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考评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
。
管
理 目 标
3、完成治安、消 防、流动人员、 日常安全保卫工 作及规章制度 (20分)
1、查治安、消防、流动人员管理责任 书签订情况; 2、查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制 度情况。
1、未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扣 10分; 2、未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扣5 分,未按照制度落实每项扣1分 。
1、报送报表资料信息、总结,
考评分(总分100 标准分 实得分
30
30
20
20 日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分表
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至
年月
目标
考核项目
考评方式
扣分标准
1、组织机构及人 员配置、工作情 况(30分)
1、综治维稳机构、人员齐全; 2、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 工作目标管理,并签订好综治维稳责 任书。
未设立组织机构扣10分,人员配 置不能完成工作扣5分;未签订 好综治维稳责任书,扣10分。
每缺一项扣5分;
4、业务工作(20 分)
1、查报表资料信息、总结(10分); 2、责任落实、信息反馈。(5分); 3、综治宣传宣传(5分)。
2、责任没有落实,信息反馈滞 后,造成群体事件的每项扣10 分;
3、未利用横幅、标语等宣传工
具加强舆论宣传每少1条扣2分。
考评部门:
考评人:
存在问题
考评得分:
分
未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扣10分,未
2、做好维护稳定 的各项工作,防 止发生群体性事 件(30)
查综治维稳工作相关资料,(农名工 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信分,未 有农民工进出场登记扣5分,未 有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资料 扣5分,职民工到公司上访扣2分
血防综治量质化管理考评方案
血防综治量质化管理考评方案
一、背景
血防工作是医疗卫生行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直接关系人民群
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
血液采供、血液管理、血液安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
显著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动血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血液安全
的保障水平,必须对血防综治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评和管理。
二、目的
本考评方案的目的是:制定统一的血防综治量质化管理考评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和方法,促进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深入开展血防综治工作,提高血
液安全的保障水平。
三、考评内容
(一)血液采供
1.采供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①采供机构是否具备独立的采供设施、操作台和消毒器具等?
②采供机构是否建立了健全的采供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操作流程?
③采供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资深管理人员?
④采供机构是否定期开展提高技能和业务水平的培训?
2.献血者的管理与服务。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1]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13〕4号)及自治区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规范(试行)》(新社综办〔2013〕27号)要求,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组织建设(5分)(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0.5分)。
(二)明确综治办机构设置,配备综治办主任(1分)1、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明确设置综治办(0.5分)。
2、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0.5分)。
(三)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担任(0.5分)。
(四)配备综治工作中心专兼职副主任(1分)。
1、综治工作中心设1-2名专职副主任,其中: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担任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0.5分)。
2、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统战干事、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兼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0.5分)。
(五)综治工作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2分)。
自治区为南疆四地州和伊犁州所属三个县市的414个乡镇新增的综合治理岗位行政编制做到专项专用,并按要求足额配备到位。
其中:实行“4211”工作机制的重点乡镇综合治理岗位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其余乡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其他地(州、市)和伊犁州所属其他县市,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至5名专兼职综治干部,其中:至少配备1名专职综治干部。
二、资源整合(5分)(一)乡镇(街道)维稳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明确综治工作中心的基本组成部门和协作配合部门,通过实行集中办公、召开联席会议和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围绕综治维稳综合性工作任务,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2分)。
(二)综治工作中心建立接待受理工作窗口,综治、公安、武装、统战、民宗、法庭、信访、司法等部门安排人员在工作窗口轮流办公、值班,综治工作中心领导在工作窗口带班(2分)。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综治办工作人员、社区综治员、治安巡逻队员等。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以工作实际表现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量化考核原则尽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分值,确保考核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准确性。
3、注重实效原则考核重点关注工作成果和实际效果,鼓励综治人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贡献。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1、工作纪律(20 分)(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2 分,旷工一次扣 5 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应提前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玩游戏、聊天等。
发现一次扣 2 分。
(4)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如因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 5 10 分。
2、业务能力(30 分)(1)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扣 5 分,不能正确运用的扣 3 分。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因沟通协调不畅导致工作延误或出现问题的扣 3 分。
(3)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种综治工作设备和工具,如巡逻车辆、通讯设备等。
不能熟练掌握和使用的扣 2 分。
(4)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
文字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扣 2 分。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 分)(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 5 分。
