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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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赡养纷争的观后感

母子赡养纷争的观后感

母子赡养纷争的观后感看了这母子赡养纷争的事儿啊,真的是让我心里五味杂陈。

首先呢,这母子之间本应该是这世界上最亲的关系啊,妈妈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那是含辛茹苦。

就像母鸡护着小鸡一样,一把屎一把尿的,盼着孩子长大成人。

结果呢,到了该赡养的时候,却闹起了纷争,这就好比种瓜得豆,太让人意外了。

从妈妈的角度看,老了就想有个依靠,孩子就像自己老来的拐杖。

可这孩子呢,不知道是不是被啥蒙了心。

也许是生活压力大,也许是自己小家庭的那些事儿让他顾不过来,但这都不是不赡养的理由啊。

赡养父母那可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就像太阳每天都得从东边出来一样。

在这纷争里,我就感觉双方好像都钻进了牛角尖。

妈妈可能觉得孩子不孝顺,伤心失望,然后就开始不断地要求、指责。

孩子呢,可能觉得妈妈不理解自己的难处,越听指责就越反感,就更不想管了。

这就像两个刺猬,互相扎着对方,其实都在受伤。

这事儿也让我想到,咱们的社会啊,虽然发展得很快,大家都忙着赚钱、忙自己的生活,但有些传统的美德可不能丢啊。

赡养老人可不是什么可商量的事儿,那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如果连自己的妈妈都不好好赡养,那这人在社会上还能被人看得起吗?而且啊,这家庭里的事儿,还是要多些理解和沟通。

要是这母子俩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妈妈说说自己的害怕和期待,孩子也说说自己的难处,说不定就不会闹到这个地步。

哪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呢?又不是仇人,是亲母子啊!这就像一条河,要是中间堵了石头,水就不顺畅了,把石头挪开,不就又能欢快地流淌了嘛。

总之呢,这母子赡养纷争就像一个警钟,敲打着我们每一个人,要珍惜亲情,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别让这种让人寒心的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

社区调解赡养纠纷总结汇报

社区调解赡养纠纷总结汇报

社区调解赡养纠纷总结汇报社区调解是一种有效解决各种纠纷的方法,也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近期,我参与了社区调解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化解各种纠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这里,我将对此次赡养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一、赡养纠纷的背景和原因该赡养纠纷的当事人是社区居民李某和王某,他们是亲戚关系,近年来因为赡养父母的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

李某是父亲的堂兄弟,而王某是母亲的侄女,他们的父母双方因为年老体弱,需要赡养照料。

然而,由于双方在经济和时间上的限制,无法同时照顾两位老人,导致了赡养纠纷的产生。

李某认为自己已经尽力赡养照顾了父母,王某则认为李某应该更多地承担赡养责任。

这样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了两家关系的紧张,不利于家庭和社区的和谐发展。

二、调解工作的进行为了解决该赡养纠纷,社区成立了调解小组,由我担任主调解员,另外两位居民担任协助调解员。

我们首先进行了双方当事人的个别约谈,了解到他们各自的诉求和意见,并分析了他们之间的矛盾来源。

在明确了问题的核心之后,我们组织了调解会议,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参与其中,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在调解会议中,双方当事人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我们通过倾听和沟通,理解了他们内心的矛盾和困扰。

同时,我们也提醒他们,作为亲戚关系,应该保持亲情和和睦。

在双方了解到对方的困难和付出之后,他们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寻求解决的方法和方式。

三、调解结果和成效通过多轮的调解和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赡养纠纷的解决方案。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家庭经济能力,我们建议李某和王某轮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并共同制定一个详细的赡养计划。

他们同意遵循计划履行赡养义务,并且约定了每月召开一次家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此次赡养纠纷的调解结果得到了双方的满意和支持,他们表示愿意共同努力,确保老人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和生活。

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也为社区居民树立了一个正面的榜样,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恩怨母子的赡养纷争周朝俊观后感

恩怨母子的赡养纷争周朝俊观后感

恩怨母子的赡养纷争周朝俊观后感看了这恩怨母子的赡养纷争啊,真像看了一场让人五味杂陈的大戏。

先说说这儿子吧,你说赡养父母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嘛。

周朝俊片子里这儿子的做法可真让人皱眉头。

感觉他就像钻进了钱眼儿里,把赡养老妈这件事儿当成了一桩讨价还价的买卖。

这就好比他手里拿着一把天平,一边放着自己能得到的利益,另一边才是老妈的赡养权。

这可太不地道了,老妈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他倒好,现在跟老妈算计起来了。

这就像你养了一棵小树苗,天天浇水施肥盼着它长大,结果它长大了却反过来跟你要阳光费、雨露费,简直是荒谬至极。

再看看那老妈,也挺让人心疼的。

辛辛苦苦一辈子,老了还得面对儿子这样的态度。

这就好比你种了一辈子地,到了收成的时候,本来想着能安安稳稳享个福,却被自己最亲的人给挡在了幸福的门外。

她肯定心里特别难受,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从这个片子里啊,我就想到了咱们身边的一些事儿。

