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诈骗未遂案件的案例
河北高院公布四起涉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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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公布四起涉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5.24•【分类】其他正文付某某等17名被告人诈骗案2019年5月左右,被告人付某某、高某甲与张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合伙成立外资公司。
该公司从他处购买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框架,在阿里云日本站租用服务器,以该外资公司的名义对虚拟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行开发运行,并借用高某甲名下的北京某公司作为掩护,招聘雇佣员工。
该公司通过虚增资产(USDT等)、接入“做市”系统(包括自成交程序、对冲交易程序)刷交易量、虚假连续K线等程序,内部操控平台数字货币的走势,最终使客户投资亏损。
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付某某纠集被告人高某乙、王某某、冯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分别在北京市某区、河北省某县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
利用付某某实际控制的某公司作为掩护,招聘被告人闫某某、杨某甲、王甲等人,以“聊感情”的方式,获取被害人好感和信任,利用从他处获取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和从高某甲等人运行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外汇原油和黄金、数字货币等。
该组织团伙分工明确,上设公司经理、技术总监、形象代言人,下设业务组长、业务组员。
公司为业务组员提供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业务组员通过付某某从非法渠道获取的手机号码,有针对性地选择女性添加为微信好友,用虚构的身份,使用形象代言人冯某某的照片,通过王某某的培训或下发的“话术单”,对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被告人张某某、闫某某、王甲、王乙、王丙、袁某某、冯某、杨某甲、杨某乙、郭某某、张某、刘某某作为业务组长或者业务组员,通过上述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
综上,被告人付某某、高某乙、王某某涉案数额均为2955919.32元。
其他各被告人涉案数额从835355元至66012.2元不等。
法院认为,付某某等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犯罪集团,付某某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高某乙、王某某、高某甲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王乙、袁某某、冯某、杨某甲、杨某乙、王丙、王甲、郭某某、张某、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电信诈骗案例
![电信诈骗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bc37cf70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06.png)
电信诈骗案例电信诈骗是指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通讯工具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例,向大家介绍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以及如何避免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案例一,虚假中奖信息。
小王收到一条短信,称他中了某某彩票公司的大奖,需要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才能领取奖金。
小王心存侥幸,按照短信上的要求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
结果不出所料,他的银行卡很快被盗刷,损失惨重。
案例二,冒充亲友求助。
小李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他的亲戚,并称自己遇到了紧急情况,急需资金。
小李出于关心,立刻汇款了一大笔钱。
事后才发现,对方根本就不是他的亲戚,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案例三,虚假投资理财。
小张在网上看到一个投资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
他贪图利益,毫不犹豫地投入了大量资金。
然而,当他想要提取投资回报时,却发现所谓的投资公司早已消失无踪。
以上案例让我们看到,电信诈骗的手法千变万化,而且往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为了避免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养成一些良好的防范习惯。
首先,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
其次,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或网络信息,尤其是涉及到金钱、财产的事务。
最后,要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对待投资理财项目,不要贪图一时的高额回报,以免上当受骗。
总之,电信诈骗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不轻信、不盲从,以免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广州法院发布四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广州法院发布四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5c2140c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1d.png)
广州法院发布四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2.01•【分类】其他正文广州法院发布四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发布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以帮助大家提高反诈意识,防范各式骗局,切实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投资理财、博彩骗局——陈某某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基本案情2019年2月开始,同案人“韩西”、刘某某在缅甸掸邦第四特区某酒店设立“神洲公司”,纠集、雇佣被告人陈某某、叶某、汪某某以及同案人,经过统一培训后,虚构身份假扮长相出众、善解人意的完美恋爱对象,通过各大交友网站和聊天工具添加不特定的中国境内公民为好友,以谈恋爱、交友为名与之聊天,骗取得信任后,向被害人发送诈骗平台“指旺财富”的二维码,以理财、博彩为名诱骗被害人扫码进入该平台并不断投入资金,通过控制平台将被害人投入资金占为己有。
