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合同;
五、监理合同;
六、危险性较大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八、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相关证件;
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证明和支付计划;
十、施工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
新开工项目“五必须”措施
一、特种设备:塔吊、施工升降、物料提升机必须先到城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备案,经审核后再安装,安装完工后经市特检所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操作。
三、新开工施工场地必须平整,制作间、主干道必须硬化,四周必须做好排水措施。
四、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方能搭设。
五、施工用电一级配电柜必须安装牢固,距离施工现场30米处安装,必须按照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二级防护要求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