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场演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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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管理权威,确保营业和演出的正常运作与正常开展,
特制订如下规定:此规定的落实与管理,由总经理与总监主持负责,本着一视同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不允许徇私舞弊和隐情不报,
也不允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更不得亵渎《规章制度》的权威,欺上瞒下、护而不处,但有违者定当严肃加倍处理。
1、上班时间
20:30分以前带妆上岗,在舞台上由总监点名,点名之后视为正式上班。
2、上班之前应酬请假注意事项
上班前与客人应酬饮酒,适可而止,量力而饮,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如喝多导致自己无法工作罚款50—200元/次
上班前请假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每天下午三点后不接受任何请假,无故不到者,以旷工处理。
若陪同客人不能按时到场点名者务必订桌,需要晚到必须给总监请假,否则罚款50元/次。以应酬晚到欺骗管理一经查实罚款100元/次。
21:30—22:00后到来着,当天工资扣除。特殊情况除外上班请迟,必须在正常上班之前事先言明,否则无效视为迟到。
每位演员每个月可以享受2天无条件请假,延假者按200元/天罚款,同时不减去花和酒水任务。无任何理由旷工者按400元/天罚款。请假者应提前一天分别写三份请假条交给总监(总监与主持商量),许可后方可休假,未经总监许可的请假按霸王假处理,霸王假的处理方式与旷工等同。所有演员以口头或电话形式以及让别人代请假,一律视为无效。
请假必与总监请假。(不允许任何人找董事长请假)
下班后通信联络方式在凌晨03:00以前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临时若有工作安排.
3点以前演员无条件服从公司调遣与安排,否则按不服从管理处理,罚款50—200/次。
3、演出前准备
20:30分到场者20:40前应换好开场或自己第一场演出的服装,佩戴好工号牌就坐于场内醒目的地方等待管理人员的调配。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场,否则违者处于50—200元/次的罚款。违反者按迟到处理。
就坐时,不允许把脚放在桌子上,以及睡觉。玩手机。
喝完水的杯子及时还与吧台,垃圾扔到DJ台前的垃圾桶。
客人不多的情况下主动联系自己客人,
4、演员现场服务注意事项
第一时间要其电话号码(遇到不给者找寻主持,总监想其办法)
给自己陪同的客人做到最好的服务,
积极主动与顾客敬酒、交流、沟通、互动,倒茶,倒酒,点烟,纸巾,
找一切可以玩气氛的娱乐项目。
自己能动手的尽量不要麻烦服务员。
禁止以下四项
1玩手机(游戏,微信,QQ,微博,空间,斗地主网络一切娱乐项目)联系客人除外
2像木头一样坐在位置上不言不动,要主动找其交谈。
3长时间观看舞台演出,冷落客人,
4吸烟,不停的吃小吃,以及边走边吃东西。违者罚款50—200/次。
5不服从主持,总监安台或找借口挑肥拣瘦拒绝陪客者,
6在服务过程中引起顾客投诉,且投诉情况合理,经查证属实的,罚款50-200元/次
5演员现场演出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演出质量,达到演出效果,所有演职人员应密切配合主持搞好节目排练,
排练时必须服从主持和总监的统一调遣与安排,严禁顶撞或拒不服从主持的安排,凡不服从主持总监安排的个人,对其100元/次罚款。排练或开会迟到与上班迟到一样严格处罚。
上台没化妆者,舞台动作出现严重差错,舞台形象出现严重失调,处以50-200元/次。
演出过程中演职人员应牢记自己的演出次序,绝不允许误场和随意插列,
若因此引发现场演出冷场内部关系紧张或不团结的事情发生当事人应负全责。
有花的演员,下台把钱交予吧台,必须第一时间去客人那谢花,如果因为没有第一时间谢花冷落了客人,导致客人生气,同样负全责。无故或闹情绪不参加谢花或闭幕,不服从主持舞台上安排着,扣5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扣除其当次所有花款。
6、演员现场敲花注意事项
演员撬花爰花,必须讲究技巧,不能让顾客感到反感,否则引起顾客投诉定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严禁演员以继续跟其陪同的客人玩游戏,搂搂抱抱各种有挡花的嫌疑导致顾客未送其花,或直接性挡其花,轻者罚款50—200/次。严重者必定严肃处理加重处理。
顾客在场内赠送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自动转为花款,包括客人私下赠送的小费、点歌费,若有拒为己有吃独食者,一经核实将处以高达10倍的罚款。
与客人私自协商,在外进行物质交易,导致客人在场内不给于送花,或协商好场内少送,外面给钱者,一经核实,立即开除,拒发放其相关费用。
顾客不属于某一个人的私属产物,严禁演职人员在陪客过程中,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在顾客面前抵毁其它演职人员,
也不允许为同一顾客争风吃醋,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冻结其在公司的所有费用。
同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得吵架打架,若有违者,罚款50—200/次.
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冻结其在公司的所有费用。
7、客户离场注意事项
顾客还未离场,同桌陪客的演员便先行离去者,公司将从严处理,处理方式与本条第一款等同。
顾客消费完离场,同桌陪客的演员必须礼送顾客于大门口(特殊情况例外),
若顾客要求陪同吃宵夜,演员应及时向总监请示,经同意方可前去。
若请示未通过,演员应礼貌谢绝、婉言谢绝顾客的邀请。
宵夜时,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而去,中途而走的演员顾客不追究,公司可既往不咎,倘若因此投诉,公司定会从严处罚,花款充公。演出接近尾声,未经过主持与总监同意者,或找客人来要求更换演出服装者,罚款50-100元/次、
8、个人形象
在场禁止穿睡衣,拖鞋,随意着装,破坏公司形象穿戴异味过浓的服饰上台表演和陪客人
头发几天未洗发出异味,以及长时间不洗澡身上散发异味,违者罚款50—200/次
9、开会时间
每周一下午2:00公司召开周会
开会不允许请假,缺席,特殊情况找总监请假。
10、辞职准备
演职人员辞职或离开公司应提前15天向总监提出书面申请,
经总监于主持总经理商量同意后方可辞职清算相关费用,否则不予结算。
包括以下三点
1各种方式诽谤公司形象, 2透露公司内部消息 3拉走现有演员、
公司若是辞退演员,必须提前3-5天通知本人,以便演员联系好下个岗位。
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400元,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但凡自动离职者,将做开除处理,并拒绝清算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