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设董事会)
设董事会监事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明确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是董事会与监事会运作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章董事会第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等重大决策。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董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四)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五)决定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六)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监事会第九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监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督董事会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检查公司的财务;(三)要求董事会向监事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相互关系第十四条董事会与监事会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定期向监事会报告工作,监事会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反馈监督情况。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牾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区(县、市)路(街)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缚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部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股东1:(法人)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或其他登记证书号码:住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和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第四条公司名称: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905号。
第六条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当先获得批准后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的规范表述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注:可自行约定)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注:二选一)第九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注: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币种表示。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日期如下:(注:1.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其中,货币出资应按期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出资应当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按期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2.出资日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文(精选3篇)
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宅:****工业区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设备销售;道路一般货物运输;服装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打算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打算;(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打算;(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打算,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打算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打算是否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打算;(三)审订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打算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打算聘任或者解聘。
2024年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人数300人以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公司章程组建董事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九条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股东大会年会召开前,公司应当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方:XXX个人或公司乙方:XXX个人或公司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二)第二次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以股东出资额度作为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所持有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形式。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出资额度代表着其在公司中的权益等级,同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机构进行管理,以确保公司的稳定性和经营合法性。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非常重要的机构,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所有决策和管理运营。
下面将详细介绍在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的成员、权利、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便有效地确立公司的管理机制和权力分配方式。
1.董事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三到九名不等,其中应当有一名董事长。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的产生应符合投票表决所得票数的前n名即为董事的要求,并在公司注册地登记注册。
2.董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制定公司经营方针;(3)任命或免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审议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5)编制公司各项内部管理规定;(6)审批公司财务报告,制定公司年度计划和预算;(7)处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提议;(8)处理公司重大事务。
3.董事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应当遵守以下义务:(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保护公司财产安全;(3)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和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4)不得将公司机密和重要商业机密泄露给外界;(5)其他法定义务。
二、设立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除了要设立董事会外,还应该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管机构。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权利,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章程范本
加下划线 :可自定部份(注:括号内为注解,请自行删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
本设董事会的参考格式,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营业期限: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第九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 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 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 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允许予 以补发。
第十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 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 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出资额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
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会,是本公司治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本公司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董事会成员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3. 没有违法犯罪记录;4. 没有被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5.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在任期届满前,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由股东大会另行选举。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第七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制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4.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 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选举或者更换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9. 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10.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11. 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2. 审议批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13. 审议批准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14. 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15.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16.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1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19. 决定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福利;20. 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21. 决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22. 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一、董事会的组成(一)本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除非提前辞职或由股东大会解除职务,否则董事应全职履行职责。