上述人员内部实施“公司化管理”,形成了一个管理严格、全部成员紧密合作、相互帮助配合的大型电信诈骗集团。
其中,陈某某担任涉案公司主管、总监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叶某担任技术主管、一组组长负责网络及技术指导管理工作,汪某某担任培训师负责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通过上述方式,该犯罪集团共骗取1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716720元。
裁判结果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叶某、汪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汪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并呈现链条化、组织化、产业化、企业化、跨区跨境化趋势,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破坏社会诚信,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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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基本案情】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
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
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
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
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
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
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 763 400元。
【裁判结果】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强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
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陆马强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本案是以虚构推荐所谓的“优质股票”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
厦门中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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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6.22•【分类】其他正文厦门中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案例1被告人蓝某某涉疫情防控物资诈骗案基本案情2020年2月5日至2月13日间,被告人蓝某某发现疫情爆发后市场口罩紧缺,在没有货源和供货经验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防疫口罩可出售的虚假信息,宣称货源充足、发货及时,以每只口罩人民币3元多的价格,诱使他人向其订货并支付全款。
得款后,被告人蓝某某编造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或以每只5元多的价格买入少量口罩发给催货较急的被害人,其余货款均被其用于网络赌博。
截至2月13日,被告人蓝某某先后骗得江西宜春、福建漳州等地四名被害人钱款人民币74.598万元。
2020年2月13日,被告人蓝某某向公安机关谎报警情称自己购买口罩被诈骗。
归案后,蓝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赃款人民币3万元。
法院判决集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74.59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蓝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系审理当时福建省内诈骗数额最大的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成为生活必备品,市场需求量剧增。
本案被告人在全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时,却打起自己的小算盘,利用被害人急需防疫物资的迫切心理,设置口罩骗局,大发国难财,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必将依法受到严惩。
一审法院从快从严审判,依法制裁诈骗犯罪,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保障了疫情防控措施的规范、有序开展。
案例2被告人张某束、张某江、张某伟、黄某鑫、张某翔等10人网恋诈骗案基本案情2017年8月,被告人张某束出资成立泉州聚友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作为诈骗场所,先后雇请被告人张某江、张某伟、黄某鑫、张某翔、钱某诚、陈某清、张某朋、魏某海、吕某晰等九人及同案犯庄某铭等八人(均已判决)实施诈骗活动。
电信诈骗的案例
![电信诈骗的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4a8649a8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ff.png)
电信诈骗的案例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手段,以虚假身份或者信息骗取受害人财物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下面是一个真实的电信诈骗案例。
2018年5月的一个晚上,小明(化名)接到一个自称是警察的电话。
对方声称他涉嫌参与某起案件,需要调查他的银行账户情况。
小明听到对方自称是警察后,立刻感到紧张,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什么问题。
对方声称为了调查此案件,需要小明提供他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
小明经过思考觉得对方是真的警察,因此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
之后,小明接到了一条短信,短信显示是一笔金额较大的转账操作,然而他并没有进行这笔转账。
小明立即回拨给对方,对方回复说要他提供手机验证码进行撤销。
小明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入手机验证码,并将其告诉了对方。
随后,小明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提醒,显示已经成功转账。
小明的脸色煞白,他终于明白自己被骗了。
