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文书考试复习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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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书考试复习试题
14.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 B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
l5.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 A )
A.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进行
B.合同被解除后进行
C.合同被撤销后进行
D.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进行
3l.合同关系组成要素有(ACE )
A.主体
B.形式
C.内容
D.名称
E.客体
32、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A)
A、所有人或管理人
B、受害人
C、受害人和管理人共同
D、受害人和所有人共同
3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A)
A、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
B、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C、公民或法人
D、公民、法人、国家或其他组织
34、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B)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遣产分割的时间
35、民事赔偿金应该(B)
A、上缴国库
B、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C、交受害人的所在单位
D、交养老院赡养老人
36、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A)
A、每个具体的集体组织
B、所有集体的组织
C、集体组织的领导机关
D、各个集体单位的成员
37、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有(CD)
A、收取孳息
B、取得无主财产
C、合同关系
D、接受遗产
38、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继承权,其继承方式有(ABC)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转继承
D、代位继承
39、根据承包合同,所有人将他的财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转让给承包人,他们的权利发生如下变化(CD)
A、所有人丧失了财产所有权
B、承包人取得了财产所有权
C、所有人没有丧失财产所有权
D、承包人取得了财产经营权
40、下列选项中的中国公民,哪些属于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 )
A、赵某,刚满15周岁
B、钱某,被劳动教养
C、孙某,被剥夺政治权利
D、李某,患精神病
41、、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42、村民委员会一般应设立哪些下属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设立后,还要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人口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调解组织,它的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解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
治安保卫委员会是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它的任务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本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公共卫生委员会是群众性卫生组织,主要任务是向村民进行爱国卫生常识的宣传教育,协助搞好本地区的环境卫生等。
有的还设有其他委员会,如计划生育委员会、生产服务委员会等。设立什么委员会,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为了减轻群众负担,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43、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是什么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可见,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同时,村民委员会也应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44、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是怎样的?
村党支部与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含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45、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坚持什么原则?
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坚持的原则是: (1) 直接选举的原则;(2)普遍选举的原则;(3)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4)差额选举的原则;(5)秘密划票选举的原则;(6)公正、平等竞争选举的原则。
46、预选程序有哪些?
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预选程序为:
(1)清点人数,宣布开会;(2)宣读预选方案;(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等工作人员;(4)讲解选票;(5)、填写选票、投票;(6)报告数、销毁剩余选票;(7)清点、检验选票,公布选票数;(8)公开唱票、计票;(9)当场公布候选人名单。
47、上届村民委员会不交接工作、印章等怎么办?
乡镇政府、区县民政部门要监督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财务、印章等移交工作。《淄博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村“两委”任期届满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后,上一届村“两委”应当自新一届村“两委”(含经另行选举后仍不能组成村民委员会的临时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新一届村“两委”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新老村“两委”工作交接由乡镇党委、政府主持,一般由村“两委”新老成员、新老村会计等参加;交接应形成书面材料,一式四至六份,新老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各一份,报乡镇一份,存档一份。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两委”,乡镇党委和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上一届村民委员会逾期拒不交接工作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可以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区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天内未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的,由乡镇政府负责追缴,并追究责
48、如何正确处理村民委员会与党支部的关系?
首先,村民委员会要树立党的政策观念和依法治村观念,一切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从根本上体现党的领导。
其次,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征求意见。特别是对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要人事变动,要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由村“两委”共同研究,形成共识。
其三,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党支部工作,始终把村民自治工作置在党的领导之下,以此加强和改善村民自治工作。
49、村民委员会干部怎样取信于村民?
村民的拥护是村民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村民委员会干部要取信于村民就应做到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