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引进管理办法为加强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更好地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科技经验,增强公司高新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为最终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技术引进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技术引进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管理标准。二、本办法只适用于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术语

一、技术引进:指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境外的公获得技术,其中包括:)以下简称供方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专利权或其它的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1 2、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出的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产品设计、;服务 3、技术

4、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所匹配的手段,如提供的生产线、成套设;、或其它产品、测试仪器、专用设备等备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

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外合资经营等,有引进外国技术内容的项目。.二、技术引进项目:经上级批准立项的以技术引进为核心内容的)以下简称项目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项目。( 三、技术引进工程:按

照项目设计开展的土建、设备安装以及各种配套工程、辅助设施等施工内容的总称。四、技术引进合同:以技术引进为内容签定的涉

外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三条主管单位及领导

一、本标准归口单位是技术引进部门。

二、归口单位在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

一、根据项目规模,可组织相应的职能机构,作为技术引进工

作)(以下简称专职部门的专职管理部门,二、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签约前的各项工作和签约后的对外联系。三、与技术引进工程有关的国内工作,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四、进口物资引进后逐步移交给各职能部门按公司内的规定管理。第五条前期工作

一、根据公司的产品发展规划,确定需要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内容。.

二、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需要引进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状况。三、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落实外汇和内汇的资金来源。

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四、按程序

五、在与供方技术交流和初步询价的基础上,选择二至三个供方作为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出国考察。六、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公司内外相关的项目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通过后,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七、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相应的进口代理公司。

八、编制进口设备、仪表、散件等物资的分交方案,报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九、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设,并按规定报批。)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包括土建、工艺设计等第六条合同签约

一、通过充分技术交流和价格、供给条件等方面的讨论,筛选出一个对我方最为有利的供方作为签约的对象。二、与进口代理公司共同提出合同及其附件的草稿,作为谈判的基础。.

三、对外谈判在统一组织下进行,每次谈判前应认真作好预案,指定主谈人员。谈判后应及时研究,并为下一次谈判作好准备。四、合同内容必须符合经贸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实施细则管理条例和五、与技术引进相匹配进口的设备、仪表、工具等也应在充分了解性能,价格的情况下择优签约。六、各项合同签字后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七条合同实施

一、合同管理

、各种合同应由引进工作的专职部门统一管理。 1

2、按照进度表掌握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时处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管理财务二、

财务部门应负责整个引进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

、按进度筹集资金,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1

2、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项目的预算稽核、付款、结算等日常工作。时应作出决算。、引进工程竣工验收3

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进口物资的帐4物管

、对引进项目进行监督并提出参考意见。5

三、合同交货

、引进工作专职部门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组织进货。1

、按规定申报商检。2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3

4、商检通过后,办理货物到港后的海关、运输手续,及时组织进货。

5、会同公司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对缺损货物必须在索赔期内办理索赔。

6

7

、对货物的品质,必须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品质检验。对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品,应会同相应的管理部门联系检验单位。检验结果要作出书面报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解决。 8

9、进口设备、仪表由公司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按上级和公司内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培训三、技术

1、按合同进行的技术培训是全面掌握引进技术的关键,应选派政治思想好,技术过硬的对口专业人员出国培训。、出国培训前应在国内进行必要的预培训,包括:2

;外语准备 (1)

(2)针对出国培训内容,对有关资料进行预习和相关知识的预培;

训;必要的操作技能的训练 (3)

出国前进行有关政治形势、保密和礼仪方面的教育。 (4)

、出国培训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程和内容进行。 3

4、受训人员应对所学内容作详细记录,回国后要进行认真书面。总结

5、派出的培训组,应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在国外的一应遵守外事纪律。活动切、试生产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6

四、技术指导

。计划、供方派专家来公司技术指导前应安排好逐日的工作 1 2、对接受技术指导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事先熟悉加工图纸,作好准备。对其中难以掌握的技术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数。 3、通过技术指导要掌握供方的工艺技术标准,以求达到能独立地生产出与供方质量相同的产品。 4、对提高产品质量有明显效果的工艺技术标准,应由工艺部门逐步推广到各个生产环节,全面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新老产品的质量。.