(2)积极开展治安巡逻工作,确保巡逻区域内治安状况良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表
总分:100分 自评分:
考评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评分方法
扣分
得分
执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26分)
10
1、是否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落实职能机构并挂综合办牌
未建立扣分,未落实机构(挂牌)扣5分。
10
2、党委(总支)是否每年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第一责任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
查会议记录或纪要,缺一次扣2分,未及时研究解决扣5分
6
3、是否有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或方案
查计划或方案,无扣全分
执行法律、法规和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18分)
12
1、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发现一起扣3分。
6
2、贯彻落实“六无单位”活动情况(单位内无盗抢、无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发生。
无扣全分
10
2、是否建立安全保卫制度、“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及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缺一项扣2分
8
3、单位内部及其所属住宅小区是否发生被盗或其它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发生一起扣1分
10
4、学生、教职工中有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查处的情况。
发生一起扣3分
年月日
有“一无”未做到扣1分。来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24分)
8
1、学生教职工中有无“法轮功”习练者。
发现一人扣1分
8
2、学生、教职工中有无集体越级上访或进京、赴省上访者,以及上访滋事事件。
有一起扣2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评标准
10
参建单位自检得分:90分;考核扣分:0分
考核小组考核得分:分
100
参建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
xxx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
综治工作年初应有计划,有要求,平时有督促、有检查落实、有记录、有总结、并积极参加当地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作,并有记录可查。得3分,缺一项扣0.5分。
3
3
4、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完善责任制体系,本单位与指挥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组织学习,分解落实责任制。从组织行动上,形成齐抓共管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的网络格局,有图表并且规范。
切实抓好禁毒戒吸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禁毒戒吸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有记录、档案,有帮教和整改具体措施。得2分,缺一项扣1分,如有吸毒或艾滋病病毒携带人员1人,扣2分.
4
4
3、结合本单位工作的特殊性,认真执行门卫制度和干部值班制度,具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各项安全措施,对财务室、档案室及其它重点要害部位实施技术防范,并安装有技防设施,下班后务必把重要文件、便携式笔记本电脑、贵重物品收入柜橱,关好锁好柜橱、门窗;上班时检查门窗、柜橱、锁具是否完好,有无被盗现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偷盗案件。
3
3
2、本单位必须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交通系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云交公[2001]101号)等法规文件,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领用、核发、回库等严格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要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强化对使用爆炸物品末端的跟踪管理,年内未发生爆炸物品丢失、截留、被盗、倒卖等案件。
度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及评分.doc
XX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20分)(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
有单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得2分;明确本部门领导班子是综合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得1分;明确单位综合部门分管综合治理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联络员),得1分。
(二)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整体工作计划或要点,任务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党政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有会议纪要、简报或相关记录等,得2分;认真解决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具体事实和数据,得3分。
(三)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总结)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主要领导述职报告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
(四)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制度健全,得1分;相关经费落实,得2分;档案管理规范且内容充实,得1分。
(五)在评价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中,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得2分;(六)按时报送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发生重大问题,未追究有关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视情给予10分以下的扣分。
二、贯彻落实XX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部署行动迅速、效果明显(25分)(一)贯彻落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召开会议,制定下发贯彻意见的,得5分。
(二)综治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文件下发后,并针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得5分。
(三)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得2分。
(四)专项组、工作小组组长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得3分;组织召开2次以上工作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得3分;科学评价专项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作用情况,得2分。
(五)抓好本行业和系统内部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城市、单位和试点主题,指导有力,效果明显,得5分。
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
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
是指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以提高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综治工作是指综合治理工作,旨在通过多部门、多层级的协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全面解决社会面临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督导目标和任务:明确综治工作的督导目标和任务,确保督导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和指导。
