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合集下载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知识点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知识点

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知识点1.动物防疫法的概念:动物防疫法是调整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以及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动物防疫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3.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管理:政府机构、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防治掌控机构。

4.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

5.动物疫病的分类: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以分成:一类、二类、三类疫病。

6.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7.动物产品:就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将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8.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9.动物防疫:就是指动物疫病的防治、掌控、驱散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10.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

11.动物疫情分割为特别关键性(ⅰ级)、关键性(ⅱ级)、很大(ⅲ级)和通常(ⅳ级)4级,适当级别的疫情预警一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则表示。

12.动物疫情报告的义务主体: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13.拒绝接受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存有三个,当地的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防治掌控机构。

14.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15.一类动物疫病的措施:划设疫点、疫区和受到威胁区;公布封锁而令;掌控、驱散措施;封锁措施。

16.二类动物疫病的措施: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控制、扑灭措施。

17.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

《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讲义

《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讲义

《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讲义绪论我国是世界上驯养动物最早的国家之一,在把野生动物驯养成畜禽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畜禽重大疫病防检疫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早在伏羲氏时代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已开始驯养由狩猎获取过剩的动物,这些动物逐渐被演变为家畜家禽。

至新石器时代,从已发掘的仰韶文化遗址和龙山文化遗址表明,我国的先民已普遍形成豢养牛、猪、犬等主要家畜,如早在7000年前人们已开始使用水牛耕种水田。

在漫长的动物驯化、选育直至成为商品、食品来源的过程中,人们在掌握动物(畜禽)的饲养管理知识的同时,也逐渐地认识了解到动物的疫病及其防治方法,这就是动物防检的古代史。

由于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政治地位不高,经济及文化水平低下,加之民间的科技水平发展缓慢,有关动物防检方面的史记不多,大多零星分散在一些错层的历史篇章中。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畜禽防检1.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如狂犬病之类的传染病,如:襄公十七年(公元前556年)《左传》有“十一月甲午国人逐瘈狗,瘈狗入华臣氏,国人从之”的记载;当时人们已对猪囊虫病、羊的疥癣病等也已开始认识,在殷墟出土中已有我国最早的关于人畜寄生虫病的记载。

2.秦代,我国已经设立了边境检疫和检疫制度,当时已认识到预防是防止家畜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有效途径。

如当时人们用代赭石来涂马牛的体表,以预防家畜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

3.到南北朝时期,人们已开始认识炭疽、马腺疫、破伤风等传染病,我国古代著名的农牧学家贾思勰著《齐氏要术》一书中已有家畜疥螨防治方法的记载。

该书花很大篇幅系统地介绍和总结了我国古代畜禽养殖的历史和经验。

(二)唐宋时期的畜禽防检1.隋唐时期的朝廷已十分重视家畜疫病的防治。

据《新唐书·兵志》记载,当时全国的养马量已达70多万匹。

官方设有专职的兽医博士和兽医,对一些常见的动物传染病已有较明确的认识和防治方法。

如当时已用中药方剂治疗破伤风,认识到炭疽病是不容易治疗好的,已认识到放线杆菌病、马腺疫病、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病等是由疫源和一定途径可以传播的,认识到传染病是动物感染了“疫气”所致,病畜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病畜的肉血、尸体等都是“疫源”,认识到用隔离法可以预防传染病,用药物熏烟法也可以预防某些疫病。

兽医法规专题pptx

兽医法规专题pptx

畜牧生产法规
畜牧生产法规主要涉及动物养殖、饲料生产和环境污染等方 面的规定。
畜牧生产法规强调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的保障,以及环境保 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宠物饲养法规
宠物饲养法规包括宠物登记、检疫、运输、贸易等方面的 规定。
宠物饲养法规着重于规范宠物市场和动物福利,为宠物主 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保障。
03
兽医法规的执行与监管
兽医行政部门的职责与权力
制定和执行兽医法规
01
兽医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兽医法规,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
安全。
监管兽药生产和使用
02
兽医行政部门对兽药的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兽药的合法
、合规使用。
动物疫病防控
03
兽医行政部门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
施控制疫情的传播。
推进兽医行业的科技创新与发展
加大投入
加大对兽医行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 开展兽医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培养人才
加强兽医科技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 科技人才投身兽医事业,推动兽医行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06
典型案宠物犬主人因遛狗时未牵绳,导致犬只惊吓到 路人,引发纠纷。
加强监管力度
加大对兽医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兽药、饲料等 违法行为,保障畜牧业生产的规范化。
加强国际兽医法规合作与交流
信息共享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兽医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享兽医法规信息和经验,促进 国际兽医法规的完善和发展。
共同研究
积极参与国际兽医法规的研究和制定,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研究解决兽医法规 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兽医法规的执法与司法实践

