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注册场所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 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经营范围1. 公司经营范围:2. 公司经营期限:第三条资本和股东1. 公司注册资本:2. 股东名单及出资额:第四条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董事会:2. 公司监事会:3. 公司经理人: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董事会1. 董事会职权:2. 董事会成员:3.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监事会1. 监事会职权:2. 监事会成员:3.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经理人1. 经理人职责:2. 经理人任职条件:第八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职权: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公司财务和会计第九条财务管理1. 财务管理职责:2. 财务报告:第十条会计和审计1. 会计标准:2. 审计职责:第四章公司增减资和变更第十一条增减资和股权转让1. 增减资规定:2. 股权转让规定:第十二条公司变更1. 公司变更程序:2. 公司变更范围: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三条公司解散1. 公司解散条件:2. 公司解散程序:第十四条公司清算1. 公司清算程序:2. 公司清算方式: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股东大会、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会计和审计、增减资和股权转让、公司变更、公司解散、公司清算。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财务报告、会计标准、审计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免修版模板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简称“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商及财务咨询、注册公司章程、提供公司设立及变更相关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工商局指定的城市,具体地质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行承担公司债务风险。
第五条公司目标公司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工商局注册及相关服务,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企业快速成长。
第二章资本与股权第六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由股东按比例认缴。
第七条股东权益股东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享有公司经营收益和分配权益。
第八条股权变更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但应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下进行。
第九条公司盈利分配公司年度盈利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一定比例应留作公积金。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管理及其他职能。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规划以及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决策。
第十三条经理层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分公司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为独立法人。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十五条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流程和规范。
第十六条职工管理公司根据需求招聘职工,并制定相应的用工规定和制度。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维护客户关系并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十九条监督与审计公司设立监督与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程序,包括清偿债务、转让资产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由【股东姓名】提供。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经营范围一】2.【经营范围二】...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为【公司住所】。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六条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姓名】,其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姓名一】出资【出资金额】元,占总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二】出资【出资金额】元,占总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七条股东会议1. 股东会议应当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召开,召开期限为【召开期限】。
2. 股东会议的召集方式可以是【召集方式一】、【召集方式二】。
召集通知应当提前【召集通知期限】镞发。
...第八条股权转让1. 股东有权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经其他股东的同意。
2. 股权转让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相应记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董事会1.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2.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董事会主要职责一】、【董事会主要职责二】。
...第十条监事会1.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事会主要职责一】、【监事会主要职责二】。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一条财务管理1. 本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二】。
...第五章法律事务第十二条法律事务管理1. 本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法务事务的管理由【负责法务事务的责任人】负责。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附件一名称】2.【附件二名称】...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法律名词一】:【注释一】2.【法律名词二】:【注释二】...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困难一】:【解决办法一】2.【困难二】:【解决办法二】...以上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文档模板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一)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简称为:(公司简称)公司。
(三)公司名称应采用中文,并附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公司地址(一)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二)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公司经营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第四条公司业务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业务范围)。
第五条公司规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股东出资(一)股东应根据注册资本的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股东应依法将出资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按规定出具缴款凭证。
(三)公司成立后,应由公司成立登记机关对股东出资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应在公司章程中应有明确的记载。
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形式为股份制。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八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按比例分享公司盈利。
(二)按比例享有公司资产分配权。
(三)享有公司决策权。
(四)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五)享有公司信息披露权。
第九条股东义务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
(二)按照公司规定参加股东会议。
(三)按照公司规定参与公司决策。
(四)支持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股东变更(一)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股份增资等方式进行变更。
(二)股东变更应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的互相关系公司股东之间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
(二)诚信原则。
(三)共同经营原则。
第三章公司治理机构第十二条董事会(一)公司设立董事会。
(二)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
(四)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决策、管理、监督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一)公司设立监事会。
(二)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
(四)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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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组成。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三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有股份比例所分取的利润和资产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股东减少投资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或者其他法定方式减少投资。
第十五条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股东有权以投资款等形式增加对公司的投资。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者法定解散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公司股东资格登记表2. 公司章程附件二:股东会议决议书3. 公司章程附件三:董事会决议书4. 公司章程附件四:监事会决议书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集体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原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者: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 ,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伤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 ,不得抽逃出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 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者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注:公司无自然人股东的 ,无需保留此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允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允许.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允许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 ,视为允许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允许转让的 ,不允许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允许转让.经股东允许转让的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议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议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依本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暂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允许,可以调整通知时间.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 ,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任期每届年. (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 ,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设监事一位(注:或者两名)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 ,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暂时股东会会议 ,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再也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散.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因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一)、(二) 、(四) 、(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公司根据需要或者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一、制定公司章程前 ,全体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 ,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 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 ,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 , 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 ,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然后去掉所“注”内容.重庆公司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决议内容:在重庆首届股东会决议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股东会上,形成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2.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3.选举为本公司监事;4.聘任为本公司经理;全体股东签名或者盖章:甲方:乙方:为回报员工,鼓励员工持股, 甲方计划增资_________元, 乙方认购股分进行融资.甲乙双方经友好商议,本着诚信,互助,互惠, 自愿出资投资的原则,签定本投资入股合同.一、投资员工范围为长期参预投资,可以投资入股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工龄满 2 年以上(含 2 年)的正式在岗员工.(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二、投资金额:乙方自愿向甲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计________股.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认购时间截止到2022 年8 月18 日.三、投资限额(一)高层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每人最高出资40 万元,最低出资 5 万元;(二)中层领导(部门经理)每人最高出资20 万元,最低出资 2 万元;(三)其他员工龄在 5 年以上的每人最高出资10 万元,最低出资 1 万元;工龄在5 年(含)以下的每人最高出资2 万元,最低出资0.5 万元.四、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员工投资入股的回报率做出如下承诺:五、以上条款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商议后更正.六、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本协议仅供公司内部使用.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定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组织结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机关的批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注册地]。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姓名]。