2. 督导机构和人员:明确综治工作的督导机构和人员,建立起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督导队伍。
3. 督导周期和频次:规定综治工作的督导周期和频次,确保对各个综治工作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
4. 督导内容和标准:明确综治工作的督导内容和标准,以确保督导工作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 督导方式和方法:制定综治工作的督导方式和方法,包括现场督导、文件督导、调研访谈等多种形式,以确保督导工作全面覆盖。
6. 督导结果和反馈:对综治工作的督导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通过建立综治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可以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综治工作的执行力和效果,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
综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标准(五月份)
综治工作月度考评标准(五月份)第一项、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1.综治工作月度整改情况(2分)无整改工作方案扣1分 无月度整改工作安排、无月度整改工作小结扣1分2.对村实施月度考评。
(4分)未制定考评方案扣1分 无考评记录及排名扣1分 未将考评结果通报扣1分 未召开调度会扣1分3.a.党委、政府专题研究综治工作的会议纪要(1次/2月); (1分)查阅党委、政府相关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5分b.党政“一把手”过问、督促、解决相关综治工作事宜的记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分)查阅记录,分季度考评,每季度少于一次不得分4.a.综治委全委会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1分)查阅记录,分季度考评,每季度少于一次不得分b.综治办工作例会记录,每月一次。
(1分)当月无例会记录,扣1分 第二项、严打整治和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13分)1.打击“两抢一盗”、“三电”、“非法传销”、“黑恶”、“赌博”、“拐卖妇女儿童”及“输油气管道安保”等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7分)上述专项行动少开展一项扣1分 缺一项组织领导扣0.25分 缺一项活动方案扣0.25分 缺一项活动简报(每项活动达2份以上)扣0.25分 缺一项总结汇报扣0.25分2.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6分)无工作方案扣1分 无组织领导扣1分 无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扣1分 无活动简报扣1分 无活动总结扣1分 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扣1分第三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
(10分)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2分)无大调解工作方案扣0.5分 无年度工作计划0.5分 无调解卷宗扣0.5分 无工作简报扣0.5分2.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2.5分)未建立乡镇一级的调解组织(文件)的扣1分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文件的扣0.5分 未建立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及调解联络员花名册的各扣0.5分3.a、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送制度。
(1分)未制定报送制度文件的扣1分b、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度报表。
综治自查自纠考评标准
综治自查自纠考评标准一、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综治是指综合治理,是指多方合力,多元手段,综合治理的思路和方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社会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而采取的综合型综治的社会管理工作。
综治工作是社会治安维护与治理的基础工作,是社会治安维护与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地方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备措施。
二、综治自查自纠考评的意义综治自查自纠考评是指各级综治部门、组织和社会各界都要对综治工作进行定期的自查和自纠,以检查综治工作的难点和不足,找出问题所在,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和改进,确保综治工作取得实效。
综治自查自纠考评是综治工作中的一种管理和监督机制,是推动综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三、综治自查自纠考评的内容1、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要检查自己是否完成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和定期任务,是否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和成绩。
2、综治设施和装备的完善情况:要检查自己是否具备了必要的现代化综治设施和装备,是否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化综治网络,是否利用了现代化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
3、综治队伍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检查自己的综治队伍和人员是否具备了扎实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是否具备了高度的综合素养和责任意识,是否具备了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4、综治社会基础和资源的依托情况:要检查自己是否依托了良好的综治社会基础和资源,是否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资源,是否形成了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和协同互动的工作机制。
四、综治自查自纠考评的标准1、工作态度和效率: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要端正,要认真负责,要积极主动;综治工作的效率要高、要快、要坚决。
2、工作方法和手段: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要科学,要合理,要灵活;综治工作的手段要多样,要灵活,要协调。
3、工作效果和成绩: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效果要显著,要实际,要具体;综治工作的成绩要突出,要明显,要可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单位:(20年月/季度)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细化
标准分
实得分
备注
基
础
工
作
组织健全
责任落实
宣传到位
确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为综合治理、内保工作第一负责人,并纳入工作日程,签状工作得到落实,责任到位。
10
成立了本单位的综治小组,工作有计划、考核有办法,检查有记录、对突发事件及反恐等有应急预案,定期上报综合治理各项报表,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每月活动至少一次,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10
劳务人员
管理到位
对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做到谁使用谁负责,纳入单位管理序列。招用外来劳务人员做到手续完备,证件齐全,并经过法律法规、职业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外来劳务人员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劳务用工人员总数的2‰以内。
10
重点人员
管控到位
认真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重点人员违法犯罪控制为0。
10
掌握动态准确
无非法、丑恶现象
加强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单位职工无参与非法、邪教等组织活动;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
10
发生案件
处理及时
及时做好有关综合治理、内保案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反应迅速,严禁隐瞒案件和包庇打处人员。
10
考评结果考评人ຫໍສະໝຸດ 基层单位经理:考核时间:10
注重做好法律法规、遵章守纪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有记录,受教育面达到99%以上。职工知法、遵法、守法,积极参与维护稳定、创建平安等活动,共同维护和保持本单位良好的治安环境。
