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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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

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

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DB31/294-2017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7《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7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03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72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术语与定义GB/T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_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_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

又称“居住小区”。

3.2公共区域public area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3.3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3.4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 B∕T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

又称“居住小区”。

公共区域public area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GB 50348-2004 安全防工程技术规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

又称“居住小区”。

3.2公共区域public area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3.3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3.4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在繁华的上海市,住宅小区的安全是居民生活的首要保障。

一个完善、高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对于维护小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上海市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究竟有哪些具体要求呢?首先,门禁控制系统是小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小区的出入口应设置智能化的门禁设备,能够准确识别居民的身份信息。

这可以包括人脸识别、指纹识别、IC 卡等多种识别方式,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入小区。

同时,门禁系统应具备实时记录和监控功能,能够记录每次开门的时间、人员信息等,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追溯。

对于访客,应设立专门的登记流程,核实身份后发放临时门禁凭证,并规定其在小区内的活动范围和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道路、花园、停车场等,应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视频监控覆盖。

监控摄像头的清晰度要达到一定标准,能够清晰捕捉到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行为动作。

而且,这些摄像头应具备夜间监控能力,确保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也能正常工作。

视频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的时间,以便在发生事件后能够进行回放和分析。

此外,监控系统应与报警系统联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人员。

报警系统是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小区的围墙、重要出入口、财务室等关键位置,应安装红外报警、微波报警等设备,一旦有非法入侵行为,能够立即触发报警。

同时,居民家中也可以安装紧急报警按钮,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向小区安保中心求助。

报警信号应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安保中心,并在安保中心的显示屏上显示出报警位置和相关信息,以便安保人员能够迅速做出响应。

车辆管理系统对于小区的安全和秩序也起着重要作用。

小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牌识别系统,能够自动识别进出小区的车辆信息。

对于外来车辆,要进行详细的登记和管理,规定其停放区域和时间。

停车场内部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和车位引导系统,方便居民寻找车位,同时也能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DB31 294-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上海)

DB31 294-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上海)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DB31/294-2010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

该标准,将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74-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74-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

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

又称“居住小区”。

3.2公共区域public area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3.3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3.4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GB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住宅小区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提高住宅小区的安全性,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GB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GB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

二、GB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1、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防范的标准和规定,同时结合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先进、实用。

2、系统应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控制。

3、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系统软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方便使用和维护。

4、系统应满足24小时全天候工作要求,并具备防雷、防静电、防水、防腐蚀等防护功能。

5、系统应设立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中心,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同时为物业管理提供方便。

三、视频监控子系统要求1、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住宅小区的主要公共区域和出入口,同时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监控。

2、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高清数字摄像机,图像清晰度应不低于720P。

3、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夜视功能,保证在夜间和低照度条件下正常工作。

4、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录像功能,录像资料应能够保存30天以上。

5、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远程访问功能,方便管理者随时查看监控画面。

四、入侵报警子系统要求1、入侵报警系统应采用先进的红外线、微波等探测器技术,对住宅小区进行全面的防范。

2、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防拆、防破坏等功能,一旦探测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警报并自动向管理中心报警。

3、入侵报警系统应能够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动,一旦发生报警,系统应自动将报警区域的监控画面切换到管理中心的大屏幕上。

4、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远程报警功能,方便管理者随时掌握住宅小区的安全状况。

五、出入口控制子系统要求1、出入口控制系统应采用智能卡技术,对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进行控制和管理。

GBT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专业技术要求

GBT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专业技术要求
5.3.2.3周界入侵报警应设防应无盲区和死角。
5.3.2.4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
5.3.2.5小区监控中心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主机或电子地图能准确识别报警区域。
5.3.2.6小区监控中心在收到警情时应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刻录、储存、打印功能。
5.3.2.7系统应24h设防。
5.3.2.8在小区周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应具有联动功能,当周界入侵探测器发出警报信号时,监控中心图像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自动切换出与报警相关的摄像机图像(晚间报警区域的灯光自动开启)。
5.2 各类安全防范系统配置要求
住宅小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布防及要求应符合表1
表1 住宅小区基本型、高型、先进型安全防范系统配置表
系统组成与相关子系统
防范区域
配置要求
基本型
提高型
先进型
周界防护
实体防护
小区周界



周界入侵报警系统
小区周界围墙、栅栏等



公共区域安全防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GB-T---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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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5.3.2.9入侵探测器的选用与安装应充分考虑环境气候、各种干扰因素引起的误报以及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等,宜选用抗干扰能力强的产品。
5.1.4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宜同所在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警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A/T 669.1等相关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已经成为了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安装完备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本文将介绍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

系统概述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也称为物业安全管理系统,是由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部分组成的一整套安全技术措施。