小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但因为诈骗分子使用了多个手机号、假名字等伪装手段,最终无法找出真正的作案者。
小明因此损失了几十万元的财产,不仅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
他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提高警惕性,盲目相信了对方的欺骗。
这个案例反映出电信诈骗的狡猾和隐蔽性。
诈骗分子利用警察或者其他公务机构的身份来进行欺骗,让受害人掉入圈套。
而且他们通常使用多个手机号码,并通过技术手段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使得警方难以追查。
针对电信诈骗,在加强警方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们作为普通公民也要做到足够的警惕。
首先,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或者短信。
其次,不要随意提供个人和银行账户的信息,尤其是密码等重要信息。
最后,如果接到可疑电话,应立即报警并咨询相关部门。
电信诈骗是一种技术含量较高的犯罪行为,需要我们共同来加强防范和打击。
只有提高自身的警觉性,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五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五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7ab6657f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ee.png)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五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11.1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五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2016年11月11日)典型案例一:王瑞讯等32人诈骗案【基本案情】2011年8月底,被告人戴春波、王瑞讯、周娟受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该团伙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语音群呼,虚构被害人信用卡被恶意透支、身份信息可能被犯罪分子盗用、需要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等事由,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戴春波、王瑞讯和周娟等三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
同年9月26日,戴春波、王瑞讯、周娼等三人在上述地点被老抛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2011年8月底至9月初,被告人黄辉云等29人相继受同一雇主雇佣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团伙,并持有旅游签证出境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在位于万象市一栋别墅内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该团伙冒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进行语音群呼,虚构被害人信用卡被恶意透支、身份信息可能被犯罪分子盗用、需要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等事由,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内转账或汇款,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黄辉云等29人主要负责接听被害人回拨的电话,并按月领取工资及提成。
同年9月16日,该团伙从被害人马某某处成功骗取人民币41万元。
同年9月26曰,黄辉云等29人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同年9月30日被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裁判结果】海淀区法院经审理认定,王瑞讯等3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戴春波、王瑞讯、周娟等3人的诈骗行为情节严重,被告人黄辉云等29人的诈骗数额巨大,上述32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应依法予以惩处。
2023年最新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2023年最新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2a4b135b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d2.png)
2023年最新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01案例一2023年10月3日,梅某收到一条可以办理贷款的短信,由于梅某正好资金紧张,于是点击短信里的网址,下载名为“还呗”的软件。
梅某在该软件上注册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客服又推荐其下载“酷聊”的软件。
这个软件上的业务员小陈让梅某把姓名、电话、银行卡发给他,随后对方告诉梅某账户被冻结,需要转钱到指定银行账户才能解冻。
梅某害怕征信出现问题,于是按照对方指示操作,向对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账25000元,转账后对方还让其继续转账75000元,梅某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损失25000元。
02案例二2023年10月4日,刘某收到陌生快递,打开一看发现是“乡村振兴”的文件(骗子伪造的虚假文件),显示可以领取一笔高达147万元的扶贫资金,需要进行相关审核。
刘某扫描文件上的二维码,被拉入企业微信群,群内管理人员称只有3%的人可以获得扶贫名额,刘某恰好就是这3%。
随后管理员推荐下载名为“乡村振兴”的软件,让刘某联系软件上的王某进行相关审核,王某称申领扶贫资金,需要缴纳147万的2%作为手续费。
刘某转账29400元后,对方称刘某已经申领成功,但是由于收款账户填写错误,导致扶贫资金被冻结,需要缴纳解冻金才能提现。
刘某又转账73500元,对方却还要求转款解冻,刘某才发现被骗,损失102900元。
03案例三2023年10月6日,刘某接到陌生电话称可以退还“我主良缘”婚介所会费。
当即在手机应用商城内下载“泓德合办”APP,遂按照客服要求在APP内购买基金10006元,后客服要求其继续购买基金方可退费,才发现被骗,总计被骗10006元。
04案例四2023年10云7日,周某在“杏吧”APP上下载“夜潮”APP后,充值50元成为平台会员后,需完成4次下注任务即可“约炮”。
周某按照客服指引先后转账15元、65元、320元,以赌“大小”“单双”下注的方式,分别成功返现至微信零钱25元、85元和365元。
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d347653e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b5.png)
