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关键信息项:1、责任追究的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违反行为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责任追究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处罚的力度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申诉和复议的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目的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追究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责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1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涉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个人和单位。
112 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责罚相当的原则。
12 违反行为的具体类型121 未按照规定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122 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123 故意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124 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25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126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127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128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129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1210 涉及传染病防治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13 责任追究的主体131 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要的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132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工作。
14 责任追究的方式141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五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保留现场。
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和出售,保留事发现场,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如果故意破坏、销毁现场的食品、饮水、工具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制度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_______幼儿园园长)疫情报告人:(_______幼儿园后勤主管员)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各班级级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保育员)________(保洁员)一、每日,大门口处卫生晨检教师须做好晨检工作,检查幼儿脸部、手部、口腔,触摸额头,若发现幼儿有异常,及时做好记录并反馈到班级。
二、班级当班教师接收信息后发现幼儿异常,及时电话向家长询问,及时做好记录,写清症状,并做好托药记录单,按时为幼儿服药。
并做好日间巡查工作。
三、卫生保健员每周下午向市防疫站报告。
无疑似病例时作零报告。
四、第一疫情发现责任人如若发现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员及时向防疫站报告。
五、食堂做好食品采买工作,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六、食堂做好餐具清洗及消毒工作,每天坚持消毒液及消毒柜双重消毒,幼儿就餐的餐桌坚持饭前饭后用消毒液擦洗。
七、坚持做好巾、杯、玩具每天消毒一次的工作,门把手、栏杆等幼儿易触摸地地方都要坚持每天消毒液擦洗。
八、教室、寝室做到每日开窗通风。
寝室紫外线消毒灯要合理使用,被褥每周晒一次。
九、户外大型玩具每周消毒一次。
十、幼儿园的各个角落每周喷洒一消毒液。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传染病防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该法明确规定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处罚。
本文将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2)未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的;(3)未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执行传染病防治措施的;(4)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2.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的;(2)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检查的;(3)未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传染病防治工作的;(4)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3.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2)未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的;(3)未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执行传染病防治措施的;(4)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1.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校长第一把手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
如果决策失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校医姜广博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把疫情上报给区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安全办,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班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全体行政领导为责任报告人。
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清情况,如是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发热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责任报告人或疫情报告人。
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如发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级追究餐饮公司的责任之外,还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经理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
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万金二中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2)一、前言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通过空气、飞沫、接触、水源、食物等途径传播,引起人群中发生患病的疾病。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3篇)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在人群中迅速传播的疾病,是人类面临的公共卫生威胁之一。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控制,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法律。
然而,一些医院在传染病防治上存在责任逃避和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了公众健康安全。
二、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表现1. 合同违约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有责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
然而,一些医院存在合同违约行为,未能提供符合传染病防治要求的服务,如未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和隔离,或未及时向患者告知传染病风险等。
2. 违法行为一些医院为谋取经济利益,存在违法行为,以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为代价。
例如,非法销售伪劣药品,存在未经批准使用的疫苗,或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这些行为不仅违法,也严重影响了公众健康安全。
3. 管理混乱医院作为传染病防治的关键组织,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然而,一些医院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例如,缺乏完善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或员工对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意识不够重视等。
三、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危害1. 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受到威胁医院是公众就医的重要场所,医院的违法行为和责任逃避将直接危害到患者和附近居民的健康安全。
例如,未进行消毒操作或未隔离疑似传染病患者,将加剧传染病的传播,导致更多人受到感染。
2. 社会信任度下降医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应承担维护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责任。
然而,一些医院的违法行为和责任逃避,破坏了社会对医院的信任,使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心下降,进而影响到了患者的就医意愿。
3. 法律威信受损传染病防治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将导致法律威信受损。
如果医院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就会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影响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四、加强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明确医院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规章细则,明确医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
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
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地预防、控制和管理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1、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设立专门的监测岗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
定期对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早期迹象和流行趋势。
2、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宣传册、网络平台等,向公众普及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包括传播途径、预防方法、个人卫生习惯等,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适龄人群按时接种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相关传染病的发生。
4、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通风等工作,减少传染病传播的环境因素。
二、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1、明确报告责任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相关单位的医务人员和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
2、规范报告流程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或其他规定的方式进行报告。
3、保证报告质量报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发病时间、症状、诊断结果、就诊医院等。
4、报告审核与订正对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错误或不完整的及时订正。
三、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制度1、疫情核实与评估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疫情进行核实和评估,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2、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疫情的特点和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隔离患者、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消毒污染源等。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其发病经过、接触史、活动轨迹等,为疫情防控提供依据。
