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关税与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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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附件1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一、配额数量和种类2021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963.6万吨,其中90%为国营贸易配额;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720万吨,其中60%为国营贸易配额;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50%为国营贸易配额。

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1)国营贸易配额;(2)非国营贸易配额;(3)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其中,分配给企业的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在当年8月15日前未签订进口合同的,企业可以委托有贸易权的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企业可以自行进口。

二、申请条件有资格获得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10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2—有资格获得2021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还必须符合相应品种以下所列条件之一:(一)小麦1、获得2020年小麦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下同)的企业;2、2019年小麦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产企业。

(二)玉米1、获得2020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2、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2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3、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45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三)大米(长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别申请)1、获得2020年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2、2019年大米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分配原则分配原则的总体目标是使得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根据市场条件得到充分使用。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日期】【实施日期】【失效日期】【法规分类】部门规章【内容分类】【颁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2月5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二年一月三十日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国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配额量内的农产品进口适用于关税配额内税率,配额量外的农产品进口适用于关税配额外税率。

溢装、短装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具体品种及税目另行公布。

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国营贸易配额需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可以通过国营贸易企业或有贸易权的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直接进口。

羊毛、毛条实行进口指定公司经营,按外经贸部《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

第六条关税配额实行贸易方式全口径管理。

所有贸易方式进口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商品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

第七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八条国家计委委托授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接收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国家计委;接收咨询并将其转达国家计委;核实申请者的申请,以确定是否符合公布的标准;通知申请者其申请中的任何不足之处,向申请者提供消除其申请中不足之处的机会;将国家计委作出的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决定,通知给最终用户,提供分配和再分配的信息;向经过批准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进口配额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进口配额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进口配额随着国际贸易的全球化,农产品贸易协议成为国家之间促进经济发展与合作的重要手段。

在这些协议中,进口配额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

本文将对农产品贸易协议的进口配额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农产品贸易协议的进口配额是指在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协议中,对特定农产品的进口进行限制的一种政策措施。

进口配额通常以数量或者价值的形式来表达,以限制某些农产品从出口国流向进口国的数量或者价值。

进口配额的目的在于平衡对农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同时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与合理。

二、进口配额的种类1. 绝对配额:绝对配额指对进口农产品施加的绝对数量或价值的限制。

进口量在配额范围内则可以无条件进口,超出配额则需要支付额外的税费或者被禁止进口。

这种配额适用于需要限制某种农产品的进口数量的情况。

2. 相对配额:相对配额是指对进口农产品的进口量进行限制,但是并不是以数量或者价值的形式来表达。

相对配额通常使用关税提高或降低来控制进口量。

这种配额适用于需要限制某种农产品的进口比重的情况。

3. 灵活配额:灵活配额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对进口配额进行调整的一种机制。

灵活配额可以根据进口国的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不同季节或者年度的需求变化。

这种配额适用于需要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的情况。

三、进口配额的影响进口配额的实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进口配额能够保护国内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

通过限制进口农产品的数量或者价值,进口配额有效地防止了过度的农产品进口,避免了国内农产品市场的过度竞争,保障了国内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

其次,进口配额也有助于促进国内农产品产业升级和调整。

通过限制进口农产品的比重或者数量,国内农产品生产者将有更多机会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规模,并逐步抢占国内市场。

同时,进口配额也能够平衡进出口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与合理。

通过限制进口或者调整配额,可以减少对出口国的压力,避免不公平的贸易竞争,增进贸易合作与发展。

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

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

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
摘要:
1.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概述
2.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内容
3.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作用
4.我国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现状
5.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未来发展趋势
正文:
【1.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概述】
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是我国对进口农产品征收关税的一种方式,通过对不同种类的农产品设定不同的关税税率,以保护国内农业产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2.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内容】
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其中,粮食和油料等基础农产品的关税税率较低,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产品的关税税率较高。

【3.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作用】
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一是保护国内农业产业,通过征收关税,降低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力,保护国内农民的利益;二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通过控制农产品的进口量,保障国内粮食供应;三是调节国际贸易,通过调整关税税率,影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流向。

【4.我国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现状】
我国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现状是,对大部分农产品征收较低的关税,对部分农产品征收较高的关税。

