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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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理论和实践体系,涉及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学科领域。

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

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社会模式,主张建立一个没有剥削、压迫和阶级对立的社会,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团结。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我们需要了解马克思对自由人联合体的概念。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被剥夺了自由。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导致了阶级对立和剥削,工人没有充分的劳动权和社会权利,从而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

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相互竞争,而不是相互合作。

马克思提出了建立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即消灭阶级对立和私有制,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和平等。

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对于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并不是一个空想,而是基于对现实社会的深刻洞察和批判。

当代社会依然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对立和剥削,很多人依然缺乏充分的劳动和社会权利,面临贫困和失业的困境。

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的自由和平等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构想对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为我们指明了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方向。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构想是对现实社会的深刻批判和未来社会的美好憧憬。

马克思认为,通过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对立,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人们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

在当代社会,我们仍然需要借鉴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积极探索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途径和方法,为建立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自由人联合体而努力。

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自由人联合体的美好构想。

【2000字】。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是伟大的思想家和社会理论家,他提出了许多引领世界社会进步的思想和理论,其中,“自由人联合体”是他非常重要的一个理论。

这个理论提出人与人之间平等、自由、协作的关系,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

“自由人联合体”理论是马克思思想的核心,在其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一定会向最高阶段发展,这个最高阶段就是“自由人联合体”。

马克思认为,这个自由人联合体是一个极为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形态,由自由的个人组成,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全面自由和平等。

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人联合体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关系组成的社会形态。

其中最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是自由与权利的关系。

在这个联合体中,个人完全自由发展,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职业、居住地点和生活方式。

而这种自由主要来自一个不可分割的“人权”概念——人类天生平等,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此外,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社会关系——协作。

虽然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但他们之间可以适应对方的需求完成自己的任务,这需要他们之间的协作和互助。

这种协作是全心全意的,没有任何不实现完美和全面的地方。

这种完美的协作意味着一个无限大的协作空间。

由于每个人都被看作是平等的个人,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成为协作中本体以外的局外人。

总之,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在马克思看来,是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经验总结。

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地区,都应当努力实现这种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使所有的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与自由,彼此互相协作,实现人类命运的共同体。

个体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协同

个体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协同

个体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协同在当今社会,个体自由和社会和谐是两个看似对立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二者是可以相互协同发展的。

个体自由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而社会和谐则是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所必需的基础。

只有在个体自由得到尊重的同时,社会和谐才能得以实现。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个体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协同关系。

首先,个体自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之一。

个体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并行使自己的权益。

这种自由使个体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创新。

在一个充满个体自由的社会中,人们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追求自己的价值,并且相互之间也能够更好地协作和合作。

然而,个体自由也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以保障社会的和谐。

个体自由的过度放任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冲突,因此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行使。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常秩序的维护。

法律可以约束一些人以个人利益为重,破坏社会和谐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此外,道德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体自由进行制约。

道德指引个体在行为上遵循一定的准则,以互助、友善、诚实和宽容的方式与他人相处。

只有在个体自由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进行时,社会和谐才能够得以保障。

其次,个体自由的实现需要社会和谐的支持。

社会和谐提供了一个公平、稳定的环境,使个体能够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

一个和谐的社会意味着人们之间的互信和合作,资源的公平分配以及机会的公平竞争。

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个体都能够享受公平的机会,实现自己的自由。

相反,如果社会不和谐,权力和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将会导致个体自由的受限,使一部分人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进而导致社会动荡和不安。

另外,个体自由也需要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支持,才能够得以实现。

社会需要给予个体独立思考、表达意见和选择的权利,鼓励个体展现自己的特长和才华。

社会对个体的尊重和支持,不仅可以增强个体的自信心,也可以激发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是他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与设想,其核心理念是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同时保障社会的协调和公平。

本文将从个体发展和自由、社会协调和公平两个方面对其思想进行浅析。

马克思关注个体的发展和自由。

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个体的发展受到了各种限制,如阶级矛盾、私有财产制度等。

为了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即“自由人联合体”。

在这个社会中,个体不再受到私有财产和社会等级的束缚,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才能发展自己,并充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这种个体的自由不仅包括经济自由,也包括政治自由和精神自由。

马克思强调,只有在实现个体的发展和自由的基础上,社会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前进。