兽医法律法规

兽医法律法规
7
(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特点 1、羁束性 :是指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受法律规定的严格约束,无自由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 例如,管理相对人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向动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
8
2、自由裁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或虽无法律规定,但允许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将自 己的意见评价参与其中。
11
六、畜牧兽医行政的范围 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及动物防疫管理, 动物、动物产品的卫生管理,饲养、屠 宰、运输、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 检疫、消毒管理,动物防疫检疫证章标 志的统一管理,动物防疫合格许可证照 的管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管理等。
12
第二节 畜牧兽医法规与行政执法的内容、 性质及任务
兽医法律法规
绪论 第一节 基础知识 第二节 畜牧兽医法规与行政执法的内容、 性质及任务 第三节 畜牧兽医行政法律关系
2
第一节 基础知识 是指由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制定或认一可、的畜,牧以兽国医家法强规制的力概来念保证实施的,确保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一系 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通知、通告、命令、有关法律法规 的解释及国际条约等。
5
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四行、政畜职牧权兽过医程行中政实行施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6
(一)行政行为的种类 1.抽象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行为。
3、相关行为 包括准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技术行为、职业行为。
21
(3)行政命令权 依法命令特定人或不特定人为或不为的权力。具有强制作用,无须征 得管理相对人的同意,后者有遵守命令的义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1、法的分类(1)按法律创制和主体分国际法:由国家、国际组织或地区制定或认可,用来调整其相关系的法律国内法:由特定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适合于该国主权所及范围内的法律(2)按法律效力、内容、制定程序分根本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等重要问题的法律普通法:宪法一位的其他法律(3)按法律效力范围分:一般法:对一般人、一般事或在全国范围内,在其修改和废止前的任何时间内都有效的法律特殊法:对特定部分的人、特定事项或特定地区、在特定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4)按法律规定内容分:实体法: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或职权、责任的法律程序法: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程序的法律2、法律的效力时间效力:开始、终止、追溯空间效力:地点、范围对人的效力: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3、法的运行:司法: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3、执法行使主体人民政府(一类)相关部门(二类)授权组织(三类):动物防疫监督机构7、我国兽医法规的发展历史法规:我国兽医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法律: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8、我国兽医行政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1)机构设置混乱,行政能力不足(2)条块分割,政令不一(3)基层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4)公益经营不分,执法监督不力(5)动物疫病防治水平低,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小(6)国际开放度小,国际认可度低9、我国兽医行政体制面临的新形势(1)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政府职能的转变(3)兽医职能的转变(4)畜禽养殖和产品供需变化(5)群众生活质量提高10、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兽医管理体制和机构11、我国的兽医体制改革方向(1)建立国家统一的、垂直管理的官方兽医制度(2)官方兽医与职业兽医分离(3)建立国家统一的职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12、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1)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2)建立健全兽医行政执法机构(3)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4)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13、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1)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官方兽医:具备有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过件兽医工作人员。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第十五篇(江南博哥)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指动物防疫不包括()。

A.动物的检疫B.动物疫病的控制C.动物疫病的研究D.动物疫病的预防E.动物产品的检疫答案:C解析: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本法所称的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2.承担动物疫病监测的官方机构为()。

A.卫生主管部门B.兽医主管部门C.动物卫生监督机构D.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E.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答案:D解析:①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当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并可能感染人群时,负责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②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③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⑤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计划制定、工作组织、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并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源性病原微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鉴定工作。

3.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对疫点进行严格消毒B.扑杀疫区内所有动物C.销毁被扑杀的染疫动物D.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E.对受威胁区晚感染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答案:B解析:《动物防疫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①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②发布封锁令;③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④封锁措施: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兽医法规》课件

《兽医法规》课件

品的安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事件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某地发生一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事件,饲料中非法添加物导 致动物中毒。
案例分析
对饲料生产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分析非法添加物的来源和危害, 探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事件的法律责任。
案例结论
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的建议,保 障动物和人体的健康。
强化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 、运输等环节的防疫监管,确 保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
动物防疫法律责任
明确违反动物防疫规定的法律 后果和处罚措施,以维护动物
防疫秩序。
兽药管理规定
兽药生产与经营许可
规定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标准

兽药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 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 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THANKS
感谢观看
动物诊疗实践中的法规应用
动物诊疗机构资质要求
病历记录和档案管理
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取得动物诊疗许可 证,并具备相应的诊疗技术人员和设 施设备。
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记 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病历、处方、 诊断报告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诊疗活动规范
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兽医规 范和标准,确保动物诊疗质量和安全 。
《兽医法规》 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兽医法规概述 • 兽医法规的主要内容 • 兽医法规的实践应用 • 兽医法规的完善和发展 • 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兽医法规概述
兽医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定义
兽医法规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用于规范兽医执业行为、保障动物健康和公 共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兽医法规

