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华工免考条件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华东理工大学地处人文荟萃、海纳百川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建于1952年。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9年获准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国家首批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22所高校之一。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形成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引导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以及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的专业包括理工化学类、理工物理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表。
二、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学),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3.在2013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华理-化工杯”)中获一等奖者。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外校推免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外校推免有关事宜的通知
由于我校2014年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尚未启动,需要提前进行外校推免生申请工作的2014届毕业生,暂按以下程序办理有关事宜:
1、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攻读外校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空白表见附件1)。
学生申请外推的学校必须是国家“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者国家级研究机构。
2、学院审查学生是否符合推免基本要求(暂按2013届毕业生的推荐条件审核,2013届推荐条件见附件2),并在学生的《申请表》上签署学院意见。
3、学生将《申请表》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查无误后(《申请表》需留存教务处),在学生需要教务处盖章的外校表格上签字、盖章。
4、学生需要教务处盖章的外校表格中如果有其它内容在《申请表》中没有体现,需另附相应证明材料。
没有证明材料的,教务处一律不予盖章。
5、学生如需开具推免资格证明,请自行下载模板,并按照院系专业标准名称填写、打印后凭《申请表》到教务处盖章。
6、办理时间:周二—周五下午15:00-17:00。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免试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免试研究生推荐条件(2014届毕业生)
3、推免资格证明(模板).doc
4、院系专业标准名称.xls
教务处
2013年9月6日。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关于2014年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法律硕士(J.M)。
二、报名及考试(一)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报时间:2014 年6 月20 日—7 月10 日。
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2.现场确认时间:2014 年7 月11 日—14 日。
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
现场确认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 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录取选拔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录取选拔简章以下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录取选拔简章由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申请条件与范围1、申请条件:自主选拔A类(满足条件1或2即可):条件1: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条件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自主选拔B类(特殊才能):科技创新、人文学科等方面具有显著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自主选拔C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招生范围:全国范围内拟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2014年暂不在西藏设理科自主选拔计划)理科生均可报考;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的文科生均可报考。
3、招生计划: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5%。
二、测试科目与专业选择1、测试科目: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学科基础测试安排两类科目供考生选择。
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与物理知识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与语文知识2、科目选择:自主选拔A类(条件1)和自主选拔B类考生:可选择基础测试一或基础测二;自主选拔A类(条件2)和自主选拔C类考生:无须参加学科基础测试。
3、测试科目选择:自主选拔A类(条件1)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及专业兴趣、B类考生可根据特长查阅和选择与我校自主选拔招生专业相对应的测试科目(附件2),在报名系统内填报相应报考科目,附件2中未列专业不属于此次自主选拔招生范围。
三、自主选拔报考流程1、报名方式:中学校荐或者考生自荐方式报名,中学校荐码由我校向中学发放,校荐码的文理科分配由中学自定。
凡报名参加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测试的学生,可选报联盟内不超过2个院校志愿。
若考生同时选报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自考免考申请的条件流程
⾃考免考申请的条件流程⼀、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 | 仅供参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完整成绩表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如成绩表须从本⼈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统招⽣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是各类⾼校学⽣报考⾃学考试,可以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考科⽬。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等学校的研究⽣、本科和专科毕业⽣以及⾃学考试毕业⽣报考⾃学考试第⼆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三、报考同⼀学历层次第⼆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报考⾃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报考⾃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其中⾮⾃学考试毕业⽣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半。
四、报考⾼⼀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报考⾃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五、哪些课程可以免考?①各类学历层次免考课程②⾮学历证书免考课程重要提醒:2008年后在⼴东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份证号与⾃学考试准考证上的信息⼀致,则⽆需办理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续,系统将⾃动合并成绩。
但⽬前有部分考⽣因个⼈信息不⼀致或者拥有多个⾃学考试准考证号导致成绩⽆法合并到省⾃学考试管理系统,考⽣如需办理毕业申请须及时办理免考⼿续。
六、免考⼿续的办理流程(⼀)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办理流程1.可凭等级证书类型及级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级、⼆级C语⾔、三级PC技术、其他级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成绩:⼆级、三级、四级;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级、三级、四级;⼤学英语等级证书(CET):四级、六级;剑桥商务英语等级证书(BEC):A1级、A2级、B1级、B2级、C1级、C2级;西班⽛外语⽔平等级证书(DELE):A1级、A2级、B1级、B2级、C1级、C2级;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级、中级、⾼级、未取得等级;中国销售管理专业⽔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级、未取得等级。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上)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一、课程免考的对象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
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
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参加本省组织的考试获得有关证书者可以免考的课程(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
(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免修免考条件