10
综
治
指
标
防范到位
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和治安防范工作,一般性火灾事故(一千元以上)为零;重点部位明确,技防、物防、人防等内保防范措施落实率达到100%,安全防范责任得到落实,无空白点。
厦门理工学院二级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标准
3.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在参加劳动生产、实习、勤工俭学时,未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
各项安全措施。扣2分
4.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未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课程的;未建立学院、学生班级、宿舍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未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未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未建立心理不健康学生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制度的。扣5分
3.未将综治安全工作列入学院年度计划,未做到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扣2分
4.每季度未召开综治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扣2分
5.未逐级签定综治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制;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和考核机制,考核结果没有绩效工资、
评优评先挂钩。扣2分
6.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未建师生安全信息员队伍,未明确信息员岗位职责的;信息员未掌握重点人员和重点关注人群信息、未建立台帐的。扣3分
5.学生综治安全管理:未建立行为偏差学生档案、帮教工作未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的;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未按规定向安全保卫部门呈报安全预案的;学生集体外出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扣3分
6.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及反诈骗工作:未定期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排查并建立台账的;未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反诈骗宣传教育不落实的。扣3分
7.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班级学生综治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对班级学生综治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的。扣2分
2
27
安
全
管
理
1.未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每学期未组织师生进行消防、防灾和反恐等演练的。扣3分
查看书面材料,实地查看,不符合规定的逐项扣分,直到扣完相应的分数。
2.未组织安全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和寒暑假前,以及学校通知检查时,未将排查及整改安全隐患情况上报的。扣3分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是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各项工作的总结和提升。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综治中心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本文将从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的角度,探讨这一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一、基本情况在考核验收的第一步,需要对综治中心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这包括综治中心的管理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工作职责等情况。
同时还需要了解综治中心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工作需要。
二、工作任务综治中心的工作任务是综治工作的核心内容,需要对其工作任务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评估。
这包括综治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综治中心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看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三、综治工作综治中心是综治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需要对其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社会治安、城乡社区管理、依法治理等多个方面。
需要关注的重点包括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队伍建设综治中心的队伍建设是综治工作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其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队伍的数量、结构、素质等情况。
同时还需要关注队伍的培训情况、激励机制和发展规划等内容。
五、宣传工作宣传是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综治中心的宣传工作进行评估。
这包括宣传手段、宣传内容、宣传效果等方面。
需要关注的重点包括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效果评估和改进措施等。
六、典型案例综治中心的工作成果需要通过典型案例来展示和评估。
这些典型案例可以是在综治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可以是在综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可以更好地了解综治中心的工作实际情况。
七、其他方面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综治中心的考核验收还需要关注其他方面的内容。
这包括综治中心的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社会评价等。
需要全面评估综治中心的各个方面,确保其工作的全面发展。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是对综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需要各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综治八个专项工作考核标准
少一项扣5分, 一项不规范扣3分
实有
组 (100分)
实有 人口 管理 月度 工作 工作 组 (100分) 汇报 20分
工作 开展 情况 30分
1.每月进行一次暂住人口清查。 2.正常办理暂住人口手续。 3.对暂住人员进行普法教育。
不清查扣5分, 暂住人员无暂住证查出1 人扣1分,不开展教育扣2 分 不汇报扣10分,汇报不详 细、不真实扣5分
少一项扣5分, 一项不规范扣3分
工作 开展 情况 30分
不开会议扣2分,查出存 在“五小”企业和非法废 品收购站一处扣5分,不 认真 履行协议造成影响和损失 扣5分,和谐小区安全设 施一处不达标扣2分
月度 工作 汇报 20分
每月按时向综治办汇报材料
不汇报扣10分,材料不详 细、不真实扣5分
1.有辖区宗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台帐 基础 资料 50分 防范 处理 邪教 问题 工作 组 (100分) 。 2.有宗教人员监控处置措施。 3.有宗教活动排查登记表。 4.有邪教活动处置方案。 5.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制作牌板上墙。 少一项扣5分, 一项不规范扣3分
每月按时向综治办汇报材料
不汇报扣10分材料不详细 ,不真实扣5分
1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制作牌板上墙。
少一项扣5分, 一项不规范扣3分
工作 开展 情况 30分
1.对辖区青少年不良行为进行监管。 2.每月开展一次青少年普法教育。 3.开展一次青少年公益活动。
1.每月对辖区宗教活动进行一次排查 工作 。 开展 2.及时上报各种邪教活动。 情况 3.开展“远离邪教”“崇尚科学”系 30分 列教育宣传活动。 月度 工作 汇报 20分
不排查扣3分,邪教活动 不 上报扣5分,上报不及时 扣2分,不开展宣传活动 扣1分。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综治工作奖惩制度是指为了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参与综治工作的各方进行奖惩的一套规定。
