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绪论和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十二章合同法(1)
平等、自由、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法(1)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 | 《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章合同法(1)
特征:民事、法律、行为
第
1.平等主体
一
2.多方行为,二人以上
的
所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
订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
立
用书面形式,否则,该合同不能成立。
第十二章合同法(1)
(二).口头形式
第
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包括当面洽谈
二
和电话协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节
口头形式大都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小商 品买卖或服务,即便是标的额较大的交易,
二
种类、质量、货款支付等作了全面说明, 要求电视机厂在8月20日前答复。
节
|该信于8月13日到达电视机厂。电视机厂 10月18日回信称同意售货,但送货时间推
合 迟到12月25日,百货公司10月24日接到信
同
后未予答复。12月25日电视机厂按时将100 台电视机送到百货公司,但百货公司以双
的
方之间未成立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因此发 生纠纷。
合同的成立时间因形式而异:
即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在客观上存在。承
第
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
一般来说,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受要约人即 时作出承诺时成立。
节
以推定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受要约人根据要约的要
合
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
现代合同法基本原理概述
不安抗辩权行使顺序
01
中止履行
02
及时通知对方
03
继续履行
04
解除合同
05
2.6 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
合同变更就是指在合同关系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展改变、调整。合同的变更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原已经存在合同关系 〔2〕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4〕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合同变更的方式 〔1〕协议变更 〔2〕 法定变更合同变更的效力 〔1〕变更的部分,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2〕合同的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恳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评标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招标截止日
开标
中标
定标
签订合同
竣工
开工
保修结束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有效期
合同保修期
投标有效期
承包商C1和承包商C2结合承包
指定分包商
担保人
问题:请给出余下的合同关系?
业主
设计商
总承包商
监理工程师
基础承包商
土建承包商
装饰承包商
合同关系
2.3.4. 缔约过失责任(1) 含义:合同签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背诚信原那么的要求,因自己的过失而引起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 构成要件 * 合同订立合同过程中〔违约责任?〕 * 违犯诚信原那么 * 造成别人信赖利益受损 (3) 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 擅自撤回要约 * 未尽通知等义务 *未尽保护义务 * 合同不成立时 * 合同无效时 * 合同被变更或撤销时 *无权代理时
2024年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法的基本原理第一节:合同的定义与特征1.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自愿的民事行为,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3)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4)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与成立2.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2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明确、合法,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状态。
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3.1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4)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2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与担保4.1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的行为。
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4.2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
合同担保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同订立的原则,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是指合同成立、履行和终止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以下是合同法的原理:
1. 自由原则:合同订立应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订立合同,也可选择合同的内容和方式,但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2.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协商和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处于平等地位,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或欺诈行为剥夺对方的平等权利。
3.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不当利益。
4. 国家保护原则:合同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无效的合同提供救济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5. 等价原则:合同应具备相互权益对等的特性,即各方应给予相当的权益和义务,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应基于公平合理的价值交换。
6. 自由转让原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转让,但必须依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合同权益的保护。
7. 保护诚实人原则: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善意行为,合同法提供
一定的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和不公平结果。
8. 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对于出于保护需要的弱势当事人(如消费者、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以平衡力量的不对等。
以上是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它们约束和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过程,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某项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合同的签订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1.2 本合同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业务范围及内容2.1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的业务范围为:(在此列出具体业务范围,如设计、施工、运营等)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
2.3 甲方应提供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必要条件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此列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和支持,如场地、设备、资料等)第三章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2 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章费用及支付4.1 乙方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后,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4.2 甲方支付乙方费用的具体金额、期限和方式如下:(在此列出具体支付条款,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4.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的,应按照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违约责任5.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下同理,按照合同实际情况,逐一编写后续章节,如第六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七章保密条款、第八章争议解决等)第六章知识产权保护6.1 甲方保证对其委托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这些工作成果。
第十二章合同法一二节PPT课件
23
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从以下几方面来区分要约