第七条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股东:[股东名单]。
第十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但需遵守中国公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的运营期限:[运营期限]。
第十二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应进行定期的财务核算和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第十六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自[生效日期]开始生效,自[报批日期]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会共同拥有。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遵守中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问题,参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决定。
第五条本章程经公司各股东签字确认,分白纸和原件两份,由法人代表保管。
第六条本章程的效力等同于公司法定的行为文件。
附件一:股东名册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三:监事会议事规则附件四:经理层任职规定附件五: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章程。
解决办法:根据公司变更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章程的修订。
2. 困难: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争议,影响股东大会决策。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局范本
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置有限企业(或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旳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旳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企业以其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依法须经同意旳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旳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根据企业从事经营项目旳实际状况,进行详细填写。
)第六条企业变化经营范围,应当修改企业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旳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同意旳项目,应当依法通过同意。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七条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第八条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企业章程并向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增长注册资本旳,应当自变更决策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后来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企业在报纸上刊登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旳有关证明和企业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旳阐明。
第九条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私自变化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股东2 XXXXXXXXXX股东3 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企业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企业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旳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址位于×××。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公司的股东由××个自然人(以下简称“股东”)组成。
第六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公司的监事会是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为总经理制。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认缴出资义务。
第三章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部分董事表决,并获得过半数董事的同意。
第四章公司监事会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部分监事表决,并获得过半数监事的同意。
第五章公司总经理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第六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评估公司财务状况。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清算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住所1.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住所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1.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的其他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1.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股东应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天内缴足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未缴足的按未缴足的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每日加收违约金。
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投资者以其缴付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公司的管理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董事会1. 董事会设________个董事,董事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董事会的职权如下:(1)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2)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3)决定公司的投资和合作;(4)决定公司的融资方式和筹资计划;(5)决定公司的业务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 监事会的职权如下:(1)对董事会的决定进行监督、检查;(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核查;(3)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4)提出意见和建议;(5)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第七条股东会1.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所有股东参加。
2. 股东会的职权如下:(1)决定公司的章程和章程的修改;(2)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3)根据章程规定的事项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4)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5)决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事宜。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专用)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局核准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货币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万。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出资人做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公司的出资人名称,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出资人的权利第六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四)审议批准监事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率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
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出资人聘任。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派选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六)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出资人的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解聘应由出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出资人决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设立的时间和期限: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第七条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第八条公司企业类型: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营业执照:第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第十四条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第十八条公司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变更:第二十条其他事项:第二章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权益: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第二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第二十六条公司股东决策程序: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九条公司监事会:第三十条公司经理:第三十一条公司分支机构:第四章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议:第三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决议: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执行事项:第三十五条公司监事会主要职责: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第三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责任:第三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报告: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第六章公司股权转让第四十条公司股权转让:第四十一条公司股权转让条件:第四十二条公司股权转让程序:第四十三条公司股权转让审批:第七章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四十四条公司内部纷争解决方式: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式:第九章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审计:第十章公司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法律责任:第十一章公司章程的变更第五十条公司章程的变更:第十二章其他事项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第五十二条公司章程的附加条款:第五十三条公司章程的生效和修改日期:附件: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 公司股东名册3.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文件4. 公司董事会决议记录5. 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6. 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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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原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zs文档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四条公司的业务范围是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权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股分制,股分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为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一)股票流转要符合股权转让规定,如股票转让的第三者挂牌价格高于挂牌价格,股票转让原股东优先选择是否转让该股票;(二)基于财务考虑,公司每年仅可派发股利利润总额的①%,其余利润作为守护资金,以保障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公司管理机构:(一)董事会:定期召开董事会议,讨论公司发展重要事宜,董事会由5名及以上董事组成;(二)监事会:监督公司董事会工作并且负责审计和监督财务管理,监事会由3名及以上监事组成;(三)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工作,由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公司规章制度:(一)制定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规章;(二)制定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组织和职责,健全会计核算、审计和财务监督体系;(三)制定人事制度,明确与人员管理有关的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财务管理:(一)规范资金流转和使用,建立科学、严格、细致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体系;(二)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法律要求做好税务、外汇、进出口营业税和社保等税费的处理和申报。