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电信诈骗犯罪是一种起源于我国台湾地区的,以电信通讯技术为信息传输媒介,通过传递具有欺诈性内容的信息骗取民众财物的一种非接触式诈骗犯罪。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电信诈骗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篇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冒充邮政快递工作人员,给承德市居民高某打电话,称高某已办理一张高额度信用卡,且该卡已透支消费,并以报警为名要求高某与其指定的电话联系。
另一犯罪嫌疑人冒充广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以高某涉嫌洗钱犯罪为名,要求高某将名下所有存款转至该人指定的“安全账户”中,并称查清后全部返还。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要求高某保持与其通话状态,高某向该账户中汇款88万元后发现被骗。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篇22月3日,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其在2日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称王先生有一张信用卡在上海透支消费,还说有人利用其身份信息涉嫌诈骗,对方让王先生到银行内柜员机操作,说要核实一下王先生与诈骗犯是不是同一人。
王先生未多考虑便到飞鹅路工商银行铁路支行内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
随后,王先生就收到短信卡内的十四万元被转走,之后卡内的七千元也被转走。
王先生意识到被骗,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篇32014年12月,事主苟某接到电话,对方自称“左经理”,事主就以为是某古玩城的“左经理”,对方说有事,让事主第二天去办公室。
第二天,对方又给事主打电话说来了两个领导,要给领导送红包,让事主帮忙给领导的账号打点钱,之后在把钱还给事主。
随后,事主给对方账号汇了4800元。
汇完钱后找到左经理,左经理说没有找过事主。
事主这才发现被骗。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篇42014年12月19日11时许,事主李某接到***********的电话,对方自称公安局的,称其与一名在北京的叫李冲的人有关,对方贩毒洗黑钱,盗用了其身份资料,在银行开了户,然后对方帮其转电话到北京公安局************),对方自称北京公安局科长,让检察长(女的)跟其解释,对方称其的身份证开了多少个户口,有多少钱,其答复对方,称这案现由公安部门侦查,随时冻结其银行的钱。
电信骗术典型案例大全2017
![电信骗术典型案例大全2017](https://img.taocdn.com/s3/m/3876e7ef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ee.png)
电信骗术典型案例大全20172017年8月19日,山东临沂18岁女生徐玉玉因一通诈骗电话,被骗走了9900元学费。
徐玉玉伤心欲绝,最终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小编整理了2017电信骗术典型案例,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2017电信骗术典型案例开学季四类诈骗不得不防类型一:兼职诈骗典型案例:小张偶然发现有人在她们的学校群里招兼职,因为群里大多都是认识的同学,小张并没有做任何提防。
加上对方的QQ后,对方以帮助完成淘宝刷单为兼职任务。
规定每天六单,每单480元,一共是2980元,而完成后对方依旧以结算为由要求小张再付款900元,这让小张心生质疑,并向对方询问,对方立即将小张拉黑。
提醒:所有那些宣称技术门槛低,工作轻松但又赚钱很快的工作,都是诈骗。
此外,刷钻或刷信誉等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协助商家不诚信的行为,涉嫌违法,不论真假都应坚决拒绝参与。
类型二:租房诈骗典型案例:准备考研的小魏想在学校附近租房,在某网站上拍下房源后,房主谎称不在市区内工作,不方便带去看房,但申明房子和照片效果一样,小魏需要先预交1000元定金,交完后房主才会过来送钥匙。
因为急于租房,小魏立即支付了定金,而对方在收到钱以后依旧没有现身,小魏遂醒悟自己发觉自己被骗。
提醒:学生租房应该尽量去知名度较大或官方认证的租房网站搜索,多与出租方联系,实地考察房屋情况,签订合同前要求房东出示个人身份证件、房屋产权相关证明(确认在有效期内),确保房屋没有抵押、二次出售等情况,遇到租赁诈骗时及时报警。
类型三:机(车)票诈骗典型案例:因为一些高校离家较远,乘坐火车、飞机等长途交通工具成了学生必需的选择,而骗子也在车(机)票上打起了主意。
近日,大二学生小文在订完机票后立即收到一个显示号码为“+852********”的短信,对方自称是某航空公司客服人员,声称小文的航班被取消,需要去AMT机上办改签,然后诱导小文按其要求操作,最终骗走其卡内6100元学费。
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2e31afa1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72.png)
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2.03.07•【分类】其他正文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陈某等7人诈骗案——以“电话问诊”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基本案情】2019年4月至9月间,陈某等7人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虚构医学专家、医生、健康回访中心回访者等身份,向被害人进行“电话问诊”并推荐药品,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谎称秘方调理、特配药品能够治病,并可以通过医保报销,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诉讼经过】2020年1月9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等7人提起公诉。
2021年2月4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等7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七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本案系一起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较为关注治疗疾病信息的特点,冒充医疗专家获得被害人信任,通过虚构秘方、药效等手段推荐“药品”,骗取被害人钱款。
部分被害人因错误相信购买的“药品”具有治疗作用,不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导致贻误病情,造成了财产与健康的双重损害。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从严打击诈骗老年人财物的犯罪分子,依法追诉在外省市作案的参与人员,同时积极促成陈某等7人退赃退赔,为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彰显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老年被害人的决心。