和要约邀请: 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区分。 3)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确定。
24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3
三、合同的分类
典型(有名)合同与非典型(无名)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为自已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 合同
14
合同法在分则中明确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3.赠与合同 5.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9.运输合同 11.保管合同 13.委托合同 15.居间合同
A.甲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D.甲、乙公司应各自承担责任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特征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合同的种类
9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主体平等 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 合意
20
二、合同的订立程序
要约
承诺
21
1.要约(发盘)
(1)要约的含义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3)要约的生效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5)要约的失效
22
要约
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 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 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一经承诺即 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 须向受要约人发出 • 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02 03
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履行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 关键。
履行主体的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产生,如企业合并、分立等。在履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 合同相对方,并确保合同义务得到继续履行。
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习惯 解释原则和诚信解释原则。
履行的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完 成。
履行地点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在确定履行地点时, 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以便于各方履行义务和监督执 行。
提前履行与逾期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提前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在 这种情况下,应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相 关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如果 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年-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一、引言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合同法立法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同法的发展过程。
本课件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介绍,帮助大家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理1.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订立、变更、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合同平等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二,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三,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平衡。
4.合同诚信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四,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信守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合法性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五,指的是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的订立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具备内容具体确定、表明要约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等要素。
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具备明确、无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内容等要素。
3.合意:合意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要约和承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4.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顺序: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顺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同履行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期限,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履行的地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地点,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原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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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二、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公民之间以及法人与公民 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权利主体、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是民法的基本内容。随着市 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民法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将日益突出。 在我国,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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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管 理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 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 当事人则称为义务主体。
合同法原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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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五、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若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厂请 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是民 事时效的一种,民事时效是指经过一定期间和一定事实状态 的继续,因而发生取得或丧失某种民事权利的制度。其取得 权利的,称为取得时效;其丧失权利的,称为消灭时效。消灭 时效除时间外,以继续不行使权利为要件。
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一、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机关、各社会组织以及具有生产经营资格 的其他经济实体在国民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活动中所发生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原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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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调整和保护 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1)经济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 (3)涉外回
合同法第十二讲
合同法第十二章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其他原因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又称合同之债的消灭,是指合同之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
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原因(一)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二)基于合同的目的(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三、合同终止的效力(一)合同之债消灭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从属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消灭(二)债权人应返还负债字据(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如果部分消灭,债务人有权请求将消灭事由记入字据或出具其他证明。