1.门禁系统门禁系统是指在住宅小区入口处装设的警示器和闸门以及与之相应的技术控制系统。

门禁系统可以确保小区门禁的高效控制,防止非法出入。

2.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住宅小区装设的设备和控制系统,用于对小区内的人员、车辆及物品进行实时、全面、准确的监控、录像和存储,以提高小区安全管理的能力。

3.防盗报警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是指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的警报设备和相关联动控制系统,以实现对小区内突发事件、非法入侵以及针对钓鱼网站的爆破攻击等安全威胁的及时监测、报警和处置。

4.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是指在住宅小区内安装的火灾报警设备和控制系统,以保障小区居民在火灾事件中及早发现、及时应急,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系统要求1.门禁系统门禁系统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础。

为了保证小区门禁安全,门禁系统要符合以下要求:•快速开关闸门:高效的门禁系统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响应并控制闸门开关状态。

•备用电源: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门禁系统需要有备用电源持续运行并保证小区门禁安全。

•无人值守外出旅行开关:门禁系统需要能够自动启动与停止,随时响应居民外出旅行请求。

•报警与管理模块:门禁系统需要有报警维护管理系统,包括实时报警、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以管理和识别小区内的组织和人员。

2.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小区内的人员和物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全地区全天候监控:视频监控系统需要配备高清晰度、广角视野的监控摄像头,并能够全天候进行监控。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上海市的住宅小区规模越来越大,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对住宅小区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防止入室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将就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1.门禁系统:住宅小区的入口处应设置门禁系统,包括刷卡、刷脸、指纹等多种识别方式。

该系统应能准确识别小区居民身份,并记录进出小区的时间和人员信息,以便公安部门能够监控和调查破案。

此外,门禁系统还应与小区内部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相连,实现视频监控和门禁记录的关联查询。

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和重要场所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如小区入口、电梯间、楼梯口等。

监控设备应能全天候监控,并能够实现多角度、全景、高清的监控录像功能。

监控画面应保存一段时间,以便需要时能够查询和使用。

此外,监控系统应设置报警功能,一旦监控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能及时发送报警信息。

3.外墙防护系统:住宅小区的外墙应设置防护隔离网或封闭式防护板,以防止外来人员的非法入侵。

防护隔离网应具有防攀爬和防翻越的功能,材质应具备抗腐蚀、防老化、耐久性强等特点。

防护板应采用防火材料,以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4.独立报警系统:每个住宅单元应配置独立的报警系统,包括门磁、窗磁、烟感、燃气感应等多种感应器。

该系统应与小区的监控系统连接,在发生报警事件时自动触发报警信号,并通过监控系统发送给相关安全人员和业主。

报警系统还应具备备用电源和自动巡检功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综合布线系统:住宅小区应建立综合布线系统,将所有安全设备、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统一管理。

综合布线系统应具备通信稳定、传输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等特点,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6.紧急疏散系统:住宅小区应配备紧急疏散系统,包括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各楼层的显眼位置,方便居民疏散逃生。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标准)2003年-294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标准)2003年-294

ICS:13.310A91备案号:13901-2003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03-07-01发布2003-10-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294-2003前言随着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的安全需求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需求之一。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的建设,切实有效提高住宅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

本标准4.2.1.3、4.2.2.2、4.2.2.8、4.2.4.3、4.2.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上海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日环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兴宝、周左鹰、杨晟、沈伟斌、陶焱升、毛金芳、刘晓新、陈雷、李金罡、程国平。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质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

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一、周界防范设施1、围墙或栅栏高度不低于 2 米,材质坚固,如铁艺、砖混等。