他认为,个体的全面发展和自由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因为只有个体具备了全部的才能和潜力,社会才能充分地发展。

在个体的全面发展和自由的基础上,社会的文化、科技、经济等各个领域才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

个体的自由和发展也为社会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和进步,为整个社会注入了活力和活力。

马克思关注社会的协调和公平。

他认为,现代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和不平等现象,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不可避免的结果。

为了打破这种不平等,马克思设想了一个不再存在阶级差别和不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

在这个社会中,个体之间不再有财产和权力的不均,社会资源得到了公平合理的分配。

这种公平的分配机制将消除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建立起一个和谐和公正的社会秩序。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和机会,不再有阶级壁垒,每个人都能充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体现了他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设想。

他强调了个体的发展和自由,认为只有在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和自由的基础上,社会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和进步。

马克思还关注社会的协调和公平,设想了一个消除阶级差别和不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公正提供了思想指引。

个体\共同体与自由

个体\共同体与自由

个体\共同体与自由自由可以用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来详细界定,自由是个体对共同体的制约和利用。

自由也可以借助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来实现,自由是个体的“共同体化”和共同体的“个体化”。

标签:个体共同体关系自由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问题,是任何有志于解释社会政治问题的思想家所不可避免的根本问题。

自由问题,也是人类亘古以来的根本问题,如果把她放在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中考察,“个体和共同体究竟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其实是和“个体到底在共同体中拥有什么样的自由?”是同一个问题。

既然个体和共同体都是自由的决定量,那么自由的关键就在于两者的“制约”和“融合”状况。

一、用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界定自由一个人是“自由的”,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认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的条件,才能说一个人拥有自由。

首先,此人的行为免受来自外界的干涉;同时,这个人有能力实现他预期的行为。

因此,所谓自由,必然是一个融消极方面和积极方面为一体的概念。

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自由的意义是片面的。

这样的片面可能导致偏激,而偏激的自由观则有可能导致不自由。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认为过分地追求不受外界限制的自由的“民主制”将会堕落为极端专制的“僭主制”。

而20世纪的法西斯主义的法团主义又让我们看到了在追求自身行动能力这种自由的名义下所发展而来的现代极权主义。

如果我们仅从消极方面理解自由,情况是这样的:“你有自由随即地离开这个国家,可你却没有钱买车票;你有自由学习自己所钟爱领域的相关技能,可你却发现在这个领域中并没有你的一席之地;你可以畅所欲言,可你却发现并没有办法找到人对你倾诉。

”[1]所以,自由绝不仅仅是不受限制。

如果我们仅从积极方面理解自由,则“或早或晚,注定会去考虑如何将这种自由不仅运用于人的内在生活,而且运用于他的社会中的其他成员的关系,我希望根据我的理性意志的命令生活,但其他人肯定也是如此”。

[2]因此,这种自由必然要在某种名义下强制他人。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叶创立的一种以解放全人类为目标的哲学体系。

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对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进行浅析。

马克思认为,自由人联合体是指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自由的个人通过合作的方式彼此联合起来,共同进行社会生产和社会管理的一种形式。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个人不再为了个体利益而与他人竞争,而是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共同发展。

马克思强调了个人的自由。

他认为,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个人能够真正实现自由,不再受到私有制的束缚。

私有制将社会分成了一小部分占有生产资料和资源的寡头,和广大无产阶级被剥削、被压迫的大多数。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阻碍了人的自由发展,剥夺了人们对自己生产所得的支配权,使得人们成为了商品的奴隶。

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私有制将被废除,人们将可以真正实现自由,不再受到剥削和压迫。

马克思强调了合作和共同发展的重要性。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个人之间不再以竞争为主,而是以合作为主。

个体的利益与全体的利益相统一,个人的发展与整体社会的进步相一致。

个人通过合作,共同进行社会生产和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

正是通过这种合作和共同发展,个人能够实现自己的自由,因为个人的能力和潜力可以得到更好地发挥和实现。

马克思还强调了平等的重要性。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个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任何形式的剥削和压迫。

平等不仅是指个体之间的平等,也包括对待不同个体的平等。

马克思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不同个体由于种种原因,如性别、种族、阶级等,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待遇。

