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398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防范责任制》)和《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责任追究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所属国有独资公司、事业部、控股、参股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集团全体员工、外施人员,在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进行交通参与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交通管理考核指标的管理范围,凡属单位员工、职业驾驶员、非职业驾驶员、外施、外雇人员、承租房屋的单位或个人、租赁的机动车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由使用单位承担指标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依照《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经常对员工、外施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外施人员的现代交通安全意识。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设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建工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各个单位及其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管理、交通组织、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建工集团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全体员工都应对集团交通安全工作负有责任,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第四条集团交通安全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建工集团所有车辆都应具备合法的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年检等合法手续,保证车辆的合法使用。
第六条建工集团应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权限,设立车辆调度员,对车辆进行调度和监管。
第七条所有车辆都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保证车辆安全可靠。
发现故障或危险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车辆。
驾驶员应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交通组织第九条建工集团各个工地应制定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包括道路划分、交通设施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划等,确保交通秩序。
第十条建工集团应设立交通有序员,协助指挥交通疏导,在需要的地点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保证车辆有序通行。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临时占道或施工道路的注意事项,并配备警示灯、防撞设施等。
第十二条在交叉口、弯道、施工进出口等重要路段,建工集团应设置交通护栏、减速带等设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建工集团应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确定驾驶员的使用权限。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爱护单位车辆,做到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按照规定路径、时间,合理安排行车时间。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报告单位,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建筑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行业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和物资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各项目部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且身体健康,无饮酒、吸毒等不良习惯。
(3)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定,服从现场指挥。
(4)车辆停放必须按照指定区域进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2.行人管理(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着反光背心,确保自身安全。
(2)行人必须走人行通道,不得跨越隔离设施,不得随意穿越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内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攀爬、翻越围栏等设施。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对新员工、实习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其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4.交通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
(2)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情况。
(3)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励与处罚1.对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各项目部、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建工集团员工和项目的交通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的所有员工以及在建工集团项目工作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二、交通安全责任1. 建工集团项目部负责人应组织制订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并落实到每个相关人员。
2. 项目部所负责的所有交通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3. 建工集团员工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自己的交通安全,同时也应关心并提醒他人交通安全。
三、车辆安全1. 建工集团车辆必须合法登记,并且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验,保持车况良好。
2. 进入建工集团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车辆必须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临时注册,并维持车辆良好状态。
3.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证,并按规定驾驶。
4. 不得使用超过规定限载人数的车辆,并严禁超载。
四、驾驶员要求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驾、毒驾、超速驾驶或违反其他交通法规。
2. 驾驶员在行车前应确保车辆安全,并检查车辆有无问题。
3.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专注,不得操作手机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设备。
五、道路施工交通安全1.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施工区域。
2. 涉及施工区域的道路限速值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区域内设置警示牌。
3. 在施工区域内施工人员应穿着明显的工作服,并且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他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线,确保施工区域与过往车辆的安全距离。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1. 建工集团项目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培训会议,教育员工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措施。
2. 所有驾驶员应定期参加相关交通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合格的驾驶证。
3. 各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台账,记录参加培训的员工名单以及培训内容。
七、交通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
2. 事故双方应保留现场证据,并等待交通警察的到来。
建筑工地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在建筑工地附近的交通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建筑工地作为一个繁忙的施工区域,不仅需要考虑工人的安全,也需要注意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建筑工地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建筑工地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范施工区域的交通流量。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可以避免因施工活动而造成的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
管理制度应当确保施工期间合理安排工地附近道路的交通流量,避免道路过于繁忙或者过于拥堵。
可以通过限制工地附近的周边道路停车,合理调整车流量,确保交通流畅。
其次,管理制度还需规定建筑工地的出入口设置。
出入口的设置应当考虑到工人和设备的进出需要,同时又要保证附近道路的交通安全。
规定出入口的数量、位置和标识,以便方便工人和设备的进出,减少道路交通的干扰。
出入口应当设立在道路的合适位置,不影响附近交通的通行。
并且,出入口标识要清晰明确,提醒司机和行人注意。
此外,管理制度还应当明确建筑工地的交通安全责任。
工地的负责人应当清楚地知道他们在保障交通安全方面的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
负责人应该指定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其合理分工和协调工作。
并且,所有的工人都应该接受交通安全培训,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的重要性。
此外,管理制度还应当指定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例如,明确规定工地内的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标识。
这些标志和标线应当按照规范进行设置,便于工人和司机遵循。
另外,还应当规定临时交通设施的使用规则,如交通锥、警示牌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周围的交通情况,减少事故的发生。
最后,管理制度还应当包括建筑工地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负责人应当设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报警,并在必要时调动医疗救援。
同时,还应当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这一程序可以提高工地内交通安全的意识,并增强责任感。
2023年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建工集团内部的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内所有人员,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安全人员等。
第三条建工集团应当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建工集团应当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交通安全规范和要求。
第五条建工集团应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措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建工集团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的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建工集团应当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建工集团应当制定出差和出任务的员工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出差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九条建工集团应当制定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的交通安全培训。
第十条建工集团应当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日常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辆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工集团应当建立员工行车记录制度,记录员工的驾车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和教育。
第十二条建工集团应当建立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的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建工集团应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建工集团应当利用各种媒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和案例,提醒员工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五条建工集团应当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醒他们注意交通安全规则和防范交通事故的方法。