同时,我国还对部分农产品实施配额管理,即对部分农产品的进口数量进行限制。

【5.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表的未来发展趋势可能是,进一步降低大部分农产品的关税税率,逐步取消部分农产品的配额管理,同时,对部分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可能会适当提高关税税率。

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

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

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农产品贸易也逐渐成为了各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为了维护国家的农产品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

本文将以探讨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为主题,分析农产品贸易规定的意义以及国际上常见的农产品贸易规定。

一、农产品贸易的重要性农产品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国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产品贸易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球农产品的合理流动和分配。

其次,农产品贸易能够刺激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带动农村就业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此外,农产品贸易还能够促进国际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的意义为了确保农产品贸易的顺利进行以及保护国内市场的利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了进口证书、检验检疫要求、关税和配额等内容。

1. 进口证书进口证书是农产品贸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

各国通常要求进口商提供合格的进口证书,以确保所进口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进口证书包括了产品的产地、生产者信息、质量检验报告等内容,对于确保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2. 检验检疫要求为了防止疫病和有害生物的传入,各国都对农产品的检验和检疫要求提出了严格要求。

进口商需要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以确保所进口的农产品不会对国内农业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3. 关税和配额各国通常会针对农产品制定相应的关税和配额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市场,防止大量廉价的进口农产品对国内农民和农业产业链造成冲击。

通过关税和配额的限制,各国能够有效地控制农产品贸易的数量和价格,维护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平衡和稳定发展。

三、国际常见的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不同国家在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列举了一些国际常见的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以供参考:1. 欧洲联盟(EU)欧洲联盟通过欧洲委员会颁布了一系列农产品贸易进口规定,包括了农产品质量标准、卫生和安全标准、可追溯性等要求。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农产品出口政策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农产品出口政策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农产品出口政策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农业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农产品贸易协议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方式,既有利于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也对世界农业生产和消费产生重要的影响。

农产品贸易协议中的农产品出口政策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本文将探讨农产品贸易协议中的农产品出口政策,并分析其对全球农业贸易的影响。

一、农产品贸易协议中的农产品出口政策农产品出口政策是指各国政府通过贸易协议等形式制定的出口农产品的政策。

各国政府在农产品出口政策中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点:1. 出口配额出口配额是指各国政府针对某些农产品制定的出口限额。

出口配额的制定通常会考虑到该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国内市场需求、国际市场价格等因素。

出口配额的制定对于解决农产品供求矛盾、稳定市场价格等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

2. 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是指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农产品出口而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一种财政支持。

出口补贴的制定通常会考虑到该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出口企业的盈利情况等因素。

出口补贴的制定对于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等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

3. 出口关税出口关税是各国政府为了调节农产品出口和国内市场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一种贸易政策。

出口关税的制定通常会考虑到该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生产情况、国内市场的需求等因素。

出口关税的制定对于促进农产品出口和保障国内市场供给等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农产品贸易协议中的农产品出口政策对全球农业贸易的影响农产品贸易协议中的农产品出口政策对全球农业贸易有着重要的影响。

具体地说,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 保障国内市场供给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农产品出口政策可以调节国内市场供求关系,保障国内市场供给。

这对于保障国民的食品安全、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2. 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贸易协议中的农产品出口政策可以促进农产品的出口,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24.08.0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号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2021年第2号修改)和《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4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6号)、《202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2024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

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

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24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4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指南

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指南

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指南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贸易自由化的加速推进,各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显得尤为重要。

农产品作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需求之一,其贸易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的指南,以期为参与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各方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明确谈判目标与原则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谈判的目标和原则。

在明确目标时,应综合考虑国内农业发展需求、对外贸易平衡以及国际贸易规则等因素。

原则则应体现公平、公正、平衡的基本价值观,尊重各国的主权和发展权益,并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同时,还应注重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平衡,以确保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需要各方之间的充分沟通和信息共享。

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可以促进各方对于对方的农产品市场、农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了解,从而使谈判更加顺利和高效。

信息交流机制应包括定期的会议、工作组和技术研讨会等形式,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利用。

三、确保市场准入的平等和公正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障市场准入的平等和公正。

市场准入涉及到关税、配额、非关税壁垒等方面的限制措施。

各方应在协商过程中共同努力,消除不必要的贸易壁垒,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限制性措施,为各国农产品实现更加自由和公平的贸易条件。

