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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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依据
(1)、《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部2008版);(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2005年版);(4)、《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7)、《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1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45-2009);
(1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6)、《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7)、《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20)、《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
(21)、其他有关国家消防设计规范及标准;
(22)、供电部门、电信部门等上级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二、建设内容及设计范围:
龙腾·御景华庭由郴州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地点在湖南汝城县环城西路内。设计范围含建筑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
三、总指标
龙腾·御景华庭(酒店、1#~8#楼)为一期工程已建。龙腾·御景华庭(9#~15#楼)为二期工程,层数为11层复式,及17层两种形式,本建筑构造为框剪结构。
四、总平面
本工程郴州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腾·御景华庭》位于汝城环城西路。用地从北面逐渐升高,西面为山。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风景优美。小区以南北功能划分,小区周围及住宅之间均设有六米的环形消防车道。住宅和酒店之间的距离,均按照相关规范和文件预留位置,满足要求。
五、建筑、结构
龙腾·御景华庭(9#~15#楼)9#楼建筑面积为3351.2平方米,层数为11+1层,建筑高度为36.15米;10#楼建筑面积为5317.6平方米,层数为11+1层,建筑高度为36.15米;12#楼建筑面积为6612.5平方米,层数为11+1层,建筑高度为36.15米;13#楼建筑面积为5239.7平方米,层数为11+1层,建筑高度为36.15米;14#楼建筑面积为9030.9平方米,层数为17层,建筑高度为51.15米;15#楼建筑面积为10733.4平方米,层数为17层,建筑高度为51.15米;其中9#、10#楼下面和14#、15#下面均设置有半地下室,住宅层高为3.0米。消防水池及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及消防控制室均设于一期建筑(6#~8#楼内)。
本工程其耐火等级为二级,其耐火极限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