,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
第三条协会的名称为“绿色协会”,英文名称为“Green Association”。
协会的标志由协会名称和相关绿色元素构成。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科技创新,提高绿色生活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五条协会的宗旨和活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八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组成。
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第九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订和重大事项。
第十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
常务理事会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决策。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
单位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协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
单位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享受协会服务等权益,并可推荐代表担任协会职务。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绿色协会章程
绿色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协会名称:绿色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1.2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1.3 协会宗旨:本协会旨在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环境意识的普及和提高。
1.4 协会注册地:本协会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
二、组织机构2.1 会员大会: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2 理事会: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理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3 监事会:本协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监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运营情况。
2.4 秘书处: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需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方可加入。
3.2 会员权益:本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决策等权益。
3.3 会员义务:本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活动,遵守本章程和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四、财务管理4.1 资金来源:本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等合法合规的途径。
4.2 财务管理:本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协会的财务状况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3 资金用途:本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协会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绿色项目的推进、宣传宣传教育等与宗旨相符的活动。
五、章程修改5.1 章程修改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章程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5.2 章程修改公告:章程修改的决议应在协会内部公告,并于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以确保会员对修改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青白江工业区)绿色建材产业协会章程
青白江工业区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产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区及周边地区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产业的发展,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保障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配合国家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的建立,特成立“青白江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产业协会” (以下简称产业协会或协会)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产业协会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的发展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建立的一种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促进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为非盈利性组织机构。
第三条产业协会的宗旨是“合作、共赢、创新、发展”,依托机构是青白江区工业区管委会。
第四条成立产业协会的基本原则:(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则。
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协会契约,对协会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二)体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
符合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三)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有利于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我区及周边地区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产业的发展。
(四)坚持重点突破原则。
立足自身产业特点,着力构建优势,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思路,分类确定产业协会的重点行业和企业。
第五条产业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产业协会的中长期任务第六条聚合资源,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创造知识产权重要标准,保障知识产权共享。
第七条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提升产业协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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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广告协会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英文译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缩写为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性质)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精神,由本市从事绿色建筑科研、规划、设计、开发、施工、培训、信息、管理、服务及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宗旨)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基本职能,为会员提供服务,推动会员单位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促进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第四条(主管部门)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_______________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____ 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本会同时接受上述机关的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住所)
本会的住所设立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任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方针和政策;推广绿色建筑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公众意识,普及相关知识,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二)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会员单位需要,组织市场拓展,发布行业
信息;开展绿色建筑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推介和展示,帮助会员单位提高企业品牌和知名度,组织
业务和技能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三)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行为,组织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管理,在政府管理部门指导下共建规范、有序的绿色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专业领域内科技研究和专题研究,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五)组织开展国内外各类先进的绿色建筑理念、产品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六)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组织或参与编制本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或参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及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七)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专业领域内的调查研究、产品推荐、材料备案、专项评审和统计等工作。
(八)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承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日常工作。
第七条(业务范围)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开展信息发布、展览展示、专业培训、交流合作、中介咨询等技术交流服务工作。
第八条(活动原则)
本会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四)本会不以协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以举办的经营实体名义开展活动,则不与本行业内的企业争利。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组成)
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条(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在本会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的个人;
(二)承认本会的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会;
(四)能积极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必要的单位证明类复印材料,或个人履历证明类复印材料;
(三)由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入会的有关证书。
第十二条(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三条(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会员单位应指定一位有关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
并有权根据
工作需要更换本单位的会员代表,但在做出更换前10 天,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
第十四条(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退会,其担任的会内职务自然免去。
第十五条(除名)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如对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做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六条(组织原则)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七条(负责人)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职权)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常务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决议)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