这套制度主要包括对于工作成果的奖励、工作人员的奖励、工作不力的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关于综治工作奖惩制度的一些规定。
一、综治工作成果奖励对于在综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在鼓励他们的同时,也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具体奖励措施包括:1.表彰优秀综治工作单位。
通过评选评优的方式,对在综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等。
2.评选综治工作模范个人。
对在综治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选,给予适当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激励他们为综治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3.颁发综治工作奖项。
设立综治工作奖项,通过定期评选出最佳综治工作团队、最佳综治工作项目等,进行表彰。
奖项可以为奖金、荣誉证书、奖杯等。
二、综治工作人员奖励为了激励综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包括:1.发放综治工作奖金。
对于在综治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奖金,以激励他们的积极性。
2.提拔或晋升。
对于综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晋升机会,提高其职位和待遇,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
3.评选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设立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机制,根据一定的评选标准,评选出在综治工作中工作成绩优异的个人,并进行奖励。
三、综治工作人员处罚对于在综治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懒散工作、推诿扯皮等行为的人员,应该进行处罚,以倒逼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效率。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1.警告、记过。
对于工作中存在轻微违规行为的人员,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记过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2.降低综治工作评级。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不佳,工作成绩不达标的人员,可以降低其综治工作评级,减少相应的职位和待遇。
3.停职、解聘。
对持续不作为、严重失职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可以采取停职、解聘等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以保证综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一、综治工作的意义综治工作指的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旨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综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等方面的工作。
对于一个城市、社区或者组织来说,综治工作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是实现社会进步与繁荣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科学的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对于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指标的建立1.治安管理指标:考核治安工作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刑事案件发案率、刑事犯罪侦破率、刑事案件侦破率等指标,以衡量治安工作取得的实质性成果。
2.交通秩序指标:考核交通管理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交通拥堵指数等指标,以衡量交通秩序的状况和改善程度。
3.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环境保护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指标、噪声污染情况等指标,以衡量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4.社会文明指标:考核社会公德和文明规范的遵守情况。
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情况、文明行为宣传情况、抵制非法和不文明行为的活动开展情况等指标。
三、考核方式和评估标准1.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考核,通常为年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2)突击检查:随机组织对相关单位或区域进行的不定期考核,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问题的整改。
2.评估标准(1)考核得分:根据各指标的权重和实际表现,按照一定的算法进行评分,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2)评估级别:根据考核得分,将评估单位或个人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
(3)奖惩机制:根据评估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优秀单位或个人,同时也督促不合格单位或个人改进。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成为相关单位干部聘任、人事晋升的重要依据。
企业综治考核细则模版
企业综治考核细则模版一、背景介绍企业综治考核旨在评估企业在综合治理方面的表现,以保障企业的良好经营和社会形象。
本细则旨在明确企业综治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为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综治组织建设考核1. 综治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明确职责和权限。
2. 综治组织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 综治组织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责任人员是否到位。
2. 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安全培训是否有效,员工是否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四、环境保护管理考核1. 环境保护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 排污和废物处理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3. 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是否存在能源浪费现象。
五、社会责任履行考核1. 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标准履行管理责任。
2. 企业是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是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3. 企业是否合法纳税,是否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安全保卫管理考核1. 安全保卫制度是否健全,保卫人员是否到位。
2. 企业是否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3. 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是否有安全事件发生及时处置。
七、员工文化建设考核1. 企业是否注重员工文化建设,是否有健全的文化建设机制。
2. 员工是否对企业文化有较高的认同度,是否积极参与文化活动。
3. 企业是否提供良好的员工发展机会,是否积极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八、考核结果评定方法1. 对每个考核项根据情况进行打分,评定优良、合格、待改进或不合格。
2. 对于存在问题的项,需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进行跟踪督促。
3. 根据各项考核的综合评定结果,给予企业总体等级评定。
九、奖惩措施1. 对优良和合格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先扶持。
2. 对待改进的企业给予指导和帮助,给予一定的改进期限。
3. 对不合格的企业给予警告和处罚,并进行公示。
