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材料送检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材料进场,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见证取样送检。

一、墙体节能材料: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送检不得少于3次,原材料标养试块3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送检不得少于6次,原材料标养试块6组。

2、保温浆料在施工中,每个检验批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得少于3组(同条件试件:检测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等,委托检测项目要齐全),并见证取样送检。

3、检验批的划分:采用相同材料,每500㎡—1000㎡面积划分一个检验批(可以取上限),不够500㎡也为一个检验批。

二、门窗节能: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单位工程应见证取样送检;11层例外规格的产品抽样送检各一组;18层例外规格的产品抽样送检各二组;;30层例外规格的产品抽样送检各三组。

三、屋面节能: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应见证取样送检各一组。

四、配电与照明节能: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进场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此文件出自:康健xxI标段工程监理部

1/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