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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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

任书(原件);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应当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 符合 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按工程是否招标投标工程项目定: 符合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 1、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工程项
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 目,需提交勘察、设计、施工、
决议书文件,以上均提交复印件。
监理中标通知书以及《工程招
标核准意见表》的复印件;
2、 非招投标工程项目,需建设单 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
包工程决议书文件,文件应为
正本,填写完整,签章齐全。
复印件应当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
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4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施 内容应填写完整,签章齐全,复印 符合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或工程 所在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窗口
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提出核准意见
窗口发件
三、裁量准则
序号
裁量准则
具体参数
是否符合 许可条件
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 符合
表》及附件:
册申报表》及附件均需提交原件,
(1)建设单位开工前安全施工措施 一式三份。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大良街 道的工程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1 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按 镇街投资镇街管理的原则(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除外)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 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757-22836600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审查资料齐全、有效 →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 流程图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一、建设单位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建设程序,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质监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地质勘察报告;2、施工图纸;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批准书;4、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6、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7、由建设单位填写的《质量监督登记表》和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8、其它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规划和消防)。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人员一览表;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A、B、C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证件;4、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的任命文件;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监理规划。

7、危险性较大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注:复印件必须是有效复印件(有核对,有盖章)。

四、新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要求布置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图片要有整体围墙的四分之一占有量。

五、区质监站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路桥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路桥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书》,对文件资料漏缺、不符合的项目告知缺项资料名称,达不到规定要求,暂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说明理由。

六、建设单位凭《路桥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并据此可以正式开始施工。

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0年6月25日附表(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附表(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表(3):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建设单位)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于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项目开工前)交区质监站。

2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制度

2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有序开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及德泰控股公司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

2 施工安全监督手续2.1 工程项目施工前,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将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将办理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交与施工(总承包)单位。

2.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到华洋数码公司购置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项目部软件并入网。

施工单位项目部通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项目部软件填写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并点击上报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网上点击上报工程所在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2.3 施工单位见到网上预审通过后,则需要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达标目标、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以及改善施工生产生活质量、提高安全作业安全条件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一同报工程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

2.4 上报材料如有问题被退回,则由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等配合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上报,直至合格。

2.5 上报材料经所在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通过后,将取得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3 中止及恢复施工安全手续3.1 工程项目因故需中止施工时,我公司将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3.2 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我公司建设项目负责人将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项目部软件向工程所在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注明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并向安全监督管理站报送经我公司、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3.3 提交的资料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查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得到工程所在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发放的《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流程及办理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流程及办理须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须知为确保施工企业顺利、快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特告知如下,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1、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三份(应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签属意见,并盖单位公章确认);2、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3、施工单位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一份;4、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一份(经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盖单位公章确认。

按规定应经专家组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附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5、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支付与使用计划表一份(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盖章确认);6、该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登记表、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审查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各一式二份,并提供各管理人员相应的岗位资格、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等证件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场内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7、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计划(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8、该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10、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1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时间。

12、办理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局审核审批科(获取监督备案登记编号),办公咨询电话:22132253。

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六楼安全监督科(审查相应资料,发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书),正常工作日因工作人员要下工地巡查(一般上班半小时后),要办理相关手续就提前电话联系,办公咨询电话:22103263 22669752。

补充说明:1、上述所有表格应用黑色或蓝色水笔认真填写工整、完整(打印也可)。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手续

监督施工人员的 安全教育培训
监督施工人员的 安全操作规程执 行情况
监督施工人员的 安全防护措施落 实情况
监督施工人员的 应急救援演练情 况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
施工前的安全 准备工作:包 括安全培训、 设备检查、制 定应急预案等
施工过程中安 全监督:定期 检查施工现场 的安全状况, 及时发现并纠
正安全隐患
施工后的安全 评估:对施工 过程进行安全 评估,总结经 验教训,提高 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安全管理 制度:制定并 执行施工现场 的安全管理制 度,确保施工 过程的安全有