四、考虑农业发展的特殊性农业是一个充满挑战和特殊性的行业,其发展需要长期投入、科技支持和政策保障。

在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中,各方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异,尊重各国农业发展的特殊性,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援助,以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保障。

五、加强监管与合作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规范、透明和可持续的贸易体系。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各方应加强贸易监管和合作。

建立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贸易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以及加强技术合作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维护各方的权益并推动贸易的顺利发展。

农产品国际贸易理论原则

农产品国际贸易理论原则

要素禀赋学说的几项重要推论:
1.自由贸易条件下,生产专业化不可能充分实现 2.自由贸易将引起各国的生产要素价格趋于均等 3.国际贸易可以改善国内的收入分配状况 4.国际贸易可以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
3.1.4 比较优势理论的新发展
赫克歇尔-俄林关于国际贸易要素比例的理论阐明 那些拥有充裕资本但劳动力稀缺的国家,将会主 要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
(3)优势来源不同:资源配置效率与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4)衡量标准不同:影子价格与市价 (5)比较优势理论被更为广泛地运用
2.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的联系
(1)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基础 (2)发挥比较优势是实现竞争优势的最佳途径
3.2 WTO有关农产品贸易的基本规则
3.2.1 扩大市场准入,消除非关税壁垒
表3-1 绝对优势比较表
商品
布匹 红酒
单位成本(劳动力)
英国
葡萄牙
4
6
8
3
3.1.2 比较成本学说
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 于1817年提出了比较成本学说。
李嘉图发现,斯密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可能 性。如果在进行两国优势比较时,一个国家各 个产地的产品成本都高于另一个国家时,国际 贸易仍然能使贸易双方得到好处。李嘉图用一 个非常著名的贸易实证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
波特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菱图”
机遇
企业战略、 结构和 竞争行为
需求 条件
要素 条件
相关与 辅助产业
政府
3.1.7 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
1.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的区别 (1)构建的市场条件不同:完全竞争市场与不完全市场 (2)研究对象不同:产业分工或产业互补;同一产业或产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农产品贸易出口规定

农产品贸易出口规定

农产品贸易出口规定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农产品的出口交易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和促进农产品出口,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贸易出口规定。

本文将介绍农产品贸易出口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出口许可证要求为了确保农产品出口的品质和安全,许多国家要求出口商获得出口许可证。

出口商需要向相关政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产地证明等。

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合法出口农产品。

二、品质和安全标准农产品出口必须符合目标国家或地区的品质和安全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涉及到产品的质量、卫生、残留物限量等方面。

出口商需要确保农产品符合这些标准,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质量检测报告、卫生证书等。

三、包装和标签要求农产品出口包装必须符合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这包括包装材料的使用、标签的内容和规格等方面。

出口商需要确保包装合适,并在产品上标明准确的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对于农产品的原产地,也需要在标签上进行明确标注。

四、检验和检疫措施许多国家对农产品出口实施检验和检疫措施,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出口商需要按照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规定,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并接受检验和检疫部门的检测。

只有通过检验合格的农产品才能出口。

五、出口手续和文件要求农产品出口需要办理相应的出口手续和文件。

出口商需要向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出口合同、发票、产地证明等。

同时,出口商还需要遵守目标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法兰谷协定、CITES公约等。

六、关税和配额限制一些国家对农产品的出口征收关税,并设定相应的配额限制。

出口商需要了解目标国家或地区的关税政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使用配额。

此外,还需要遵守目标国家或地区对关税减免的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贸易补贴和反倾销措施在农产品贸易中,一些国家可能实施贸易补贴和反倾销措施。

出口商需要了解目标国家或地区是否存在此类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

在进行农产品贸易时,要遵守贸易补贴和反倾销的规定,避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国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配额量内的农产品进口适用于关税配额内税率,配额量外的农产品进口适用于关税配额外税率。

溢装、短装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具体品种及税目另行公布。

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国营贸易配额需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可以通过国营贸易企业或有贸易权的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直接进口。

羊毛、毛条实行进口指定公司经营,按外经贸部《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

第六条关税配额实行贸易方式全口径管理。

所有贸易方式进口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商品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