免修免考条件第一篇:免修免考条件免修免考办理申请一、关于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 1.条件:(1)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学位英语考试合格书,可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基础》课程。
(3)本科学历的学生,提供成绩单可申请免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相同学历层次已经学过的同科目名称的公共基础课程。
(4)获得我院网络高等教育专科学历的学生,提供成绩单申请免修《现代远程学习概论》课程。
2.申请免考的条件:(1)高起专入学时年龄在37周岁以上的学生和专升本学生入学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各自的英语课程免考。
(2)除英语专业外,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按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大学英语》课程。
(3)凡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政治理论课课程单科结业证的学生,可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同课程的免考。
(4)《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通过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者可以分别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课程和《计算机基础》课程。
(5)参加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如果原是普通全日制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的英语专业学生,可以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课程。
(6)通过省级学位专业基础课、政治课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的相同课程考试。
(7)获得省级大学英语等级考试2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的专科学生,可申请免考我院专科阶段教学计划中的部分《大学英语》课程。
第二篇: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2.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有效);(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3)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3.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统考免考条件及解读
(一)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1)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本科(含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含函授、夜大等学历教育)和自考等。
以学信网可查为标准(),不受学生目前在读的专业限制;2)其他非国民教育系列的,如国外学历、学位(含港澳台地区)、国内技能培训性质教育(如各种培训班)和研究生学位教育(如工程硕士等)都不能用来申请免考。
(二)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1)这里的“计算机类专业”指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专业,是指学生目前就读的专业;2)要求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同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可查(/);3)其他各部委内部的行业技能计算机证书、省级部门联合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均不符合要求;4)凭借本条件申请免考时,应注明学生的考试省份;5)如学生证书上无身份证号码,请务必注明准考证号。
(三)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1)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达420分)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2)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3)这里的“英语专业”是指学生现在就读的专业,关于本条的相关规定参见:网考委[2005]12号文;4)特殊高校:中国医科大学、东北大学要求同时提供考试院校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
(四)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1)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同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可查();2)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均可作为免考条件,但单独的口试合格证不符合免考要求;3)凭借本条件申请免考时,应注明学生的考试省份。
(五)非英语专业,已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即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华南理工大学复试工作将于3月17日开始,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确定。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华南理工大学复试工作具体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相关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学院复试线、复试评分方案会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网站公布的信息。
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会在本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届时由考生本人在本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根据复试通知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我办不再寄发纸质版的复试通知。
二、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复试期间资格审查我校将在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1)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3)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5)本网站2013年11月25日公告的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类型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
(6)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需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四、关于复试工作我校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在120%-150%之间(剔除推免生后),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201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笔试科目)、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三部分内容。
考生可在复试的面试阶段向复试考核人员提交任何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参加的科研活动等。
注册化工工程师免考基础条件
注册化工工程师免考基础条件
根据《注册化工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第70号)规定,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获得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
1. 取得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学、应用化学等本科及
以上学历学位,且其专业基础课程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定的
本专业课程设置标准;
2. 具有取得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民间组织或者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
该等资格证书,并符合该等证书规定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
术要求;
3. 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
质量标准的相关专业中等技术学校或者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教育学历,
并至少取得本科专业基础课程学分或者达到本专业课程设置标准的培
养计划要求,且已经从事注册化工工程师相关工作满8年。
以上是注册化工工程师免考的基本条件。
具体如何申请及所需材料等,需参考相关规定。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因已掌握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已取得相关证书,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或免考该课程的考核。
