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流程规范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流程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25476425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9f.png)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流程规范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家都必须要面对的重要问题,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流程规范,则是为了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安全防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
![人防详细审批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7416f848b307e87101f69641.png)
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二)环节设置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
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d10c02d6c85ec3a87c2c547.png)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人民防空审查申报表》,报送相关资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流程
不需修建人防工程的需同步建设人防工
程的
需易地建设
的
符合不建不缴条件的符合《条例》第十
一条规定的,介休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提供《建设项目人
民防空工程设计条
件》
建设项目符合
《条例》第十
一四条规定
的,同意易地
建设,根据《条
例规定》确定
缴纳易地建设
费金额
符合减免条
件的,建设单
位向省人防
办填报《建设
项目人民防
空审查申报
表》
拟建地址无已建人防工程,不影响周围已建人防工程使用
持设计文件、施工
图设计文件和审图
机构出具的审查合
格书,到介休人防
办办理人防工程审
查批准书和质量监
督手续
建设单位持人
防办出具的缴
费凭证缴纳易
地建设费,人防
办核验缴费情
况
省人防审查
并办理《防空
地下室易地
建设费减免
审批表》
人防办审查后,出具《建设项目人
民防空审查批准书》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审
查批准书》办理规划、建设、消防
等相关手续。
人防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人防工程施工许可办理](https://img.taocdn.com/s3/m/6d09e85b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1f.png)
人防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是指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防空地下室等人防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办理的许可手续。
人防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办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已经取得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权,并已经办理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2. 已经完成了人防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已经通过了人防工程的初步设计图审核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3. 已经与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单位、人防设备生产安装公司等签订了相关合同,并已经取得了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意见书和人防设备生产安装公司出具的设备安装质量保证书。
4. 已经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并已经取得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通知书。
5. 已经向建设单位所在地的人防工程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并已经取得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人防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 人防工程的初步设计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4. 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意见书和人防设备生产安装公司出具的设备安装质量保证书。
5.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通知书。
6.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人防工程施工许可的办理流程如下:1. 向人防工程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人防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2. 人防工程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场办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
3. 人防工程行政审批部门将办理的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送达建设单位。
4. 建设单位在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人防工程施工。
总之,人防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是保障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在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前,一定要依法办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并严格按照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51480a6b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b6.png)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一、背景与意义二、制度内容1. 报备范围2. 报备流程3. 报备信息内容4. 报备资料要求5. 报备审批流程三、责任与监督四、应急处理五、结语一、背景与意义为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制定并实施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制度内容1. 报备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
单位内部使用人防工程时,需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备。
2. 报备流程(1)单位使用人防工程前,需提前向所在行政区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报备流程包括填写报备表格、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批等步骤。
(3)报备流程需在使用人防工程前完成,未经报备或审批的人防工程使用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3. 报备信息内容(1)报备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使用人数、使用人防工程的具体位置和用途、使用时间等。
(2)报备信息需真实完整,不得有遗漏或虚假内容。
4. 报备资料要求(1)报备资料包括报备表格、使用人防工程的相关证件、单位授权书、安全责任书等。
(2)报备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需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5. 报备审批流程(1)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备资料后,将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后,进入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将对报备信息进行细致审核。
(3)审批通过后,单位可正式使用人防工程。
三、责任与监督(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并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对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备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应急处理(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需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紧急处理措施进行应对。
(2)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结语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fe64bc25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c1.png)
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 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 人救济权
决定 区政府办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 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 决定书
办理机构: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业务电话: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 行听证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规定行为 的处罚流程图
1.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
办理机构: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业务电话: 法定期限:15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 承诺期限: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
本环节时限:1 个工作日
受理 理 理
审查
一、所需材料: 1.项目立项备案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项目不动产权证或能够证明土地权属的文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复印件需注明
决定
审批
本环节时限:1 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证件
本环节时限:2 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 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环节时限:2 个工作日
4.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 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或不按照规定缴纳易地建
决定审批Biblioteka 本环节时限:1 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证件
本环节时限:2 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 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广安人防地下室建设审批流程及标准
![广安人防地下室建设审批流程及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e41ebda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da.png)
广安人防地下室建设审批流程及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广安市人防地下室建设审批流程详解及标准指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防地下室建设在广安市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工程施工单位人防资质
![工程施工单位人防资质](https://img.taocdn.com/s3/m/0d40ce64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5a.png)
一、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具有承接各类人防工程的资格;乙级资质单位可以承接一般难度的人防工程;丙级资质单位可以承接小型、简单的人防工程。