案例二段某某等8人诈骗案——使用虚假“股指期权”APP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基本案情】2018年至2019年间,段某某等8人冒充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即时聊天软件等联系被害人,以投资“股指期权”可获得高额收益为诱饵,诱骗被害人注册“互通信息宝”等手机APP进行“股指期权”交易,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诉讼经过】2020年2月10日、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许某某等8人提起公诉。
电话诈骗未遂案件的案例
![电话诈骗未遂案件的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e22a73ca76eeaeaad1f330f5.png)
电话诈骗未遂案件的案例一、案例经过客户提着从他行取出的*万元现金来到我行,存入了她在我行的借记卡卡上,然后径直走到自助服务区开始办理业务。
只见她一边办业务,一边不停的打电话,显得格外小心和谨慎,正在自助区域巡视的我行大堂经理发现后,询问是否可以帮助到她,通过与客户沟通后得知,有人冒充市公安局打电话给她,说她的身份证被别人盗用并犯了罪,需要冻结她的银行所有账户资金3年,还告知她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亲人),否则就是泄密,为安全起见,对方要求她把所有银行存款转到他们银行的指定安全账户,并告知不信可以打某某报警电话。
于是客户就开始按照对方提示进行操作,凭着多年从事大堂工作的经验,我行大堂经理立即告知客户,这是典型的电话诈骗,叫她千万不要上当,否则损失惨重,同时要客户主动打电话给对方告知已在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对方立即将电话挂断。
这时客户才如梦初醒,连声感谢工作人员。
二、案例分析(一)当前社会治安情况非常复杂,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进行诈骗活动;另外加上客户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低,很容易轻信犯罪分子的言语恐吓或利益引诱而上当受骗。
(二)本行大堂经理的高度工作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正因为工作人员的工作细心、周到以及职业敏感性,所以成功堵住了这起大额电话诈骗案件。
三、案例启示(一)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充实大堂力量,一是做好客户分流工作,二是加强大堂巡视工作,密切关注大堂、自助银行客户情况,认真做好安全提示和解释工作,确保在营业大厅办理各类业务的客户不发生任何被抢、被骗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三)针对我行办理个人汇款多的实情,要求当班柜员多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汇款用途,及时防范风险。
对办理大额取款客户进行安全提示,必要时要求支行保安护送。
(四)加强网点日常安全巡查工作,要对自助银行、视频监控、ATM加钞间、防尾随联动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保证各类安防设施正常运转,真正起到技防、物防的作用。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c63b52f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c4.png)
电信诈骗典型案例电信诈骗是指利用电信技术手段进行欺诈活动,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向受害人发送虚假信息,诱骗受害人相信并采取行动,导致财产损失的行为。
电信诈骗案件屡禁不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了解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和特点,以便更好地防范和应对此类犯罪行为。
案例一,虚假中奖信息。
小王收到一条短信,称其手机号码在某彩票活动中中了大奖,需要尽快拨打指定电话领取奖金。
小王心动了,立刻拨打了电话,并按照对方指示操作转账了一定金额作为“手续费”。
然而,当他前往领奖地点时,却发现并没有中奖,而且转账的钱款也无法追回。
案例二,冒充公检法诈骗。
小李接到一个自称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其涉嫌犯罪,要求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以核实情况。
小李由于害怕涉及法律问题,便按照对方指示操作,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账给对方。
事后,小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案例三,假冒亲友急需资金。
小张接到一个自称是亲友的电话,对方称因急需资金,希望小张能够帮忙借款,承诺会在短时间内归还。
小张心急如焚,怕亲友有难,便将大笔资金转账给对方。
然而,事后小张才发现对方并非真正的亲友,而是诈骗分子冒充的。
以上案例反映了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和特点,虚假中奖信息诱导受害人贪图便宜,冒充公检法敲诈恐吓受害人,假冒亲友急需资金打动受害人的同情心。
这些手法均是以欺骗和诱导为核心,通过制造假象和情境,诱使受害人心存侥幸或恐惧,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为了避免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贪图便宜或被恐吓所激动,要理性分析和判断所接到的信息是否属实。
其次,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此外,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警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维护自身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总之,电信诈骗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银行堵截电信诈骗案例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
![银行堵截电信诈骗案例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2ef912f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d1.png)
银行堵截电信诈骗案例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一、案例经过一中年男子边打电话边来到网点的自助服务区办理业务,由于客户不会使用自助机具,请求网点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卡内余额并做转帐业务。
此时,客户一直与另外一个人通话,同时将自己的银行卡插入ATM机。
看到这一举动,网点大堂经理立刻产生了警觉,连忙询问客户是否认识对方,客户简单介绍说不久前刚买了一辆车,税务局要往他的卡里打退税款,并且要求他找一个24小时自助机具,电话指导他操作。
大堂经理当即提醒客户小心上当,并且指引客户看自助服务区墙上贴着的“防电信诈骗”的提示。
这时客户才起了疑心,随即把电话给大堂经理接听,大堂经理与对方交谈之后,凭借工作经验判断对方是电信诈骗,立即把电话挂断,之后告诉客户骗子的诈骗手段,这时客户才恍然大悟,对大堂经理及时制止诈骗行为避免客户资金损失表示万分感谢,后经了解得知,客户卡里有大量的资金。