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采取措 施进行整改
整改过程中,加强监督和检查, 确保整改效果
对于无法及时整改的隐患,应 制定专项方案并报批
监督整改过程:安全监 督审查人员需对施工单 位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 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 安全监督审查人员需对 施工现场进行复查验收, 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 消除
对施工安全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公 示
处罚措施:包括 罚款、暂停施工、 吊销资质等

公示要求:将处 罚结果进行公示, 提高透明度和公 信力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 是否完好有效
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 齐全有效
检查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等 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材料的安全性检测
施工材料来源的可靠性
施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 报告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是 否符合要求
建立审查资料数据库:将审查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数据库,方便查 询和检索。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包含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包含资料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
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4、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书;
5、勘察、设计合同用复印件;
6、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见证单位的见证取样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7、地下物普探报告;
8、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勘察设计批准文件。

(二)、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
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取(送)样员资格证收用复印件;
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原件);
5、施工组织设计。

(三)、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
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3、该项目监理组织;
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
5、监理大纲。

二、安全监督手续
(1)规划、用地许可证;
(2)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4)施工企业已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
(5)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配备合格、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合格;
(6)具备建筑工程开工前的其他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首先,项目立项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
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设规模及
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等。

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法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其次,监督计划编制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环节。

监督
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要求,制定监督计划,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
有关单位进行通知。

监督计划要包括监督的内容、方式、时间节点、责任
人等信息,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监督实施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核心环节。

监督机构根据监
督计划开展监督工作,包括对项目文件进行审查、现场检查等,确保工程
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监督机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
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抽查和检测。

最后,监督结果报告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总结和评估。


督机构在监督结束后,编制监督结果报告,并将监督结果向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监督结果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工程建
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总之,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事指南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
目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和指导监督手续和步骤的执行,可
以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其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
(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资金拨付。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是建筑项目中的重要环节,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

监督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监督计划:在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编制安全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目标、职责和措施。

该计划需重点关注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点和预防措施。

2. 工地安全设置:监督人员应检查工地内的安全设置,包括施工现场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材等,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搭设和使用。

3. 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工作技能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

4. 施工过程监督:监督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并及时指导施工单位做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5. 安全检查记录:监督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下来。

记录中应包括检查日期、地点、问题发现、整改情况等内容,以便后续追踪和核查。

6. 安全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监督人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制定整改措施,并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进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

7. 安全验收:监督人员应对工程竣工后进行安全验收,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工程交付后的安全使用。

以上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的一般内容。

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有所差异,监督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停工报告应当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 加盖单位公章。暂停施工期间施工总承包单位项 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工程项目部印章。 (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 当确保管理人员的数量满足恢复施工的实际需要 并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确保安全岗位的所有管 理人员到位。
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实施细则
摘自京建法〔2015〕9号
需要了解的内容:

定义: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 等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 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 动
目的: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安全监督工作。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两级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实施原则:行业指导、属地监督
第十六条 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 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 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工条件验收报告。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 收报告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 监督告知书》(附件8),对工程项目恢复实 施施工安全监督。

谢谢大家!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 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 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 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 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 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附 件7)。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 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填写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四、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副本)、施工图纸(全套)五、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附监理单位审批表)和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应有施工单位项目取样专用章和监理单位项目见证专用章)七、填写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八、建设工程项目施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附上岗证复印件)九、施工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交费凭证和质量监督费(缴费单第二联及发票复印件)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十一、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安全措施费用。

