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
刑事诉讼一审庭审程序流程
Trust is good, but monitoring is more importan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刑事诉讼一审庭审程序流程导读:刑事诉讼一审开庭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步骤,即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及评议和宣判。
至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实际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往往会导致案件宣判的时间不一样。
一、刑事诉讼一审庭审程序流程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
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ls为其提供辩护。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特别关注: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被告人是否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出?《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本条旨在保护法益是亲属之间的伦理关系价值。
刑事诉讼法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明确免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
但法律并不剥夺直系亲属出庭作证的权利,只要证人有此意愿,就可以自愿出庭。
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就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 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 审判的程序。第一审程序分为公诉案件第 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简易程 序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程序。 如果要确定一名公民有罪,第一审程序是 必经程序,而其他审判程序则不是必经的。
第一节 审判组织
第二节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一、对公诉案件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查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 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庭前审查,并 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这种审查只是 程序性审查,只要公诉案件符合《刑事诉 讼法》第150条规定的要求,就应当决定 开庭审判。 (一)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高法解释》第116条
二、适用的案件范围 (一)可以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程序的案 件 《被告人认罪案件意见》第1条规定:“被告人 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 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 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二)不能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 的案件 《被告人认罪案件意见》第2条规定了不能适用 的范围:
六、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79条 1.对于公诉案件而言, 2.对于自诉案件而言, 3.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 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第四节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 序
一、“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与简易程序 被告人认罪案件” 的区别 1.“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在刑罚标准方面 仅仅排除了死刑案件,因此范围大于简易程序。 2.“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的适用标准是对 案件事实是否存在争议。 3.“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的依据是司法解 释,而简易程序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2.03.14•【文号】主席令第55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八章期间、送达第九章其他规定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第七节鉴定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第九节通缉第十节侦查终结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三节简易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编执行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20121206
简易程序
• 特点: • (1)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
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人员应当询 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 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 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第二审程序
• 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 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 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起上诉, 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 出抗诉
• “四级两审终审制”:只适用于地 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第二审程序
• 例外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 一审案件
不移送案件; • 4、抗诉期外撤回:可以准许、通知
一审法院、当事人 • 5、二审检察院不出庭,按撤回处理
第二审程序
• 6、一审判决裁定生效日期 • 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
抗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在 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 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 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 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 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
•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 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并且人 民法院认为必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调取。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 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调解,可适用 简易程序,可提起反诉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
• 反诉最迟应当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 前提出
刑事诉讼程序法
20112011-6-12
案例分析
张子斌,1985年10月11日出生 2000年 日出生, 张子斌,1985年10月11日出生,2000年7月因 涉嫌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涉嫌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执行拘留 后公安机关因忙于调查取证于第4 后公安机关因忙于调查取证于第4日对其进行了 第一次讯问。在第一次讯问时, 第一次讯问。在第一次讯问时,张子斌提出要 聘请一名律师未被批准。侦查人员经过侦查, 聘请一名律师未被批准。侦查人员经过侦查, 在拘留张子斌后的第10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 在拘留张子斌后的第10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 审查批准逮捕张子斌, 审查批准逮捕张子斌,上级人民检察院遂作出 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案经侦查终结移送县人 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 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2 日公开审理此案后,判处张子斌无期徒刑, 日公开审理此案后,判处张子斌无期徒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 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张子斌在接 到一审判决书的第13日以一审判决定性不准为 到一审判决书的第13日以一审判决定性不准为 由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由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刑事诉讼程序法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机械系 陈建军 2010.12.04
刑 事 诉 讼 程 序 法
起诉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
20112011-6-12 机自1004 机自1004 陈建军 2
立案和侦查
立案: 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控告、举报、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控告、举报、报 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 案、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依照各 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 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确定有犯罪事实 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 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程序--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三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篇第三章讲义6刑事诉讼程序一、第一审程序(一)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1.决定开庭;2.审理准备;(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送达起诉书副本。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3)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日期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4)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地点。
