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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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点学科
□重点培育学科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重点学科:
所属一级学科:
所属二级学科
所属三级学科
河南省卫生厅
二○一○年
填表说明
一、学科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3745-92)和卫生部医政司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二、《申报表》中所提科研项目限填申报学科学术队伍成员作为负责人并以本单位名义承担的项目或子项目。
三、《申报表》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所申请的重点学科。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
四、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并根据要求填写。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号宋体。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它封面。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统计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六、表内页面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基本数据表
申报单位:申报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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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②中含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文献中心;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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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概述及研究方向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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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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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突出中青年专家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特殊待遇的专家、省政府批准的省管专家。
注:本表按在编人员据实填写,兼职人员不得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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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页面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三、科学研究
注:①本表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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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科医疗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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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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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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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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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科负责人及主要学术技术骨干的保证
九、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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