第三条免修免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免修免考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五条免修免考课程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四)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的证明材料包括:(一)课程成绩证明: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合格证明等;(二)证书证明:包括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免修免考名单,并予以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第五章审核与评审第九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免修免考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学生是否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二)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2014年统考免考办理流程(大全5篇)
2014年统考免考办理流程(大全5篇)第一篇:2014年统考免考办理流程附件2:统考免考办理流程1.考生及校外学习中心可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免考申请表》(注:《填表须知》附在《免考申请表》后)、《免考汇总表》(由学习中心填写)。
免考办理前先要仔细阅读《填表须知》。
2.办理程序:(1)学生填写《免考申请表》,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免考。
(2)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进行证明原件扫描并同时将扫描后的材料打印出来附在免考申请表之后。
《免考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学习中心签字、盖章,留存一份,上报学院一份;如果是凭相关等级证书办理免考的,请在免考申请表上注明证书的获取地点(考试地点)。
注: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需要学生本人亲笔填写承诺书(写在背面),承诺其提供的证书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按网考委相关规定,提供假证书办理免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统考资格及毕业证注册资格。
(3)学习中心向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申请表》(纸质)、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免考证明材料打印件(纸质)和《免考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4)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最后审核批准,汇总后按程序上报网考办备案。
3.免考申请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快递请务必使用EMS,由于其它快递公司不被允许送至网院办公楼层,只能送至值班室,所以无法保证及时收到材料:xx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第二篇:天津大学4月份统考免考办理及报名时间天津大学12年4月份统考免考办理及报名通告(只针对专升本学员)1.何为统考:网络教育专升本学员毕业之前需要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简称:统考。
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9月、12月,提前两个月网上报名。
2.统考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共两科)3.需要参加统考对象:各专升本学员4.统考免考证书:入学前已是本科以上学历可免考两科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证书获得时间06年1月1日以前)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非英语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日语专业,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学生已参加过全国统考且成绩通过,具有统考成绩合格的成绩单(如有以上证书或者成绩单的学员可于2月16日之前将证书扫描电子版发于我邮箱:*******************.com(邮件内容注明个人信息)办理统考相关课程免考)5.学员个人统考报名网址:(或者报名高峰时增设的网址),首次网上报名需要注册,登陆路径:“网院考生入口”6.4月份统考网上开始报名时间:2月10日第三篇:免考转考办理办法免考/转考办理办法1、免考计算机、英语的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2、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免考公共课: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和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3、转考:大自考转小自考的学生须提供原参加大自考考试所在地自考办开具的转专业介绍信复印件和大自考合格证书复印件。
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施办法讲述
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施办法讲述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教人厅函〔2006〕3号),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招聘党政管理、专职辅导员、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除国家和广东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学校对以上三类岗位的新进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学校所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统一规范、分类指导,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公开招聘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用人单位成立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应根据公开招聘的岗位职责分类组成:(一)实验技术和工程技术岗位的考核小组成员,由二级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单位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实验室负责人等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党政管理、专职辅导员及其他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小组成员,由二级用人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党政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第二章招聘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但不包括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且处罚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免考实施细则
免考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免考政策,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免考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考范围
1.1 高中毕业生免考:符合下列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免于参加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直接进入大学进行学习。
1)在高中阶段表现优秀,成绩达到本校要求的标准;
2)参加高中毕业班级学科联考,成绩在年级前40%;
3)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历,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
1.2 成人教育免考: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教育学员可以免于参加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直接进入大学进行学习。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有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单位的工作证明;
3)提供相应的成人教育记录,证明学习成绩优秀。
二、免考流程
2.1 高中毕业生免考流程: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在高中毕业后,按照学校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等。
学校审核后,给予学生免考资格,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2 成人教育免考流程:符合免考条件的学员,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成人教育学习记录等。
学校审核后,给予学员免考资格,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考效应
3.1 免考生入学后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包括学分制度、课程设置、奖学金、学籍管理等方面。
3.2 免考生在校期间,成绩不合格时将按照学校相应的规定进行补考或者重新选课。
3.3 免考生毕业时,获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位和毕业证书。
以上为免考实施细则,供各相关学校及教育部门参考和执行,确保免考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合理运行。
华南理工大学 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办法一、申请条件:1.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对于来自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只要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机会将非常高。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4.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以上。