(三)合同终止不影响非违约方对违约方享有的损害赔偿权利。
(三)合同之债消灭后,当事人应依诚信原则负后合同义务,应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92条《合同法解释(二)》第22条第98条第二节清偿一、清偿的概念和性质(一)概念清偿,是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使债权得到实现的给付行为。
(二)性质(1)法律行为说;(2)事实行为说;(3)折中说二、清偿的主体和标的(一)清偿的主体1. 清偿人(1)债务人(2)授予清偿权限的人(3)第三人2. 清偿受领人(1)债权人(2)授予受领权限的人(3)第三人(二)清偿的标的1. 全面履行和诚信原则2. 如果交付特定物,不得以其他物代替。
若灭失而不能实际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提供劳务应当根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而向债权人亲自履行。
支付金钱,债务人不得以履行不能为由免除实际履行的责任,不能援引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
3. 代物清偿4. 清偿抵充(1)约定抵充《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末句(2)法定抵充《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合同法解释(二)》第21条第三节抵销一、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归于消灭。
抵销的种类1.法定抵销。
2.合意抵销。
二、法定抵销第99条(一)法定抵销的要件1. 双方互负债务主动债权(行使抵销权一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其债权人不得主张抵销;但被动债权(行使抵销权一方的对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适用抵销。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一、合同的概念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的概念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合同就是契约、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公序良俗)、约束力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合同的形式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4、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主体:当事人(2)客体:标的(3)内容:权利和义务二、工程合同的概念目前工程合同与合同文件概念的混乱和统一。
参见第五章和07年七部委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三、合同的订立和招标投标的关系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邀约,邀约撤回,邀约撤销;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合同法原理
合同法原理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关系而产生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和。
它主要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则。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法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简要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共同意愿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明确性: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使对方能够了解其意图。
2. 确定性:要约的内容应当具有确定性,以便双方能够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3. 合法性:要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可接受性:要约应当是对方可以接受的,即对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要约。
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明确性:承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表明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提出的合同条款。
2. 及时性: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3. 一致性: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限制。
4. 合法性: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的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四种情况。
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4. 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有)。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 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4.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第十二章合同法
第十二章合同法
第 二 节 合 同 的 订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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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9日,宏光百货公司向梅花电视 机厂发信,信中称欲购买其生产的梅花牌 电视机100台,要求每台价格为1900元, 2006年12月15日送货,并对所需电视机的 种类、质量、货款支付等作了全面说明, 要求电视机厂在8月20日前答复。 |该信于8月13日到达电视机厂。电视机厂 10月18日回信称同意售货,但送货时间推 迟到12月25日,百货公司10月24日接到信 后未予答复。12月25日电视机厂按时将100 台电视机送到百货公司,但百货公司以双 方之间未成立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因此发 生纠纷。 |问:1、宏光百货公司和梅花电视机厂的 两封信件属于什么行为? |2、双方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 |3、宏光百货公司的拒收理由是否成立?
害 3.争议条款解释“有利对方!”
第十二章合同法
第 二 节 合 同 的 订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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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合同内容的形式。
书面形式使当事人责任明确,便于检 查、管理和监督,发生纠纷时举证容易, 有利于纠纷及时、公正、合理的解决, 所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否则,该合同不能成立。
第十二章合同法
第 二 节 合 同 的 订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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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头形式
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包括当面洽谈 和电话协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口头形式大都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小商 品买卖或服务,即便是标的额较大的交易, 也是属于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 合同的内容,而另一方立即表示完全接受, 并且能够“即时清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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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继续履行
– 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更新制作、退货、减少价 格或报酬,一般在质量不符合约定情况下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合同争议的防范措施
• 合同解释
– 广义合同解释:普通人对合同内容及资料含义的理解 – 狭义合同解释: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的分析说明
• 工程合同类型(根据《合同法》)
– 工程勘探合同 – 设计合同 – 施工承包合同 –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 工程监理合同 – 物资采购合同 – 工程保险合同
• 建设工程中主要的合同关系
勘探设计单位
租赁单位
勘设合同
租赁合同
监理单位
监理
合同
业主
总包
总包单位
分包
合同
合同
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
供应合同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 返还财产 – 赔偿损失 –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 合同签证与公证
– 签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 合法性。并督促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 公证:由司法行政机关作出,依法对合同真实性和合法 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法律制度
• 签证与公证的区别
– 性质不同:签证为行政管理行为,公证为司法行政行为 – 效力不同
• 合同示范文本
– 由合同当事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学者 等就某一或某类合同所制定的具有各种必要条 款的合同文本样式
• 格式条款合同