二、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必须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资质等级在一级以上。
3. 机电安装工程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资质,且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
4. 专业技术力量:施工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结构、防护、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通信等专业人员。
5.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施工单位应具有3个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
6. 安全生产条件:近三年内,施工单位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 建造师资质: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质,且持有安全上岗证书。
8.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认证。
9. 企业信誉:施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三、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申请材料。
2. 审查核实: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3. 公示:经审查核实合格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
4. 核准:公示无异议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予以核准。
5. 发证:核准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颁发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总之,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是保障人防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前提。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断提升自身资质条件,为我国人防事业贡献力量。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947b15a2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a5.png)
人防审批流程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人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它不仅是保障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安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流程,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安全和发展。
下面就人防审批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划申报阶段。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向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递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
2. 初审。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3. 评审。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地点选择、环境影响等方面。
二、设计审查阶段。
1. 设计方案审查。
经过规划申报阶段的评审合格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技术审核。
设计方案递交后,相关技术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施工许可阶段。
1. 施工许可申请。
设计方案通过技术审核后,申请人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递交施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批。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环保等方面。
四、竣工验收阶段。
1. 竣工验收申请。
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资料等。
2. 验收。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以上流程,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得以规范和完善,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促进了城市的安全建设和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审批流程,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人防需要做施工方案审批吗
![人防需要做施工方案审批吗](https://img.taocdn.com/s3/m/47cb55b2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bc.png)
人防需要做施工方案审批吗介绍人防是指国家对城市和农村建设的地下工程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方案审批,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人防是否需要进行施工方案审批的问题。
人防工程的特点人防工程有以下几个特点:1.地下建设:人防工程通常位于地下,包括地下室、地下通道和地下堡垒等。
地下环境与地上环境存在差异,施工和管理需要专门考虑。
2.安全性要求高:人防工程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安全性要求极高。
一旦出现问题,将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涉及国家机密:人防工程可能涉及国家重要机关、领导人和重要设施的保护。
泄露或破坏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施工方案审批的意义施工方案审批是指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的过程。
对人防工程来说,进行施工方案审批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确保工程质量:审批过程可以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2.防范风险:审批过程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方案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
3.保护国家利益:审批过程可以对施工方案中的保密措施进行审核,防止泄露和破坏国家机密信息。
4.规范施工行为:审批过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施工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验证,避免违法施工行为的发生。
施工方案审批的流程一般来说,施工方案审批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申请:施工单位根据人防工程的具体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将其提交给审批机构。
2.审核评估:审批机构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性和保密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3.提交修改:如有需要,审批机构会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其进行相应的修改。
4.审批批准:经过审核和修改后,审批机构最终对施工方案进行批准,并发放施工许可证或施工批复文件。
人防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人防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涉及以下相关法律法规:1.《人防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进行了详细规定。
人防审批手续流程
![人防审批手续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0987635c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ac.png)
人防审批手续流程人防审批手续流程是国家对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建筑工程中,人防审批是指根据《建设工程人防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人防设施审查、审批的程序。
下面将从人防审批的概念、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介绍人防审批手续流程。
一、人防审批的概念人防审批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根据《建设工程人防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的人防设施进行审查、审批的程序。
人防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建筑物内设置的防空、防护、疏散和报警等设施。
人防审批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人防审批流程1、提交申请: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或设计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应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人防设施审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初步设计图、人防设施设计方案等。
2、初步审查: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
主要审查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图的合理性、人防设施设计的符合性等。
如果初步审查通过,则进入下一步审批程序。
3、技术审查:建设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转交人防设施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
专家委员会将根据初步设计图和人防设施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整改意见:如果审查意见中存在不合格或需要改进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通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需要根据整改意见进行修改,然后重新提交申请。
5、审批通过:经过技术审查和整改后,建设主管部门将对人防设施设计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通过后,颁发人防设施审查合格证书,允许申请单位进行工程施工。
6、监督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合格情况,将要求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三、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在提交申请时,确保所需材料齐全、文件清晰、信息准确,以便能够顺利进行审批流程。
2、审批时效性:人防审批流程中,各个环节的审查和审批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确保审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32be5aa1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a0.png)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依据国家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报备流程,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有效、有序使用。
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
3. 人防工程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的设计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用途。
二、报备条件1. 报备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且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的维护状态,能够正常发挥预定功能。
2. 报备的人防工程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毒等设施。
3. 报备的人防工程应当具备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如通风、照明、供水、排污等。