(四)董事会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能力,对公司运营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
(五)董事会成立后,应立即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二、董事长的职责(一)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董事会的组织和工作。
(二)董事长应组织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讨论和决策。
(三)董事长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运营情况。
(四)董事长在董事会会议之外,可以代表公司参加一些重要的商务活动。
三、董事会的职责(一)董事会是公司权力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向。
(二)董事会应监督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和高效运营。
(三)董事会应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四)董事会应根据需要,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五)董事会应决定关于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的事项,并向股东大会提出相关方案。
四、董事会的会议制度(一)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二)董事会的会议应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将会议议程提前发给董事。
(三)董事会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并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作出决策。
(四)董事会的会议应按照会议决议制度进行,决议应做成书面形式并签署。
五、董事的责任和权利(一)董事应以诚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董事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三)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性。
(四)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出关于公司运营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对董事会的决策提出异议。
六、董事的推选和变动(一)董事的选举应由股东大会进行,采取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二)董事的候选人应提前向股东递交推荐信,并附上个人简介和资格证明。
章程(设董事会)
章程(设董事会)标题:章程(设董事会)引言概述:章程是组织或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总称,其中包括了组织的目标、权责、运作方式等内容。
在公司法中,章程也被称为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利义务等内容。
其中,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章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董事会的设立1.1 确定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通常由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的数量和身份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 确定董事会的任期,以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
1.2 确定董事会的职权- 确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决策、战略规划等方面的权利。
- 规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等内容。
1.3 确定董事会的责任- 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监督职责,包括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等内容。
- 规定董事会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保护公司利益、忠实履行职责等方面。
二、董事会的运作方式2.1 确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规定董事会的会议召开频率、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等内容。
- 确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包括议程的确定、会议记录的保存等方面。
2.2 确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包括决策的形式、决策的通过标准等内容。
- 确定董事会的决策方式,包括表决、协商、委托等方式。
2.3 确定董事会的监督机制- 规定董事会的监督程序,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内容。
- 确定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方式,包括对高管的评价、奖惩机制等方面。
三、董事会的变更和调整3.1 确定董事会的变更程序- 规定董事会成员的变更程序,包括新成员的增补、原成员的辞职等内容。
- 确定董事会组成的变更程序,包括董事会的扩编、缩减等方面。
3.2 确定董事会的调整程序- 规定董事会的职权调整程序,包括职权的增减、职权的转移等内容。
- 确定董事会的责任调整程序,包括责任的分担、责任的追究等方面。
3.3 确定董事会的绩效评估- 规定董事会的绩效评估程序,包括定期评估、自评估等内容。
章程(设董事会)
章程(设董事会)引言概述:章程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制定的一系列规定,用来规范其运作和管理。
在一些机构中,设立董事会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章程中设立董事会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设立董事会的目的1.1 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作为一个集体决策机构,能够汇聚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1.2 分工明确:董事会可以将不同的职能和责任分配给各个成员,使组织内部的工作更加高效和有序。
1.3 提供监督和反馈:董事会作为高级管理层,可以对组织的运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提供反馈和建议。
二、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2.1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由一定数量的成员组成,成员可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外部专家和股东代表等,以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和专业知识。
2.2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制定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
同时,董事会还要审议和批准重大决策、财务报告和年度预算等。
2.3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各项事务。
会议的议程和决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
三、董事会的权力和义务3.1 权力:董事会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财务权等。
他们可以制定组织的章程、政策和规范,并对高级管理层进行评估和任免。
3.2 义务:董事会成员应忠实履行职责,代表组织的最大利益行事。
他们应保守组织的商业机密,遵守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与组织有关的信息。
四、董事会的运作和改进4.1 运作机制:董事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来协助处理特定事务,如财务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等。
同时,董事会还可以通过定期评估和培训来提升自身的运作效率。
4.2 沟通与合作:董事会成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组织的发展。
他们可以通过定期会议、邮件和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流。
4.3 改进机制:董事会应及时总结和反思自身的运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
可以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章程中设立董事会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模式,它能够提高组织的决策效率,明确分工,提供监督和反馈。
河南公司章程(设董事会)——模板
有限企业章程( 建立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 建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拟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第四条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处企业名称:企业住处: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率第五章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 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履行以下职权:(一) 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 决定相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赞同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七)对企业增添兴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刊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清理兴许更改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 改正企业章程;( 十一)其余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比率履行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按期会讲和暂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从前通知全体股东。