现在社会上这种赡养纠纷好像还真不少见。

有些人就是被金钱蒙住了双眼,忘记了亲情的根本。

其实赡养老人不仅仅是给口饭吃,给个地方住就行了,更多的是要给老人精神上的慰藉。

就像老人年轻的时候陪着我们长大,给我们讲睡前故事一样,老了我们也应该陪着他们唠唠嗑,听听他们过去的故事。

这周朝俊拍的这个片子啊,真像是给咱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咱们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亲情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去衡量。

不管是做儿子的还是做女儿的,都应该好好对待自己的父母,毕竟他们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我们能陪伴他们的时光也越来越珍贵了。

可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后悔啊,那时候再哭天抹泪的也没啥用喽。

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的观后感

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的观后感

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的观后感
看了这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啊,就像吃了个怪味豆,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

你说这母子之间,本应该是这世界上最亲的关系了吧。

妈妈把儿子拉扯大,那得费多少心血啊,就像孵蛋的老母鸡一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可是呢,到了该儿子赡养妈妈的时候,却出了这么大的纠纷,就像原本好好的铁轨突然拧巴到一块儿去了。

这儿子啊,要是说他完全没良心吧,可能也有点冤枉他。

也许在成长过程中,母子之间积累了太多的磕磕碰碰,就像两个不太合拍的齿轮,互相磨损着。

可是赡养父母这事儿,那是天经地义的啊,就像太阳每天都得从东边升起一样。

不管以前有啥恩怨,妈妈给了你生命,这就是最大的恩情。

从妈妈的角度看,她肯定也特别委屈。

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现在却在赡养问题上跟自己过不去。

这就好比自己种了一棵大树,本指望在树下乘凉呢,结果这树还想把自己连根拔起。

这纠纷也让我明白,家庭关系里的矛盾要是不早点解决,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大家都把心里的不满、怨恨藏着掖着,最后就会爆发成这么个让人头疼的赡养纠纷。

这就提醒我们啊,平时和家人相处的时候,有啥问题就得摊开来说,哪怕吵一架呢,也比把矛盾憋在心里强。

可别像这对母子似的,闹到这么难堪的地步,让外人看了都觉得不是滋味儿。

我就想啊,要是这儿子能多想想妈妈的好,妈妈也能体谅一下儿子可能有的难处,双方都各退一步,那这个家不就又能和和睦睦的了嘛。

毕竟血浓于水啊,亲情这个东西,就应该是最温暖的港湾,而不是充满争执和矛盾的战场。

旁听赡养纠纷后的心得体会

旁听赡养纠纷后的心得体会

旁听赡养纠纷后的心得体会最近,我作为一名学生法律顾问,参与了一起旁听赡养纠纷案件的庭审。

回顾整个过程,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赡养纠纷所涉及到的家庭关系和社会责任,也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庭审和解决纠纷的严谨和公正。

在此,我愿意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赡养纠纷案的首要问题在于家庭关系。

赡养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从长远看而言,家庭要稳定发展,关系要和谐。

但有时候,在长期的生活中,家庭成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家庭暴力、感情纠纷等等,这些问题最终可能引发赡养纠纷。

如果能及时、妥善的解决,便能避免赡养纠纷的发生。

其次,从家庭赡养的角度来看,赡养是一种互帮互助、相互尊重的家庭关系模式。

在家庭赡养关系中,赡养不能仅仅是单方面的,应当是互相的,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实现家庭的功能和责任。

因此,赡养纠纷的解决应当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再次,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赡养不仅仅是家庭成员内部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公共政策应当引导、保障家庭赡养,特别是对于有困难的家庭或无力承担赡养费用的家庭,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庭审过程中给我的启示是:我们需要学习和借鉴司法机关和法官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思路。

司法机关和法官在庭审中,不仅仅关注案件表面上的纠纷,也会深入探讨案件之间的根本关系,进而给出解决方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需要学会发现家庭关系问题的本质,并且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总之,在旁听赡养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家庭赡养关系的重要性和社会责任,也感受到了司法机关的职责和公正。

未来,我们应当加强家庭关系和家庭赡养意识的建设,从社会层面上提供支持帮助,共同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法院 赡养纠纷 经验总结

法院 赡养纠纷 经验总结

法院赡养纠纷经验总结
赡养纠纷是当今社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在法院处理赡养纠纷的过程中,
许多经验可以被总结和分享。

下面我将就赡养纠纷处理中的一些经验进行总结。

首先,一旦出现赡养纠纷,当事人应该尽早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律师的咨询。


律专业人士可以提供有关赡养权和义务的详细解释,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当事人在赡养纠纷处理中要主动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

这包括赡养费支
出凭证、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子女的教育、医疗费用等相关证据。

法院通常根据证据来做出判断和决策,提供充足的证据可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此外,当事人应该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并寻求与对方的合理沟通和协商。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需尊重对方的权益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如果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最后,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赡养纠纷,当事人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
院程序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文件,并准备好应对对方可能提出的质疑和异议。