二、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公务人员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中老年客户对现代科技知识掌握较少,不了解银行自助存取款机的功能,防范意识差等特点实施诈骗。
案例中,客户对诈骗电话未产生任何怀疑,很轻易地进入了犯罪分子的诈骗圈套。
幸亏银行大堂经理训练有素、眼明手快、责任心强,及时帮助客户识别并制止了诈骗行为,避免了资金损失,赢得了客户真诚的感谢与赞誉,同时有效防范了声誉风险,进一步提升了银行服务形象。
三、案例启示(一)树立风险意识,提高专业能力。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高科技犯罪行为日益增多,手段愈加高明。
金融行业更是受到强烈干扰和冲击,针对银行信用卡、自助设备、电子密码器等科技产品的诈骗行为层出不穷。
犯罪分子根据银行产品的特点,设计出相应的诈骗方案,有些直指银行新产品和新业务,令人猝不及防,对客户的财产安全及银行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威胁。
这对金融企业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上而下高度树立防范意识,制定防范措施,金融产品设计部门在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时,最好同时设计推出相应的反诈骗方案,切实保障客户财产安全,维护银行良好的声誉形象。
信息诈骗的案例
![信息诈骗的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4c0e95c4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6225e7e.png)
信息诈骗的案例信息诈骗是一种利用虚假信息或者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信息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关于信息诈骗的案例,以便更好地认识和防范这一类犯罪行为。
案例一,网络购物诈骗。
小明在某网购平台上看中了一款手机,通过私下联系卖家并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支付完定金后,卖家突然失联,手机也没有寄出。
小明多次联系卖家均无果,最终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这是典型的网络购物诈骗案例,诈骗分子利用虚假信息和假冒身份骗取他人财物。
案例二,电话诈骗。
张女士接到一通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她的银行账户存在异常情况,需要她立即配合处理。
在对方的指引下,张女士按照操作要求将大部分存款转入了指定账户。
事后,她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电话诈骗是近年来非常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身份,诱骗受害人主动泄露个人信息或者转账汇款。
案例三,虚假投资诈骗。
李先生被一家虚假的投资公司所诱骗,对方承诺高额回报并要求他投入大笔资金。
在一番花言巧语的诱导下,李先生最终投入了大量资金,却发现所谓的投资公司早已消失无踪。
虚假投资诈骗是近年来屡见不鲜的一种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和高额回报来吸引受害人投资,最终骗取其财物。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信息诈骗的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层出不穷。
为了避免成为信息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首先,要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诱导,尤其是涉及到金钱交易的情况。
其次,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
最后,要提高法律意识,一旦发现被诈骗,要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
信息诈骗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防范信息诈骗是每个人的责任。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和分析,能够引起大家对信息诈骗的重视,增强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近期发生在校园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通报
![近期发生在校园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42f35c190b4e767f5acfcecb.png)
近期发生在校园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通报及防范措施校属各学院:10月23日日至28日,短短6天时间,我校共发生3起针对学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学生被骗走现金近万元(其中一起未遂)。
为提高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能力,增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意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现将近期发生在我校的三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例通报如下,并列举网络电信诈骗主要类型及防范措施,请各学院结合案例开展宣传教育,以提醒广大师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一、近期发生在我校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案例一:网络电信诈骗10月23日,我校某院一女生刘娟(化名)与朋友通过微信进行转账汇款。
因几百元钱未到账,便到百度上搜索微信客服,结果其搜索到的微信客服为假冒客服,“假客服”要求她到校内银行自动柜员机上进行查询。
刘娟在查询过程中不断接到“假客服”电话,指导她操作,刘娟按照“假客服”指令,一步一步输入银行卡号,密码,输入“8888”的验证码,实际上“8888”为她转出的金额(当时卡上正好有未交的9000元学费),刘娟因此被骗8888元。
转账结束后,电话没有再继续打来,刘娟也就回到了宿舍。
由于心中对于这笔钱的去向问题始终抱有怀疑,刘娟事后拨通了学院里导师的电话号码。
电话中导师说刘娟可能被卷入了一场网络电话诈骗活动。
当刘娟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觉得全身发冷,她不敢相信自己被骗的事实。
确认被骗后,刘娟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案例二:电话诈骗10月27日下午四点,我校某学院大四学生王刚(化名)接到一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明天上午9点到我办公室来一下”,王刚误你以为是“黎老师”,说是不是“黎老师”,对方“嗯”了一下。
“黎老师”是王刚系里30多岁的带毕业设计课老师,平日里俩人素无来往,王刚接到电话时也略有吃惊,手机显示的是个陌生号码,但由于电话中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黎老师的声音,他也逐渐放松了戒备。