顶部设置防攀爬装置,如尖刺、铁丝网等。

2、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安装红外对射探测器、电子围栏等设备。

能够及时检测到非法翻越、闯入行为,并发出警报。

3、监控摄像头沿周界合理分布,无监控死角。

具备高清画质,夜间具备红外功能。

二、出入口控制设施1、小区大门采用电动伸缩门或铁艺大门,坚固美观。

配备门禁系统,如刷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

2、车辆道闸系统实现车辆自动识别、抬杆放行。

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和信息。

3、行人通道闸防止未经授权人员随意进入。

与门禁系统联动。

4、值班岗亭24 小时有人值守。

配备通讯设备、监控显示屏等。

三、公共区域监控设施1、监控摄像头分布在小区道路、广场、花园等公共区域。

重点区域如儿童游乐区、健身区等增加监控密度。

2、监控中心集中存储和管理监控图像。

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四、楼宇门禁系统1、单元门门禁刷卡、密码或指纹开锁。

具备可视对讲功能,方便访客与住户沟通。

2、电梯控制系统限制非授权人员使用电梯到达特定楼层。

五、消防设施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等。

与消防控制中心联网。

2、消防栓和灭火器按照规定数量和位置设置。

定期检查和维护。

3、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保持畅通,标识清晰。

4、消防通道严禁占用,保证消防车通行无阻。

六、巡逻管理设施1、巡逻路线规划制定合理的巡逻路线和时间间隔。

2、巡逻设备配备巡逻车、对讲机等。

3、电子巡更系统记录巡逻人员的巡逻轨迹和时间。

七、室内安全设施1、防盗门和防盗窗住户自行安装,符合安全标准。

2、紧急报警按钮安装在卧室、客厅等重要位置。

与小区监控中心或警方联网。

八、安全防范管理制度1、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对安保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3、加强对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南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市公安局技防办参照相关国标、行标的要求,结合南京本地实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共同研究制定《南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2013年12月1日,该技术规范正式执行。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9-2003 (T)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T 7964-2008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ISO144433 术语与定义GB 50348-2004、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个完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对于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项要求。

一、出入口控制系统住宅小区的出入口是安全防范的第一道关卡。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包括车辆道闸、行人门禁等设备。

车辆道闸应具备自动识别车牌的功能,能够对小区内登记车辆和外来车辆进行有效区分和管理。

对于外来车辆,应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

道闸的起降速度应适中,避免过快或过慢影响通行效率和安全。

行人门禁可以采用刷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方式。

为了方便居民和访客进出,应设置访客呼叫系统,居民可以通过室内终端或手机APP 为访客远程开门。

同时,门禁系统应具备防尾随功能,确保每次只允许一人通过。

二、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重要手段。

监控点应覆盖小区的主要出入口、道路、停车场、公共区域等重点部位。

监控摄像头应选用高清、具备夜视功能的设备,以保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都能清晰拍摄。

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30 天,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追溯查询。

监控中心应安排专人值班,实时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同时,应建立视频监控巡查制度,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周界防范系统周界防范系统能够有效防止非法入侵。

可以采用电子围栏、红外对射等技术手段。

电子围栏应具备报警功能,当有人触碰或剪断围栏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将报警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

红外对射系统应合理设置对射距离和角度,避免盲区。

周界防范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当发生报警时,监控摄像头能够自动转向报警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

四、室内报警系统居民室内应安装报警设备,如紧急按钮、燃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等。

紧急按钮应安装在卧室、客厅等容易触及的位置,当居民遭遇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按下报警。

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烟雾报警器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和燃气泄漏等危险情况,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上海市的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如何提升小区的安全防范能力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通过技术手段,可以有效提升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介绍上海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

一、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居民安全防范的必备设施,其作用是实时监控住宅小区内的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上海市要求住宅小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覆盖范围:要求覆盖住宅小区内的主要通道、公共区域、出入口等关键位置。

2.视频分辨率:高清分辨率,保证画面清晰。

3.存储能力:存储时间要满足至少30天以上,并能随时查询。

4.系统录像机必须采用新一代H265或H264+视频编码技术,最好保证在有限宽带或网络情况下实现高质量视频传输。

二、门禁系统门禁系统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系统应当能够防范非法入侵和盗窃等犯罪行为,从而实现对小区内人员的有效控制。

上海市要求门禁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多种授权方式:如刷卡、密码输入、指纹识别等方式,能够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2.实时监控: door禁系统应实时监控进出人员的信息,考勤系统应实时收集业主、员工出入记录并数据化,以便保障社区管理人员与业主之间的交流。

3.报警通知:当有非法侵入事件发生时,门禁系统应自动报警并给予通知。

三、报警监控系统报警监控系统是住宅小区安全的重要线路。

该系统可以实现对小区内的犯罪活动进行及时发现和报警,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上海市要求报警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故障自检:系统具有自检功能,一旦出现故障,立刻自动报警。

2.报警方式:该系统应该具备自动语音报警、短信报警、电子邮件报警等报警方式。

3.触发规则:报警系统应该智能化,针对不同设备的使用场景、门禁进出等工作规则进行编程,以便能自动感知、分析犯罪行为,可提取出的特征主要包括凌晨时段、尾随进出、呆立时间过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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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A91备案号:13901-2003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4-2003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03-07-01发布 2003-10-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294-2003前言随着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的安全需求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需求之一。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的建设,切实有效提高住宅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

本标准4.2.1.3、4.2.2.2、4.2.2.8、4.2.4.3、4.2.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上海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日环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兴宝、周左鹰、杨晟、沈伟斌、陶焱升、毛金芳、刘晓新、陈雷、李金罡、程国平。

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即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实质原则、系统设计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系统的施工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系统配置。

本市已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改建设计、施工和验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7401、GB 10408.1、GB 10408.4、GB 10408.5、GB 10408.6、GB 12663、GB 15209、GB 50198、GA/T 72、GA/T 269、GA/T368已确立的以及下列定义与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技术防范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相关设备,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及治安事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简称技防。