五、技术资料管理

供方按合同提供的与引进技术有关的图纸资料,是技术引进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产品制造和消化吸收的原始依据,同时也是我公司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了保证引进技术不流失,保持公司的相对优势,必中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技术引进图纸资料管理办法须按照第八条引进的产品的试生产和验收

一、引进产品的试生产分为:

1、全部进口散件组装:指在考察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和人员掌握组装及调测技术的情况。

2、部分进口散件组装:指在考核机加工生

产线的生产能力和掌握加工技术。二、试生产应纳入公司的计划管理。

三、试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应按合同规定分清责任求得解决。

四、试生产产品应达到供方原设计的质量、产量和性能要求。

五、通过试生产应按照合同对供方提供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正式全

面考核。并对外组织正式验收。六、合同验收由专职部门承办。

第九条竣工验收

一、技术引进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申报验收。

二、验收的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的设计文件。

三、在验收时应对整个工程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作出定量的结论。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的批准,标志着引进工程全部结束。第十条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

一、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包括:

1、对引进的产品设计、制造技术、管理方法等,在掌握其系统设

计理论与方法、制造技术、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检测方法以及优质、低耗、高产、安全生产控制方法等技术诀窍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生产出质量、性能、成本符合预期要求的设备或产品。 2、对进口的关键设备、产品和元器件、基础件、原

材料样品进行分析。 3、对引进的技术或进口的设备,在学习掌握的基础上,提高公司科技攻关与技术开发的起点,结合国情发展、创

新,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二、国产化是在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使用国产零部件和材料,制造出合格的产品。三、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必须在公司及上级机关的统一规划、统一领导下进行。.

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安排引进工作时,必须同时安排消化吸收工作。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国产化计划,报上级批准后实行。六、公司应组织专门班子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七、国产化进度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要求。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技术引进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版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本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能力,规范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及其相关的管理工作。 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内容包括技术吸收、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等。 第三条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负责编制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及其有关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市经委委托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新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项目合同管理和资金结算。 第二窜项目申请、评审、立项和管理 第四条市经委每年公布一次本市吸收与创新重点项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市经委于每年九月,通过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下一年度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受理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企业在每年十月至十二月,按照指导目录和规定的范围和条件,通过下列途径,向市经委申请将本企业的吸收与创新项目列入下一年度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 (一)市相关委办局; (二)市经委所属控股(集团)公司或者集团总公司; (三)区(县)经委(计经委、经贸局)。 无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无上报渠道的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创新服务中心申请,由创新服务中心上报市经委。 第六条企业应当填写《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并一式四份,按第五条规定的途径上报。 项目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的意义、国内外技术水平;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公司注册资本4700万元,其中:国有股1342万元,占总股本的28.55%;员工个人股本3358万元,占总股本的71.45%。个人股由原岗位股权转入个人股份,员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的股份和公司内部回购方式的股份设

置,原则上是由高中层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持有。个人股权设置标准如下: 一档正职领导 100万元;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一档副职领导 80万元; (含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享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领导40万元; 二档单位正职领导 48万元; 二档单位副职领导 28万元; 三档单位正职领导 40万元; 三档单位副职领导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正部长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副部长 20万元;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解读-提炼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监管的主要关注点 1.明确公开征集转让的转让方式 就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36号令在《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所规范的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及间接转让的基础上,对其中“协议转让”情形做了更明确的定义,将国有股东通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行为界定为“公开征集转让”,并明确了更多公开征集的操作细节,而将无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直接签订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界定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2. 审批权限: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大额减持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36号令规定大部分事项由国有出资企业审批并在系统备案即可,但大额转让股份或类似事项审批权限保留在国资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以下两类审核标准及其对应需国资监管部门审核的事项: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事项?国有控股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达到总股本5%及以上的;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数量达到5000万股及以上的; ?国有参股股东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及以上的。 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项国有控股股东的合理持股比例(与国有控股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应合并计算)由国家出资企业研究确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新项目技术引进和创新管理办法