同时,应该合理利用法院提供的救济措施和程序,如请求临时保护令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赡养纠纷处理需要当事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充分准备。

合理利用法
律援助、收集充足的证据、通过合理沟通和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通过上述经验总结,希望能对赡养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心得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心得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心得最近,我做了一项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自己也琢磨了不少。

说实话,这个话题一提到,大家心里都或多或少有点沉重,毕竟老人是我们最亲的人,可是随着年纪大了,他们有时候确实需要我们的关爱和照顾。

老一辈人总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没用处,常常说“孩子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可是说实话,谁心里不明白,老了谁都不想被冷落呀。

尤其是我和几个朋友聊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其实老人最怕的不是生病,也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那种被遗忘、被忽视的感觉。

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聊起她爷爷奶奶的事,她跟我说:“我爷爷现在好像有点情绪了。

”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其实就是我爸妈一忙,就不来看看爷爷奶奶。

你说你爸妈忙归忙,可是也不能真的就完全不管了呀。

”她说的这句话我琢磨了很久。

确实,老一辈总是担心给我们添麻烦,尽量不表达自己有需求,可是有时候他们也会希望我们能主动点,别让他们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悄悄地变老。

这种情感上的空洞,或许远比身体上的任何疾病都让人心痛。

再说了,老年人到底需要的是什么?其实他们最需要的就是陪伴和关爱。

有个朋友的爸妈,平时都挺忙,结果一到节假日,老人家就觉得特别孤单。

她说:“其实也不指望我爸妈陪我什么大事,吃个饭,聊聊天就行了。

”大家平时忙,也能理解,可是老年人最怕的就是寂寞,毕竟他们的朋友都老了,能找的伴也越来越少。

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身体上的一些问题可能并不明显,但是内心的那种孤独感却越来越深。

有时候就是那种你看不见的心疼,没人能体会到。

说到这,我还记得以前我奶奶告诉我一句话:“人老了,心里不孤单,活得才舒服。

”其实这话真的有点道理,老年人虽然脆弱,但他们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关怀和关爱。

我们平时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忽视了这一点,但其实有时候一个电话,一个简单的问候,甚至是一顿热腾腾的饭,都会让他们心里感到温暖。

而且很多老年人,他们也不需要什么昂贵的礼物或者大规模的庆祝活动,平凡的陪伴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

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观后感

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观后感

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观后感看了这恩怨母子的赡养纠纷啊,真的是让人心里五味杂陈。

首先呢,这母子之间怎么就到了这种地步呢?在咱们传统的观念里,那可是母慈子孝的画面,可这事儿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就像一场混乱的闹剧,可这闹剧背后却藏着很多让人深思的东西。

从母亲的角度来说,感觉她也挺不容易的。

也许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一些做法可能没那么完美,但哪个当妈的没犯过错呢?毕竟人无完人嘛。

可能她以前的一些决定或者对待孩子的方式,在孩子心里种下了怨恨的种子,可她老了,现在需要孩子的赡养,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啊。

看到她那种无奈又有点气愤的样子,就觉得这事儿真的很复杂。

再说说那儿子,我就有点想不通了。

不管怎么说,老妈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拉扯大,这养育之恩就像一座山一样重啊。

就因为以前那些恩怨,就不想赡养了?这可有点不地道了。

要是人人都像他这样,那这社会的亲情不就乱套了嘛。

而且感觉他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有点钻牛角尖,就揪着过去那些事儿不放,好像忘记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事儿也让我想到了咱们周围的家庭关系。

很多时候,家人之间有点小摩擦、小矛盾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变成这种不可调和的大矛盾。

大家都在气头上的时候,谁也不让谁,结果就把好好的家庭关系弄得乌烟瘴气的。

从这件事上,我觉得沟通真的太重要了。

要是这母子俩能坐下来好好谈谈,把心里的委屈、怨恨都倒出来,也许就不会闹到这种上法庭的地步了。

而且咱们做人啊,也得学会宽容和感恩。

母亲要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孩子道个歉,儿子呢,也得放下心中的芥蒂,多想想老妈的好,这样不就皆大欢喜了嘛。

总之啊,这事儿就像个警钟一样,提醒着我们要好好对待家人,珍惜亲情,可别让那些不必要的恩怨破坏了家庭的和谐。

对中国赡养老人的看法(共5篇)

对中国赡养老人的看法(共5篇)

对中国赡养老人的看法(共5篇)第一篇:对中国赡养老人的看法中国老人赡养问题的看法很早就知道中国老年化社会即将来临,但是这个问题一直不被我放在心上,但是,近日的两场争吵让我事不关己的看法彻底改变。

第一件事是去年十月的一天,一向不声不响的大舅妈在微信群里发飙了,对婆婆在她家常住表现出很大的不满,认为小舅和婆婆的两个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我从没有看过一向看起来温文淑雅的大舅妈也会发这么大脾气,撕破脸在家人面前说出很不体面的话,连财产的争端都挑明了。

第二件事就是今天,我和叔叔婶婶一起回老家赴宴,席间叔叔婶婶为卧病在床的奶奶的照顾问题吵翻了天,最后还商量出了每家轮流出一个人分别照顾一个月的昏招,一家人的亲情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利益。