第二天上午8点多,电话里“黎老师”问王刚“来我办公室了没有”。
【法考】诈骗罪——跟着案例过法考
![【法考】诈骗罪——跟着案例过法考](https://img.taocdn.com/s3/m/6622c791a417866fb84a8ef1.png)
第贰拾叁期诈骗罪——跟着案例过法考本期案例关键词——「诈骗、数额犯、既遂、未遂」|「基本案情」2012年7月29日,王某某使用仿古做旧的唐三彩,冒充唐朝文物唐三彩,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受害人徐某,并当场收取徐某定金30万元。
同年8月12日,王某某又收取徐某支,并约定余款过户30天后给付。
后徐某产生怀疑,要求王某某一同请有关专家鉴定。
王某某害怕事情败露,携款潜逃。
徐某随即报警,2013年4月23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次日,王某某的亲属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徐某,被害人徐某对王某某表示谅解。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同时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亲属帮助下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认为数额特别巨大且系犯罪未遂有误,予以更正。
遂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宣判后,公诉机关提出抗诉,认为犯罪数额应为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而原判未评价70万元未遂,仅依据既遂30万元认定犯罪数额巨大,系适用法律错误。
王某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又申请撤回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未评价未遂70万元的犯罪事实不当,予以纠正。
但考虑王某某合同诈骗既遂30万元,未遂70万元,但可对该部分减轻处罚,王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原判量刑在法定刑幅度之内,且抗诉机关亦未对量刑提出异议,应予维持。
遂裁定:准许上诉人王某某撤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獬说法」本案涉及诈骗罪的相关知识点。
在分析案情之前,小獬老师还是要带领大家了解一下诈骗罪的相关知识点。
所谓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本罪侵犯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敲诈勒索未遂案例
![敲诈勒索未遂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e7806490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8c.png)
敲诈勒索未遂案例
某日,小王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某大型网络公司的高管,称其在网上购物时出现了系统错误,导致账户被多次扣款。
对方声称需要小王提供银行卡信息以便退款,小王心存疑虑,但对方却声称如果不提供信息,将会对其采取法律手段。
小王感到恐慌,最终提供了银行卡信息。
接下来的几天,小王的银行卡上出现了大额的取款记录,他意识到自己很可能遭遇了一起诈骗案件。
他立即报警,并将电话号码和相关信息提供给了警方。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并成功将其抓获。
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原来,他利用技术手段伪造了公司高管的身份,通过电话威胁和恐吓的手段,诱使受害人提供银行卡信息,然后将其银行卡内的资金转移至他人账户。
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经过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责令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一方面得益于受害人的及时报警,另一方面也离不开警方的及时介入和技术手段的支持。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面对类似的电话诈骗,我们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
同时,也提醒大家,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敲诈勒索罪未遂案例
![敲诈勒索罪未遂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dfd4d58c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1f.png)
敲诈勒索罪未遂案例
某日,小明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某大公司的高管,声称小明
涉嫌侵犯公司商业机密,要求小明支付巨额赔偿金以免受到法律制裁。
面对对方的威胁,小明感到十分恐慌,但他仍然冷静地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据,以证实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
对方却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证据,坚持要求小明支付赔偿金。
小明意识到对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是他立即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
对方的电话号码和相关通话录音。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对方并非公司高管,而是一名常年从事诈骗活动的惯犯,此次案件属于敲诈勒索罪未遂。
经过一番努力,警方最终将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小明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社会治安做出了贡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敲诈勒索罪未遂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受害者来说,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屈服于对方的威胁,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
同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信息,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下一个目标。
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警方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嫌疑人的通讯记录、