第七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统一管理。

第八条国家计委委托授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接收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国家计委;(二)接收咨询并将其转达国家计委;(三)核实申请者的申请,以确定是否符合公布的标准;(四)通知申请者其申请中的任何不足之处,向申请者提供消除其申请中不足之处的机会;(五)将国家计委作出的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决定,通知给最终用户,提供分配和再分配的信息;(六)向经过批准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国家计委授权机构名单(以下简称“授权机构”)详见附件一。

第九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分为A类、B类两种。

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方案

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方案

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

农产品作为重要的贸易品种之一,其贸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由于各国农业生产方式、保护主义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贸易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促进农产品贸易的良性发展,需要进行谈判。

二、谈判目标1. 扩大市场开放度:通过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等手段,促进各国农产品市场的互通互联。

2. 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3. 促进可持续发展:鼓励各国采取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三、谈判内容1. 关税问题(1)逐步降低关税水平:各国逐步降低对其他国家农产品的关税水平,以实现更加公平和自由的市场竞争。

(2)建立“零关税”区域: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零关税”区域,鼓励各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3)取消非关税壁垒:各国取消对其他国家农产品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许可证等。

2. 食品安全问题(1)加强监管:各国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2)信息共享:各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换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和经验。

(3)推广标准化生产:鼓励各国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 可持续发展问题(1)鼓励绿色生产方式:各国鼓励采用绿色、有机等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2)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效益和可持续性。

(3)加强教育宣传:各国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农业发展的认识和支持。

四、谈判策略1. 坚持多边主义:秉持多边主义原则,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2. 坚持公平原则: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推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国际贸易体系。

3. 突出合作共赢:注重利益共享,通过合作实现共赢。

4. 突出可操作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确保谈判成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农产品贸易政策

农产品贸易政策

农产品贸易政策一、关税政策关税是农产品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农产品进出口征收税费,来调节农产品市场和保护国内农业。

关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征收关税:对进口农产品征收关税,提高进口农产品价格,降低其竞争力,从而保护国内农业。

减免关税: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关税,降低出口农产品价格,提高国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关税配额:对某些农产品实行进口配额制度,限制进口数量,保护国内农业。

反倾销税:对出口国倾销行为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国内农业免受不公平竞争。

二、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限制农产品贸易的政策。

常见的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壁垒:通过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限制进口农产品的准入。

卫生检疫壁垒:对进口农产品实施严格的卫生检疫,以保护国内农业和消费者健康。

贸易限制:通过数量限制、配额等手段,限制进口农产品的数量。

反倾销措施:对出口国倾销行为采取反倾销措施,以保护国内农业免受不公平竞争。

三、农业补贴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是指政府对农业生产者提供的补贴和支持,以保护和支持国内农业的发展。

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补贴: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提供补贴,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生产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化肥、农药等提供补贴,以降低生产成本。

价格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或补贴销售,支持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收入。

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农业保险,降低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四、农产品价格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是政府对农产品市场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的政策。

农产品价格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价格支持:政府通过提供价格支持,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保障农民收入。

价格控制:政府通过控制农产品价格,防止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对消费者的影响。

价格补贴:政府通过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价格补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市场定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政府通过调控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农产品价格。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进口粮食征收关税时,通过设定配额来限制进口数量。

这一制度在中国的粮食进口政策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目的、办法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进行的农业开放政策。

当时,中国农业面临着自然灾害、农民收入低下、粮食供应不足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加大粮食进口,并设立了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其次,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一方面,它旨在保护国内农民的利益,避免粮食进口对国内农产品市场造成冲击。

另一方面,它也是通过控制粮食进口数量来保护国内粮食安全。

为了实施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中国政府通过设定不同粮食品种的进口关税配额来控制进口数量。

一般来说,配额会根据国内粮食供需状况和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

当进口粮食数量超过配额限制时,将征收较高的超出配额关税。

这种措施旨在鼓励企业按照配额进口粮食,同时也阻止过量进口。

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市场有着深远影响。

一方面,它保护了国内农民的利益,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

由于进口粮食受到限制,国内粮价得到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提升。

另一方面,它确保了国内粮食供应的稳定性。

通过控制进口粮食数量,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可以预防过量进口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保障国内粮食安全。