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这种不平等将被彻底消除,个体将不再受到不平等的限制,得到平等的参与和发展。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正方辩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首先,个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自由选择职业等。

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保障个人的自由,那么社会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和谐。

因为如果个人的自由受到侵犯,就会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导致社会不和谐。

另外,个人的自由也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只有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才能有创新和进步。

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说,“自由是一种无价之宝,它是一切进步的基础。

”因此,个人自由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的自由和社会的和谐是相辅相成的。

例如,美国历史上的种族隔离制度就是因为剥夺了黑人的基本自由权利,导致社会长期处于不和谐状态。

直到民权运动的兴起,才逐渐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社会和谐才得以实现。

因此,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是密不可分的。

反方辩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互制约的关系。

首先,个人自由如果过度强调,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

因为个人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它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

例如,言论自由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不能违法乱纪。

如果个人自由过度放纵,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另外,个人的自由也需要考虑到他人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

正如英国哲学家斯图尔特·密尔所说,“个人的自由只有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保障。

”因此,个人自由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以维护社会的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的自由和社会的和谐是相互制约的。

例如,某些国家过度强调个人自由,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人们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中。

而一些国家过度强调社会和谐,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导致人们缺乏创新和进步的动力。

因此,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是需要相互制约的。

综上所述,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也需要相互制约。

只有在个人自由受到一定限制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正方辩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的。

个人的自由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社会和谐也为个人的自由提供了保障和条件。

首先,个人自由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和自由的权利,只有在个人自由得到尊重和保障的情况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

正如美国前总统林肯所说,“自由是不可分割的,要么一起拥有,要么一起失去。

”只有在个人自由得到充分尊重的情况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

其次,社会和谐为个人的自由提供了保障和条件。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个人的权利得到尊重,法治得到有效实施,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幸福。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所说,“自由是指那些可以使人们做任何事情的条件。

”社会和谐为个人的自由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得个人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追求自己的理想。

因此,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在个人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的情况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而社会和谐也为个人的自由提供了保障和条件。

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反方辩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并非必然相辅相成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自由可能会对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破坏社会和谐。

首先,个人自由可能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动荡。

如果个人的自由得不到适当的约束和规范,个人可能会滥用自由权利,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动荡。

例如,个人的言论自由可能会被滥用为造谣传谣,破坏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和谐。

其次,个人自由可能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的自由可能会与社会的整体利益相冲突,个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可能会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例如,个人的经济自由可能会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损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体利益。

因此,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并非必然相辅相成的关系。

在实际情况中,个人自由可能会对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破坏社会和谐。

因此,在实践中,需要对个人自由进行适当的约束和规范,以保障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对立统一规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

对立统一规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

对立统一规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在哲学和社会学领域,对立统一规律是一条基本原则,意味着对立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最终能够通过某种方式实现统一和和谐。

而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典型的对立统一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视角探讨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实现二者的统一。

个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具有追求自我实现、自主选择的特点。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自由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核心价值观,是现代社会制度和文明的重要基础。

然而,个人自由并非是绝对的,它需要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下实现,以确保不影响他人的权利和福祉。

因此,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之间存在一定的对立关系。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成员之间关系良好、规范秩序井然、和谐相处的状态。

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个人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遵守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体现出社会各方面的均衡和协调。

因此,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对立关系,个人自由的扩大可能会对社会和谐造成不利影响。

然而,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二者之间实际上是可以相互促进和统一的。

个人的自由实现需要社会的包容和支持,而一个和谐的社会也需要个人的自由参与和创造。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统一。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制和公平的社会制度是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法律是规范个人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社会和谐才能得以实现。

其次,提倡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调个人行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和责任。

每个人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也要考虑他人的权利和利益,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才能促进个人自由和社会和谐的统一。

再次,注重教育和文化建设,培养人们的自我约束和社会意识。

教育是培养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教育的力量,个人才能实现自身的自由和社会的和谐。

总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虽然在表面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对立关系,但实际上二者之间是可以相互促进和统一的。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种具有深刻历史渊源和丰富内涵的思想体系,其中包括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以及对未来社会形态的科学预见。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有一种被称为“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蕴含着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愿景和理想。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探讨其内涵和现实意义。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自由人联合体”。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自由人联合体是指一个没有私有制和剥削的社会形态,个体在这个社会中不再被物质条件所束缚,而是可以自由地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和才能。