社交网络等进行全面调查,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以便及时制止犯罪行为。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使其更加具体、明确,以便对犯罪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总之,敲诈勒索罪未遂案例的发生提醒我们,犯罪分子的手段日益翻新,社会
治安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保持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通过警方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参与,能够有效打击犯罪行为,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公正、有序。
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诈骗罪的典型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c24b13ca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b7.png)
诈骗罪的典型案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诈骗案件屡有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网络诈骗。
小王是一名大学生,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则“兼职赚钱”的广告,只需注册一个账号,每天点击广告就能赚取丰厚的报酬。
小王怀着赚钱的心态注册了账号,并按照要求点击了大量广告,但当他要求提现时却发现账户余额为零。
原来,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广告主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吸引人们注册账号,然后骗取点击量获取利润。
案例二,电话诈骗。
张女士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民警,称其涉嫌犯罪,需要配合调查,并要求张女士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对方。
张女士由于恐慌,便将银行卡密码告知了对方。
结果,她的银行卡内的存款很快被转走。
原来,这是一起典型的电话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民警,利用张女士的恐慌心理骗取了她的银行卡密码。
案例三,投资诈骗。
李先生被朋友介绍参与了一桩所谓的“高收益投资”项目,对方承诺只需投入一笔资金,就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丰厚的回报。
李先生听信了对方的话,将大部分积蓄投入了该项目,但当他要求回收投资时,却发现对方早已销声匿迹。
原来,这是一起典型的投资诈骗案件,诈骗分子以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实际上却是一场骗局。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诈骗罪的危害性和隐蔽性。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人们的贪念、恐慌心理或者好奇心,采用各种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
因此,我们在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好处诱惑,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盲目相信陌生电话或者网络信息,以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受害者。
同时,加强对诈骗案件的宣传和警示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让更多的人了解诈骗案件的特点和常见手段,才能更好地防范和避免诈骗的发生。
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诈骗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诈骗案件的侦查和处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诈骗罪的典型案例时刻提醒着我们要保持警惕,不贪图不义之财,不轻信陌生人的承诺,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社会环境,让诈骗分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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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诈骗未遂案件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客户提着从他行取出的*万元现金来到我行,存入了她在我行的借记卡卡上,然后径直走到自助服务区开始办理业务。
只见她一边办业务,一边不停的打电话,显得格外小心和谨慎,正在自助区域巡视的我行大堂经理发现后,询问是否可以帮助到她,通过与客户沟通后得知,有人冒充市公安局打电话给她,说她的身份证被别人盗用并犯了罪,需要冻结她的银行所有账户资金3年,还告知她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亲人),否则就是泄密,为安全起见,对方要求她把所有银行存款转到他们银行的指定安全账户,并告知不信可以打某某报警电话。
于是客户就开始按照对方提示进行操作,凭着多年从事大堂工作的经验,我行大堂经理立即告知客户,这是典型的电话诈骗,叫她千万不要上当,否则损失惨重,同时要客户主动打电话给对方告知已在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对方立即将电话挂断。
这时客户才如梦初醒,连声感谢工作人员。
二、案例分析
(一)当前社会治安情况非常复杂,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进行诈骗活动;另外加上客户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低,很容易轻信犯罪分子的言语恐吓或利益引诱而上当受骗。
(二)本行大堂经理的高度工作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正因为工作人员的工作细心、周到以及职业敏感性,所以成功堵住了这起大额电话诈骗案件。
三、案例启示
(一)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充实大堂力量,一是做好客户分流工作,二是加强大堂巡视工作,密切关注大堂、自助银行客户情况,认真做好安全提示和解释工作,确保在营业大厅办理各类业务的客户不发生任何被抢、被骗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三)针对我行办理个人汇款多的实情,要求当班柜员多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汇款用途,及时防范风险。
对办理大额取款客户进行
安全提示,必要时要求支行保安护送。
(四)加强网点日常安全巡查工作,要对自助银行、视频监控、ATM加钞间、防尾随联动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保证各类安防设施正常运转,真正起到技防、物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