(5)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3.法庭审判;(1)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和宣判。
提示:判决作出后,宣判的方式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4.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提示:对于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5.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因为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情形而决定暂时停止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提示: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6.一审期限(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提示: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审理流程
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审理流程一、刑事案件的立案与侦查阶段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首先经历的是立案与侦查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立案阶段刑事案件的立案是指检察机关根据刑事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情况作出刑事立案决定。
立案程序主要包括:(1)接到报案: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其他单位或个人了解到刑事案件发生时,应立即报案。
(2)审查立案:公安机关经过初步核实,确定案件涉及刑事责任的,将其送交人民检察院审查立案。
(3)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若决定不立案,则应予以退回。
2. 侦查阶段刑事案件立案后,进入刑事侦查阶段。
主要程序包括:(1)侦查活动: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工作,包括取证、勘验、检查、调查、询问、抓捕等。
(2)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侦查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侦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3)强制措施的适用:在侦查阶段,如有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二、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1. 提起公诉在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根据审查的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具体流程如下:(1)起诉审查: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对案件事实、证据、涉嫌罪名等进行综合评估。
(2)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确实、罪名成立,便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审理。
2. 确认公诉一审法院在接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决定后,要进行案件的审查与确认。
具体流程如下:(1)案件登记:一审法院收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决定后,要对案件进行登记,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
(2)案件受理: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受理,并通知检察院、辩护人和公诉人等相关当事人。
(3)审查与确认:一审法院对起诉书、相关证据等进行审查,并确认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1. 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在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时,一般会进行开庭审理。
林劲松 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讲第一审程序之一(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法庭审理
(2)强制出庭作证(法T188) 情形:经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出庭 (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 处罚: 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 训诫、拘留(情节严重,经院长批准,10日以下,可向上 一级法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法庭审理
2、讯问被告人(法T186)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向被告人发问 【讯问(发问)顺序为先控方后辩方(与英美不同)】 审判人员讯问被告人(随时) 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分别进行,必要时可传唤同 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 被告人自愿认罪后的讯问简化(法释T227)
第十讲 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
审判程序的核心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对公诉的 审查
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法T181)
1、时间:接受案件后,开庭审判前 2、方式:程序性审查 3、结果: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案卷 材料、证据的),应决定开庭审判 (具体处理方式:退回检察院等,参见法释T181) 4、期限:审查期限计入审理期限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其他规定
2、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3、与延期审理的比较: 恢复庭审的可预见性不同(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其他规定
(四)审理期限(法T202) 1、一般2-3个月(受理后) 2、可再延长3个月 可能判死刑、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T156情形之一 上一级法批准 3、可继续延长 因特殊情况需要 报请最高法批准(每次1-3个月,无次数限制)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法庭审理
3、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1)出庭作证情形(法T187) 控辩双方申请、法院决定: 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 重大影响、且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 控辩双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 庭 侦查人员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逻辑导图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基层人民法院——事实清楚、被告人承担自己所犯罪行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1.一审 2.基层人民法院
简易程序的特点 3.相对一审而言简化 4.审理期限短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无期徒刑以下 3.被告人对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1.盲聋哑 2.未完全丧失边控能力的精神病人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重大社会影响 例外不适用: 4.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不可能犯罪 7.其他 1.审判组织形式的简化——3年分界点,合议不合议 2.公诉,检察院派员 3.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 1.被告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的 简易程序在审判中的特点 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4.必要时变为普通 3.被告人当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不应当或者不适用的其他情形 (一)决定适用 简易程序的决定使用和审判程序 (二)审判程序 2.自诉案件 1.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3)
自诉案件的受理、审理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告诉 7.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1.自诉人经2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 人推出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2.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调查核实。必要 时,可以通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审判程序 3.被告实施2个以上犯罪,分别属公诉自诉,可以合并审理。 4.被告人下落不明,中止审理 5.宣判无罪,附民部分调解或者一并作出判决。 特点: 可以调解、和解、撤回自诉、反诉、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
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理也应遵循第一审程序。
那么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基本流程是怎样的呢?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基本流程(一)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作出开庭审判的决定。
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书记员不属于合议庭组成人员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长。
(2)在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将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在开庭前3日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诉讼参与人。
传票和通知书最迟在开庭3日前送达。
