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1.doc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doc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为你整理了政府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子网站群(简称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确保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永公通[20XX]34号《永州市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XX]20号《永州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XX]5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门户网站,是由永州政府网主网站(简称主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办事机构以及各县区政府和我市部分重点企业的子网站(简称子网站)组成的政府门户网站群。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第三条永州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领导机构。
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络建设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等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子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网站建设第四条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总体要求,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建设各自子网站,实现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
第五条主网站及子网站建设,需报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经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六条子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为主网站和子网站提供虚拟空间和支持平台,县、区及部门、单位负责子网站的栏目规划、资源管理和内容提供;个别应用规模较大的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的标准规范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的标准规范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结构中,首先要健全系统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强化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制管理。
迄今为止,世界上很多国家制定了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政府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虽然颁发了一些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却很零散,还缺乏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专门法规。
今后,在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组织的努力,更要国家立法机构的参与和支持。
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结构中,首先要健全系统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强化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制管理。
迄今为止,世界上很多国家制定了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政府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英国的《官方信息保护法》,俄罗斯的《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护法》等。
我国虽然颁发了一些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却很零散,还缺乏关于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专门法规。
今后,在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政府组织的努力,更要国家立法机构的参与和支持。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安全管理的主要领导、主管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和宣传、保卫部门。
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有网络安全管理机构,美国安全委员会下设了国家保密政策委员会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委员会;英法等国家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委员会”;德国成立了“国家网络安全局”。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解决方案_1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解决方案1.1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概述以Internet为代表的全球性信息化浪潮日益深刻, 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正日益普及和广泛, 应用层次正在深入, 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小型业务系统逐渐向大型、关键业务系统扩展, 典型的如行政部门业务系统、金融业务系统、政府机关商务系统等。
伴随网络的普及, 安全日益成为影响网络效能的重要问题, 而Internet所具有的开放性、国际性和自由性在增加应用自由度的同时, 对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何使信息网络系统不受黑客和工业间谍的入侵, 已成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健康发展所要考虑的重要事情之一。
1.1.1 网络规划(一)各级网络利用现有线路及网络进行完善扩充, 建成互联互通、标准统一、结构简单、功能完善、安全可靠、高速实用、先进稳定的级别分明却又统一的网络。
(二)数据中心建设集中的数据中心, 对所有的信息资源、空间、信用等数据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
为省及各市部门、单位的关键应用及关键设施提供机房、安全管理与维护。
1.1.2 网络总体结构政府机构从事的行业性质是跟国家紧密联系的, 所涉及信息可以说都带有机密性, 所以其信息安全问题, 如敏感信息的泄露、黑客的侵扰、网络资源的非法使用以及计算机病毒等。
都将对政府机构信息安全构成威胁。
为保证政府网络系统的安全, 有必要对其网络进行专门安全设计。
所谓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 将其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转移到网络上完成, 同时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 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制约, 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
实现电子政务的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的工业时代“一站式”的政府办公模式, 建立了适应网络时代的“一网式”和“一表式”的新模式, 开辟了推动社会信息化的新途径, 创造了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新手段。
电子政务的出现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提高运作效率。
电子政务外网及终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电子政务外网及其终端的单位和个人。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电子政务外网安全(1)各级单位应建立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网络安全防护。
(2)电子政务外网应采取物理隔离、逻辑隔离等措施,确保与互联网和其他网络的隔离。
(3)电子政务外网应采用加密、认证、审计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4)各级单位应定期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检查、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2. 终端安全管理(1)终端设备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经过安全审查。
(2)终端设备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终端设备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更新病毒库和防护策略。
(4)终端设备应实行实名制管理,用户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终端设备从事违法活动。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各级单位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员工应接受网络安全培训,熟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四、安全责任1. 电子政务外网及终端安全由各级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及终端安全第一责任人。
2. 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各级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各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电子政务中心规章制度
电子政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动政务信息化进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电子政务中心是政府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政府电子服务的机构,主要任务是协调整合政府各级各部门的电子政务服务资源,提供全市范围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