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盖章)需要审查的文件资料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组成人员资格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上岗证,如不是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用人单位聘书和原单位解聘书二、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总监必须具备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证或培训证和职称证书)三、地质勘察报告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查原件不留)开发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登记流程图建筑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要点一、安全管理机构(15分)①安管人员不到位,与建设管理登记注册申报审批书不符合扣15分②安管人员每一人不持证上岗或不佩戴工作卡扣3分③未订立各级安全责任书(内容包括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等)扣15分④无安全性评估扣10分二、安全教育(10分)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扣5分②新进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③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扣5分④安管人员未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每发现一人扣5分⑤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⑥特种作业,每有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0分)①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扣10分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③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不能全面指导施工扣5分四、封闭管理(10分)①一般路段的现场围档不连续,高度不足1.8米扣5分②围档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分③施工大门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五牌一图”不全,缺一项扣2分⑤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5分⑥无安全标语扣3分五、施工场地(10分)①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不通,电不通扣10分②施工现场不平整,道路不畅通扣5分③道路硬化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场地扬尘大,泥泞扣5分⑤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扣3分六、建材堆放与现场防护(10分)①建材不按照施工平面图布局堆放扣5分②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每一处扣2分③堆放不整齐,每一处扣2分④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人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扣5分⑤易燃易爆物未分类存放,存放不安全扣5分⑥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5分⑦安全标志牌不按施工平面图设置扣5分⑧每有一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2分七、现场临舍(10分)①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等生活设施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则细则》要求,或未妥善安排的扣5分②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扣5分③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娱乐场所扣2分④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2分⑤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3分八、施工用电(15分)①现场施工用电与临电组织设计不相符的扣15分②应该采取外电防护的,其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5分③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④未采用TN-S系统扣10分⑤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⑥一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每少一个扣2分⑦二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每少一个扣2分⑧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每一处扣5分⑨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⑩配电箱材质不符合要求,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发现一处扣2分○11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12配电箱安装高度、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2○分13照明未设专用回路扣5分○14照明专用电路未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扣5分○15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采用安全电压扣3分○九、施工机具(10分)①进场的施工机具三证不全,每发现一处扣5分②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每发现一处扣5分③施工机具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扣5分建设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审查表表十四: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你站在年月日检查我公司承建的工程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下发了停工令(安监停字第号),经我单位停工整改,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于200 年月日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结果报送你站,请派人核查: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本回执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督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公司:你单位承建的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已收到。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1. “三宝”、“四口”以及“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2. 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实行多级
配电、逐级保护等。 3. 深基坑的边坡位移、沉降监测情况。 4. 高大脚手架剪刀撑搭设情况、与建筑物拉接等是否符合专项方
案的要求。 5.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是否符合专
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
作为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可采用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
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方式。
监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
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施工安全监督及管理抽查记录》(附件5)。
Hale Waihona Puke 排查治理制度;(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制度;(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 罚制度;(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十)其他保障安 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制度。建设单位: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资料。 (3)监督机构提出安全监督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
项方案的要求。 (三)施工安全监督措施及抽查频次: 按照监督计划及实际需要,结合相关信息平台,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 行随机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 门处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建设单位申请的恢复施工安全 监督手续及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原则上每个工程项目不少于3次, 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 3、 组织监督交底 (一)参会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安 全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安全部 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各工程建 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加交底的人员应在《施工安全监督交底 会议记录》(附件4)上签字。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建筑⼯程安全监督⼿续申报程序建筑⼯程安全监督⼿续申报程序⼀、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安全⽣产许可证条例》、《建筑⼯程安全⽣产监督管理⼯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和⼯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交下列资料(⼀)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程(含建筑装饰装修、拆除⼯程),在⼯程项⽬招标投标⼯作完成、建筑施⼯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程安全施⼯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程施⼯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1.《贵州省建设⼯程安全施⼯措施资料备案表》⼀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1)施⼯单位分管安全负责⼈安全考核证书(2)施⼯单位技术负责⼈职称证书(3)项⽬负责⼈(项⽬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件(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件(5)总监理⼯程师上岗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6)安全监理⼯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7)特种作业⼈员的资格证书2. ⼯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3.建筑施⼯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企业安全⽣产许可证复印件;4.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5.建设单位⽀付安全⽣产费⽤的付款凭证及计划;6.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使⽤计划;7.建筑⼯程意外伤害保险单;8.《贵州省建设⼯程施⼯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9.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10.施⼯、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1.安全⽂明施⼯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12.建设单位向施⼯企业提供施⼯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排⽔、供电、供⽓、供热、通信、⼴播电视等地上和地下管线资料,⽓象和⽔⽂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续;13.施⼯现场临时⽤电⽅案;14.施⼯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组织设计(⽅案、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安全监督管理有下列主要程序: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一)工程项目经招投标或者其他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必须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手续,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审查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等相关申请资料。

