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合集下载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一笔迹检验案件,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案后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较案前样本要差一些,因为如果被鉴定人懂得一些文检检验的知识,或被鉴定人的警惕性较高,或是提取人暴露了收集笔迹的意图引起被鉴定人的警觉,被鉴定人很可能对书写的笔迹进行有意的伪装变化;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的笔迹样本,即实验样本,要由法官亲自收集;如果检材笔迹较多,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法官不能有任何提示、引导或引诱,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提取人书写的内容书写,更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如果检材字迹可能是左手书写的,则要同时提取左手笔迹样本;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这在检验鉴定中十分重要;我们曾经受理过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称合同上的落款签名是被告书写的,但被告则否认;此案经过三次鉴定,都认定合同签名是被告所写;此案送到我中心后,我们认为该签名笔迹有一定疑点,但不能完全否定签名笔迹是被告书写的,经研究后我们决定当面提取被告人笔迹;在提取时,我们询问原告,是否亲眼看见被告在合同上签名,原告称是,问是怎样写的,原告称被告当时站着,合同垫在手臂上签的名,我们让被告按照原告说的姿势书写;4.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因为样本笔迹再多,如果没有相同字、偏旁部首和笔画,同样不能检验;收集的样本笔迹与检材笔迹的字体、书写速度也要尽量相近;二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和书写时间鉴定案件的样本材料必须为原件;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文件检验还包括其它内容,如污损文件检验、印刷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和书写工具检验等等;由于这些案件或在审判中不经常遇到,或不需要收集样本、或样本较好收集,所以这里不再做介绍;。

笔记检验的方法

笔记检验的方法

笔记检验的方法
笔记检验一般采用比较检验的方法,即通过比较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来确定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具体步骤如下:
1. 认真分析检材的书写字迹、标点符号、书写工具、字型字体、书写速度、书写水平、语文水平、年龄段等,从而确定检材有无其他异常现象或突出特征。

2. 判断笔迹是否正常,分析变化原因,要注意将书写水平低而出现的字型不正、笔画参差不齐、运笔不流利、搭配不严整等现象与故意伪装现象区分开来;将个人故意伪装与合伙书写形成的笔迹区分开来;将伪装笔迹与条件变化笔迹区分开来。

3. 分清样本的种类与数量,明确其真伪及可靠程度,防止误将他人的笔迹当成被鉴当事人的样本。

对案前样本要掌握其文化程度及不同年龄段的变化,案后样本要区分其书写是否正常,实验样本要了解收集方式。

4. 鉴定应遵循从概貌到细节,从一般到具体的步骤进行,认真选择和记录特征;客观地比较笔迹的符合点和差异点,做好比对检验记录,制作特征比对表;综合评断形成差异的原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

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以下是《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
1.背景和目的:介绍本技术规程的背景和目的,包括为了保证
司法正义、提高刑事案件调查效率和准确性,确保笔迹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等。

2.术语和定义:列出相关术语和定义,便于技术规程的理解和
适用。

3.检验人员要求:说明笔迹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资质要求,
包括相关学历、经验、培训和认证等。

4.检验工具和设备:介绍常用的笔迹检验工具和设备,包括光
学显微镜、放大镜、专用摄影设备等。

5.技术流程:描述正常笔迹检验的具体技术流程,包括取样、
准备工作、取证现场保护、文件和签名的鉴定等。

6.检验方法和技术:介绍笔迹检验的常用方法和技术,包括光
学特征分析、比较分析、物理特征分析等。

7.结果判断和鉴定:说明如何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判断和鉴定,
包括确定是否存在伪造、模仿等行为,以及可能的罪责定性等。

8.数据记录和报告撰写:要求检验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所有的数
据和信息,并撰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包括描述检验过程、结果
分析和判断、可能的后续调查建议等。

9.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强调对检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包括使用标准样本进行验证、进行交叉验证等。

10.技术规程的应用范围和局限性:明确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警示使用者必须在适用范围内正确使用,不能盲目应用。

11.附则:包括附件、参考文献等。

这是一个简要的概述,具体的技术规程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

笔迹鉴定样本规范

笔迹鉴定样本规范

笔迹鉴定样本规范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综合鉴定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分别检验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笔迹鉴定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检材特征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样本特征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

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手持式视频数码显微镜如Anyty的MSA200\WM401TV等显微镜识别可把微小的东西放大,在100-200倍率左右就可很清晰看到宣纸的材质、墨迹的深浅、印章的细节、力度等信息,在显微镜下一目了然,有经验的古画、字画爱好者,根据这些信息,就可判断字画的年代、出入及真伪。

