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与阅卷讲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调查取证与阅卷
第一部分 刑事案件的辩护方案
1、刑法的价值取向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辩护律师的定位:辩护人、诉讼顾问、 诉讼事务策划师。
辩护人:法定的辩护人职责。
诉讼顾问:应当事人的要求,对整个诉讼 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进行帮助。
诉讼事务策划师: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将 所有与诉讼有关的活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 策划、安排、实施,是整个诉讼活动的总 导演。
3、重点审查辩护要点的相关证据。
阅卷应该注意的问题: 1、注意装订顺序与举证顺序 2、注意批准逮捕报告书、起诉意见书、起
诉书中措辞的变化。 3、制作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表。 4、鉴定类文书必要时必须咨询专家。
谢谢!
第二部分:调查取证
第四节 调查取证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 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 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 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 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如何避免306:
1、申请办案机关取证,或者在取证之前向 办案机关进行充分告知;
2、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取证;
3、有条件的可以另行委托取证律师;
4、以“证据线索”的名义提交,并申请办 案机关对所取证据进行核实或者进一步查 证;
5、每份证据附证据说明,措辞最好为“如 果该事实成立,则xx指控可能失实。”
阅卷的常见问题: 1、不做阅卷笔录 2、重证据卷,轻程序卷 3、重审查案件事实,轻审查证据形式 4、盲目相信鉴定意见
阅卷的方法:(三步法)
1、通览全部卷宗--制作案件阅卷笔录摘 要
2、以办案机关的法律文书为指引,建立控 方的逻辑及证据系统--制作控方证据结 构图或者案件发展流程图
6、委托人 7、受害人及其家属 8、公众态度(大媒体、网络媒体、网络公
众) 9、民事赔偿方案 10、其他潜在因素 术:在对上述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之后的所
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法。(变量)
关键词二:信息。
律师工作的实质:信息互动。
信息互动:信息的搜集、整理、评估、分 析、归纳、输出的过程。
6、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形式要完备, 可与被调查人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部分 阅卷
刑事案件卷宗的内容:
1、程序卷: 报案材料、公安机关内部流转文书(各种审
批表、报告)、羁押类文书、当事人身份 证明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2、证据卷: 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抓获经过、勘验笔
录、指认笔录、鉴定文书、视听资料等。
刑辩业务信息搜集:会见、阅卷、调查取 证、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等。
信息整理整理、评估、分析、归纳:案件 讨论、模拟法庭、撰写法律文书等
信息互动、输出:与办案人员交流,庭审、 应对媒体。
基本要求: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可 感受化。
思考题:互联网时代刑辩律师的信息现代 化。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关键词三:体验 体验:感受信息的过程和结果。
证人; (十)询问地点尽量在律师事务所进行; (十一)可邀请见证人,但无关人员禁止在场。
如何进行有效的询问: 1、考察、评估被询问对象 2、地点的选择 3、询问提纲的制定 4、注意表达(形象、距离、语气、神态) 5、引导谈话内容
练习题:进行有目的的谈话。
举证注意事项: 1、仔细审查已获得的证据。 2、注意举证礼仪,禁止证据突袭。 3、注意提交证据的阶段。 4、证据保密。
辅。
询问证人时应该注意事项:
(一)询问前应准备充分,制定询问提纲,尽量一次性完成。 (二)询问前应告知证人如实作证的义务及作伪证可能导致的责任。 (三)不得教唆、贿买、引诱、胁迫证人做伪证; (四)应有两名以上的律师在场; (五)制作详细的询问笔录,询问过程应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应全程录像; (六)不得与证人交流证明事实之外的案情; (七)不得向证人许诺因作证获得相应的报酬; (八)不得以诱导性发问引导证人作证; (九)严禁接触已经被公安机关询问过的,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利证言的
3、如何从整体上去考量一个刑事案件: 关键词一:法、势、术。 三者关系: 法因势而立,法因术而行; 势因法而治,势因术而衡; 术因法而正,术因势而成。
法:法律规定。(常量) 势:各方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影响案件的因
素。(变量) 1、被指控的行为(基本案情) 2、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 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4、是否存在其他行为人 5、是否可能构成其他罪名
思考题:如何看待306?