马克思认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体的自由和平等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尊重和实现,社会将真正成为人类的天堂。

这一思想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理想目标,也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批判和超越。

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内涵是什么?这一思想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社会的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彻底改变。

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人们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创造出物质和精神上更加丰富的生活。

而社会生产关系的改变则是指生产资料公有化和生产关系的社会化,使人们不再受到私有制和剥削的束缚,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

第二,自由人联合体是一个自由与平等的社会形态。

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不再受到压迫和剥削,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体。

自由人联合体是一个自由而有秩序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同时又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形成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对现实社会的意义是什么?这一思想为我们指明了未来社会的方向和目标。

马克思主义思想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批判和超越,它揭示了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同时也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更加美好、更加理想的未来社会。

这一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对社会问题的思考方式。

在当代社会,我们普遍存在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偏差和思考方式的陈旧,而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社会问题的视角,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当代社会存在的问题,发掘问题的本质和根源。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是指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不再受到私有财产的束缚,而是能够自由地发展自己的潜能,而且与其他个人合作共同创造社会财富。

在这一理想社会中,个人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其他自由个体一起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协作、共同发展、共同分享资源和成果。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制和竞争导致了社会的分裂和个人的分离。

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奋斗,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分化和社会的不平等。

马克思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希望人们能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得到解放,摆脱财产的束缚,摆脱自私自利的竞争,而是能够以合作共赢的方式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

在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中,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因为没有了私有财产的束缚,也不再受到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职业和工作方式,发挥自己最大的才能。

每个人也能够享受到充足的物质和精神资源,得到他人的尊重和关爱。

这样的社会环境将会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除了个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还强调了合作和共享。

在这样一个联合体中,每个人都是彼此平等的伙伴,而不是竞争对手。

人们会相互合作,互相帮助,共同创造社会财富。

资源的分配也是公平合理的,每个人都能分享到社会的成果,而不再有人因为贫困而受到剥削和压迫。

这样的共享精神将会增强人们之间的凝聚力和团结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需要超越现有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需要人们的觉醒和努力。

私有制和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必须得到改变,人们需要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努力。

政府和社会组织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创造公平的资源分配和发展机会,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人们的意识觉醒也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关键。

他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私有制和竞争所带来的问题,需要自主地选择合作和共享的道路,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

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

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

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2009-09-18摘要: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蕴涵着两个维度: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它展示了人-社会-国家-共同体这四个因素的内在统一。

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不是空穴来风,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发展问题的价值反思,目标是在个人与整体、权利与善的张力中寻求人类社会的和谐境界。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第294页)。

面对当今世界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重读马克思的有关联合体的思想,特别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不难发现马克思对权利与善的关系问题已做出了很好的回答。

如果说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优先于共同体的善,社群主义强调共同体的善优先于个人自由,那么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则强调:个人的自由与共同体的和谐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保障自由发展的人的存在方式必然是和谐的共同体,自由与和谐的统一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境界,才能使个人与真正共同体统一。

可以说,马克思终其一生都在为人类的自由正义寻找理论论证和实践途径,他将自由与道德、自由与正义、自由与社会形态紧密相连,试图在个人与整体、权利与善的张力中寻求社会和谐境界。

当前重新深入探讨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自由人的联合体”蕴涵两个维度: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关于共同体的论述较多,共同体体现为家庭、氏族、部落、社会、国家等等形式。

而自由人联合体理论即展示了人-社会-国家-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四个因素的内在统一,是马克思国家理论与人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主要从人本学和经济学角度,即从人的本质与存在方式的内在统一性方面探讨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那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则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解读出分工、私有制造就了人类的虚假共同体与真实共同体的分裂,形成了宗教、政治、人的二元化。

个体共同体和自由

个体共同体和自由

个体、共同体和自由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在其思想体系中占重要地位,并具有明显的本体论基础,个体和共同体的关系是理解这一本体论的核心,而自由概念是建构这种社会本体论的基础。

因而从这三个概念出发研究马克思社会实在理论具有优先性。

一、从生产到自由:马克思的主体概念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思想的一个一以贯之的问题。

从马克思著作的历史线索上来看,他的早期作品――《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核心问题是“个人”怎样最终确定其“现实性”的。