第十六条建工集团应当组织员工参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对合格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
第四章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第十七条建工集团应当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交通标识、红绿灯等设施。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国国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提高通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施工车辆必须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四条严禁租赁、使用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五条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第六条施工载物车辆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第七条项目部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严格车辆进场验收。
根据施工运输需求,做好各类进场机动车辆的基本条件核查。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要求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场使用。
2.完善培训教育制度。
车辆驾驶人要严格落实每日班前教育。
定期对施工运输车辆、通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检查车辆驾驶人员是否持证、超范围驾驶,杜绝酒驾、疲劳驾驶、带病驾驶、伪造证件等行为。
3.制定车辆运输管理、维修及保养制度。
每班作业前对施工车辆及通勤车辆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轮胎、刹车制动、转向、灯光以及防护、灭火设施等内容,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第八条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项目每日安全巡查范围,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项目部安全隐患问题库。
第九条项目经理每季度要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项目全面开展一次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应加大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检查频率。
第三章施工道路要求第十条施工便道(便桥)应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施工便道重点对便道的弯度、坡度、临边和临坡防护,以及与既有道路交叉口的连接进行规划和设计。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建工集团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交通安全责任1.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内部专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各部门、各项目部负有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项目部领导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视,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3.每位员工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交通设施管理1.建工集团应建立健全交通设施管理制度,对公司内道路、停车场、通行标志等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2.定期对交通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修复损坏的道路和标志。
3.建工集团应配备足够的交通管理人员,保证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机动车辆管理1.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合法上牌、保险、年检,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
2.公司内部交通工具必须配备安全带,驾驶员和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
3.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严禁无证驾驶。
第五章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1.建工集团要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2.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传达,确保员工上岗前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
3.建工集团要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和事故处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交通安全检查1.建工集团要定期对公司内部交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发现交通违规行为的员工要进行教育和处罚,并督促改正。
3.公司领导要定期召开交通安全管理会议,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1.建工集团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妥善处理伤者,保障生命安全。
2.成立事故处理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和安抚。
第八章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建设工程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集团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集团内部的交通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集团内所有人员以及与建设工程集团相关的车辆在驻地和工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集团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集团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建设工程集团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集团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工程集团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开展交通安全巡查等。
第七条建设工程集团各部门应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建设工程集团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员工交通安全管理第九条建设工程集团在招聘员工时,应严格检查驾驶证和交通违法记录,不得录取有交通事故记录或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
第十条建设工程集团应建立健全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在集团内部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集团应建立员工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员工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集团应建立员工交通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集团所有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车辆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并办理相应的车辆行驶证和保险。
建筑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及施工现场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及施工现场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确保交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交通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车辆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道路规划:施工现场道路应规划合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3.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栏、隔离墩、警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4.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5. 车辆管理:施工现场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道路,影响交通。
施工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
6. 交通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交通安全事故处理1. 交通事故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
建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车辆及施工场所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确保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部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为本部门、项目部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驾驶员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驾驶。
第十条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部门、项目部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车辆管理1. 公司车辆须按规定进行登记、检验、报废,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3. 车辆保险须按时续保,确保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有效赔偿。
4.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条件。
3. 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3.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违规操作。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为了提高建工集团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内所有员工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交通安全责任1.建工集团负责人对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度。
2.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员工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3.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宣传交通安全制度和规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监督实施并提出改进建议。
4.司机和运输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保护乘客和货物安全。
三、车辆安全管理1.车辆购进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和测试,其技术性能和安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车辆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3.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并要求乘坐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4.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定进行合法驾驶,严禁酒驾、疲劳驾驶和违法操作。
5.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安全检测,确保安全性能达标。
6.车辆严禁超员,乘坐人员必须按照座位数量乘坐,严禁在车厢内站立或携带超量物品。
7.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抛洒物品,避免对道路及其他车辆造成危害。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将驾驶证提交给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驾驶员必须熟悉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3.驾驶员要经过岗前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
4.驾驶员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掌握程度。
5.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规操作,如果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乘坐员工安全管理1.乘坐员工要按照车辆核定座位乘坐,不得超员。