也因便携式视频数码显微镜的分享性比较强,无线显微镜可实现多人一起观测适用于现场拍卖会、客户现场、朋友间的分享;又可实时拍照摄像,可进行对比存储;且便携式数码显微镜一般都有对比及测量功能,是辅助书画的鉴定分析必备工具。

笔迹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

笔迹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

笔迹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文书类鉴定一般包括笔迹鉴定、签名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书鉴定、打印文书鉴定、证件文书鉴定、损毁文书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等。

笔迹鉴定在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是指对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笔迹真伪、笔迹形成时间、笔迹形成先后顺序、笔迹篡改等各类鉴定。

笔迹鉴定的核心一般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判三个阶段,其中最关键的是综合评判阶段,这也决定了笔迹鉴定必然带有相当的主观性。

该类鉴定在民事案件中经常用到,但在刑事案件中也不乏其身影,且在各类罪名的案件中均有可能涉及。

在笔者曾办理的一起行受贿案件中便用到了笔迹鉴定,受贿人手写了一个账户给行贿人,案发后,受贿人对此不予认可,经过笔迹鉴定,账户确属受贿人亲笔书写。

同样,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也经常用到笔迹鉴定。

第一部分:该类鉴定意见适用案件的主要法律规定一、《文件鉴定通用规范》(GB/T 37234—2018)(节选)3.术语和定义3.27 笔迹鉴定forensic identification of handwriting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通过将检材与样本字迹的笔迹特征进行比较检验,对检材字迹的书写人或与样本字迹的同一性进行检验和鉴别的专门技术。

4.3 审查送检材料4.3.1 应审查检材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检材的来源:检材的提供、发现及保存等情况;b)检材的数量:检材有多少册、份、张、页等具体数量;c)检材的状态:检材上需要鉴定对象的状态是否明确,有无破损、污染等迹象。

注:文件鉴定中表示文件状态的常用术语包括原件、复制件、复印件、母件和原稿等。

原件是指最初形成的原始文件;复制件既包括复印件、复写件,还包括原件的照片、图片和扫描电子文件及其形成的打印件等;母件特指用于制作复制件的以上各层次文件的总称,其中直接用于制作复制件的母件为原稿,母件和原稿其本身可能是复制件,也可能是原件。

笔迹鉴定流程

笔迹鉴定流程

笔迹鉴定流程笔迹鉴定是一项专业的技术活动,通过对文书、签名等文字的笔迹特征进行分析,来确定文字的真实性、作者身份等信息。

笔迹鉴定流程主要包括收集样本、比对分析、鉴定结论等步骤。

首先,笔迹鉴定的第一步是收集样本。

收集样本是鉴定的基础,需要收集被鉴定人的正式书写样本,包括手写信件、签名、文件等。

同时,也需要收集其他相关的文书样本,以便进行比对分析。

接下来是比对分析。

在这一步骤中,鉴定人员会对收集到的样本进行详细的比对分析。

首先,会对被鉴定人的正式书写样本进行细致的观察,分析其笔迹特征,包括笔画的压力、速度、角度等。

然后,将被鉴定人的书写样本与其他相关文书样本进行比对,找出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

在比对分析的基础上,鉴定人员会进行专业的技术分析。

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如光学放大、数字化处理等技术,对笔迹特征进行进一步分析。

这些技术手段可以帮助鉴定人员更加准确地识别笔迹特征,找出隐藏在文字背后的线索。

最后,是鉴定结论。

在完成比对分析和技术分析后,鉴定人员会根据所得到的数据和信息,做出专业的鉴定结论。

这个结论是基于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是对笔迹真实性和作者身份的专业判断。

鉴定结论通常会被用于法律诉讼、司法鉴定、历史文献研究等领域。

总的来说,笔迹鉴定是一项细致、专业的工作。

通过收集样本、比对分析、技术分析和鉴定结论等步骤,鉴定人员可以准确地判断文字的真实性和作者身份,为司法和学术研究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支持。