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综治办《201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和省综治办《2013年全省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客观、全面地评价各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绩,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目标任务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日常工作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便于操作、激发干劲。
三、考核程序(一)自查自评。
2013年12月31日前,各市按照考评办法要求,对照评分标准,对一年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评分,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省综治办实有人口专项组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
省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对有关考核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形成书面考评报告,于2013年2月10日前,报省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办公室。
(三)汇总成绩。
根据各地自查自评和各成员单位检查情况,省综治办实有人口专项组办公室对各地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各地实有人口专项组考核成绩,书面报省综治办。
四、考核内容根据《2013年全省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有人口专项组考核分值为14分。
为便于考评,本《办法》设定考核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境外来鲁人员服务管理情况实行扣分制,不计算得分情况。
(一)实有人口专项组日常工作(共15分)1、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设立市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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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有差距的扣0.5分
4、对下属单位逐级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依据考核评比情况实行奖励和处罚
3
一项有差距各扣1分
5、党委年初对综治工作作出部署,半年听取汇报;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综治办每月召开会议研究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单位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综治办具备相应工作条件
3、未按时递交年度综治工作自评报告的,或自评报告未如实反映存在问题的,扣1分。
六、附则
1、本考评标准所列扣分项目,限扣完小项为止;涉及同一案件(事)件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2、内部人员犯罪2009年已扣分的,2010年不再扣分。
3、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发生其他有影响的重大问题的,取消当年综治奖励。
3
有差距的视情扣1-3分。
10、完成省综治委(办)和局综治委(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的
2
有差距的视情扣1-2分。
四、加分项目(上限不超过3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的。
1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被省综治委(办)推广的。
0.5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被在《江西综治动态》刊登的每篇。
3
1000人以下的每起(人次)扣3分,1001-3000人的每起(人次)扣2.5分,3001-10000人的每起(人次)扣2分
5、未发生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事件
3
6、未发生恶性刑事案件
3
7、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
二、重点工作情况
49分
(一)
预防违法犯罪
14分
1、未发生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犯罪
8
发生了犯罪的,500人以下每人次扣8分,500人以上的每人次扣6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犯罪的不得分。
5
一项有差距扣1分
6、对下属单位综治干部全员培训3天以上
3
未培训的扣3分,未全员培训或培训不足3天的各扣1.5分。
7、在干部提拔、评先评模中征求综治部门意见
3
未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的不计分。
8、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2
有差距的视情扣1-2分。
9、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
有差距的视情扣1-3分
4、与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
3
有差距的视情扣1-3分
5、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整改到位
2
有差距的视情扣1-2分
6、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排查整治行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3
有差距的视情扣1-3分
7、有效解决局里抄告、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
2
有差距的视情扣1-2分
三、组织建设状况29分
1、设立综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配备专(兼)职主任、副主任及5名以上专兼职综治干部
1.5
一项有差距的扣0.5分
2、配备3名以上专职综治、保卫干部
3.5
少1人扣0.5分。
3、依据赣发[2004]24号文件精神明确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治责任;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责任并作述职报告;建立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
2、没有被治安处罚
4
发生被治安处罚的,500人以下的每人次扣4分,500人以上的每人次扣3分,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被治安处罚的不计分。
3、未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19分
1、人防措施落实
3
有差距的视情扣1-3分。
2、物防措施落实
3
有差距的视情扣1-3分。
3、重点要害部位技防措施落实
2010年江西矿冶局综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被考核单位:考核年度:总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
一、和谐平安状况
22分
1、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综治状况满意率达93%以上
4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2、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未发生问题
3
发生了问题的不得分
3、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未发生问题
3
发生了问题的不得分
4、未发生群体性事件
0.3
4、获得县市先进单位的
1
5、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题调研
(1)报送了调研报告的
0.5
(2)被评为优秀成果奖的加分
1
五、扣分项目
1、被省综治委或当地综治委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整改措施不力,面貌未改变,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个分别扣3分、2分、1分。
2、根据核赣综办[2010]3号文件规定的报送内容,及时向局综治办报送报表材料的计2分,有差距视情扣1-2分。
5
有差距的视情扣1-5分。
4、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
8
发生了可防性案件的,500人以下的每起扣8分,500人以上的每起扣6分。
(三)三项排查
16分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健全
1
有差距的视情扣0.5-1分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健全,层层按要求规范报表、台帐和分析报告
2
有差距的视情扣1-2分
3、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