4、疫情跟踪与评估持续跟踪疫情发展,评估防控措施的效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四、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制度1、设立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传染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根据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修正。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xx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传染病预防第三章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第四章疫情控制第五章医疗救治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8、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9、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报告范围:(一)传染病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学师生的健康权益,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小学的师生、家长以及学校管理人员。
第三条小学传染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宗旨是保护小学师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传染病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传染病防控第五条学校应制定传染病防控计划,对学校内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进行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配备专门的卫生保健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理。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卫生环境的检查,保证校园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八条学生应加强个人卫生的培养,勤洗手、保持清洁、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纪律等。
第九条学校应开展对学生的传染病预防教育,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师生传染病管理第十一条师生如出现传染病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主动进行隔离和治疗。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师生健康档案,详细记录个人的体温、就医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师生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安排隔离治疗。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应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传染病的情况,并建议家长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
第四章家长责任第十六条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健康监测,发现传染病疑似症状应及时送医治疗。
第十七条家长应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保持身体清洁等。
第十八条家长应关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相关措施。
第十九条家长应定期参加学校举办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传染病的了解和预防知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学校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履行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制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家长应配合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对故意隐瞒孩子疾病状况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引言概述:传染病的防治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任务,为了有效应对传染病的威胁,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以确保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四个方面,分别介绍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法规1.1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国家层面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保障了公众的健康权益。
1.2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是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具体细化和操作指南。
该细则详细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报告制度、隔离措施、药物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
1.3 传染病防治法律责任追究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律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方式。
该办法规定了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措施,以保证法律的执行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二、规章2.1 传染病防治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管理条例是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具体管理的规章。
该条例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和管理要求,明确了传染病的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2 传染病预防控制规程传染病预防控制规程是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具体规范的规章。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策略、监测要求、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2.3 传染病疫苗管理规定传染病疫苗管理规定是对传染病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进行具体管理的规章。
该规定规定了传染病疫苗的生产质量要求、流通监管要求、接种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保障了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三、规范3.1 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是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具体规范的文件。
该规范规定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03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责任认定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责任类型
01
行政责任
医院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导致传染病疫情发生或者疫情传
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02 03
民事责任
因医院的过错导致传染病疫情发生或者传播,造成患者或者他人损害 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 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 为要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额度、实行信用记录等措施,增加医 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成本,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06
结论
研究成果与结论
结论一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控制和预防传 染病疫情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地规范医院和医务人 员的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
传染病防治法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
传染病防治法起源于20世纪初,当时全 球范围内爆发了多次传染病疫情,各国政 府开始认识到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逐步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的传染病防治 法始于1950年代,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 ,目前实施的是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VS
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众健康需求的提 高,传染病防治法不断发展和完善,内容 不断丰富,涵盖了预防、控制、救治、监 督等多个方面,有关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也不断出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传染病 防治法律体系。
传染病防治法的现状和挑战
现状
目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 管和指导,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了对公众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 际交流的增加,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
传染病防治制度与管理措施1、各类工作人员,尤其是医务工作人员必须学好、掌握好,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人员和政府有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责任人员将最高受到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3、有关主管人员和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4、预防保健组织或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5、每个单位和个人、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及医务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及扩散。
7、控制措施:⑴对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⑵对疑似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⑶对传染病病人、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8、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接受医保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
有责任、有权检查、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对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9、为了防止传染病的蔓延,保证健康人群免受感染,掌握《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10、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内的行为之一,按《传染病防治法》法规追究其责任。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5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
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专干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学校统一调度的,一律不参与该年度的评优评先四、具体要求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____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
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3、值班领导必须每天____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
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扣除当日值班补助,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值班领导凡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记录,未及时报告疫情,未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年度累计____次及____次以上扣年度考核分____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导言】在当前全球范围内爆发的传染病疫情已成为全球人类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和防控传染病疫情,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下面是一个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供参考。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内的所有传染病疫情的误报情况,共同参与相关传染病的报告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于认定为重大传染病误报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具体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重大传染病误报的认定和处理第四条传染病疫情工作单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监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等有权力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报告信息的准确性。
第五条以下情况认定为重大传染病误报:(一)通报传染病疫情时,故意隐瞒、漏报相关信息;(二)通报传染病疫情时,故意虚报疫情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三)通报传染病疫情时,故意虚报相关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四)通报传染病疫情时,故意扩大疫情的影响。