2.乘坐员工必须使用安全带,并正确佩戴。
3.乘坐员工要注意车内秩序,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车辆设备。
4.乘坐员工发现疑似违规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纠正。
建设工地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建设工地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施工车辆、施工人员以及进出工地的各类机动车辆。
三、职责分工1. 施工单位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工地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 施工单位安全员负责日常交通安全巡查、监督和检查。
4. 施工单位驾驶员负责车辆驾驶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工地交通安全。
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1. 车辆管理(1)所有进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2)施工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行车安全。
(3)禁止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进入工地。
2. 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2)驾驶员应取得相应驾驶证,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3)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3.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2)施工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占用、堵塞道路。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
4. 交通安全检查(1)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员应每日巡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五、事故处理1. 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处理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 事故原因查明后,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19最新范文-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防范责任制》)和《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责任追究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所属国有独资公司、事业部、控股、参股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集团全体员工、外施人员,在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进行交通参与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交通管理考核指标的管理范围,凡属单位员工、职业驾驶员、非职业驾驶员、外施、外雇人员、承租房屋的单位或个人、租赁的机动车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由使用单位承担指标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依照《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经常对员工、外施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外施人员的现代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逐级防范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实行目标管理、单位负责、逐级履行、部门监管、奖优罚劣的原则,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五条各单位要逐级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或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交通安全办公室。
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本级行政领导下,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逐级严格履行《安全防范责任制》,定期考核、评比、验收,提出奖励和处罚办法。
第六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厂)级应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1至2名,工程项目部、车间确定交通安全员。
第七条年初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要与下属单位、员工、驾驶员、外施队、外雇人员(包括外租机动车、租赁房屋人)等逐级、逐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或协议书,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交通安全责任。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内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维护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第四条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倡导文明驾驶和遵章守法,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建工集团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管理措施。
(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交通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
(四)处理交通事故和纠纷,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五)推动交通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效能。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
第八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本部门、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三)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的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负责本部门、单位的交通事故和纠纷处理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应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建工集团应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建工集团的交通工作要求如下:(一)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杜绝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非法行为。
(二)加强车辆和道路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和纠纷。
(五)定期检查交通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建筑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建筑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在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建筑工地作为重要的施工场所,蕴含着巨大的潜在危险。
因此,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交通安全,十分必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探讨安全生产建筑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 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建筑工地应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首先,工地管理层应该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向工人传授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要建立起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制度,对工人进行合理安排,让他们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首先,明确施工现场内各种车辆的通行规则,包括速度限制、通行时间段等。
其次,要制定车辆进出工地的管理规定,确保每辆车都经过严格检查,并且有必要的证件和设备。
此外,还应该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监督组织,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3. 路面标识和设施设置在建筑工地周围道路上,应该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例如,设置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等。
此外,为了方便行人通过建筑工地,可以设置专门的人行通道和临时过街设施。
4. 车辆和行人分离在建筑工地内,车辆和行人分离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避免车辆和行人混杂在一起造成交通事故,应该划定明确的车辆通行区域和行人通行区域,并严格执行。
同时,要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和通道宽度符合安全标准,以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的安全。
5. 安全监测和改进为了持续改善和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建筑工地应该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和改进机制。
首先,要建立事故记录和报告制度,详细记录每起交通事故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其次,要建立安全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
同时,要积极借鉴其他行业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优化管理措施。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建筑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路面标识和设施设置、车辆和行人分离以及安全监测和改进等方面。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建工集团的交通安全,保障员工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工集团及旗下子公司的所有员工、驾驶员、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交通安全责任建工集团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交通安全工作,并明确领导干部的交通安全责任。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交通安全培训建工集团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事故原因和预防、安全驾驶知识等内容,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安全驾驶行为规范所有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禁止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同时禁止驾驶员使用手机、吸烟、打电话等行为,保证驾驶员全神贯注。
第六条车辆维护保养建工集团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减少发生故障的风险。
第七条交通事故报告与处理任何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报告相关人员,公司应及时报警、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救援第八条安全设施设置建工集团应在工地和办公场所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标志、交通隔离设施、防护栏等,保障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应急救援预案建工集团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应急救援人员,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四章评估与改进第十条安全风险评估建工集团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及时消除或减少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错误管理与教育建工集团应建立错误管理与教育制度,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二条绩效评价与奖惩建工集团应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对交通安全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重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Y-AQ-00500(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建工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防范责任制》)和《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责任追究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所属国有独资公司、事业部、控股、参股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集团全体员工、外施人员,在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进行交通参与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交通管理考核指标的管理范围,凡属单位员工、职业驾驶员、非职业驾驶员、外施、外雇人员、承租房屋的单位或个人、租赁的机动车等,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由使用单位承担指标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依照《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经常对员工、外施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外施人员的现代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逐级防范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实行目标管理、单位负责、逐级履行、部门监管、奖优罚劣的原则,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五条各单位要逐级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或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交通安全办公室。