(5)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必要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前先期公开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7)有关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3、法庭审判(1)开庭。
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过去时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掮,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刑事诉讼一审程序_2022年学习资料
三法庭辩论-《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 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法庭辩论应当依照的程序:-四被告人最后陈述-1.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 ,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2.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 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法解释》第168条。
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在审判人员主持下,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 实-的诉讼活动。-法庭调查的具体程序如下:-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被害人陈述-●-3.讯问被 人和询问其他当事人。-4.控辩双方举证。-5.询问证人、鉴定人的特殊规定。-6.对物证等证据的辨认和发表意 。-7.合议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8.调取新的证据。
模拟法庭-刑事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就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序。第一审程序分为公诉 件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如果要确定一名公民有罪 第一审程序是-必经程序,而其他审判程序则不是必经的。
第一节审判组织-一、-独任庭-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审判组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 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审判长同样的 权。-二、合议庭-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数人共同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组织。-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法院-在不同的审判程序中合议庭的组成是不同的:
刑事诉讼流程
刑事诉讼流程刑事诉讼是指国家机关依法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起诉、审判和执行刑罚的过程。
下面是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一、立案阶段:立案是刑事诉讼的第一步,包括指派侦查机关、登记立案和评估案件。
侦查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将组织开展侦查调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清案情。
在证据足够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将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人民检察院。
二、审查起诉阶段: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调查期间,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将核实刑事案件的事实,评估证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内容,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和进行。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将组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传唤、传讯等程序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时,法院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辩论,听取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并允许当事人进行辩护和举证申辩。
四、判决阶段:判决是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裁决的阶段,包括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终审判决。
一审判决是指法院在首次审理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裁定的刑罚,也是一审案件的结果。
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终审判决是二审判决后,当事人不再提起上诉或上诉被驳回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
五、执行阶段:刑事判决生效后,执行机关将依法对刑罚进行执行。
执行机关负责对被判决人进行惩罚措施,包括监禁、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监督被判决人遵守法律,确保刑罚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刑事诉讼流程包括立案、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阶段。
这些阶段循序渐进,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流程是刑事司法工作的基本规范,有助于保持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法治。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基础知识
第二节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基础知识一、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第一次审判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
(一)庭前审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由此可以看出,庭前审查是公诉案件进入一审程序的必经环节,涉及审查的内容、审查的方法、审查后的处理决定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及最高院关于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181条的规定,庭前审查的方法应当以书面审查为主,应当审查以下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3、起诉书关于诉讼参与人的信息是否写明4、有无证据目录;5、有无证人名单;6、有无主要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7、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8、有无刑诉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庭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对案件开庭审判后,为了保障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一定的庭前准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及最高院关于刑诉法的司法解释第182、183、184条的规定,在开庭审判前应当进行下列各项准备工作: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或独任庭的审判员;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4、将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前3日以前送达;5、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6、审判人员可召集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先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三)法庭审判法庭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通过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调查核实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控辩双方证据、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依法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否受到刑事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
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
首先,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立案。
当公安机关接到犯罪案件的报案后,便会依法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
立案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点,也是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调查和制裁的前提。
接下来是侦查阶段。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过程。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拘留、搜查、传唤等强制措施,以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
在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侦查文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检察机关根据侦查文件和证据,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者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可以不予提起公诉,否则将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接着是开庭审理阶段。
一旦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将组织开
庭审理。
在开庭审理阶段,法庭将依法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出庭作证,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辩护词,最终作出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
在经过充分的审理和辩论后,法院将依法作
出判决。
判决可能是有罪判决,也可能是无罪判决,具体情况视具
体案件而定。
判决后,法院将依法执行判决,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
制裁。
总的来说,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流程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在这一过程中,法律程序严谨,程序