三、报备程序1. 报备申请:使用者需向所在地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备申请,说明使用目的、范围、期限等相关信息。
2. 资料审核: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资质及人防工程条件符合要求。
3. 现场勘查:必要时,人民防空办公室可对人防工程进行现场勘查,以评估其实际使用条件。
4. 审批决定: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审核和勘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使用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 签订协议:批准使用后,双方需签订人防工程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使用管理1. 使用者应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期限使用人防工程,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延长使用期限。
2. 使用者应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 使用者应在使用期间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4. 使用者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人防工程的相关信息。
五、监督检查1. 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定期对人防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使用。
2. 对于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人民防空办公室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取消其使用资格。
六、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规范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人防办理行政许可程序流程
![人防办理行政许可程序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9d7b707eff9aef8941e06e4.png)
南昌市人防办理行政许可程序流程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1、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和危房重建住宅项目,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空地下室。
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区域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国家规定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行政许可程序:一、防空地下室审核:二、工程报建:三、防空地下室审核需要提供的资料:1、《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盖单位公章。
2、《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盖单位公章。
3、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设计院出具的每栋分层面积计算及汇总表:(一份原件盖设计院及建设单位公章)。
5、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二套。
(蓝图盖出图章)。
工程报建需提供的材料:1、《南昌市规划设计人防审查表》:一式三份盖单位公章。
2、《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表》(申请易地建设的需提交):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3、发改委或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扩初设计批复复印件、详规复印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各一份)。
4、经建委备案的施工图(建施:标准层及以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审图报告、建委备案单,刻有全套施工图光盘一张。
5、设计院出具的每栋分层面积表及汇总表:(一份原件盖设计院和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必须提供防空地下室全套施工图(含平战转换设计专篇、工程概况表)及审图报告,与有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资质单位签订的质量监督书和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民防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办理流程一、总体流程(一)流程图说明:依法需办理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民防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告知)(二)环节设置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申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②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
(2)环节内容工程科按建设项目内容出具咨询意见,初步确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3)环节时限此咨询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
(4)收费标准咨询服务不收费。
2、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1)前置条件①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或者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2)环节内容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下列内容: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②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易地建设审查。
(3)环节时限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总时限13(8)个工作日,其中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8个工作日或易地建设审查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审查工作不收费。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640元。
3、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②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环节内容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和本市的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专项技术审查。
(3)环节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不收费。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1)前置条件对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项目:①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已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
(2)环节内容工程建设处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备案。
(3)环节时限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总时限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不收费。
二、环节明细(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1、本阶段需提供如下材料:(1)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相关意见。
(设计方案招投标监管结果、设计方案咨询服务意见、修建性详细规划)(2)区域建设项目中各幢建筑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明细或者单体建设项目的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3)区域建设项目拟建人民防空工程总体布置草案或者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
2、服务程序(1)区民防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出具《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收件单》;(2)工程科经办人员接受咨询,视情况组织召开建设规划咨询会议;(3)按工作程序出具《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并确定如下内容:①建设项目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②各单体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使用功能;③按区域配套规划的人民防空工程总体布置方案;④其它有关问题。
(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1、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自《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收件单》开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1)、(2)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后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标准第(3)条至第(5)条的,拟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3)条至第(5)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民防局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告知工作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终止件,制作《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或者《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必须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不予批准件,制作《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三)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1、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3)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自《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收件单》开具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中各项内容的要求;(3)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及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4)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应贯彻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符合《北京市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若干措施》([92]京防办字第71号)文件精神,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1)、(2)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后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标准第(3)、(4)条的,出具《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补正材料仍不符合标准的,拟制《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第(3)、(4)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总工程师。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5、告知工作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建设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通知申办人领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