这两件事引起了我的深思,这一次,老人赡养问题不仅仅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是摆在面前的待解决的问题,我,成为了局内人。

中国老人赡养问题由来已久,在旧社会,人们都以多生,多养为荣,认为“养儿防老”,殊不知这造成了老人赡养责任划分的困难。

人到老年百病丛生,不仅不能干什么活,而且要时常去医院检查看病,这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

尤其是身有长期性疾病的老人,更是让人心力交瘁:想出远门?要照顾老人。

想出去工作?得照顾老人。

长期以往,再有耐心的家庭都会觉得日子过不下去。

再加上老人有两个或更多儿子,直接照顾老人的家庭长期必定产生不满,这是钱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感情与精力投入的问题。

有人问,为什么不请一个保姆呢?先别说请不请得到,就算请到了,花费必定不菲,这样的话,不用照顾老人的家庭就会产生不满:明明自己可以照顾,为什么非得送钱给外人赚?为什么我要出这么多钱?我分摊的钱这么多公不公平?况且,雇用保姆照顾老人的家庭也会想:保姆靠不靠谱?相处得来不来?家里有一个外人方不方便?这就造成了很多人宁愿自己忍受照顾老人的苦处,也不愿请保姆。

也有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老人在几个儿子家轮流住,这方法,初看很美好。

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关系也日益复杂。

赡养纠纷作为家庭矛盾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涉及到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经济、情感等多方面关系。

在处理赡养纠纷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家庭、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个人在其中的责任与担当。

以下是我对赡养纠纷的一些感悟心得体会。

一、家庭关系的重要性赡养纠纷的根源在于家庭关系的破裂。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代沟、经济压力、子女个人价值观等因素。

然而,无论原因如何,家庭关系始终是解决赡养纠纷的关键。

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利于子女关心、照顾父母,使赡养纠纷得以化解。

1. 沟通是关键。

子女与父母之间要经常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增进相互理解。

在沟通中,要注重倾听,尊重父母的意见,避免产生误会和矛盾。

2. 爱心是纽带。

子女要关心父母的生活,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给予他们关爱和支持。

在日常生活中,多陪伴父母,关心他们的情感需求,使家庭关系更加紧密。

3. 责任是担当。

子女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在遇到赡养纠纷时,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二、法律的作用在赡养纠纷中,法律是维护家庭关系、保障父母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对赡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处理赡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1. 依法维权。

子女在遇到赡养纠纷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2. 尊重法律。

子女在处理赡养纠纷时,要尊重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律程序。

在法律面前,平等对待父母,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责任意识。

子女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的法定义务。

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赡养责任,不得逃避。

三、道德的引导赡养纠纷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道德问题。

在处理赡养纠纷时,道德的引导具有重要意义。

1. 传承美德。

子女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关心、照顾父母,传承家庭美德。

赡养纠纷感悟心得体会(3篇)

赡养纠纷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关系也日益复杂。

赡养纠纷作为家庭矛盾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涉及到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经济、情感等多方面关系。

在处理赡养纠纷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家庭、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个人在其中的责任与担当。

以下是我对赡养纠纷的一些感悟心得体会。

一、家庭关系的重要性赡养纠纷的根源在于家庭关系的破裂。

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代沟、经济压力、子女个人价值观等因素。

然而,无论原因如何,家庭关系始终是解决赡养纠纷的关键。

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利于子女关心、照顾父母,使赡养纠纷得以化解。

1. 沟通是关键。

子女与父母之间要经常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增进相互理解。

在沟通中,要注重倾听,尊重父母的意见,避免产生误会和矛盾。

2. 爱心是纽带。

子女要关心父母的生活,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给予他们关爱和支持。

在日常生活中,多陪伴父母,关心他们的情感需求,使家庭关系更加紧密。

3. 责任是担当。

子女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在遇到赡养纠纷时,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二、法律的作用在赡养纠纷中,法律是维护家庭关系、保障父母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对赡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处理赡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1. 依法维权。

子女在遇到赡养纠纷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2. 尊重法律。

子女在处理赡养纠纷时,要尊重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律程序。

在法律面前,平等对待父母,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责任意识。

子女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的法定义务。

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赡养责任,不得逃避。

三、道德的引导赡养纠纷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道德问题。

在处理赡养纠纷时,道德的引导具有重要意义。

1. 传承美德。

子女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关心、照顾父母,传承家庭美德。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前几天去看了一场老人赡养案的庭审,那可真是一场让我心里五味杂陈的经历啊。

一进法庭,就感觉气氛特别严肃,仿佛空气都凝固了。

原告席上坐着那位颤颤巍巍的老人,满脸都是岁月的痕迹,眼神里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无奈和心酸。

你想啊,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结果老了还得在法庭上跟自己的孩子掰扯赡养的事儿,这得多让人心寒啊。