然而,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鉴于需求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农业生产的波动性,确定合适的进口关税配额并不容易。

如果配额设置过低,可能导致国内粮食供应不足;如果配额设置过高,可能对国内农业产业造成冲击。

其次,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也可能妨碍国际贸易的自由化。

一些国外供应商可能认为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不公平,并对此提出质疑。

最后,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在执行中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进口配额的分配不均等、相关政策的执行成本较高等。

总的来说,粮食关税配额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了保护国内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三年第号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经商海关总署,特制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授权机构名单另行公布商务部部长:吕福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二OO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第三章分配第四章期限第五章执行第六章调整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地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地年度市场准入数量.关税配额量内进口地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地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地有关规定执行.散装货物溢装部分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地规定执行.第三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地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地进口税目、税则号列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地企业进口,有贸易权地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羊毛、毛条实施进口指定公司经营.进口经营按原外经贸部《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年第号)地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第六条符合第三条规定地农产品所有贸易方式地进口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第七条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分配.第八条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委托各自地授权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受理申请者地申请并将申请转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二)受理咨询并将其转达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三)通知申请者其申请中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醒其修正;(四)向经过批准地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九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地产品,免予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二章申请第十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地申请期为每年月日至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于申请期前个月在《国际商报》、《中国经济导报》以及商务部网站()、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每种农产品下一年度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关税配额申请条件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地关税配额农产品税则号列和适用税率.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第十一条商务部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地申请.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地申请.第十二条商务部授权机构根据公布地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地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月日前将申请转报商务部(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同时抄报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根据公布地条件,受理申请者提交地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申请及有关资料,并于月日前将申请转报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第三章分配第十三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根据申请者地申请数量和以往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其他相关商业标准或根据先来先领地方式进行分配.分配地最小数量将以每种农产品商业上可行地装运量确定.第十四条每年月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通过各自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并加盖“商务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国营贸易配额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上注明第四章期限第十五条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于每年月日开始实施,并在公历年度内有效.《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自每年月日起至当年月日有效.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按公布地实施细则执行.第十六条当年月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下一年到货地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最终用户需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有关证明单证到原发证机构申请延期.原发证机构审核情况属实后可予以办理延期,但延期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年月底第五章执行第十七条最终用户按国家相关商品进口经营地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签订进口合同.第十八条加工贸易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地农产品,海关凭企业提交地《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凭提交地在“贸易方式”栏目中注明“加工贸易”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办理通关验放手续.加工贸易企业未能按规定期限加工复出口地,应在到期后天内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海关按加工贸易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一证多批制,即最终用户需分多批进口地,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最终用户须如实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终用户进口填写栏”,填满后,需持该证到原发证机构换领未办理通关部分地配额证.散装货物每批次进口溢装量不得超过该批次地.第二十条自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地关税配额农产品由海关按现行规定验放并实施监管.从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口地关税配额农产品,海关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按进口货物管理地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第二十一条最终用户完成《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标明配额量地最后一批次进口报关后,于个工作日内将海关签章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最终用户将本年度未使用完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于下一年1月底前交原发证机构第六章调整第二十二条分配给最终用户地国营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在当年月日前未签订合同地,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地管理权限报商务部或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允许最终用户委托有贸易权地任何企业进口;有贸易权地最终用户可以自行进口.第二十三条持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地最终用户当年无法将已申领到地全部配额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合同无法完成,须在月日前将无法完成地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第二十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地申请期为每年月日至日(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于申请期前个月在《国际商报》、《中国经济导报》以及商务部网站()、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地申请条件.申请者地申请需由授权机构分别转报商务部或发展改革委.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由商务部公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由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二十五条当年月底前已完成所分配地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且将海关签章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地最终用户,可申请关税配额再分配量.第二十六条每年月日前,商务部将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凭合同先来先领分配方式除外);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将小麦、玉米、大米、棉花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根据公布地申请条件,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分配.分配地最小数量将以每种农产品商业上可行地装运量确定.获得再分配配额量地最终用户可以通过有贸易权地企业进口,有贸易权地企业也可以自行进口第七章罚则第二十七条加工贸易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将关税配额农产品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内销售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地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八条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地,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地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有关税配额地最终用户有上述行为地,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农产品关税配额地申请.第二十九条对伪造有关资料骗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地,除依法收缴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进口关税配额地申请.第三十条最终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于当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截止到月日又未将当年不能实现进口地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地,其下年度分配地关税配额量将按未完成地比例相应扣减.第三十一条最终用户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并在该两年内每年月日前将当年不能使用地关税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授权机构地,其下年度分配地关税配额量将按其最近一年未完成地比例相应扣减.第三十二条最终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将海关签章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地,视同未完成进口,相应扣减其下年度关税配额量.第三十三条走私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按关税配额量外进口适用地税率计算偷逃税金额,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规定进行处罚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有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和再分配地咨询需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其授权机构提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或其授权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第三十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章”分别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监制.第三十六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证面以下栏目:最终用户注册地区、关税配额证编号、最终用户名称、关税配额证有效期、贸易方式、商品名称、安排数量、国营贸易量、发证日期、报关口岸须用计算机打印.需要更改证面报关口岸地最终用户,到原发证机构修改换证.第三十七条关税配额农产品地进口购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中地国营贸易企业指政府授予某些产品进口专营特权地企业.国营贸易企业名单由商务部核定并公布.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中地最终用户为直接申领到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地生产企业、贸易商、批发商和分销商等.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依照原《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号)执行.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证样)。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1.05.10•【文号】商务部令2021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发布,根据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和商务部令2021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建立统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见和非歧视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