(二)提供齐全以下资料一个工作日内,安全监督机构应受理该工程安全监督。

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审查书(填写并盖有效公章);2、中标通知书或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的相关文件、合同原件;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5、施工单位中标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考核证书原件;6、项目总监及现场安全监理职业资格复印件;7、按规定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书;9、建设单位按要求交纳安全措施费凭证,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一)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施工单位对工地开工安全条件进行自查并盖章,监理单位对其所填写内容和开工安全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查表上盖章签署意见。

安全监督机构在收到开工条件审查表后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复核(三个工作日内),并签署复核意见。

复核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现场安全监理应在施工现场并按开工条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复核标准如下:1、施工单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足量(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下1人、1-5万2人、5万以上的3人)安全员,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均有“三类人员”考核证书。

2、配备足量(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下兼职1人、1-5万专职1人、5万以上成立专门安全监理机构)安全监理人员,项目总监及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均有规定的资格证书。

3、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指南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指南

**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指南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工程项目施工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及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准备。

符合要求的,监督站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一、办理监督备案所需资料(交安监站):1、工程概况;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制式文本);3、五方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员一览表(制式文本);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制式文本);5、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制式文本);6、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7、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

二、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踏勘要求(现场检查):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已经明确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及拨付计划。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已确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4、施工单位已结合工程特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较大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完毕。

5、施工单位已为工程项目制定了重大危险点源监控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范要求。

7、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齐全。

(制式文本)9、施工现场已设置了围档,打围牢固严密。

已悬挂“五牌一图”;已悬挂“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

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和主要道路已经硬化;冲洗设备、污水沉淀池已配备完成;大门出入口及道路通行区、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分区设置。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

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民工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已建成并能正常使用,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

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

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一、为规范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加强为建筑企业服务,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二、办理程序:1、领取相关表格及文件。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资料审核。

4、资料审核无误,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三、领取的表格及文件:包括:《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一式二份(可到市建委网站下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告知书》一式五份、《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朝阳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份、《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份、《朝阳区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办法》一份。

四、需提供的资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各一份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各一份3、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方案一份4、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5、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二份6、加盖公章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告知书》一份7、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一份五、安全、环保措施及安全生产监理方案的基本要求:安全、环保措施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朝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朝阳区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办法》,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施工条件等具体情况制定。

建设单位在安全、环保措施中应按照《朝阳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朝建发【2006】11号)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该费用的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及调整方式等内容。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

这些手续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监督申报、施工安全监督注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等。

一、施工安全监督申报1.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向监督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2)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5)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计划;(6)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7)监督机构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

2.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

对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二、施工安全监督注册1.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监督机构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注册。

注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书;(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情况;(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应急预案;(8)监督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 监督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

三、施工安全监督检查1. 监督机构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

2. 监督机构按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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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合同;
五、监理合同;
六、危险性较大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八、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相关证件;
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证明和支付计划;
十、施工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

新开工项目“五必须”措施
一、特种设备:塔吊、施工升降、物料提升机必须先到城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备案,经审核后再安装,安装完工后经市特检所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操作。

三、新开工施工场地必须平整,制作间、主干道必须硬化,四周必须做好排水措施。

四、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方能搭设。

五、施工用电一级配电柜必须安装牢固,距离施工现场30米处安装,必须按照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二级防护要求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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