兽医法规

兽医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基本概念1.动物防疫法是调整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以及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3.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4.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5.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6.风险评估是对动物疫病未来形势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程度所进行的判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概述动物防疫法概念、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政府机构,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动物疫病的预防法律规定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方针,动物疫病分3类(一类疫病概念及17个病种;二类疫病概念及77个病种;三类疫病概念及63个病种),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以及动物防疫的含义,风险评估,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应当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者,免疫档案建立、实施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制度),动物疫情的监测,动物疫情的预警(动物疫情划分4个等级),动物疫病预防的重要措施(9条),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主体,接受报告的主体,认定主体)。

4、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动物疫情通报(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病、国际义务的通报),动物疫情公布及禁止性规定。

5、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法律规定风险评估,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制定,强制免疫计划的制订,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动物疫情的监测,动物疫情的预警,动物疫病预防的重要措施。

6、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法律规定检疫机构和官方兽医,检疫管理(检疫申报,检疫审批,流通环节检疫管理,运输检疫管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疫管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管理,野生动物检疫),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理。

兽医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兽医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 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四)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
1.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 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
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 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 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相关物品动物防疫要求和处 理规定
(1)防疫要求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 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 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2)处理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 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 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 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 处置。
④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⑤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⑥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
督检查。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动物防 疫条件合格证》,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 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检查。

(五)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动物疫病的分类
根据动物疫病 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 ,
《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1 .一类疫病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 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动物疫病。 2 .二类疫病二类动物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 3 .三类疫病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

兽医法规专题

兽医法规专题

动物卫生行政的概念和特征 II
2 动物卫生行政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管理活 动 3 动物卫生行政以动物卫生行政法为依据 4 动物卫生行政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进行 目的:预防和消灭动物传染病,保护消费 者的权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证动 物防疫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促进畜牧 业生产的发展
动物卫生行政的对象
主体
动物卫生行政主体 管理相对人
客体
物 行为 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内容:主体和客体的主要权力和义务
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产生与消灭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
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 消灭
第三章 动物卫生行政和 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
动物卫生行政法
行政法基本知识 动物卫生行政法 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渊源 动物卫生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及效力
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
概述; 基本原则; 分类
官方兽医制度的特征 II
官方兽医制度以动物防疫技术和行政支 持体系为后盾,确保官方兽医融技术和 行政于一体,维护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 性和科学性 官方兽医权力与责任共存,确保并促使 其公正执法
我国实行官方兽医制度必要性
有利于入世后与国际接轨 有利于开创兽医工作新局面 有利于贯彻落实动物卫生法律规范 有利于造就公正、廉洁、高效的兽医执 法队伍 有利于提高动物产品卫生质量
2 是严肃的法律行为 3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自行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构成 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构成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羁束和自由裁量的动物卫生行为; 依职权和须申请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 单独和共同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
相关行为
准动物卫生行为;技术行为;职业行为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
及联系方式
33
第四章 应急处理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应急预案的启动 疫情分级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措施 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设置及控制扑灭措施的决定 免费紧急免疫接种、合理的扑杀补偿制度 有关部门、组织的义务 封锁令的解除、临时检疫消毒站的撤销
23
第二章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制度 应急预备队制度 明确人民政府一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疫情
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乡 镇动物防疫组织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对重大 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24
应急预案制度
根据 不同病种 流行特点
及危害 程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报告 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时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
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
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 重大疫情发生4H内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报告
国务院
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 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 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动物
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作好 相关 工作
工作 的扑杀、 接种
疫情
销毁进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
应急
行技术
工作
指导
宣传
协助
动物疫病防治相关知识
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各项 36 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国 务院
本级人民政府

兽医法规复习题

兽医法规复习题

兽医法规复习题一、名词解释兽医法规:是指除了宪法外的所有有关兽医地位以及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专指由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们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章:包括国务院各部、局在以及职权范围內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等。

兽医法规体系: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力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确认: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的事情是否存在的认定。

行政处罚:是指主管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违法因为予以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顺利实施某种管理职能,依法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财产强制处置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行政主体内部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

这是上一级机构,根据管理相对人的请求,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特定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处理、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主体或其它工作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判的诉讼制度。

官方兽医:官方兽医(又称兽医官)作为执法主体,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

动物疫病:由生物性病原体引起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等方面内容。

一类动物疫病:指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如口蹄疫、猪瘟等。

二类动物疫病: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如狂犬病、炭三类动物疫病:指常见多发、可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如牛流行热、猪传染性胃肠炎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