同时,笔迹鉴定也需要鉴定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

(二)一般性伪装笔迹的鉴定
1.随意性伪装笔迹的鉴定 (1)定义 ① 书写人在书写前未经准备 ② 不借助某种特殊的手段 ③ 不采用固定的形式 (2)特点 ① 伪装手法随意性 ② 书写动机随意性
(3)表现形式
① ② ③ ④ ⑤ 故意降低书写熟练程度 故意改变笔画或偏旁的搭配 故意夸张拖长某些笔画 强行连笔 故意写错字
4.摹仿笔迹的检验要点
(1)及时发现摹仿 ①笔迹上 ②案情上 (2)全面、细致地进行比较检验 (3)客观、慎重地进行综合评断 ①检材与被摹仿人的笔迹大同小异 “形同实异” ②检材与摹仿人笔迹“大异小同”
(六)混合伪装笔迹的鉴定
1.混合手法伪装笔迹的特点及检验方法 2.多人混合书写笔迹的特点及检验方法
(2)故意慢写
①表现 A.书写水平降低 B.连笔减少 C.结构松散
②容易改变的特征 A.概貌特征(字形) B.搭配比例特征 C.运笔特征
③ 不易变化的特征
A.字的基本形态 B.写法特征 C.搭配特征 D.笔顺特征 E.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点符号特征 F.书面言语特征
(3)速度变化笔迹的检验要点
①运用快、慢笔迹变化的一般规 律去分析研究特征 ②“慢”中找“快”,“快”中 找“慢” ③选用不受书写速度影响的特征 ④尽可能补充书写速度相近的笔 迹样本,创造较好的可比条件
一、正常笔迹鉴定
(一)委托鉴定的准备工作 (二)受理鉴定 (三)分析检材选择特征 (四)描绘特征比较异同 (五)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六)制作鉴定书
二、伪装笔迹的鉴定
(一)伪装笔迹概述 (二)一般性伪装笔迹的鉴定 (三)局部再现性伪装笔迹的鉴定 (四)左手伪装笔迹的鉴定 (五)摹仿笔迹的鉴定 (六)混合伪装笔迹的鉴定

笔迹鉴定的方法

笔迹鉴定的方法

笔迹鉴定的方法笔迹鉴定,指的是人们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笔迹鉴定和鉴定活动。

人们的写作习惯具体稳定,体现在书法上,整个过程可分为检查、比较检查、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一、笔迹鉴定的一般方法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

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

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公安机关侦查手段,不是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做笔迹鉴定。

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

二、司法鉴定的合法原则包括哪些1、鉴定主体合法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鉴定材料合法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

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

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笔迹检验

笔迹检验

笔迹鉴定的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07级侦查二班学号19 王宏亮一、笔迹检验概念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

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而笔迹检验,既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文字布局和书面的语言特征,用以分析时间情况,为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

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

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

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

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

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

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笔迹鉴定规范

笔迹鉴定规范

笔迹鉴定规范笔迹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技术,主要用于判定文书或文件的真伪、作者的身份等问题。

笔迹鉴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方法,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笔迹鉴定的规范要求:一、合法性和公正性笔迹鉴定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

鉴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权威性,鉴定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资质和认可。

二、鉴定范围和对象的明确鉴定范围应明确,包括鉴定的文书或文件类型、鉴定的问题等。

被鉴定的文书或文件必须是原件或者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副本,不得以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作为鉴定对象。

三、鉴定条件和环境的保证笔迹鉴定需要在适宜的鉴定条件和环境下进行,包括光线、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保证。

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可能对鉴定结果产生影响的因素。

四、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可信度笔迹鉴定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包括观察、比对、检验等。

鉴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鉴定水平和可信度。

鉴定时应遵循科学的原则,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鉴定。

五、鉴定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鉴定人员应准确记录和报告鉴定结果,包括相关的鉴定事实、分析过程、结论等。

鉴定报告必须清晰、详实、准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证据。

鉴定报告应由鉴定机构盖章或签字,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权威性。

六、保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过程中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

鉴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鉴定过程中要坚守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

七、鉴定结果的可申诉和复核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复核。

鉴定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申诉和复核机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笔迹鉴定的规范要求包括合法性和公正性、鉴定范围和对象的明确、鉴定条件和环境的保证、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可信度、鉴定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保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以及鉴定结果的可申诉和复核等。

遵循这些规范要求,可以确保笔迹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笔迹鉴定送检流程

笔迹鉴定送检流程

笔迹鉴定送检流程
一、收集相关笔迹标本:
需要提供案件相关的笔迹标本,包括疑犯笔迹标本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笔迹标本。

笔迹标本应标明谁书写,日期、场所等相关信息。

二、填写笔迹鉴定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详细说明送检目的、所需鉴定项目等重要信息。

三、向司法鉴定机构递交送检材料:
将收集的笔迹标本及填写好的申请表一起交给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送检。

四、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开展笔迹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根据申请表要求开展笔迹学鉴定,对标本进行观察鉴别分析。

五、出具鉴定意见书:
鉴定结束后,由鉴定机构出具详细的鉴定意见书,说明鉴定过程和结果。

六、调取鉴定意见书回访使用:
请求部门收到鉴定意见书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案件进一步侦办或处理。