3.2电视监控系统由图像采集、传输、显示、记录及控制设备组成来监视设定区域内发生的情况并进行录像的系统。

3.3住宅小区又称“居住小区”,指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

4 要求4.1 总则4.1.1 住宅小区应设置周界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楼寓对讲系统、住户防盗报警系统(紧急报警或求助装置)、电子巡更系统,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心控制室(以下简称中心控制室)。

4.1.2 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住宅的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交付使用。

4.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4.1.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4.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适度超前、先进、可靠、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

表1 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基本配置4.2 系统设计和施工4.2.1 周界报警系统4.2.1.1 住宅小区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4.2.1.2 周界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a)周界报警系统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

b)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

c)应能在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

d)中心报警控制主机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

e)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

4.2.1.3 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宜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4.2.1.4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入侵探测器的探测距离以100m以内为宜。

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器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制造厂规定探测器距离的70%。

b)入侵探测器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不小于0.3m。

c)入侵探测器安装在围墙、栅栏上端时,最下一道光轴与围墙、栅栏顶端的间距应为150mm±10mm 。

安装在侧面时,应安装在围墙、栅栏外侧的上端,且入侵探测器与围墙、栅栏外侧的间距应为175mm±25mm。

4.2.2 电视监控系统4.2.2.1 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2.2.2 住宅小区的周界、主要通道、住宅楼出入口或电梯轿厢内宜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4.2.2.3 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功能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电动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

4.2.2.4 中心控制室应配置图像显示、记录装置。

4.2.2.5 系统应能自动、手动切换图像,遥控云台及镜头。

4.2.2.6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功能。

4.2.2.7 住宅小区周界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的,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当周界入侵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区域的电视监控图像(夜间与周界照明灯联动)应能立即自动显示在中心控制室的监视器上。

4.2.2.8 电视轿厢内安装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门的左上方或右上方的厢顶部,系统应配置电梯楼层显示器。

4.2.2.9 磁带录像机应设定为SP、LP或EP工作方式。

硬盘录像机应进行每秒不小于12帧的图像记录。

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

4.2.2.10 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情况下电视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采用硬盘录像机时应符合DB31/295的规定。

表2 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4.2.2.11 电视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要求:在摄像机正常工作条件下按GB/T7401的规定评价图像质量,评分等级采用五级损伤制(见表3)图像质量应不低于4级要求。

表3 五级损伤制评分4.2.2.12 住宅小区出入口设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能清楚的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及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

4.2.2.13 电视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198的有关规定。

4.2.3 楼寓对讲系统4.2.3.1 住宅楼栋口应安装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

住宅小区的出入口、楼栋口应安装楼寓对讲主机。

在住宅内应安装楼寓对讲分机。

4.2.3.2 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应具备如下功能:a)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并能听到回铃声。

b)主机选呼后,能实现住宅小区出入口与住户、楼栋口与住户间对讲或可视对讲,语音(图像)清晰。

c)对讲分机能实现电控开锁。

d)对讲主机可使用密码、钥匙或感应卡等方式开启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锁。

4.2.3.3 带有住户报警功能的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其报警功能应符合住户报警系统和中心报警控制主机的基本要求。

4.2.3.4 楼寓对讲系统和楼寓可视对讲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A/T72、GA/T269有关规定。

4.2.4 住户报警系统4.2.4.1 住户报警系统由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求助)装置、防盗报警控制器、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传输网络组成。

当住宅内安装的各类入侵探测器探测到警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被启动、出现故障时,中心报警控制器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地址、防区、日期、时间及类型等信息。

4.2.4.2 住宅内应安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宅应安装入侵探测器。

4.2.4.3 其它层面住宅的阳台、窗户以及所有住宅通向公共走道的门、窗等部位宜安装入侵探测器。

4.2.4.4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按时间、部位任意布防和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编程和设置,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时住宅内应有警笛或报警声)等功能。

4.2.4.5 防盗报警控制器与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通过专线或其他方式联网。

4.2.4.6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客厅和卧室内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被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4.2.4.7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a)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

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90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b)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

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45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c)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

d)入侵探测器的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或阳光直射的方向。

e)入侵探测器的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如暖气、火炉、电加热器、空调出风口等。

f)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g)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两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4.2.4.8 住户报警系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0408.1、GB 10408.5、GB 10408.6的有关规定。

4.2.5 电子巡更系统4.2.5.1 电子巡更系统根据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需要在小区重要部位设置巡更点,设定保安人员巡更路线。

4.2.5.2 电子巡更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a)可在小区重要部位及巡更路线上安装巡更站点。

b)实现巡更路线、时间的设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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