从这部作品中,可以明显地发现马克思与黑格尔在观念上的裂隙与同一。

因为在黑格尔那里确切的东西在马克思这里已经逐渐转为一种“逻辑上的不确定”,从精神到物质这样的本体论转换其实是马克思对于黑格尔本身颠倒的颠倒,这种形式使得马克思不得不诉诸于非精神的东西,因而通过自然条件与个人生理状况的比对,他发现“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因此,“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如此一来,生产替代精神成为马克思思想的核心概念,生产决定社会发展。

因而马克思的“个体”逐渐从本体论向认识论发生偏转,生产替代了人的形而上学探讨。

正如学者指出:“马克思的最重要的思想是,人类历史从本质上讲是人的生产能力发展的历程。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更详尽地论述了个体性向集体性的转移趋势。

他也正是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其“提供了一个基础,使之适合于它的任务”。

因为个体的本质首先是被“生成”的,他普遍而自由地同对象性世界发生关系。

对象化本质即一种社会的活动,马克思认为对象化的过程即创造实体的过程。

因此“在个体之间的这些内在关系中重组起来的整体或统一体虽然被他们的个性所中介或差异,但又被他们的公共性所统一”。

个体在劳动中使对象成为“生命的工具”,出于这种需要,它催发了一种感性理性的诞生,从而使个体本身成为“自为的”。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浅析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
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指的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自由的个人可以通过联合
体来实现生产和社会组织。

这是一种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旨在实现人类解放和社
会的平等与公正。

本文将从理论来源、实践应用等方面展开探讨。

1. 理论来源
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他的《资本论》中对自由个人的讨论。

马克思认为,自由个人不应该被剥夺自己的生产资料和社会地位,而是应该在平等、自由
的基础上创造更好的生活。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自由人联合体就是一种以合作为基础、以
民主为标准的生产组织形式。

在这种形式下,个体解放成为了社会解放的前提。

2. 实践应用
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例如,在现代经济中,
几乎所有的合作企业都可以看作是自由人联合体的范畴。

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期稳
定发展,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联合体来共同发展和实现生产。

此外,马克思的“自由人联
合体”还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例如,许多国家都在联合国中加强了合作,以实现对环境、贫困和战争等问题的可持续解决方案。

3. 思考与反思
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意义不仅在于实现社会的平等和公正,更在于解决人
类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国家和地区仍然存在贫困、不平等、不公正等
问题。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资源不平等、人权侵犯等。

只有通过合作、共创来实现“自由
人联合体”,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辩论中的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正方辩手角度:
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的。

个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
权利,它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自由选择职业等。

只有在个人
自由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社会才能实现和谐。

因为个人自由的实现,可以让每个人都能够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幸福,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
社会活动,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名人名句,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曾说过,“个人
自由的原则,就是人类幸福的源泉。

”。

经典案例,美国历史上的民权运动,正是由于个人自由受到侵犯,引发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和谐,最终通过争取个人自由的斗争,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反方辩手角度:
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并不是绝对的关系。

在一定程度上,个人
自由的过度追求可能会对社会和谐造成一定的破坏。

比如,某些个
人为了追求自由,可能会违反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从而导
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和不和谐。

名人名句,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人人都要服从自己,就没有人是自由的。

”。

经典案例,社会中的一些极端分子为了追求个人自由,可能会
采取暴力手段,破坏社会和谐。

比如,恐怖分子为了追求宗教自由,可能会制造恐怖袭击,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综合来看,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

在追求个人自由的过程中,个人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遵
守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和谐的统一。

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

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

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与他人相互关联,在这个关联中,共同体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平衡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共同体是由一群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个人自由则是每个人应有的自主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重要挑战。

本文将探讨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并阐述其重要性和实现方式。

首先,共同体与个人自由是紧密相连的。

共同体为个人提供了安全感和尊严感,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在共同体中,人们可以和他人交流和互助,分享知识和经验。

这种交流和互助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同时,共同体还提供了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引导人们的行为和思维。

这种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的存在,既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也有助于个人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的培养。

然而,个人自由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个人自由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一种自主和自由决策的能力。