被告席上呢,是老人的子女。

本来应该是最亲的亲人,可在法庭上却互相推诿责任,就像在踢皮球一样。

一个说自己经济困难,另一个说自己忙得不可开交,反正就是各种理由不想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我当时就想,这都什么事儿啊?要是把他们小时候老人照顾他们的那些事儿拿出来说说,他们还好意思在这儿推脱吗?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们你来我往地辩论着。

那些法律条文在我这个外行人听来有点晕乎乎的,但大致意思还是能明白,就是要明确子女到底该怎么赡养老人,从给钱到照顾起居,一样都不能少。

法官呢,也是一脸严肃,不断地询问各种细节,试图理清事情的真相。

我越看越生气,赡养老人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咱们中国自古以来就讲究孝道,什么“百善孝为先”之类的话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可这些子女倒好,把老祖宗的教诲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而且,老人要的其实也不多啊,不就是能有口热饭吃,生病了有人照顾,平时有人陪着说说话嘛。

这要求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啊。

从这个庭审我也明白了一些事儿。

一方面,这法律还真是个好东西,在道德约束不了某些人的时候,法律就得站出来说话,让那些不孝顺的子女知道,赡养老人可不是能随便逃避的责任。

另一方面,咱们的社会也得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现在这种老人赡养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呢?是不是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一些传统的美德都给弄丢了呢?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这个庭审中吸取教训。

作为子女,要懂得感恩,要知道父母的养育之恩比天大。

就算自己再困难,也不能亏待了老人。

而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也要多宣传孝道文化,让这种美德重新深入人心。

希望以后再也不要看到这样让人寒心的老人赡养案了。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前几天去旁听了一场老人赡养案的庭审,那场面,真的是让我心里五味杂陈,就像打翻了调料罐一样。

一进法庭,就能感觉到那种严肃又压抑的气氛。

原告席上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颤颤巍巍的,看着特别让人心疼。

老人脸上的皱纹就像刻上去的一样,每一道都似乎在诉说着生活的沧桑和无奈。

他的眼睛有点浑浊,但还是能看出那里面藏着的悲伤和失望。

被告席上呢,是他的几个子女。

这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啊,怎么就闹到法庭上来了呢?听着法官陈述案件的经过,才知道这里面的事儿还挺复杂。

原来是几个子女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互相推诿,这个说自己经济困难,那个说工作忙没时间,还有的说自己照顾得多了不公平。

我心里就在想,这都什么借口啊?赡养老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就像小时候老人照顾他们一样,这是责任,也是报恩啊。

在庭审过程中,子女们还互相指责起来。

那个争吵的场面,真像是一群争食的小鸡,你一言我一语,没有一点亲情的样子。

这时候我就特别同情老人,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最后却像个皮球一样被子女们踢来踢去。

我都能想象到老人在夜里独自伤心的样子,他肯定在想,自己一辈子的心血怎么就养出了这样的儿女呢?法官在上面也是苦口婆心,一直在给他们讲道理,从法律讲到道德,从传统讲到人性。

可是这些子女啊,就像油盐不进的石头一样,还是在为自己那点小利益争个不停。

我当时就想冲上去跟他们说:“你们也有老的一天啊,就不怕自己的孩子以后也这样对你们吗?”这场庭审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赡养老人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给,更是精神上的陪伴和关爱。

现在社会发展得快了,人们的生活压力也大了,但是这绝不是不赡养老人的理由。

老人要的其实很简单,可能就是儿女们常回家看看,陪他们吃顿饭,听他们唠叨几句。

这比给多少钱都重要啊。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前几天,我有幸(其实也有点无奈,被朋友拉着去的)旁观了一场老人赡养案的庭审。

这一趟下来,那可真是让我心里五味杂陈,跟打翻了调料罐子似的。

刚进法庭的时候,我就感觉气氛特别压抑。

那原告席上坐着的老人,看着特别瘦小,背也驼着,就像一棵在风雨里飘摇了很久的老树,感觉一阵小风就能把他吹倒。

他脸上的皱纹深得就像一道道沟壑,每一道都像是写满了生活的艰辛和无奈。

然后再看看被告席上的子女们,那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我本以为一家人嘛,再怎么着也是血浓于水,可他们那互相指责、推诿的样子,就跟陌生人似的,甚至比陌生人还不如。

有的子女在那大声嚷嚷着自己生活也不容易,工作压力大,养孩子花钱多,好像在比谁更惨似的。

还有的说自己之前给过老人钱了,现在该轮到别人了。

我当时就想,这都什么事儿啊?老人把你们养大,难道就是为了听你们在这儿掰扯谁该养他吗?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那叫一个严肃认真,就像一个公正的裁判,在努力理清这一团乱麻。

各种证据被拿出来,什么赡养协议啦,之前的转账记录啦。

我就寻思着,这一家人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呢?难道亲情在他们眼里就这么不值钱,非得要靠这些冷冰冰的证据和法律来决定谁该照顾老人吗?我觉得特别可笑的是,有个子女居然还在法庭上说自己是最孝顺的,但是因为其他兄弟姐妹的原因才没办法好好赡养老人。