按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建议召开暂时会议的,应该召开暂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可以执行职务兴许不执行职务的,由多半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可以执行兴许不执行招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招集和主持;监事不招集和主持的,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主持。
章程(设董事会)
章程(设董事会)引言概述:章程是一个组织或机构所遵循的规章制度,它规定了组织的目标、权力分配、运营方式等重要事项。
在许多组织中,设立董事会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董事会负责制定组织的战略方向、监督管理层以及保护股东权益等职责。
本文将就章程设立董事会的重要性、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的权力以及董事会的运作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章程设立董事会的重要性:1.1 保护股东权益:董事会作为股东代表,负责保护股东的权益,确保组织的决策符合股东的利益。
1.2 提供战略指导:董事会制定组织的长期战略方向,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指导,确保组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力。
1.3 降低风险:董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层的行为,确保组织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董事会的组成:2.1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由一群经验丰富、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士组成,他们代表股东利益,并为组织提供战略和管理建议。
2.2 董事会主席:董事会主席是董事会的领导者,负责组织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
2.3 董事会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董事会可以设立各种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组织的各个方面。
三、董事会的职责:3.1 战略规划:董事会负责制定和审议组织的长期战略规划,确保组织的发展与目标一致。
3.2 监督管理层:董事会监督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确保其符合组织的利益,并定期评估管理层的绩效。
3.3 风险管理:董事会负责评估和管理组织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组织能够应对潜在的威胁。
四、董事会的权力:4.1 决策权:董事会有权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如并购、投资、重大合同等,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2 任免权:董事会有权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确保组织的管理层具备适当的能力和经验。
4.3 财务监督权:董事会对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进行监督,确保组织的财务活动合规和透明。
五、董事会的运作方式:5.1 定期会议: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并对组织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
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以下是带来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希翼对你有匡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公司依法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六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八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一) 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_____%.(二) 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_____%(三) 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_____%第九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章程应就实物转移的方式,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及期限作出规定)。
章程(设董事会)
章程(设董事会)
标题:章程(设董事会)
引言概述:
章程是一个组织或公司的基本法规,规定了组织的结构、职责、权利和义务。
其中,董事会作为组织的重要机构,在章程中会有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章程设立董事会的角度,探讨董事会的相关内容。
一、董事会的设立
1.1 确定董事会的组成
1.2 确定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
1.3 确定董事会的运作方式
二、董事会的成员
2.1 确定董事会成员的资格和选拔程序
2.2 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责任
2.3 确定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和连任规定
三、董事会的会议
3.1 确定董事会的召开方式和频率
3.2 确定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和决策程序
3.3 确定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四、董事会的监督和责任
4.1 确定董事会对公司的监督职责
4.2 确定董事会成员的违法责任和惩罚措施
4.3 确定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
五、董事会的变更和解散
5.1 确定董事会的变更程序和条件
5.2 确定董事会的解散程序和条件
5.3 确定董事会的遗产处理和清算程序
结论:
章程是组织或公司的基本法规,规定了董事会的设立、成员、会议、监督和责任、变更和解散等内容。
遵守章程规定,有效运作董事会,对于组织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章程(设董事会)
章程(设董事会)一、董事会组成1.1 董事会成员的选举与任命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按照章程规定进行选举和任命。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和经验分布,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1.2 董事会规模与构成董事会规模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通常为5-15人。
董事会成员应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以保持决策、监督和执行的平衡。
二、董事会职权2.1 制定公司战略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
董事会在制定战略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
2.2 选聘与考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负责选聘和考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以确保公司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和胜任能力。
2.3 审批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投资决策、融资安排、资产处置等,以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三、董事会运作3.1 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和议程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充分讨论并审议相关议题,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2 董事的参与和表决董事应以专业、审慎的态度参与董事会会议,并对议题进行表决。
董事会表决应采取投票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董事会监督机制4.1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董事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机制,对公司的运营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同时,董事会应对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4.2 董事会评价与问责董事会应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价和问责,以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经营决策的有效性。
此外,董事会还应接受股东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
五、董事会薪酬与激励5.1 薪酬体系设计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的履职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
薪酬体系应包括固定薪酬和绩效奖金等组成部分,以激励董事更好地履行职责。
5.2 长期激励计划为了激励董事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可以制定长期激励计划,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定。
(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三至十三人),任期三年(注:可约定,不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注:股东可以约定产生方式,如: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股东委派等)。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董事(注:具体比例可约定)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经理非公司必备机构,不设经理的此条不写入章程)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三人以上),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会中有职工代表人(注:股东约定,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二十三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注: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此条内容股东可另作约定)第二十八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注:股东可约定)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注:股东可约定)分取红利。
第三十三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注:选填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