新项目技术引进和创新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更好地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科技经验,增强公司高新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为最终把公司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有选择地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技术引进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技术引进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的管理标准。 二、本办法只适用于技术引进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术语 一、技术引进:指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 1、专利权或其它的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2、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出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3、技术服务; 4、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所匹配的手段,如提供的生产线、成套设备、或其它产品、测试仪器、专用设备等;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外合资经营等,有引进外国技术内容的项目。 二、技术引进项目:经上级批准立项的以技术引进为核心内容的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三、技术引进工程:按照项目设计开展的土建、设备安装以及各种配套工程、辅助设施等施工内容的总称。 四、技术引进合同:以技术引进为内容签定的涉外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三条主管单位及领导 一、本标准归口单位是技术引进部门。 二、归口单位在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 一、根据项目规模,可组织相应的职能机构,作为技术引进工作的专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专职部门) 二、专职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签约前的各项工作和签约后的对外联系。 三、与技术引进工程有关的国内工作,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四、进口物资引进后逐步移交给各职能部门按公司内的规定管理。 第五条前期工作

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论文

目录 ABSTRACT.................................................................................................................IV 前言 (1) 第1章中国企业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现状 (3) 1.1中国企业技术引进的现状 (3) 1.1.1技术引进的概念及意义 (3) 1.1.2技术引进现状 (3) 1.1.3技术引进中存在的问题 (6) 1.2中国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 (7) 1.2.1 自主创新的概念及意义 (7) 1.2.2自主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8) 1.3中国企业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矛盾 (9) 第2章“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现象”的分析 (11) 2.1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现象的企业文化根源 (11) 2.2“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现象产生的其它原因 (12) 第3章中国企业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案例分析 (14) 3.1华为公司简介 (14) 3.2华为公司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14) 3.3华为公司自主创新成功的策略分析 (16) 3.4华为的成功带来的启示 (19) 第4章中国企业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策略分析 (22) 4.1从企业自身角度分析 (22) 4.1.1技术引进方面 (22) 4.1.2自主创新方面 (23) 4.2从政府角度分析 (23) 4.2.1技术引进方面 (23) 4.2.2自主创新方面 (24) 结论 (26)

致谢 (27) 参考文献 (28) 毕业论文小结 (30)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先进技术的大规模引用对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功不可没。随着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日益迫近,参与经济全球化、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是我们无法逃避的选择。要想在这场挑战中获胜,全方位参与国际经济交流是必然的,我们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创新在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正是构筑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核心环节。因此本文以知识经济为时代背景,以我国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工作成败得失为参照,以切实提高我国企业技术增长为目标,参考相关文献以华为自主创新成功为案例分析目前中国企业的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所存在的问题,华为是通过自主创新,逐渐在国际电信产业分工中占据研发、品牌等高端位置,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典范。对华为的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策略进行深入的研究,总结出中国企业过去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中的成功经验,提出中国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新对策对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实现我国经济腾飞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技术引进,自主创新,影响,策略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36号令解读 提炼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一、36号令核心亮点 三部委联合权威发布,统一制度规定 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整合集中了不同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规定: ?转让股份:《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受让股份:《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和发行证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产重组:《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他:《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明确国资分级监管地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将全部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合理设置管理权限,系统备案管理设定合理持股比例原则,在维持国有股东合理持股比例等前提下,下放监管权限,以国家出资企业监管为主导,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的变动事项须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作备案管理,并取得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细化操作流程减少证券监管规则重复性规定,细化了各类型股权变动规则的操作流程,提高了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SS标识的国有股东明确限定为境内企业 此前“国有股东”认定标准的依据主要为国资委颁布的《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36号令对“国有股东”的认定标准与80号文的国有企业认定标准及32号令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认定标准均有差异,并且首次将国有股东明确限定为境内企业。

技术创新、发展阶段与战略选择(一)

技术创新、发展阶段与战略选择(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技术创新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动力,这是国内外学术界的共识,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如何通过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学术界则有争议。本文从四个方面来阐述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一.发展阶段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对现代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197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斯内茨(SimonKuznets)的研究,工业革命之前,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一般是国家的规模扩大,人口增加,但是人均的产量不增加,人的生活水平基本没有改善。现代经济增长是在人口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人均产量也增长,每个人可以享用的物质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这一历史性转变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技术创新的速度在工业革命以后变得越来越快。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果想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赶上发达国家,就只有在技术创新的速度上比发达国家更快,才有可能实现这个发展目标。 但对技术创新的含义,经济学界和科技界的理解不完全相同。经济学界所谓技术创新(technologicalinnovation),是指一个生产者在下一期生产中所采用的技术比这一期生产的技术好,效率高,这个“新”技术不必是最新的发明。在科技界里则习惯地把创新(innovation)和发明(invention)等同起来。发明是从无到有,是对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现有知识存量的一个增量贡献。但在经济学里则把发明和创新分开,创新侧重已经发明出来的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运用,是