以上即为笔迹鉴定送检的标准流程。

全过程按规定严格而又细致进行,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全国教学大赛】《文件检验》笔迹鉴定--一等奖课件

【全国教学大赛】《文件检验》笔迹鉴定--一等奖课件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书写条件变化笔迹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书写条件变化笔迹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书写条件变化笔迹
书写工具、承受物、书写姿势、书写环境 1、运笔呆板、生硬、转折不自然或另起笔 2、速度缓慢、连笔较少 3、笔画过长、过短、搭配不准 4、比例不适称 5、不正常的倾斜
故意伪装笔迹特点
1、书写速度快慢不均、熟练程度前后不一致 2、字忽大忽小,布局疏密不当 3、字形异常、字体混杂、奇形怪状 4、字的结构零乱,笔画、偏旁搭配比例不协调 5、运笔生涩、抖动、故意拉长、缩短 6、语文水平与书写水平存在矛盾,出现不应有的
错别字
课堂练习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比对方法
分析和判断检材笔迹是正常笔迹还是
非正常笔迹,全面熟悉检材笔迹书写人的
书写习惯,是正确进行检验,得出鉴定意
见的前提。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二)全面熟悉检材的书写习惯特点
教学重点
正常笔迹的特点 书写条件变化笔迹的特点
伪装笔迹的特点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课堂练习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讲解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笔迹鉴定的步骤与方法 >> 一、检材的检验
笔 迹 鉴 定 步 骤
检材的检验 样本的检验 比较检验 综合评断 得出结论

什么叫分别检验

什么叫分别检验

什么叫分别检验笔迹检验的过程是同一认定的过程,也是对案件笔迹材料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分别检验分别检验是笔迹鉴定的第一个环节,分别检验是对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分别的进行观察研究,以确定它们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然后从中找出能够反映各自书写习惯的笔迹特征把它们记录在特征比对表上。

分别检验的过程如下:(一)分析物证笔迹即分析研究物证笔迹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和程度如何?通过物证笔迹的分析可以明确物证笔迹能否真实的反映出书写人书写习惯,并为解释检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客观依据。

物证笔迹分析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因此分析物证笔迹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1.正常笔迹的特点正常笔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环境、正常的书写条件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

正常的笔迹主要有以下特点:(1)书写水平前后一致;(2)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3)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基本适应;(4)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基本一致。

2.变化笔迹的特点变化笔迹是指在反常的书写环境、反常的书写条件以及反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

变化笔迹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变化笔迹,即由书写环境、书写条件或书写人生理因素特殊等客观原因引起的笔迹变化;另一种是书写人心理上的特殊而采用某种手段引起的笔迹变化,是主观因素造成的,是书写人故意伪装的结果。

虽然不同的原因造成的笔迹变化的特点有所差别,但从总体来看它们都应具备以下特点:(1)书写水平前后不一;(2)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矛盾;(3)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不一;(4)文字布局混乱、搭配比例失调;(5)运笔反常,笔画出现不适当的拉长缩短,笔画的书写生涩呆板,并伴有停顿、重描、弯曲、抖动及拖带现象;(6)常用字出现错误。

在分析物证笔迹时如果发现有上述现象就应考虑是变化笔迹,并根据不同的特点分析引起变化的具体原因。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No matter where there is a genius, I use the work of others to drink coffe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导读: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有一定的时间差,从纸张、墨迹等细小部分的区别可以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目前从技术上无法精确,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定:通过对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鉴定,可以判断其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或者是否同人同笔一次性书写完成,如不是,可看作为伪造的依据。

一、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有一定的时间差,从纸张、墨迹等细小部分的区别可以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目前从技术上无法精确,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定:1、通过对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鉴定,可以判断其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或者是否同人同笔一次性书写完成,如不是,可看作为伪造的依据。

2、如果笔迹和印章或指纹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从仪器设备和显微镜就可以看出是先印捺还是先写字,可以做朱墨时序鉴定。

3、根据提供的检材具体情况来判断,可以鉴定文件不同部位的形成先后顺序,比如有些是先在空白纸签了个名字,后来却被人补上了一些内容。

那么,可能有人会疑惑,笔迹的形成时间可能无法准确鉴定,但为何印章的形成时间鉴定却能够被认可呢?对于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检验,分为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

物理方法是指根据印章印文的阶段性表现特征来推断印文的实际盖印时间。

主要可以根据这些特征:印章的坏损,磨损,磕碰,修补,人为记号等。

这些特征在某一个特定时间开始出现,可以作为我们判断盖印时间的重要依据,也是最可靠的检验方法。

比较不易掌握的还有印章上粘有的疵点、杂物的阶段性变化情况。

这种方法也是一种相对检验法,需要提供足够的作为比对样本的印章印文。

化学方法也同样需要同时间段的比对样本印文。

只是切取一部分(通常0.5-1cm边框)印文,利用薄层扫描来分析检材与哪个时间的样本接近。

笔迹鉴定前应走什么流程?