第六条对于认定为重大传染病误报的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七条对于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的追究,包括以下方面:(一)对个人责任的追究:法律途径,根据情节轻重,课以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停职调离等措施;(二)对单位责任的追究:根据单位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单位追责等措施;(三)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对其他可能与重大传染病误报有关的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追责。
第八条当误报行为严重影响公众安全和健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时,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以形成警示。
【结束语】上述范本主要描述了一个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的内容和相关规定,该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认定为重大传染病误报的情况进行严肃的追责和处理。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级传染病预防控制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必须张贴并公示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社会共治,责任共担。
第五条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医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水平,减少传染病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第六条医院传染病监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及时掌握医院内传染病发生的情况。
第七条医院传染病监测工作的内容包括:病例监测、病原体检测、感染源调查等。
第八条医院传染病监测工作应当配备专门的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九条医院内发生的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必须立即向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第十条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部门收到传染病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病例调查和防控措施的实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传染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和防控工作情况。
第三章传染病防控措施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传染病防控措施。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对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进行特殊防控。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理和安全排放。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医院内部环境的消毒与清洁工作,保持医院环境的良好卫生状态。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消毒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和清洁。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控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传染病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传染病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传染病防治与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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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一、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概念 国境卫生检疫这是调整防止传染病从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 出,实施国境检验、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也有人将国境卫生检疫法称 之为在国境口岸、关口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
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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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染病的控制
传染病的控制是指当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为了阻止传染病的 扩散和蔓延而采取的措施。 (1)一般性控制措施 (2)紧急措施 (3)疫区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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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的种类 目前,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传染病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为检疫传染病。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检疫 传染病为鼠疫、霍乱、黄热病。 第二类为监测传染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流行性感 冒、疟疾、脊髓灰质炎、流行性斑疹伤寒、回归热为国际间监测 传染病。此外,如埃波拉--马尔保病毒病、拉沙热、军团热、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也被列入严密监测之中。
6、严格消毒管理制度
7、建立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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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1.疫情报告
a.报告人
义务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 时向附近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
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对象:(一)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班主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保洁员等教职工;(三)学生。
第四条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内容:(一)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不力,导致校园环境卫生状况恶化,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事件;(二)学校卫生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事件;(三)学校卫生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事件;(四)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师生卫生意识淡薄,发生传染病流行的事件;(五)学校卫生应急预案不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不足的事件;(六)其他违反学校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学校卫生责任追究方式:(一)对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二)对班主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保洁员等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三)对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
第六条学校卫生责任追究程序:(一)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发现卫生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二)相关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并向学校卫生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三)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提出处理建议;(四)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对处理建议进行研究,确定处分措施,并组织实施;(五)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通报相关责任人,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七条学校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卫生管理部门。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医院在防控传染病方面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医院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可以进行责任追究。
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1. 行政处罚: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医院存在的违法行为,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民事责任:如果医院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他人感染传染病或者造成其他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向医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刑事责任:如果医院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比如销售假药、隐瞒病情等,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追究。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的违法行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认定,才能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另外,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也应考虑到违法行为的程度、影响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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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篇)
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设置专门的传染病防治部门或岗位,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医院应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控水平。
第五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传染病防控设施设备,确保对患者进行有效的传染源控制和感染防控。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的情形及追究措施第七条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按规定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和设立专门的传染病防治部门或岗位。
(二)未按规定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或未及时更新医务人员的知识和技术。
(三)未配备必要的传染病防控设施设备,或设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四)未进行有效的传染源控制和感染防控措施。
(五)未落实传染病的报告、检测、隔离、治疗和消毒等措施。
(六)未及时发布传染病的预警信息和防控指南。
(七)其他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轻微违法行为,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第九条对于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一)责令停业整顿,直至达到法定的传染病防控标准。
(二)吊销传染病防治许可证。
(三)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来决定。
(四)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医院应及时整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医院,应根据判决、裁定或决定,及时履行义务,积极改正错误,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对于故意隐瞒、谎报传染病疫情,导致严重后果的医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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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计划免疫室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每月有自查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并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7.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分管院长及相关责任人年底一个月绩效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8.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