和一个生产者现在实际采用的技术比较,而不是和世界总体的技术水平做比较。 最发达国家各个产业所采用技术在世界各国的相同产业中通产处于最先进的水平,既然如此,发达国家在下一期生产时要采用比现在更好的技术就只能依靠自己的新发明。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是在传统的产业如纺织业,或是在现代的信息产业,和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技术差距。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可以和发达国家一样,靠发明来取得新技术,也可以利用和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以引进技术的方式,包括买专利、模仿等等,取得技术创新。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言,在这两种可能方式当中到底哪一种方式比较好?应该依成本和效益的比较而定。关于发明,尤其是在现代高科技产业上的发明,投入非常巨大。像IBM每年的研发投入是五十多亿美元,摩托罗拉四十多亿美元,因特尔三十多亿美元,朗讯四十多亿美元。而且风险非常高:一般在最前沿技术上的研发投入,一百个立项,到最后大约只有五个取得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在十个申请专利的技术中,大约只有一、二个具有商业价值。也就是说,在一百个研发项目中,最后只有一、二个项目,对企业的投入有了回报,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作了贡献。如果只看这个最后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研发项目,它有专利的保护,可以拥有全世界的市场,如果其它国家的企业要用这项新技术必须付专利费,这项技术研发投资的回报率会相当高。但是如果把那99项失败也算是取得这一项成功的必要成本,那幺,在最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第三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或者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获得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收购规则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第四条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第五条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相关当事人所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进行其他欺诈活动第六条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第七条收购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禁止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第八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控制的上市公司及该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收购人对其所收购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并应当就其承诺的具体事项提供充分有效的履行保证 第九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所任职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被收购公司在收购期间有更换董事或者董事辞任情形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并做出公告 第十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赋予的职责及其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可以设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就具体交易事项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当事人应当如何履行相关义务具体交易事项是否影响被收购公司的持续上市地位以及其他相关实体程序事宜提出意见 第二章协议收购规则 第十二条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履行收购协议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的权利。

第七条处置权:实际股东享有对其持有的股份予以处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和继承等。 1、转让:股东有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权利,可以在公司内部转让,也可在公司外部转让,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和规定。 2、继承: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按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八条表决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代表会议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实际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出资。 2、承担经营风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或因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资产损失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承担管理风险:股东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个人违纪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除按公司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外,违纪股东应用其所持股份承担损失补偿责任。 4、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应积极参加股东代表大会,尽股东义务,自觉关心和维护公司利益。 5、股东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按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章股权管理和《股权证》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股权的管理,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掌握股权结构,股东构成及股份数额,并据此编制《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权证》编号。 2、负责《股权证》的制作、发放、签证、登记工作,建立股权管理

拟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法(实用范本)

方案书standard template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

股权的分法 企业即将上市,总想着给高管骨干分点儿股权,一来赶时髦,二来可以留住人才。但是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股权激励方案,哪个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本文教你从三方面来判断,对股权激励方案作出一个合理评估。 第一个问题,给谁股权? 首先,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构成核心竞争力环节的人力资源的判断,是我们思考股权激励方案的基础。 但企业对这一点的认识,往往是不准确的。有的企业“评选”出企业创业元老给予股权,有的仅根据管理团队的级别、员工就职年限来给予股权。 还有的企业,实际上是对一些薪酬已超过行业标准的高管追加了胡萝卜,没有和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骨干匹配。例如,某软件企业原计划给予负责软件销售的副总裁大量股权。但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得益于企业开发的软件在相关市场上的强势地位,负责销售的副总裁其实已经获得超过同行的薪酬和奖金收入。而真正软件研发核心人员的薪酬水平却落后于同行,如果不进行股权激励,就存在着人才流失的严重隐患。 其次,企业应该预留一定的股权激励空间。 在对企业现有管理团队进行评价时,有可能发现企业存在人才短板。这涉及到引入新团队成员,以及现有团队是否需要替换的问题。 例如,一家电气设备企业完成股权激励后,市场发生转变,才发现自身销售能力不足,需要引入更加优秀的销售人才,但此时企业股权激励空间已经接近用尽(涉及大股东的控股地位问题),困难重重。 企业在进入上市轨道后,对规范企业治理需要引入的运营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才,也要预留股权激励空间。例如鼎晖入股俏江南后,引入了前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魏蔚加盟俏江南担任CEO,张兰随后将俏江南4.7%的股份,以15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魏蔚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企业战略边界划分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企业未来发展要重点进入的领域,往往是需要进行人才激励的领域,需要在股权激励设计时预留开放性的空间。

