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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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板房招标文件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格

二、投标费用

三、招标文件说明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六、对投标人的提示与要求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九、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十、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十一、评标、定标

第三章评标标准

第四章投标书格式

第五章彩钢活动板房购销合同条款

邀请函

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京福铁路客运专线HFMG-7标南平制板厂所需彩钢活动板房。(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需求一览表”,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标准和其它附加规定)。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时间:2010年6月13日14:00时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3日14:00时整

开标时间:2010年6月14日10:0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延吉路吉溪村33号

单位名称:京福铁路客运专线HFMG-7标南平制板厂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延吉路吉溪村33号

联系人:雷彬

联系电话:

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格

1.能提供出工商、税务、银行、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合法证照及相关服务品牌的授权(认证)证书。

2.具有生产安装加工活动板房的能力。

3.由招标单位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即有资格参与投标。

二、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理。

三、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为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含补充资料、答疑),采用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应检查招标文件,发现缺页或印刷错误,及时向招标单位反映并澄清,如不能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料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招标单位在不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标日期前收到的,招标人将以传真的形式回复(回复包括对质询的解释)。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递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将以书面、电报、传真或电子邮箱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投标单位产生约束力。

六、对投标人的提示与要求

1、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给招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本次进行彩钢活动板房招标,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可随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补充资料,并澄清投标书中的疑问。

4、本次招标采取竞标方式进行,各投标厂家在递送标书截止日期前,可以提高或降低报价。各厂家更改报价应以书面形式(见招标文件内“商务修整函”)经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后,作正式投标书递交,并在封面注明“更改”字样。

5、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即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6、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在签定合同前须向招标方缴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此款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7、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单位通知期限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a.投标书

b.授权书

c.投标报价书:

d为了证明提供产品的合格性,投标单位必须按以下顺序提供有关文件:

(a)产品获得有关专业技术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b)产品获得计量合格证书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c)经审验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d)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f)产品合格证及近期材质检验报告

e.企业业绩:近三年来参与重点工程或同类工程同类材料供应业绩(附购销合同复印件)。

f.质量保证措施以及组织运送和服务方案。投标单位应提供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交货期限要求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的承诺。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书须由计算机打印,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有效证件等资料需缩放,按A4复印纸单面排版统一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和投标单位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明了、清晰、不得涂改。 1.投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单位应将标书正本与副本分别装,并在标书封面注明“正本”与“副本”字样后,在封口密封处加盖密封章(公章)。

3.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书,不论中标与否,恕不退还。

九、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报价表”(见附表)不得缺项。

2. 投标报价包括标的物出厂(库)前价格及其相关税收以及出厂时的搬运、装卸车费、现场安装、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 投标报价表中的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

十、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递标截止日期:标书密封后,须于2010年06月 13 日14:00前递交京福铁路客运专线HFMG-7标南平制板厂。迟于上述日期交到的标书,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评标、定标

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随时要求投标单位补充资料,并澄清投标书中有疑问的问题,确认签字,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全部补充资料视为与标书同效。

2.评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定后,作出评定意见并确定中标单位。 3.评审委员会拒绝向落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

招标单位:京福铁路客运专线HFMG-7标南平制板厂

招标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延吉路吉溪村33号

联系人:雷彬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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