它涵盖了个人行动和选择的自由。

个人自由使人能够遵循自己的意愿和理念,追求自己的价值观和目标。

个人自由还是人类进步和创新的动力,促使人们勇于探索和尝试新的事物。

在个人自由的保障下,人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身价值。

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社会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建设非常重要。

一个健全和公正的法律体系对于保护个人自由和维护共同体的稳定至关重要。

法律应该保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同时也应该规范个人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其次,教育对于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教育是塑造个人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获得知识和技能,学习如何与他人合作和相处。

教育应该注重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让每个人既能尊重个人自由,又能为共同体做出贡献。

此外,社会的包容和尊重也是重要的。

共同体应该尊重个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容纳不同的意见和观点。

这样才能使每个人在共同体中感到被认可和接纳,并且愿意为共同体的利益做出贡献。

同时,个人也应该尊重和遵守共同体的规范和价值观,为共同体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

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

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个微妙而重要的关系,那就是共同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共同体是由一群有着共同价值观和目标的个人组成的,他们在一起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合作。

而个人则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思想、意愿和需求。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共同体可以提供给个人许多好处。

首先,共同体为个人提供了归属感和认同感。

人类天生是社会性动物,需要与他人建立联系并融入群体中。

当个人能够找到一支共同体,他们能够与其他志同道合的人分享们的价值观和兴趣。

这种群体认同使个人感到被接纳和理解,使其在心理上感到有安全感。

其次,共同体能够提供支持和合作,让个人能够更好地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潜力。

在共同体中,个人可以通过与他人互动来学习、成长和改进自己。

一个帮助支持个人发展的共同体将促使个人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使得整个共同体也同时受益。

然而,共同体也需要个人的参与和付出。

共同体的价值和力量源自于每个个人的参与和奉献。

个人需要关注共同的利益,竭尽所能为共同体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共同体中,个人可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和分享资源来支持共同体的运作。

这种互助与协作的精神能够加强共同体的凝聚力,提高整个社会的效能。

另一方面,个人的需求和权益也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

共同体的存在不应该压制个人的自由和个性。

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有自己的需求、权益和追求。

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应该在共同体中得到保障。

共同体应该提供一个平等和包容的环境,让每个人的声音都能够被听到和尊重。

共同体还应该为个人提供适当的资源和机会,让他们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共同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和相互依存的。

共同体的存在离不开个人的参与和付出,而个人也需要共同体来获得安全感和支持。

共同体和个人的关系是动态的,需要不断的调整和平衡。

如果共同体过度强调个人的需求,可能会导致共同体的凝聚力削弱;反之,如果个人过度追求个人利益,可能会破坏共同体的和谐。

黑格尔对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思考

黑格尔对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思考

黑格尔对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思考德国哲学家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是19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对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个体与共同体被视为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层面,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黑格尔认为个体是通过社会关系和共同体形成的。

个体与共同体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个体的发展和存在是建立在共同体的基础上的,个体在共同体中才能得到认同、发展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共同体不仅是个体存在的背景和支撑,同时也是个体与外部世界、他人进行交流和互动的平台。

个体无法脱离共同体而存在,他们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都是通过与共同体中的他人相互作用而建立起来的。

其次,黑格尔强调个体在共同体中的自由实现。

在黑格尔看来,个体的自由实现不是与共同体的关系相矛盾的,而是在共同体中得以最充分地体现和实现。

共同体不是个体自由的限制,而是个体自由的保障和促进者。

通过参与共同体的活动和发展,个体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并最终实现自由的最高境界。

因此,黑格尔认为个体应该在共同体中主动参与、奉献和贡献,通过与他人共同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

另外,黑格尔还强调了共同体对个体自我意识的重要作用。

在共同体中,个体不仅仅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更是与他人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整体。

通过与他人互动和交流,个体建立起了自己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

个体的自我意识不是孤立的,而是通过与共同体中其他个体的互动而建立起来的。

共同体中的价值观念、规范和信仰也对个体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个体在共同体中不仅仅是被动地受到影响,更是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和交流,积极地参与到共同体建设和发展中去。

总的来说,黑格尔对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的思考是十分深刻而全面的。

他认为个体与共同体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社会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与共同体

个人与共同体

个人与共同体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个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而共同体则是组织、团体或社会的集合体。

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互动与联系不仅影响着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也决定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首先,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个体的角度来理解。