正义得到保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刑事诉讼法审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审限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的审判期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案件的有效及时的审理,提高司法效率,如果参与到刑事的案件中,一定要明确了解审判期限,才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好自身权益,那么,刑事诉讼法审限都是怎么规定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一、第一审审限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第二审审限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再审审限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简易程序审限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五、刑事审判的程序刑事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的总和。
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
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政诉讼,所谓的刑事诉讼是审判机关在当事⼈以及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那么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是什么?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第⼀、⽴案: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按照管辖范围⽴案侦查。
⼈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作⼈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作⼈员利⽤职权实施的⾮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法搜查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由案、⾮法侵⼊他⼈住宅案、⽣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侵犯⾃⼰⼈⾝、财产权利的⾏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案件。
除⼈民检察院管辖和⼈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第⼆、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犯或者重⼤嫌疑分⼦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的24⼩时以内进⾏讯问。
犯罪嫌疑⼈在被侦查机关第⼀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向犯罪嫌疑⼈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以内,提请⼈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
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 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六、审理中的几种特殊情况
撤回起诉 补充和变更起诉 中止审理 终止审理 延期审理
缺席审理 一并审理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学习目标
能力目标
1. 应用本章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解释、解决 有关涉及第一审程序中的诉讼法律问题 2. 处理涉及有关第一审程序中的诉讼程序法律事务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概述
一、第一审程序的含义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 自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序。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 称第一审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简称第一 审法院。第一审程序包括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的第一审 程序、简易程序、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提起自诉 的方式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 事自诉状。
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二、自诉案件的审查受理
1 2 3
审查受理的期限
审查受理的条件
审查后的处理
4
自诉人告诉权利的放弃与法律后果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
1
自诉案件适用的审判程序
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 依法调取证据,并可以对证据调查核实。
2
3
自诉案件的处理
4
审理中的特殊情况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四、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适用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审查 起诉 受理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 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 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制作起诉书
移送有 关材料
补充移送 有关材料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概述
二、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第一审程序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诉讼阶段,是刑事诉讼的中心 环节和主要阶段,是刑事审判的关键程序,与其他审判程序相比有以
下特点:
1. 用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2.审理的方式是开庭审理。 3.作出的判决、裁定是未生效的判决、裁定。 4.第一审程序是审判程序中的基本程序。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1
被告人最 后陈述
开庭
法庭调查
2
法庭辩论
3
4
附带民事 部分的调解
5
评议与 裁判
6
法庭笔录
7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四、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即宣判,是人民法院将判决书的内容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 公开宣告,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道人民法院对案件处理结果的诉讼活 动,是第一审程序结束的标志。宣告判决包括当庭宣告判决和定期宣告 判决。 1. 宣告判决,应当一律公开进行。宣告判决时,法庭内 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审查 起诉 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庭前 审查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受理审查的 内容和方法
审查后 的处理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人民检察院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辩护人(律师)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1.组成合议庭 2.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辩护权、指定辩护人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提供证据材料
4.发出开庭通知
5.将公开审判的案由先期公告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人民检察院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特殊情况
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 被告人认罪案件 的简化审理 单位犯罪案件的 审理程序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自诉案件的起诉 1.自诉人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刑事被害 人。 提起自诉 的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 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3.属于人民法院立案分工的范围,即人民法院 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 4.属于受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辩护人(律师)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公诉人 的确定
出庭支持 公诉的准备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人民检察院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辩护人(律师)的开庭审判前准备
1
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2
提交证据目录
3 申请延期开庭 4 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5 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章 第一审程序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学习目标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十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一审程序概述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简易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六节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 了解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宣告判决、审判监督;自诉 案件的审理。 2. 明确提起公诉;审理期限;提起自诉;自诉案件的开庭 审判程序;简易程序的开庭审理。 3. 掌握公诉案件的开庭审理;公诉案件审理中的几种特殊 情况;对自诉案件的处理;自诉案件审理中的特殊情况; 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简易程序的转换。
2.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 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 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 首页 · 前页 · 后页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五、审理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 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 以再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