结尾: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会、监事会、执行董事、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财务管理、预算控制体系等。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一)股分制:指以股分作为计量单位,将公司的全部或者部份所有权分割成不同份额的所有权形式。
每一份额即是一股,公司的股分总数相应地固定,每股面值亦固定。
(二)股权转让规定:即指股东转让股分的相应规范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及组织形式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点本公司注册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股权本公司股东的股权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经过所有股东一致同意。
第五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股东会议的表决,并获得不少于_______________股东的同意。
第六条公司解散和清算本公司解散和清算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股东会议的表决,并获得不少于_______________股东的同意。
第二章股权第七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公司资产、公司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权益。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以货币或实物进行出资。
第九条股东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应于签订本章程之日起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
第十条股东出资责任公司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具有公司的最高权力,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
第十四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司会议第十五条股东会议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参与表决。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召开股东会议的召开需提前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表决公司股东会议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元整,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______________,代表公司进行一切活动。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经营管理机构为董事会。
第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设立财务会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更换、罢免董事、监事。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
(六)变更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等重要事项。
(七)解散公司。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的住所地或者主要经营地召开。
股东大会应当通过以下方式召开:(一)根据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召开。
(二)董事会召集。
(三)股东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要求召开。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举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在指定时间内,向所有股东通知。
(二)出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应当达到全体股份的半数及以上。
(三)按照章程决定议程。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履行“管理方针,监督经营,领导公司”三大职责;(二)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行政管理规定;(三)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年度预算方案及办法;(四)组织会计核算、审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五)制定公司关键人员的聘用、解聘和升降职、奖惩措施等有关工作安排;(六)制定公司的重大决策、签订重要合同和批准各专业部门提交的重要计划;(七)保管公司的印章、文件、财务票据、账簿、文件和证照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3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3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通用3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出资方式设立时缴付数额一期二期数额期限数额期限(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专用)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工商局专用)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方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股权结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本公司实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财务制度,执行国家相关财务法规。
第二章股权管理第六条股东的定义本公司股东指拥有本公司股分的自然人、法人等。
第七条股东会议的召开1. 股东会议由公司法人召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
2. 股东会议应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主持。
3. 股东会议应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股东权利和义务1. 股东对公司具有投票权、知情权、提案权等权利。
2. 股东应履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等义务。
第九条股权转让1. 股东有权转让其持有的股分,但应提前告知其他股东及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 股东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禁止超过法定比例、伤害公司利益等行为。
第三章公司管理组织架构第十条公司管理组织架构1.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成立法人管理机构、总经理办公室、经营管理部门等。
2. 法人管理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总经理1.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2. 总经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做出违反公司章程、伤害公司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
第十二条董事会1. 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履行公司战略、政策、方针等决策。
2. 董事会成员应履行管理职责,做出合法合规的决策。
第十三条监事会1.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监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2. 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财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向股东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英文名称:(公司英文全称),简称:(公司简称)。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金额)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六条公司的责任限制:本公司的所有股东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仅限于其出资额度。
第七条公司的管理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第十条公司董事的选择和任免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的任期和续聘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第十六条公司监事的选择和任免第十七条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第十八条公司监事的任期和续聘第十九条公司监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第二十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第二十三条公司总经理的任期和续聘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和职责第三十五条公司内部纪律和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第三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责任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外事务和业务合作第四十条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四十一条公司的资本运作和股权转让第四十二条公司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第四十三条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四十四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和解释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盖章文件2. 公司章程修订文件3. 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及申请材料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注册资本:指公司在设立时股东认购股份或以货币方式认缴的金额。
工商局盖章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八条公司股东是指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并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1.公司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
第二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期限1.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是_____________。
2.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
2.出资方式:本公司的出资方式为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1.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超过9名董事组成。
2.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3.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本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经理负责。
第七条公司的章程修订本公司的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但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第二章股东会第八条股东会的职权和组成1.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除非法律法规或本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的决议需由多数股东出席并以过半数的表决通过。
如遇到公司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会议,并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通过。
3.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
第九条股东会的召集1.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必须提前7天告知股东,通知方式包括书面、电子邮件等。
2.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则由董事会其他成员中推举一人代理召集股东会。
3.股东可以在会议前向董事会提交议案。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程序1.股东会应当选举产生主持人和记录人。
2.各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由主持人宣布,并记录在会议记录簿中。
第十一条股东会的决议效力1.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股东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决议无效。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二条董事会的职权和组成1.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
2.董事会由3-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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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注:公司无自然人股东的,无需保留此条)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三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年。
(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一名(注:或两名)。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备注: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全体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
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
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