关税配额量内进口的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的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装货物溢装部分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税目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第四条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第五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为全球配额。

第六条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农产品所有贸易方式的进口均纳入关税配额管理范围。

第七条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分配。

农产品贸易的贸易保护

农产品贸易的贸易保护

农产品贸易的贸易保护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农产品市场已经逐渐成为了国际贸易的重要领域。

在农产品贸易中,贸易保护措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贸易保护的实施旨在保护国内生产者不受外国商品冲击,打击非法贸易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但是,贸易保护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可能导致价格上涨、国内市场失去竞争力,从而对消费者和农民造成严重的影响。

1. 贸易保护的形式贸易保护措施通常包括关税、配额、反补贴措施和非关税壁垒等。

关税是指针对农产品进口实行的一种税收措施。

配额是指限制国外产品进口的数量上限。

反补贴措施是指限制进口产品从政府获得补贴。

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标准、质量检验等规定,这些规定可以阻碍进口商品。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本国农产品的市场利益,但同时也会产生其他问题。

2. 贸易保护可能带来的影响贸易保护措施的实施可能会导致本国消费者支付更高的价格。

由于贸易保护使得本国市场的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国内消费者不得不承担较高的价格。

另外,贸易保护措施可能会使得本国农产品失去竞争力。

由于贸易保护措施通常基于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存在价格差异,国内农产品的价格更高。

因此,对于那些价格比较高但质量较低的本国农产品而言,受到贸易保护的保护的同时也失去了与国外同类产品市场竞争的机会,进而无法从竞争市场中获得利益。

另外,贸易保护措施还可能存在影响世界经济贸易秩序的风险。

一些国家可能采取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这就可能诱发其他国家反击,很容易引起贸易战,加大贸易保护的冲击,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 适应和应对贸易保护措施要适应和应对贸易保护措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本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该增强自身竞争力,加强产品质量、品牌服务等方面的提升,弥补价格的不足。

其次,农产品贸易主管部门可以推进政府间的贸易磋商,在贸易对话等平台上寻求互惠和支持。

另外,应该加强和健全农产品贸易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信息的透明度,消除非法贸易障碍,提高对出口产品市场的知晓程度,以增加贸易保护措施缓解的优势。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

中国的粮食关税配额制度【原创版2篇】目录(篇1)一、中国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和目的二、中国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具体措施三、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四、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政策的优势和影响正文(篇1)一、中国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和目的自 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农产品进口管理体制进行了重要改革。

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我国制定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对小麦、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及毛条 10 种农产品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在保障国内粮食安全的同时,适度进口农产品,优化供给结构,弥补结构性短缺,调剂国内余缺。