新材料 新工艺引进管理办法

新材料、新工艺 引进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xx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6月 新材料、新工艺引进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对新材料需求的来源、样品试验、新材料评定以及新工艺的应用,以确保采购物料满足规定要求,新工艺得到推广。 1.2适用于公司为产品研发、技术进步、以及生产所需新材料进行的新材料和新供方引进工作。 2、名词术语: 2.1新供方:初次提供生产件及材料的供应商。 2.2新材料:初次使用的物料或国内国外的先进材料。 3、管理内容描述: 3.1管理内容描述: 3.1.1新材料需求信息的来源 3.1.1.1采购部开发科相关人员将新材料需求/新供方,在{潜在供应商调查表}上填具后交所属部门经理审核,新材料需求/供方引入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①所采购材料属年度供方且金额较小,直接填具[新增材料信息维护单]获取产品编码。 ②技术中心的技术改进及新产品研发所需求新材料信息; ③采购部所接生产通知单中不属于日常供应商供应的新材料; ④采购部在所属采购中,发现供应商供货及时性或产品价格、售后服务方面,不能满足公司需求时,提出寻求新供方的要求; ⑤由于供方质量状态不稳定的原因,技术、质量相关部门提出寻求新供方的要求; ⑥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产品缺陷及竞争对手情况而提出的新材料需求。 3.2新材料/供方的选择

3.2.1采购部开发科对所属新材料需求、供方选择、进行初步分类、查询、筛选;并提交所属部门经理审核,进行新材料/供方引入程序审批准备(关重物资新供方的初期评定和引入过程,须会同技术中心、生产部、质量保证部参与实施)。 3.2.2采购部开发科对新材料/供方进行调查后,填写[新物料/供方引入处理表],经采购部经理审核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将引入的新材料/供方进行分类: 1)负责各自引进新材料/供方联系,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测试报告或质量保证能力、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 2)负责各自填写《新物料供方引入表》,将《新物料供方引入表》与收到的样品和相关资料一起交相关部门审核与批准。 3)标准或简单类材料,直接进入对供方综合能力评估环节。 3.2.3.技术中心对新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2.4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技术中心按《新物料试装(用)管理办法》,对拟引入的材料指定车型进行试装(用)。 3.2.5技术中心对拟引入的材料进行试装(用)合格后,出据《新物料试装(用)试验报告》。试装(用)通知单,然后采购部发起进入对供方综合能力评估环节。 3.3.供方综合能力评估由采购部开发科牵头、技术中心、质保部、制造部等部门共同参与,(必要时相关人员到供方现场进行考察评估)综合能力评估细则如下: 3.3.1供方综合能力评估结论 3.3.1.1综合能力评估后,若相关部门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经采购部审批同意后,能按《采购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与供方进行商务谈判。 3.3.1.2综合能力评估后,若相关部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采购部将拟引入物料(供方)的相关资料转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3.3.1.3采购人员由相关部门对其新供方评定通过后,将上述新材料(供方)引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进入所属供方档案保存;并每月提交采购部信息处纳入合格供方名单。 3.3.2技术中心对新材料进行审核编码,同时进入产品车辆配置或物料库。 3.4交接表单与归档:

浅谈我国企业的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

现代工业企业管理 指导老师: 学院:机械工程 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班级: 姓名: 学号:

