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局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精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局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XX区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6月集中开展“江淮普法行” 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XX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XX区财政局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了“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具体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将活动方案传达给各位财政干部,并要求组织人员安排实施。
二、形式多样,力求宣传有效果在活动期间共悬挂法制公益广告条幅2条,营造了“江淮普法行” 浓厚的社会氛围,并开展了3次专题活动。 1、开展一期法制讲座。聘请专家对《预算法》、《会计法》法律法规重点做了详细说明。通过培训使大家对相关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今后的工作取到有效促进作用。 2、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活动。随着“江淮普法行”开展,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开展一场法律咨询活动 6月28日上午在响铃庵社区开展了一次法律咨询会活动,重点就《会计法》和小区整治拆违方面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三、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一是通过财政干部的共同参与“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共造“江淮普法行”的舆论声势,在社会上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内容丰富,体裁多样,极大地丰富“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三是“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促进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汉治县办〔20**〕1号)精神,我局在三月法制宣传月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3月2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胡德华为组长,副局长蒋孟淇为副组长,罗佳、代颖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
育活动领导小组,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并制订了详细工作方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和全局职工深入学习《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使学法用法培训经常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体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深入基层,大力宣传。
1、为了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深入联系乡镇,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实际,采取法制讲座、办专栏、贴标语等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3月中旬,我局深入部分外来企业,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开展《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6月25日,XX市圆满完成了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的“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为迎接全国、全省总结验收打好了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早抓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早谋划,及时部署。3月18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全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会暨期末验收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4月28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发《关于组织开展XX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标准》,进一步明确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6月8日,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地考核的通知》,强调高规格领导、高标准自查和高质量迎检的实地验收考核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