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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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协议书

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寓管理中心

乙方:(入住人员所在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身份证号码:)

一、为保障公寓产权方、管理方、申请租用公寓企业和公寓入住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各方履行相应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同意以下事项

1、乙方租用天津经济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楼号住房,租用公寓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所租公寓供乙方员工(丙方)本人使用;

3、公寓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租用的公寓进行管理和检查。

2、在公寓设施发生危险或燃气、自来水和暖气发生泄漏等紧急事件出现时,可不经乙方、丙方同意进入乙方租用的公寓进行应急抢修处置。

3、在本协议规定的租用期限结束后,乙方、丙方不按期退租的,可强行收回公寓住房,乙方、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因不按期退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租用公寓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

(1)乙方或丙方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改变公寓用途或更换公寓使用人的;

(2)乙方或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施的;

(3)因乙方或丙方人为因素,造成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公寓设施设备重大人为损坏,后果严重的;

(4)丙方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提示后仍不改进的;

(5)乙方拖欠相关费用,经提示后仍怠于缴纳的;

(6)乙方或丙方违反相关服务单位规定,经提示后仍不改正的;

(7)丙方利用公寓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8)应当终止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的其它情形。

5、负责协调物业服务单位,及时对公寓非人为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

6、接受乙方和丙方对公寓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投诉,并进行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协议规定的租用期限内免租金为丙方租用公寓。

2、不改变公寓用途,不安排丙方以外的人员使用公寓。

3、保证丙方按照有关规定正常使用公寓,保证公寓住房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对人为造成的毁损灭失进行维修或赔偿;保证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服务单位规定,并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电话费、网络费和数字电视收视费等各项费用。

5、协议规定的租用期满,及时办理退出公寓手续,交还公寓住房;协议规定的租用期未满,不需要为丙方继续租用公寓时,及时办理退出公寓手续,交还公寓住房。交还公寓住房时,应确保屋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完好、各项费用结清。

6、协议规定的租用期满,未按时办理退租公寓手续的,除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电话费、网络费和数字电视收视费等各项费用外,应按照所租用公寓每建筑平米30元/月的标准缴纳公寓租金;

7、应确定专门联络人,负责就公寓事宜与甲方对接,以加强甲乙双方的联系,保障乙方和丙方的权利以及甲方对公寓的管理。联络人变更的,应于变更2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8、严格遵守《高级人才公寓管理规约》和《安全承诺书》,并应向丙方进行宣传教育。该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因乙方或丙方怠于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10、遵守甲方根据管理需要所作出的其它规定。

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协议规定的租用期限内免租金使用公寓和公寓内配备的设施设备,可携带配偶和子女共同使用公寓;

2、合理使用公寓,保管并正确使用公寓内各种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和损坏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通知甲方,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不得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擅自更换钥匙。

4、严格遵守《高级人才公寓管理规约》和《安全承诺书》。

5、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服务单位管理规定,不利用公寓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6、遵守甲方根据管理需要所作出的其它规定。

六、乙方在入住公寓前缴纳房屋租用保证金6000元,保证金用于乙方在退租公寓时支付各项欠费、房间内设施设备的损坏赔偿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各项费用。保证金不足

以抵偿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退租手续而私自迁出的情形,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规定的公寓租用期满,乙方应在期限届满日的15日前结清所有费用,及时办理退租公寓手续。

协议规定的租用期未满,乙方不需要为丙方继续租用公寓时,乙方应在丙方离开日的2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办理退租公寓手续。

八、乙方退租当月未住满整月的,各项费用按当月费用足额缴纳;以IC卡方式充值缴纳费用的,卡内剩余费用不予退还;暖气费用采取按采暖季收费方式,不按月结算。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公章:公章:签字:

附件一:

高级人才公寓管理规约

一、为加强高级人才公寓的运营管理,维护公寓产权方、管理方(甲方)、申请租用公寓企业(乙方)和公寓入住人(丙方)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寓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约。相关各方均同意本规约,并共同遵守。

二、丙方应提供个人真实的资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丙方应按入住协议确定的公寓楼、房间入住。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换房间,不得转租,不得转让其他人居住或留宿入住协议规定以外的人员合住。

三、丙方依法拥有合理使用房屋现状配置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和物业内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四、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施。

五、公寓内的房间配置设施设备由丙方使用、保管,丙方不得将任何设施设备转借他人和将自备的家具搬入公寓房间,不得将公寓房内家具拆卸或改装。损坏设施设备的,照价赔偿。

丙方应爱护公寓的设施设备(包括户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属于故意或过失行为的,应照价赔偿,如破坏属于法律保护的重要公共设施或造成一定后果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接受处罚。

六、丙方不得偷盗公寓内的水、电等能源,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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