–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 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合同的订立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合同自由原则 – 公平原则-利益均衡 – 诚实信用原则 – 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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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 11.1320 .11.13F riday, November 13, 2020
– 代位权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人的债权的权利
– 撤销权
•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为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 合同的变更
– 合同有效成立后和履行完毕前,因履行合同所依据的主客 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依法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 分则
• 规定合同法制定的15门类别合同的特殊规定:如买卖 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等
– 附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自由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合法原则 – 鼓励交易原则
• 合同法律关系
–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 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益原则
• 合同订立程序:要约和承诺
– 要约
• 要约概念
– 一方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 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 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 要约有法律约束力
•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邀约的意思表示 • 要约撤回 • 要约撤销 • 要约生效
– 承诺
• 承诺概念: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诚实信用履行原则:协助(提供方便)履行原则
• 通知义务 • 协助义务 • 减损义务 • 保密义务
– 合同履行中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置
• 质量要求不明确 •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 • 履行地点不明确 • 履行期限不明确 • 履行方式不明确 • 费用负担不明确
• 第三人履行合同
–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
• 自然人、法人
–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对象-标的)
• 行为、物、智力成果
– 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
• 合同形式: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
– 口头形式 – 书面形式
• 以文字方式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内容的形式 •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约定
• 合同的转让
–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法律行为
– 债权转让 – 债务转让 – 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 合同的终止
– 概念:
• 合同双方依法使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合同终止原因
• 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 合同解除 • 债务相互抵销 •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债权债务同归一方 • 债权人免除债务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假情况 • 其他违背诚信信用原则的行为:擅自变更、撤回要约 • 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 合同的效力
– 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
–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已成立的合同如不符合法 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仍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 承诺人按照要约所指定方式,无条件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 – 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并符合要约所规
定的其他各种要求
• 承诺超期 • 承诺延误 • 承诺撤回 • 承诺生效
• 缔约过失责任
–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过错而导致另一方利益 的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
• 概要
– 合同法概念和特点 – 合同形式 – 合同主要条款 – 合同订立 – 合同履行 – 合同变更 – 合同转让和终止 – 合同签证和公证 – 合同争议防范和处理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定义
– 《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
– 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 过错责任:违约人有过错(针对缔约过失、无 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时采用)
– 严格责任:违约人有违约行为(我国合同法采 用严格责任条件)
• 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 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
– 熟悉和掌握土木工程合同索赔理论和方法
第一章 绪论
• 工程合同管理基本概念
– 工程合同概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合同关系的描述 – 合同的主体是平等的,是合约确定前后合约双方或 多方的基本地位 – 合同所确定的是民事关系,体现市场经济社会的缔 约自愿原则、合约自治原则、利益自我约束原则 – 《合同法》已经将所有民事关系契约化,不仅限于 经济关系
– 同时(同一期限)履行抗辩权
• 同时履行(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履行的先后顺序)的 双方在对方未对等给付之前,有权对抗对方的履行 要求,拒绝自己的履行
– 异时履行抗辩权
• 异时履行(合同明确约定双方履行有先后顺序)的 各方都有抗辩权
– 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 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 合同的保全
– 概念
• 法律为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维护财产状况, 允许合同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一定权利的制度
• 工程合同特点
–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很强的计划性 – 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 合同主体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营业执 照,有人力、技术和设备条件,有投资能力和 条件
– 主体之间具有严密的协调性 –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
• 工程合同作用
– 是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 是合同各方在工程中各活动的依据,确定了工 程实施和管理目标
• 债务人本应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但由于债权人与债 务人经过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原债权 人地位不变
• 第三人仍然不是合同当事人
– 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 经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债务人履行债务 • 第三人仍然不是合同当事人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抗辩权:
• 当事人一方依法对抗对方要求和权利主张的权利
• 工程规模和范围,工程质量,工期,价款
– 是工程项目组织的纽带 – 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 连接业主和承包人 – 是工程过程中双方争议解决的依据
• 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和目的
– 它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 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是工程项 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 目的是为项目总目标服务:
• 合同争议产生的原因
– 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 – 使用的语言文字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不一致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需要依法解释和修订 – 合同欠缺某些条款,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 – 当事人为了不履行合同,对合同条款作出不同理解
• 合同解释方法
– 词句解释 – 整体解释 – 合同目的解释 – 交易习惯解释 – 诚实信用原则解释
• 公证的合同,其效力高于签证的合同
– 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 公证的合同在国内外有效力,而签证的合同效力限于国内
合同的履行
• 合同履行
– 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 自业务,实现各自权利,使各方目的得以实现 的行为
• 合同履行的原则
– 全面履行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原则
• 履行主体符合合同约定 • 履行标的符合合同约定 • 履行时间和地点符合合同约定 • 履行方式符合合同约定
– 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 进一步借鉴和采用国际合同范本和经验
– 建立工程合同管理微机信息系统,合同管理智 能化
• 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