二、中国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具体措施我国每年粮食进口量将近粮食产量的四分之一,在国际粮食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为了防止粮食进口数额过大,冲击国内粮食安全,我国对三大主粮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发布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其中包括小麦、玉米、大米等粮食品种的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和分配比例。

三、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对于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一般由地方的商务部或发改委受理。

申请期为每年的 10 月 15 日到 30 日,在申请期前一个月在商务部和发改委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下一年的一月一日前发放下一年度的配额证。

在分配细则方面,我国对不同粮食品种的进口关税配额实行不同的分配比例,如小麦的国营贸易配额比例为 90%,玉米为 60%,大米为 50% 等。

四、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政策的优势和影响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政策有利于优化我国粮食供给结构,降低粮食进口成本,提高国内市场粮食供应水平。

同时,这一政策有助于维护国内粮食市场价格稳定,保障农民利益。

然而,由于进口粮食配额的限制,有时可能导致国内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从而影响市场价格。

目录(篇2)一、中国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和目的二、中国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具体措施三、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四、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制度的意义和影响正文(篇2)一、中国粮食关税配额制度的背景和目的自 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农产品进口管理体制进行了重要改革。

农业协议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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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
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 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二、要把龙头企业做强
措施
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 高带动能力。
三、要把管理体制搞活
进一步搞活外贸体制
按照国际惯例办事
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
四、要把“绿箱”和“黄箱”政策用好
充分运用WTO“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
《农业协议》产生的背景
由于农产品贸易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以及 各方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利益冲突,长 期以来谈判进展缓慢,一直游离于GATT的 基本规则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之外。乌拉圭 回合谈判中,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就逐步 实质性削减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问题达成 一致,各方就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国内支 持、出口补贴等做出承诺,极大地推动了 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 发展中成员的平均关税减让承诺。 • 发展中成员可灵活的建立关税上限约束。 • 最不发达成员虽然也进行关税化及关税约
束,但可免于减让承诺。
21
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农业贸易法律 制度的差异
发达成员
支持和保护农产品生产 者价格与收入。
给予农业价格和收入以 高额补贴,对农业是正 方向的保护,并由此影 响整个国际农产品市场 的格局。
需要削减的出口补贴范围:
1.根据出口实绩给予的直接补贴; 2.政府按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售或出口有关产品; 3.政府通过公共帐户或利用税收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出口; 4.为降低市场营销成本而提供的补贴; 5.由于国内运输的有关国际运输和运费的条款; 6.根据产品是否被纳入出口产品范围提供的补贴。
2、对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24
3、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 保护农业的基本手段减少; • 关税配额管理的灵活余地很小; • 出口产品不能享有补贴,农产品出口的难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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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关税与配额在全球范围内,大多数国家都使用一些手段来控制贸易,这些手段
通常被称为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其中一种措施是关税。

关税是在进口
商品时征收的一种税,旨在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使国内生产更具有
竞争优势。

然而,关税也会阻碍进口商品的自由流动,并可能导致贸
易战。

因此,许多国家签署协议,以规定关税和其他贸易措施的使用。

农产品贸易协议就是这样一个协议,涉及许多国家之间对农产品的
贸易。

该协议规定了贸易中的关税和配额等措施,旨在促进贸易的自
由化和公平。

关税和配额是这个协议中的两个重要要素。

关税是一种限制性措施,可以阻止外国农产品的进口,使国内的农民和农业企业更有竞争力。

但是,过高的关税可能会导致贸易壁垒,阻碍其他国家的贸易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农产品贸易协议规定了最大关税率,以确保贸易
自由化和公平。

除了关税之外,该协议还规定了配额。

配额是指进口农产品的数量
限制。

可以根据配额来控制不同类型的农产品进口。

这项措施旨在使
贸易更可预测,以便生产者和进口商能更好地规划业务。

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关税和配额通常是依据许多因素制定的。

这些因
素包括生产成本、本国农业政策和其他贸易协议。

例如,在农业上有
竞争优势的国家可能要求用更低的关税对其农产品进行征税,以扩大
其出口市场。

对于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能需要征收更高的关税,以
确保自己的本国农民和农业企业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农产品贸易协议的关税和配额对于促进自由化和公平贸易至关重要。

这些措施可以确保所有国家都可以平等地参与贸易,创造更加开放和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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