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评价的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课堂教学评价原则
(一)新理念指导下的评价原则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将评价改革作为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新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要突出国家及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立足于学生的发展,立足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及教师的成长。
(二)以“教”“学”动态发展状况评价课堂教学的原则
课堂教学是师与生、教与学在活的、相互促动的互动交往的过程中获得发展的,因而,新的课堂教学评价应该既注重教师“教”的过程,更应注重学生“学”的过程,以其双方动态发展的的状况,来反映教学状况,来体现课堂教学过程的本质和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使课堂教学焕发生命的活力。
(三)发展性评价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在新理念的指导下,由过去注重甄别和选拔功能,逐渐转化为发挥评价的导向、反馈、激励等有效功能,用客观地、动态发展的眼光去评价主体,使评价的着力点最终放在提升教师教与学的质量上,放在综合素质的提升上,放在人的发展上。
(四)以评语式、形成性评价为主的原则
量化评价、等级评价均有其自身的优势,但也有不利之处。对于复杂的、动态变化的教学过程,仅靠量化及等级是不足以将最本质的、最有意义的、最有特色的东西突显出来。通过评语式评价,能够对教学的情景做客观地、准确地、真实地描述,以此来补充单一评价方法的不足。同时,强调在日常课堂教学过程中实行形成性评价,强调教师的自我评价。这样,以利于教师通过评价信息反馈,即时改进教学,有助于教师的成长与发展。
(五)开放性评价原则
“以学定教”“教为学服务”已成为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由此,面对丰富多彩的课堂,很难用整齐划一的标准去穷尽可能发生的一切。所以课堂教学评价,应是开放的,为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本地区、本校、本班的实际留有一定的空间。
学校以“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为校风,以“敬业、爱生、求精、奉献”为教风,以“勤学、善思、团结、守纪”为学风。
教风:严谨、创新、爱生、奉献
学风:乐学、善思、深究、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