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本级行政领导下,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逐级严格履行《安全防范责任制》,定期考核、评比、验收,提出奖励和处罚办法。
第六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厂)级应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1至2名,工程项目部、车间确定交通安全员。
第七条年初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要与下属单位、员工、驾驶员、外施队、外雇人员(包括外租机动车、租赁房屋人)等逐级、逐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或协议书,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交通安全责任。
第八条各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一、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集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管理措施。
2、对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实施交通安全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资料和交通事故统计资料。
4、协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追究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
5、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纳入职业驾驶员的管理范围。
二、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2、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管理措施;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3、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追究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
4、根据《安全防范责任制》,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目标。
5、督促检查职业驾驶员证件年审和机动车年检工作;审核集团以外的职业机动车驾驶员调入手续和应知、应会考核工作。
6、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时召开交通事故分析会,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交通管理部门。
第九条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资料和车辆、人员档案。
3、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对全体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参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
5、积极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当好领导的参谋。
第三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十条机动车必须按照《安全法》和《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使用和行驶。
第十一条机动车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建立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管理规定:1、严格执行车辆检查制度,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和反光的故障警告标志。
3、机动车应在停车场存放,防止偷盗、破坏等案件发生。
4、机动车在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域行驶应当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5、严禁擅自使用本单位机动车进行旅游活动。
6、机动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车辆机件设备完好,灵敏有效。
7、购置、停驶、报废或卖出的机动车辆,必须报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驾驶机动车去外埠执行公务必须填写行车路单,进行交通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如下制度:1、执行生产运输任务(载物)的车辆,由分公司以上主管交通安全的领导审核批准。
2、执行生活运输任务的车辆,由分公司(分厂)以上主管交通安全的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3、对未经审核批准驾驶机动车去外埠的,追究单位和车辆驾驶员的责任。
4、商品混凝土专业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行车记录监测设备。
大型货车、商砼罐车,要执行书面《交通安全交底指导书》制度,机动车每天执行任务要依据天气、任务、路况、行车路线等情况,由单位派车部门进行书面的交通安全交底,每天完成任务后,由驾驶员签字,交回派车部门保存。
第十四条单位租借车辆时,应当及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报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检验车辆。
租借车辆必须服从使用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私人机动车管理按照市交通管理目标考核的标准,单位员工中的私人机动车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指标要统计在所在单位。
集团公司为加强私人机动车的管理,特规定:1、个人出资购置供本人使用的私人机动车主,须服从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主动持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到本单位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2、私人机动车主驾驶机动车外出时,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发生。
3、私人机动车主应按时对机动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部机件灵敏有效。
4、私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含连带责任和损失),由私车车主或使用者负责。
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四章机动车驾驶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须遵守如下规定:一、职业驾驶员集团内从事专职机动车驾驶工作的,称为职业驾驶员。
须遵守如下规定: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运输等,防止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2、服从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遵守集团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交通安全活动。
3、努力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提高安全驾驶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4、驾驶单位机动车时,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各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
职业驾驶员不得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或虽有驾驶证但属非职业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
5、爱护车辆和随车物品,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按规程进行保养。
6、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向本单位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
7、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涉及人员受伤的,要注意保护现场,迅速拨打“122”、“120”报警,及时抢救伤者,查找目击证人,并将伤者的位置做好标记。
8、涉及有关快速处理的交通违章事故,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负有宣传、教育、管理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机动车的,统称为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
非职业驾驶员须遵守如下规定:1、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应主动持机动车驾驶证到本单位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服从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单位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3、借用他人的机动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含连带责任和损失)所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机动车车主和使用者负责。
4、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单位机动车外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各单位一律不得私招雇佣临时工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
经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外雇的机动车驾驶员,所在单位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应知应会考核,经应知应会考核和驾驶资质审核合格的方能安排做驾驶员工作,并纳入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八条外单位调入集团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办理如下手续:1、用人单位填写统一表格,报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进行应知、应会考核。
合格后劳动部门凭调入机动驾驶员审批表办理调入手续。
2、机动车驾驶员调入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各执一份备案。
3、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到集团从事职业驾驶工作的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一直驾驶相同类型机动车,并无不良安全驾驶记录。
雇佣单位须对被雇佣人员进行驾驶资质审核,对审核无误、单位培训合格的,方能安排做驾驶员的工作,并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未经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及考核的驾驶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
5、调入集团的驾驶员应知、应会考核内容:《道路安全法》和《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车辆机械常识;车辆故障排除及保养技术;驾驶操作技术。
第十九条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本单位机动车的,公司(厂)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第十八条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机动车驾驶工作。
第二十条交通违法记分达到6分以上的机动车驾驶员,单位要对其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机动车驾驶员,单位要取消其驾驶单位机动车的资格:1、不服从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长期不参加交通安全活动,驾驶作风恶劣的;2、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3、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或在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