这就好比一群人一起抬东西,结果有人偷懒,然后那个本应该好好抬的人就说,都怪他们,我才抬不好的。

这不是胡扯吗?孝顺老人那是自己的事儿,怎么还能怪到别人头上呢?这场庭审也让我学到了不少东西。

我以前总觉得赡养老人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根本不需要什么法律来管。

但现在我明白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就是拎不清,非得法律来给他们上一课才行。

法律就像是一个底线,当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失守的时候,法律就得站出来说话了。

从法庭出来以后,我就一直在想,赡养老人其实不仅仅是给口饭吃、给个地方住这么简单。

老人辛苦一辈子了,他们需要的是关心、是陪伴,是那种被家人重视的感觉。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前几天去看了一场老人赡养案的庭审,那场面真的是让我心里五味杂陈,就像打翻了调料罐一样。

一进法庭,就感觉气氛特别压抑。

原告席上的老人看起来很憔悴,满脸都是岁月的痕迹和生活的疲惫,眼神里透着那种无奈和心酸,感觉每一道皱纹里都藏着一个故事,而且是那种不怎么美好的故事。

这老人就像一棵快要干枯的老树,在风中摇摇欲坠,只能靠法律这根最后的“拐杖”来支撑自己的晚年生活了。

被告呢,是老人的子女。

我原本想着,这都是一家人,怎么就闹到法庭上来了呢?可是看那几个子女的表情,也是各有各的“戏”。

有的是满脸的不耐烦,好像觉得自己特别委屈,被老人告了简直是天大的冤枉;有的呢,眼神躲躲闪闪的,不敢正视老人,估计心里还是有点心虚吧。

这就好比是一场家庭内部的“拔河比赛”,只不过绳子的那头是老人的晚年幸福。

庭审开始后,那场面就更热闹了,或者说更混乱了。

双方开始互相指责,就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

老人一方哭诉着自己的不容易,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现在身体不行了,却没人管。

子女那边呢,也有自己的说法,什么自己经济压力大啦,兄弟姐妹之间互相推诿啦,各种理由都冒出来了。

我听着就觉得特别可笑,经济压力大?再大还能大过老人当初养育你们的艰辛吗?兄弟姐妹之间互相推诿,这就像一群小鸭子,都想躲在别人身后,不想承担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赡养老人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啊。

这就好比是一场接力赛,老人把生活的“接力棒”传给了子女,子女就应该带着老人走向幸福的终点,而不是在半路上把老人给扔了。

怎么现在就变成这样了呢?难道亲情在利益和生活的压力面前就变得这么脆弱吗?。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

老人赡养案庭审观后感前几天去看了一场老人赡养案的庭审,那可真是一场让我心里五味杂陈的经历。

一进法庭,就感觉气氛特别严肃,就像暴风雨来临前那种压抑的宁静。

原告席上坐着那位老人,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深得像一道道沟壑,感觉每一道皱纹里都藏着岁月的辛酸。

他的眼神里有无奈、有委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那儿,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庭审开始后,双方就开始陈述各自的理由。

老人的子女们在被告席上,有的低着头,有的还满脸不服气。

听着他们的争辩,我心里那叫一个气啊。

赡养老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怎么到他们这儿就变成了一场充满算计和推诿的闹剧呢?有的子女说自己经济困难,养不起老人;有的说自己工作忙,没时间照顾。

我就想啊,再忙再穷,能比老人当初把你们拉扯大的时候难吗?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子女,怎么到老了,连个安享晚年的保障都没有呢?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那是相当有耐心,苦口婆心地给双方讲道理,一会儿拿出法律条文来说事儿,一会儿又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劝解。

可是那些子女啊,就像是铁了心似的,在利益和责任面前,把亲情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这时候我就想,这法庭就像一个放大镜,把人性中的丑恶和自私都给放大得清清楚楚。

平时大家可能都戴着面具,表面上和和气气,一涉及到赡养老人这种需要付出的事儿,就都原形毕露了。

从这个庭审我也想到了很多社会现象。

现在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大家都忙着赚钱、追求自己的生活,可是却把最基本的孝道都给忘了。

咱们老祖宗可是把“孝”字看得比天大的啊。

这事儿也让我明白,法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赡养问题,但要是人心都变凉了,光靠法律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看完这个庭审,我就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自己的父母。

我可不想自己的家庭也发生这样令人心寒的事儿。

我要让我的父母知道,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在他们身边,就像他们曾经陪伴我长大一样。

而且我也希望社会上能多一些关于孝道的宣传和教育,让大家都能把赡养老人这件事儿真正放在心上,别让那些为子女操劳了一辈子的老人,在晚年的时候还流着伤心的泪水。

母子赡养纷争的观后感

母子赡养纷争的观后感

母子赡养纷争的观后感
看了那个母子赡养纷争的事儿啊,真让人心里五味杂陈。

咱先说这当妈的,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那得付出多少心血啊。

就像一棵大树,一直给小树苗遮风挡雨的,盼着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呢。

可这到了该享福的时候,咋就和孩子闹起了赡养纷争呢?感觉就像自己种的瓜,到收成的时候,瓜突然不听话了,这多让人心寒啊。

再看看那儿子,这就有点不地道了。

老妈的养育之恩,那可不是拿金钱能衡量的。

赡养老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啊,怎么还能和老妈在这事儿上扯皮呢?难道小时候老妈喂饭的时候,还得跟小娃娃签个合同说以后要怎么养她吗?这儿子啊,就像个糊涂蛋,只想着自己的小日子过得舒坦,却忘了老妈的辛苦付出。