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变 化:
一、侦查阶段律师的证据开示义务;
二、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的延伸。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证据。(注意
新旧刑诉法在逮捕条件上的变化)
调查取证的基本原则: 家属提供为主,律师直接调取为辅。 客观性证据为主,主观性证据为辅。 申请办案机关查证为主,律师亲自调取为
第一部分 刑事案件的辩护方案
1、刑法的价值取向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辩护律师的定位:辩护人、诉讼顾问、 诉讼事务策划师。
辩护人:法定的辩护人职责。
诉讼顾问:应当事人的要求,对整个诉讼 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进行帮助。
诉讼事务策划师: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将 所有与诉讼有关的活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 策划、安排、实施,是整个诉讼活动的总 导演。
3、重点审查辩护要点的相关证据。
阅卷应该注意的问题: 1、注意装订顺序与举证顺序 2、注意批准逮捕报告书、起诉意见书、起
诉书中措辞的变化。 3、制作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表。 4、鉴定类文书必要时必须咨询专家。
谢谢!
第二部分:调查取证
第四节 调查取证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 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 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 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 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如何避免306:
1、申请办案机关取证,或者在取证之前向 办案机关进行充分告知;
2、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取证;
3、有条件的可以另行委托取证律师;
4、以“证据线索”的名义提交,并申请办 案机关对所取证据进行核实或者进一步查 证;
5、每份证据附证据说明,措辞最好为“如 果该事实成立,则xx指控可能失实。”
阅卷的常见问题: 1、不做阅卷笔录 2、重证据卷,轻程序卷 3、重审查案件事实,轻审查证据形式 4、盲目相信鉴定意见
阅卷的方法:(三步法)
1、通览全部卷宗--制作案件阅卷笔录摘 要
2、以办案机关的法律文书为指引,建立控 方的逻辑及证据系统--制作控方证据结 构图或者案件发展流程图
6、委托人 7、受害人及其家属 8、公众态度(大媒体、网络媒体、网络公
众) 9、民事赔偿方案 10、其他潜在因素 术:在对上述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之后的所
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法。(变量)
关键词二:信息。
律师工作的实质:信息互动。
信息互动:信息的搜集、整理、评估、分 析、归纳、输出的过程。
6、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形式要完备, 可与被调查人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部分 阅卷
刑事案件卷宗的内容:
1、程序卷: 报案材料、公安机关内部流转文书(各种审
批表、报告)、羁押类文书、当事人身份 证明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2、证据卷: 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抓获经过、勘验笔
录、指认笔录、鉴定文书、视听资料等。
刑辩业务信息搜集:会见、阅卷、调查取 证、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等。
信息整理整理、评估、分析、归纳:案件 讨论、模拟法庭、撰写法律文书等
信息互动、输出:与办案人员交流,庭审、 应对媒体。
基本要求: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可 感受化。
思考题:互联网时代刑辩律师的信息现代 化。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关键词三:体验 体验:感受信息的过程和结果。
证人; (十)询问地点尽量在律师事务所进行; (十一)可邀请见证人,但无关人员禁止在场。
如何进行有效的询问: 1、考察、评估被询问对象 2、地点的选择 3、询问提纲的制定 4、注意表达(形象、距离、语气、神态) 5、引导谈话内容
练习题:进行有目的的谈话。
举证注意事项: 1、仔细审查已获得的证据。 2、注意举证礼仪,禁止证据突袭。 3、注意提交证据的阶段。 4、证据保密。
辅。
询问证人时应该注意事项:
(一)询问前应准备充分,制定询问提纲,尽量一次性完成。 (二)询问前应告知证人如实作证的义务及作伪证可能导致的责任。 (三)不得教唆、贿买、引诱、胁迫证人做伪证; (四)应有两名以上的律师在场; (五)制作详细的询问笔录,询问过程应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应全程录像; (六)不得与证人交流证明事实之外的案情; (七)不得向证人许诺因作证获得相应的报酬; (八)不得以诱导性发问引导证人作证; (九)严禁接触已经被公安机关询问过的,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利证言的
3、如何从整体上去考量一个刑事案件: 关键词一:法、势、术。 三者关系: 法因势而立,法因术而行; 势因法而治,势因术而衡; 术因法而正,术因势而成。
法:法律规定。(常量) 势:各方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影响案件的因
素。(变量) 1、被指控的行为(基本案情) 2、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 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4、是否存在其他行为人 5、是否可能构成其他罪名
思考题:如何看待306?
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变 化:
一、侦查阶段律师的证据开示义务;
二、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的延伸。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证据。(注意
新旧刑诉法在逮捕条件上的变化)
调查取证的基本原则: 家属提供为主,律师直接调取为辅。 客观性证据为主,主观性证据为辅。 申请办案机关查证为主,律师亲自调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