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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

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12 浏览次数:2028信息来源:关键字:【字号:大中小】

杭规发〔2007〕458号

关于执行《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下发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

杭州市规划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划阳台面积通知

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07年12月13日印发

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为规范阳台设计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统一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阳台设计、建设及房屋测绘。

二、阳台的定义

1、阳台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底板、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使用者进行室外活动和晾晒衣物的空间。

2、阳台按结构形态可划分为凸阳台、凹阳台和凸凹复合型阳台(以下简称复合型阳台)三种基本类型。凸出房屋外墙的阳台为凸阳台,凹入房屋外墙的阳台为凹阳台,当阳台由凸凹两部分构成时,为复合型阳台。

三、按阳台计算面积的界定形式

1、凹阳台: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且其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外缘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大于2.4米。

2、凸阳台和复合型阳台: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且其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外缘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大于2.4米。

3、房屋结构范围内标注阳台、露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符合以上1、2款形式的,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不属于以上1、2款形式的,均视为非阳台建筑空间,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四、阳台的面积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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