不过呢,这事儿也不能全怪儿子。

也许他们之间有什么误会没解开。

说不定老妈有时候唠叨多了,儿子心里也烦;或者儿子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但是又没好好跟老妈沟通。

这就像两个人在黑夜里走路,互相看不到对方的想法,结果就撞到了赡养这个大矛盾上。

这事儿让我觉得啊,家人之间还是得多些理解和沟通。

老妈呢,也别总是摆着长辈的架子,要理解儿子在社会上打拼的不容易;儿子呢,更要把感恩放在心上,不管怎么样,老妈的养育之恩是不能忘的。

要是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谈,把心里的想法、委屈、难处都摊开来说,哪还会有这赡养纷争呢?这就好比两个人把路上的石头搬开了,那路不就顺畅了,一家人又能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啦。

反正啊,看了这个事儿,我就觉得家人之间的感情是最宝贵的,可不能因为这些事儿就把感情给弄没了。

希望他们能早点解决这个纷争,重新过上和和美美的日子。

赡养法律援助案例分析(3篇)

赡养法律援助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的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男,60岁,系某市某区居民,无固定收入来源。

被告张某,男,45岁,系李某之子,在某市某企业担任部门经理。

李某与张某的父亲张某甲于1990年离婚,离婚时张某甲将李某抚养至成年,但张某甲与李某之间并无财产分割协议。

近年来,张某甲因年老体衰,生活难以自理,李某遂要求张某承担赡养义务。

张某认为,其父亲张某甲已成年,且李某在成年后与其生活多年,应由李某承担赡养义务。

双方协商不成,李某遂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李某与张某之间是否构成赡养关系,以及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老年人。

”四、案件分析1.李某与张某之间是否构成赡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赡养关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在本案中,李某与张某甲之间并无抚养关系,李某成年后并未与张某甲共同生活,因此李某与张某甲之间不构成赡养关系。

2.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尽管李某与张某甲之间不构成赡养关系,但张某作为张某甲之子,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理由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张某作为张某甲之子,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2)张某甲年老体衰,生活难以自理,需要他人照顾。

张某作为张某甲之子,有义务承担赡养义务,保障张某甲的基本生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张某作为张某甲之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五、法院判决A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张某甲之子,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社会实践报告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姓名:学号:入学时间:学校: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一、案例简介原告方某(女)已年逾七旬,是三个被告的继母。

三被告之父何某病故之后,方某与赵某再婚,方某与赵某婚后,因不和睦,次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离婚后,方某因无生活来源,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三个被告承担赡养义务,每年付给口粮500斤、生活费120元。

三个被告提出与方某已达成不再由其生养死葬和财产分配的协议,从此双方已解除了继母女权利义务关系,并提出方某在四川原籍还有两岁时已由他人收养,与方某无往来的亲生儿子刘某,亦应承担赡养义务。

二、案例审判泾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被告继母女关系成立。

1989年原告再婚时,虽与被告之间达成生养死葬不再由被告承担的协议,但并未经法定程序解除继母女关系,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之亲生子刘某,从小由他人收养,长大后与原告偶尔来往,被告以此为理由,要求其担负赡养义务,不能成立。

被告何某以其出嫁多年为理由,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理由不足。

据此,该院于1991年5月1日判决:一、方某责任田由邱某耕种,每年付给方某口粮小麦400斤(每年7月底前付清)、玉米100斤(每年12月底前付清);何某每年付给方某生活费60元(每年12月底前付清);何某每年付给方某生活费60元(每年6月底前付清)。

二、方某的医疗费、丧葬费,由何某承担百分之四十,另外两个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三十。

以上给付从1991年开始付给。

宣判后,原告、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后经回访,何某已将方某接回家中生活,其他两女亦与方某和睦往来。

三、案例分析在本案中,三被告对原告有共同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她们对原告的赡养义务是同一的、不可分的,因此此案就是必要共同共同诉讼。

诉讼标的的同一是指共同诉讼人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共同起诉或没有共同被诉,法院的判决就无法对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生效。

如果法院判决作出后,原告对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提起诉讼,就可能出现一事再理的现象,也就难以避免裁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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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报告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姓名:
学号:
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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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案心得体会
一、案例简介
原告方某(女)已年逾七旬,是三个被告的继母。

三被告之父何某病故之后,方某与赵某再婚,方某与赵某婚后,因不和睦,次年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离婚后,方某因无生活来源,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三个被告承担赡养义务,每年付给口粮500斤、生活费120元。

三个被告提出与方某已达成不再由其生养死葬和财产分配的协议,从此双方已解除了继母女权利义务关系,并提出方某在四川原籍还有两岁时已由他人收养,与方某无往来的亲生儿子刘某,亦应承担赡养义务。