5.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限于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进行基础研究的理工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7”或“08”的专业)。
6.我校2016年拟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60人左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限。
二、申请程序:1.7月份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填报的同学,报名数据已自动转入本系统,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无需再重新填报。
因夏令营名额所限而未入营的同学若能获得了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可直接与相关学院电话联系申请复试资格。
2.所有申请免试攻读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一律在网上报名(含本校推本校),拟申请人须于2015年8月10-10月20日,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直博)推免系统,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该表于复试时提交)。
3.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面试名单。
4.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①《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1份(可不用本科学校盖章);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各自复印件;③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④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可优先参考)。
免考实施细则范文
免考实施细则范文
一、免考条件:
1. 学生在该科目中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并通过了相关的学习考核;
2. 学生在该科目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符合免考的标准;
3. 学生已经通过其他相应科目的考试,证明其对该科目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4. 学生是该科目的专业人士,已经取得了相关资格证书。
二、免考申请:
1. 学生需向学校提交免考申请,申请需要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申请科目、申请理由等;
2. 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等,以证明其具备免考条件;
3.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免考申请,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三、免考审核:
1. 学校将组成免考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2.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申请理由,评估学生是否符合免考条件;
3. 审核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学生发出审核结果通知。
四、免考结果:
1. 学生若符合免考条件,审核小组将向学校提交免考名单;
2. 学校将公布免考名单,并将免考结果通知学生;
3. 若学生未通过免考审核,则需参加正常的考试流程,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五、免考的权益和义务:
1. 免考学生享有与正常考试学生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发放证书、录取分数等;
2. 免考学生需履行与正常考试学生相同的义务,如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完成作业等。
免考实施细则旨在为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学生提供便捷的考试方式,减少重复考试的时间和精力浪费。
同时,学生应明确免考不是一项权益,而是一项特殊待遇,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方可实施。
免考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进步,推动教育教学的优化。
华南理工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华南理工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一、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使用须知本系统将记录培养过程中的学籍、成绩等重要信息,系统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系统网址:http://202.38.194.180/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件号码的后六位请尽快进入系统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并更改密码。
如初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请联系学院教务员重设密码(密码重设后为学号)。
二、提交培养计划请在2014年9月26日前通过系统提交培养计划,之后该功能将关闭,请尽快完成。
详细操作方式请查看在线帮助。
三、查看课程安排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9月15日(周一)开始上学校公共课,专业课由各学院通知上课时间。
公共课表及上课名单等信息可登陆系统后在首页通知公告处查询。
网址:http://202.38.194.180/。
专业课信息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四、英语免修申请符合英语免修条件的2014级研究生,请于报到当天现场办理。
若错过当天办理时间,请务必于9月10日(周三)下午4点之前五山校区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三楼315、316)、大学城校区到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B2-317室)审核相关材料、办理英语免修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博士生公共课调整上课时间新生报到后请尽快登陆系统查看公共课程安排,如需调整上课时间请到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并下载申请表,务必于9月10日(周三)下午4点之前五山校区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三楼315、316)、大学城校区交到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B2-317室)。
五山校区联系电话:87110730(硕)/22236586(博)大学城校区联系电话:39380095(硕、博)2014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制表时间:2014年6月符合免修条件的2014级博士研究生,请填写《2014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请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培养过程-全日制学术型博士-下载专区下载:/s/132/t/228/p/4/c/3850/d/4459/list.htm,也可在报到地点当天领取表格填写),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成绩证明及复印件(参加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免修分数线者不需提供成绩证明),于报到当天现场提交免修申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工免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课程: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或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级别合格证书,专科层次即可免;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4、入学年龄达40周岁者。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四级或以上等级证书者;
3、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三、已具备某专业方面知识并取得相应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资格证书,可申请免考我院教学计划中相应课程。
四、具有相同层次或更高层次学历的学生,已经修读教学计划某一课程,成绩合格并且已修读课程与教学计划同一课程教学目标、内容基本相同,可申请免考该课程。
五、申请免考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成绩、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获得的日期与入学注册的日期相隔不能超过五年。
六、免考课程学分累积不能超过20学分。
七、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一概不能免考。
八、申请学位的学生不免考全省学位英语统考及三门学位课程(一门学位专业基础课、两门学位专业主干课)。
九、凡要求免考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免考申请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收集后并盖好章并填写汇总表于第四周报过来给我。
申请免考须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班主任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在复印件上写上“已核原件”字样并签上名,然后将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
十、经批准免考的课程,以后的成绩栏内注明“免考”,涉及到学位评审时,按原实际分数计算,资格证等未有百分制分数显示的,则按70分计算。
十一、凡使用伪造证件、证书或成绩证明(单)用于办理课程免考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专升本学生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注:要申请的这个月底前过来办理,过期就不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