笔迹鉴定前应走什么流程?

It is impossible to pursue perfection in all things, but to do one's bes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笔迹鉴定前应走什么流程?在申请笔迹鉴定时需要当事人在举证期间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将鉴定的笔迹和样本一并提交至鉴定机构即可,那么在提交笔迹鉴定申请时也是需要在举证期内提出,如果超过了此期限也是不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当事人对鉴定的结果不认同时也是可以提出异议并重新进行鉴定。

一、笔迹鉴定前应走什么流程?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

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

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三、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

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和识别系统。

它的本质取决于人们相对稳定的书写习惯。

笔迹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模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原理可概述为: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

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

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

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

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

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

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

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

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的守常性,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与规则变化的缓慢性等,决定了一个人不同时期形成的笔迹虽有差别,但其本质特征不变。

5、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

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篇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和识别系统。

它的本质取决于人们相对稳定的书写习惯。

笔迹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模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原理可概述为: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

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

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

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

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

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

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

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

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的守常性,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与规则变化的缓慢性等,决定了一个人不同时期形成的笔迹虽有差别,但其本质特征不变。

5、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

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篇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

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 ,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

笔迹鉴定主要依靠对笔迹特征的判断。

凡是与标准写法印刷体不一样,或与大多数人写法不一样的都是特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节
受理鉴定
受理鉴定,是笔迹鉴定人员根据送检单位的委 托和领导的指派,依法手里笔迹鉴定案件。 主要任务: 1、了解案情 2、查验物证笔迹 3、查验样本笔迹 4、办理受理手续
第三节 分析检材选择特征
一、分析检材有无变化
(一)分析检材的意义
分析检材的目的,是研究检材是否正常, 有无变化 。
(二)怎样分析检材 1、先对检材有个概括了解 2、具体分析笔迹是否正常,弄清变化原因
(三)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要领
顺序——按发现特征的先后顺序。
表现特征的稳定性 体现特征的规律性
体现书写习惯的多样性
表现选择特征的全面性 标示特征——使用特征标示符号。
第四节
比较笔迹的异同
一、比较笔迹异同的方法 1、笔迹概貌的比较
2、单字特征的比较
二、比较笔迹异同应注意的问题
1、要客观全面,防止以偏概全 比较笔迹异同要如实反映客观实际,既不能只看符 合,也不能只见差异,不能带有主观片面性。 2、要认真细致,不能粗枝大叶 3、要抓住实质特征,防止机械比对。 4、要有可比性,不能勉强比对
1、字迹清晰,具备检验条件 2、原则上应提交原件检验
二、收集笔迹样本的方法和要求 (一)收集笔迹样本的方法 1、由单位或组织提供 2、本人提供 3、临时收集 (二)笔迹检验对样本的要求
Ø 可靠性----真实性,即要是本人笔迹 Ø 充分性----是说样本的数量要充足 Ø 可比性----足够数量形成的条件
2、鉴定日期。
3、加盖“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
二、编写鉴定书的基本要求
要有科学的态度,实事求事的精神,做 到既根据充分、可靠,又表达清楚、准确、 严密。
(一)分析得当,切勿模棱两可
(二)记述要清晰,说理要充分
(三)语言要精炼,概念要准确
第六节 笔迹鉴定书的编写
一、笔迹鉴定书的基本格式
鉴定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二)正文 正文是笔迹鉴定书文字部分的主体。它依次包括: 绪言、检验、评断、结论等项内容。
(三)落款 跟其他应用文一样,鉴定书也要有落款,
位置在正文的右下方,应包括这几项内容:
1、鉴定人的姓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五章
笔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委托鉴定的准备工作 •受理鉴定 •分析检材选择特征 •比较笔迹的异同 •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书的编写
第一节 委托鉴定的准备工作
一、物证笔迹的提取与送检 (一)提取和保存 1、物证笔迹提取、保存的原则 2、物证笔迹提取、保存的方法
(二)笔迹检验对物证笔迹的要求
第五节 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一、分析符合点的价值 二、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三、符合点与差异点的对比分析
四、鉴定结论的提出
特殊 符合 认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同一
检 材 样 本
符合点 比对 差异点
一般 符合 非本质 差异 本质 差异
否定 同一
认定同一
鉴 定 结 论
否定同一
倾向认定
倾向否定
不出结论(受主客观条件限制, 结论依据不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