二、案例审判
泾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被告继母女关系成立。

1989年原告再婚时,虽与被告之间达成生养死葬不再由被告承担的协议,但并未经法定程序解除继母女关系,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之亲生子刘某,从小由他人收养,长大后与原告偶尔来往,被告以此为理由,要求其担负赡养义务,不能成立。

被告何某以其出嫁多年为理由,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理由不足。

据此,该院于1991年5月1日判决:一、方某责任田由邱某耕种,每年付给方某口粮小麦400斤(每年7月底前付清)、玉米100斤(每年12月底前付清);何某每年付给方某生活费60元(每年12月底前付清);何某每年付给方某生活费60元(每年6月底前付清)。

二、方某的医疗费、丧葬费,由何某承担百分之四十,另外两个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三十。

以上给付从1991年开始付给。

宣判后,原告、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后经回访,何某已将方某接回家中生活,其他两女亦与方某和睦往来。

三、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三被告对原告有共同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她们对原告的赡养义务是同一的、不可分的,因此此案就是必要共同共同诉讼。

诉讼标的的同一是指共同诉讼人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共同起诉或没有共同被诉,法院的判决就无法对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生效。

如果法院判决作出后,原告对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提起诉讼,就可能出现一事再理的现象,也就难以避免裁判矛盾。

所以,有必要让有共同实体权利和义务的人站在原告一侧或被告一侧共同进行诉讼。

本案是典型的赡养费纠纷案。

在当今社会,由于很多家庭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代沟,当父母年老、子女成家时,赡养问题就成为摆在父母与子女之间非常尴尬的问题,按照
传统的道德观念,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尽赡养之责本是天经地义,然而现实中往往事与愿违,因赡养费纠纷而涉诉的数不胜数。

本案事实较简单。

原告与三个被告之间是母子关系,原告配偶已过世,现原告自己难以生存,年始原告本人已无力承担自己的养老费用,而三被告也因各自赡养费的纠纷而未尽赡养之责,现原告要求三被告尽赡养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理论上一般认为,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本案中原告已丧偶,也丧失了劳动能力,无力承担养老费用、医疗费与护理费,可以说完全符合以上的两个条件,子女是应尽好赡养义务的,这不仅是道德上的约束,而且是法律上的一种强制性的义务。

因此,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三被告应如何共同负担对原告的赡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履行赡养费方面要以赡养人的实际能力为限,由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综合认定。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并未达成赡养费的一致意
见,因而诉诸法院。

先分析原告的实际需求,其仅仅希望三被告承担其今后的寄养费、医疗费与护理费,应该说要求是很正当的,并非苛求。

再分析三被告各自的经济能力。

根据生活条件、经济条件的不同,据此,可以要求第一被告支付更多的赡养费,而要求第二被告与第三被告支付相对较少的赡养费,应该说,这并非固定的。

如果三被告的经济条件在日后变化的话,应酌情增加或者减少各自的费用。

本案中法院对三被告各自支付赡养费数额的判决是很正确的。

在这类案件中,原告多系老年群众,行动不便,经济上一般也比较困难,让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本来就有一些困难,如果是分属不同辖区的多个被告,有可能在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造成推诿货争夺,从而造成诉讼拖延,从而使原告增加诉讼,这是不合理的。

所以,《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第9条规定,这类案件,可以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

将管辖权归为原告住所地法院统一行使,可便于原告就近行使诉权,且此类案件依法可适用拘传等强制措施,能够保证受诉法院尽快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及时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提高诉讼效率。

赡养案件处理的是家庭内部矛盾,争议的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涉及更深层的情感、心理等复杂因素。

作为子女,不得忽视、冷落老人,尤其是独居老人。


敬父母不仅要有物质供养,更要有精神关爱和心灵抚慰,这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赡养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关于身份关系的约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所以赡养协议中关于身份关系约定,无论老人是否同意,应当是无效的。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免除,也不能以其他理由抗辩不承担。

四、法制观念对社会的影响
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

我们知道,市场经
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说好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建设法制社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经济具有明显的法制性。

只有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在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和在发挥国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

(二)建设法制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

法制是同民主紧密相联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保障。

只有不断完善宪法和法律制度,才能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三)建设法制社会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人民的最高利益,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

没有稳定,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

保持稳定,最根本、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法制,建设法制社会。

综合可见,社会经济的反战是离不开法制的,法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推动的作用。

五、结论
现实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因赡养费纠纷涉诉的数不胜数。

一方面,应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家庭教育;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基层职能部门的作用,使赡养费纠纷及时得到解决,单单依靠法院来解决繁多的赡养费纠纷任务太繁重,也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但最为重要的是,应逐步建立养老保险机制,使社会中无人赡养的老年人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救助。

尊老、敬老、养老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通过对这一起案件的分析,我感到老人晚年得不到儿女照顾,在一些地方光靠道德约束是行不通的。

把赡养老人是做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法律知识更应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让他们知法懂法,以实际行动回报养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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