个人是人类的生命载体,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需求和目标。

个人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个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培养。

个人认同感是指个体对自己所属的社会群体或共同体的认同,而归属感则是指个体对于集体共同利益的关注和承认。

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良好互动可以满足个体成长与发展的需要,从而形成积极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意识。

其次,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也可以从社会角度来理解。

共同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个人组成的具有共同利益和目标的群体。

共同体可以是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社区等。

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互动和联系对于共同体的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和谐、稳定的共同体需要个体之间的相互配合和支持,需要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规则。

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又反过来影响个人的生活和成长。

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互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随着个人主义思潮的流行和追求个人权益的加强,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联系有时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一些个体可能过分强调个人权益,忽视了与共同体的关系和责任。

与此同时,一些共同体也面临着组织和发展的困境,难以满足个体不断增长的需求和期望。

因此,如何平衡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了提高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互动和联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教育和培养个人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感。

个人应该明白自己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关心共同体的发展和利益。

其次,加强共同体建设和管理。

共同体需要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能够满足个体的多样化需求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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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2009-09-18摘要: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蕴涵着两个维度: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它展示了人-社会-国家-共同体这四个因素的内在统一。

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不是空穴来风,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发展问题的价值反思,目标是在个人与整体、权利与善的张力中寻求人类社会的和谐境界。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第294页)。

面对当今世界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重读马克思的有关联合体的思想,特别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不难发现马克思对权利与善的关系问题已做出了很好的回答。

如果说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优先于共同体的善,社群主义强调共同体的善优先于个人自由,那么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则强调:个人的自由与共同体的和谐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保障自由发展的人的存在方式必然是和谐的共同体,自由与和谐的统一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境界,才能使个人与真正共同体统一。

可以说,马克思终其一生都在为人类的自由正义寻找理论论证和实践途径,他将自由与道德、自由与正义、自由与社会形态紧密相连,试图在个人与整体、权利与善的张力中寻求社会和谐境界。

当前重新深入探讨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自由人的联合体”蕴涵两个维度:自由的个人与和谐的共同体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关于共同体的论述较多,共同体体现为家庭、氏族、部落、社会、国家等等形式。

而自由人联合体理论即展示了人-社会-国家-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四个因素的内在统一,是马克思国家理论与人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主要从人本学和经济学角度,即从人的本质与存在方式的内在统一性方面探讨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那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则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解读出分工、私有制造就了人类的虚假共同体与真实共同体的分裂,形成了宗教、政治、人的二元化。

而“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提出则是对异化人性论和人的现实本质“社会关系之和”的反思与提升。

马克思认为人类共同体思想有三个演变阶段:原始共同体、自然共同体--市民社会与国家共同体--自由人的联合体。

马克思指出,“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

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

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1](第119页)这引文包含了三层含义:一是个人离不开共同体;二是当真正的共同体没有实现前,虚假共同体的“形式自由”和“阶级自由”是必要的,它是阶级社会的必经阶段,体现了人的发展是阶段性与目标性的统一;三是阶级社会只有阶级自由,废除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才会有全民自由,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人类的理想境界。

“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

”[2](第81页)可见,自由、平等与和谐应是马克思未来理想社会的内在特征。

首先,自由的个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人类共同体的目标。

马克思深受启蒙运动及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熏陶,其理想中的英雄就是追求人类自由解放的普罗米修斯。

纵观马克思早期的思想,他在黑格尔理性主义的影响下,不论在其青年诗作还是《博士论文》中,他都主张人的理性自由是类的本质,当然这种自由还是哲学层面上的,特别是精神自由与个性自由。

马克思在1842年《莱茵报》时期,基于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特别是围绕书报检查法和林木盗窃法的讨论,他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理性观表示质疑和不满。

后来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感性的人”和赫斯的《货币的本质》的影响下,结合当时对市民社会的深入思考,开始为现实的人的自由寻找生存条件和真正的共同体形式。

马克思通过考察,认为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失去自由享受劳动及其成果的乐趣,人与劳动、劳动产品、类和人自身产生异化,个人与自然、社会相和谐状态被分割。

