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唐山收费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为增强我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快速、妥善地解决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损失,保证收费站口畅通安全,现对具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突发性事件主要情形

(一)收费设备(系统)发生故障

(二)供电中断

(三)发生车辆占广场等靠汇情况。

(四)过往车辆剧增

(五)收费过程发生争议。

(六)车辆在车道或广场发生故障。

(七)发生恶意堵道事件。

(八)发生冲卡逃费事件。

(九)发生群体生突发事件

(十)特殊车队通行。

(十一)公务卡读取故障。

(十二)大量小型客车无卡上路。

(十三)车主问询’、咨询。

(十四)公路局部损毁、通行不畅。’

(十五)遇恶劣天气。

(十六)发生交通事故。

(十七)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十八)发生火灾(爆炸)事件。

(十九)发生盗抢事件。

(二十)其他突发事件。

二、发性事件应急处置

(一)收费设备(系统)发生故障。各单位及收费站须严格落实系统维护值班制度,有效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收费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应准备充足备品备件,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收费混乱;备足定额票、通行卡、字钌日戳等,作为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收费手段;ETC车道、自动发卡机应设专人值守,并视车流量情况在ETC车道备足通行卡,以备不时之需。

1.ETC车道差统故障或出现突发情况(车道设备故障、电子标签异常、卡异常、非ETC车辆等)致使ETC专用车道不能正常通行时,原则上应迅速引导车辆转入MTC车道刷卡通行,如出现因堵道等原因无法换道时,由ETC车道值守人员将ETC车辆IC卡拿到相邻MTC车道刷卡或在无人发卡机按“复位”键,将卡贴在扫描区处置,并疏导车辆在ETC专用车道内通行;属于IC卡异常或非ETC车辆进入车道的情况应向车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改发MTC车道通行卡,并提示车主出口改行MTC车道。有条件的情况下,有关单位可

考虑在ETC车遒加装MTC收费系统,在出现突发情况时,也可将ETC车道临时改为MTC车道,发MTC通行卡并疏导车辆通行。

2.自助发卡机出现故障不能发卡时,值守人员迅速到现场察看无人发卡机:(1)如车轮未压线圈或跟车过紧造成,按“复位”键取卡;(2)如车主未正常刷卡,应正确指导并及时协助;(3)如自助发卡设备故障,应立即将车道内车辆先放行至内广场安全区域并转由就近车道打卡,尽量不采取倒车方式,防止发生碰撞.

3.当工控机、显示器、车牌抓拍、卡机、打票机、计重设备、栏杆机、信号灯等设备出现故障时,收费站应组织人员立即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一时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关闭车道,疏导车辆从其他车道通行,并向车主致歉.同时由站维护员立即向上级机电管理部门反映请求支援,机电管理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能解决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维护单位派人解决.故障排除后,立即开放车道恢复通车。

4.当收费系统全部瘫痪造成收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应及时向上级运营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可使用预编码卡和人工撕票,人工撕票要加盖工号、日期印章,并做好监控记录。同时,报请上级机电管理部门及时修复,并及时将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供电中断。收费站应配备UPS电源和发电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做好日常发电机及UPS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空负荷运转,并定期对线路等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收费站实时供电。同时加强与当地供电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供电情况。

1.外部供电中断时,收费站电工应在5分钟内启动发电设备供电,并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及时长,如果停电时间较长,应提前备足燃油,安排人员轮班值守。

2.若发电设备出现故障,应关闭部分设备,延长UPS供电时间,将停电情况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并紧急调用移动发电设备,尽快实现发电机供电。

3.组织技术人员对固定发电设备进行抢修,尽早恢复使用并积极协调地方供电部门,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4.出现内部断电时,收费站必须及时启动发电设备进行供电,并及时通知中机电维护部门查找原因,进行维修。

(三)发生车辆占广场等靠汇情况。收费广场严禁过往车辆逗留等点、随意等靠汇,如有车辆在收费广场停放逗留,疏导人员应及时对车主进行有礼有节的劝阻,并疏导等点及等靠汇车辆驶离收费广场.经劝阻无效时,应及时联系路政交警部门,协助处理。对于出口抢点车辆,疏导人员应加强疏导指挥,确保车辆有序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过往车辆剧增。如遇车辆突然增多,应保证所有车

道全部开启,备足找零备用金,及时做好车辆疏导工作,确保收费站口安全畅通。造成收费站口拥堵时,报经上级部门同意后,依据冀交公【2012】503号文件有关应急保畅I、II、III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

(五)收费过程发生争议。收费站应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政策知识、业务操作和服务水平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解释政策、熟练操作、文明服务、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如遇车主对所收取费用存在争议,当班人员应坚持文明服务,在确保车道畅通的前提下,向车主耐心解释收费政策,赢得理解和支持.遇车主质疑计重收费标准或发生“绿色通道”车辆鉴别争议、车型判断缴费纠纷、货车计重分歧要求重新称量等情况时,应先暂押其有效证件或费显提示应缴纳的费用后,将车辆疏导出车道至安全区域等待核查和进行相关解释.如车主对第一次称重结果不认可时,有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车辆重新称重,但只能复磅一次,不允许换道重称。车主缴费驶离车道后申请复核争议时,必须经收费站长同意后进行.如造成堵车,应立即更换车道,做好交通疏导,再对该车型进行复核.因收费纠纷引发的阻塞,站长应迅速查明事件引发的原因,召集主要当事人到站内进行调解,如有必要,通知收费站所在当地政府派人参与调解,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车辆在车道或广场发生故障.如遇车辆在车道发生故障时,应让司机先缴纳通行费,然后协助司机将车推出车道在安全区域停放,并帮助联系修车事宜。遇到爆胎等故障无法离开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