浅谈我国企业的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 1.前言 21世纪以来,先进技术的大规模引用对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功不可没。随着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日益迫近,参与经济全球化、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是我们无法逃避的选择。要想在这场挑战中获胜,全方位参与国际经济交流是必然的,我们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创新在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正是构筑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核心环节。本文以我国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工作成败得失为参照,以华为自主创新成功为案例分析目前中国企业的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所存在的问题,华为是通过自主创新,逐渐在国际电信产业分工中占据研发、品牌等高端位置,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典范。中国企业必须总结过去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中的成功经验,提出中国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新对策,这样才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走出中国,进而走向国际市场。 2.中国企业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的现状 2.1中国企业技术引进的现状 2.1.1技术引进的概念及意义 技术是人类在利用科学知识改造自然的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生产操作方法、技能、工具和手段。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技术的概念也在不断扩大,不仅有物质技术,还有非物质生产技术。 技术引进是指通过贸易途径,以各种合作方式,从国外获得发展本国国民经济和提高本国科学水平所需要的技术和技术装备。技术引进内容包括:购买专利使用权、购买专有技术、进口技术装备、聘请技术专家、搜集技术资料、派人出国考察学习等。 技术引进有利于为企业赢得时间,较快地填补我国技术空白,实现对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的技术改造,从而缩短和发达国家的经济技术差距;有利于节省研究试制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在国外科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迅速提高我国的科技水平和国内产品的质量与档次;有利于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人才。 2.1.2技术引进现状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技术引进在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的同时,产生了引进结构不合理,来源单一,企业重“引进”、轻“消化”,研究开发人才不足等问题。下面指出了目前我国技术引进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技术引进规模与引进质量 近年来,我国技术引进保持了较快增长,引进质量稳步提高。据国家商务部统计,与20 世纪 90 年代相比,近年来我国技术引进规模有了很大的发展:2007 年我国共登记技术引进合同 9773 份,超过 1991 年到 1995 年五年间技术进口合同数量的总和,合同总金额达 254.2 亿美元;2008 年上半年我国共登记技术引进合同 4955 份,合同总金额126.0亿美元,同比增长 21.1%,技术引进 金额创同期历史最好水平。2008 年上半年,全国技术引进合同总金额中,技术费达111.1 亿美元,占合同总金额的 88.2%,比去年同期增长 32.8%。技术费占合同总金额的比重连续六个月超过85%,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增加近 8 个百分点,技术引进质量稳步提高。 2.引进技术的内容 1)从国外引进工艺、制造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材料配方、制造图纸、工艺检测方法和维修保养等技术知识和资料,以及聘请专家指导、委托培训人员等技术服务; 2)引进技术的同时,进口必要的成套设备、关键设备、检测手段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规则

公司股权管理规则(示范)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总结十年改制实践,适应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等制定自律性规则如下: 第一条宗旨。 提高企业竞争力,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维护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第二条原则。 依法有效,公正合理,股权平等,责权一致。 第三条实施。 公司章程对股权管理重大问题作出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定股权管理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建立或确立企业股权管理机构或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股权设置。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自主决定股权设置。股权基本形式为法人股和个人股。 1、法人股。法人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投入企业资产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归法人投资单位所有。 由于股份制企业不允许设立职工集体股,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明晰产权后,仍有一部分集体资产需要折股进入企业总股本,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暂时代行本企业集体资产投资主体职能,可委托联社(即联合经济组织)、其他企业、其他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代行投资主体。 (2)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集体基金,注册为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行使集体资产投资主体职能。 2、个人股。个人股包括个人股和社会自然人个人股。 第五条股权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形式分以下两种: 1、普通股。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风险责任。 2、优先股。股东不在企业任职,不从事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股东享有收益权,可按约定收益率享受分红,也可与普通股同股同利;股东承担企业风险责任,但比普通股优先受偿(遇到企业终止清算时,偿还投资者剩余资产时,其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第六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得抽回股份,股东依法转让股权,但需遵守以下规则: (1)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正)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XX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 (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或工程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 (三)具有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由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 (三)对拟引进的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市场化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第三章人才培训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安斯沃思游戏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安斯沃思游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山区科技园华富洋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邓文佑 负责人: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安斯沃思游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10%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一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100%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10%股东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一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一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组织对公司上一年度的会计结算,并按照相应的会计方法计算当年的可分配利润。 2、甲方最迟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向乙方发放上年度可分配净利润,并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相应税费。 第六条、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期限与乙方劳动合同期限一致,直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终止。 2、乙方在获得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第八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