所以,马克思对建立在超越个人利益基础上的虚假共同体进行批判,并将自由观与社会主义运动联系起来,认为人类的自由解放要依赖于社会生产条件的成熟和漫长的国家建设,特别是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人的联合程度,实现合乎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因而成为他的社会理想。

人为什么是自由的?人如何才能自由?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世界。

所以,人的自由本质是人区别于其他自然物的活的规定性,在人的活动中表现出自由自觉性、主动创造性和自我意识性。

同时,马克思进一步阐明了人的现实本质:“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第56页)全部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人本质上是自由的存在物,而现实的人的不自由和异化的状态应从世俗社会去寻找根源。

在马克思看来,随着市场分工与私有制的出现,单个人随着自己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越来越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结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

“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

至于个人的真正的精神财富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财富,根据上面的叙述,这已经很清楚了。

只有这样,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

”[3](第33页)。

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的回归和异化劳动的结束是共产主义的实现基础,宗教解放、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是紧密相连的。

其次,合乎人的个性全面发展的共同体必然是和谐的共同体。

马克思指出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第2页)。

经济的全球化与世界历史的发展使个人、人类紧密相连,人的个人本质和社会本质都通过共同体本质呈现出来。

人类共同体作为“现实的中介”,它使个人本质和社会本质、技术本质和生态本质的结合成为现实。

当然,人的个性发展不等于人的自由解放,马克思强调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解放。

既然自由是人类的生存所向往的美满的存在状态,人不能脱离物质财富而生存,人也不能与共同体分开,自由只能是类的自由,是人类历史发展所努力致力的,自由就决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国家或种族的事情。

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真正含义就只有以自由个体为前提,以和谐共同体为保障,才可能实现人的自由解放状态。

如果共同体是不和谐的、是两极分化的、是“狼对狼的战争”,人的自由发展根本无从谈起。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是对全球化问题、现代性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权利与善的关系的有力回答,它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现实指导意义。

马克思与康德一样,认为人是目的,但他比康德更进一步,强调人现实的社会性与类特性。

人既然是一种“类的存在物”和“社会动物”,必然要考虑到人与人相处的规范问题。

不同于费尔巴哈、赫斯将“爱”看成共同体的黏合剂,马克思认为在人类联合体中人的关系意识“既不会是“爱的原则”或自我牺牲精神,也不会是利己主义。

”[3](第100页)自由人联合体是利己与利他本性的统一,社会交往理性及人的本性要求人必须结合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解放。

回顾中西方人性传统,有两种相反的说法,一种是主张人性是外倾的、利他的;另一种则主张人性是内倾的、利己的。

抽象的个人可以是这一种倾向或那一种倾向,而现实的个人则只能是两种不同倾向在不同比例上的综合,人性的张力结构一方面建构着普世价值,另一方面则解构着普世价值。

不同于霍布斯、洛克等人的“社会契约论”,即以人的天赋人权为依据,把社会理解为个人之间的契约共同体,马克思主张“社会交往论”,他立足于现实的人与人的实践,把社会共同体的形成理解为现实个人之间的交往实践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有的学者曾认为马克思所描述的共产主义没有道德要求,因为《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施蒂纳却大量地进行道德的说教。

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

”[3](第443页)其实不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教育是由社会制度和社会条件决定的,教育和道德教育不能建立在空想的基础上,而要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要与受教育者的能力与实践相连。

所以,马克思强调,“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即在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而这种联系部分地表现在经济前提中,部分地表现在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中,最后表现在以当时的生产力为基础的个人多种多样的活动方式中”[3](第100页)。

因此,共产主义或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和谐的结合既是经济意义上的,也是伦理层面上的。

这种未来社会是人的自由本质的复归,是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是自由的、和谐的人的联合体。

“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

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

”[2](第81页)相比之下,传统西方哲学一般在主客双分的基础上关注主体,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超越了主客双分的理论,立足于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角度把握人类的解放,共产主义终极关怀的不仅仅是人的解放,而是人的个性自由全面发展。

而自由人共同体的理想方式必然是自由与和谐的统一。

马克思这种和谐视野对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但曾为很多马克思主义者所忽略。

二、“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当下意义:对现代国家构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回应不少西方学者批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种乌托邦,其实,“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现实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矛盾的理性思考,它内在地包含着两种取向:现实维度与理想维度,这两种维度内在的张力正是合乎人性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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