第三条电子政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由主任、副主任、各部门和基层服务站组成,具体职责由政务中心领导班子负责。
第四条电子政务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主任为中心的领导者,全面负责中心的工作。
第五条电子政务中心依照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履行政府电子服务职能,维护政务服务的廉洁、高效、方便和安全。
第六条电子政务中心的运行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政务服务的公开和透明。
第七条电子政务中心应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政府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子政务中心应积极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建设便民利企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电子政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主任担任。
第十条电子政务中心设立综合办公部、信息化推进部、服务窗口部等部门,具体工作由各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电子政务中心设立基层服务站,负责地方政务服务的综合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十二条电子政务中心设常设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十三条电子政务中心设党委和工会组织,负责党群建设和维护员工权益。
第十四条电子政务中心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十五条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制定政府电子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建设。
第十六条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电子政务服务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
第十七条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制定政府电子服务平台的运行规则和服务标准,确保政务服务的一体化和流程化。
第十八条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网络规章制度禁止发布信息
网络规章制度禁止发布信息为了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制定以下网络规章制度,禁止发布以下信息: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1.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信息;2.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信息;3.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信息;4.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信息;5. 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的信息;6. 发布传播色情、暴力、恐怖内容的信息;7. 发布煽动民族仇恨、宗教极端、涉及三俗等违反社会道德的信息。
二、损害他人权益的信息1. 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2. 发布诽谤、侮辱、谩骂他人的信息;3. 发布威胁、恐吓、谋害他人的信息;4. 发布违反人身权、财产权、肖像权等法定权益的信息。
三、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1. 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2. 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牟利;3. 利用网络传播诈骗信息、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4. 违反网络道德规范,传播不良信息,煽动群体事件。
四、违反平台管理规定的行为1. 发布违反平台规定的广告信息;2. 利用网络传播病毒、恶意软件,威胁网络安全;3. 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发布商业信息,扰乱平台正常运营秩序;4. 在网络中发布政治敏感信息、违反社会准则的言论。
五、其他违法行为1.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2. 违反网络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3. 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处理方式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信息,平台将立即删除;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向有关部门报案处理;2. 对于频繁发布违法信息的用户,将进行封号、禁用等处理措施;3. 对于其他影响网站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平台拥有处罚的权利。
七、附则1. 网络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该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用户;2. 平台有权随时调整、修改网络规章制度,用户应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3. 用户在使用网络平台时,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平台发布违法信息。
网络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牌
网络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和减轻网络安全风险,切实保护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网络安全是指通过合法手段保护网络及其相关设备、信息资源等免受破坏、干扰、窃取和篡改,保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网络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安全责任属于每个人,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共同维护。
第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网络安全基本要求第六条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坚持网络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二)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责任落实;(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监控与预警机制,保障网络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理;(五)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恢复;(六)加强对外部网络的访问和管控,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权限和流程,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网络信息系统操作规程以及审计、监控和预警机制等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与督导,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定期的网络安全检查与评估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控和修复,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明确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实施网络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理与恢复工作。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外部网络接入管理政策,建立完善的网络访问控制与防火墙策略,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风险。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二条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负责对网络系统的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与预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二)网络设备管理:负责网络设备的采购、维护、巡检和保管工作,确保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三)信息安全保密:负责信息资源的保密管理工作,建立隔离和权限控制机制,确保信息安全与保密;(四)网络安全培训:负责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培训与技能提升工作,提高全员的网络安全意识与技能水平;(五)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六)网络安全审计:负责对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定期审计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七)安全策略制定:负责制定和更新网络安全策略,建立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八)服务设施安全:负责对外部网络进行访问控制,建立设备、网络、系统和应用等各层面的安全策略。
电子政务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政府信息资源的安全与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子政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部门、人员的安全职责。
(2)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安全工作,将电子政务安全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2. 安全组织制度(1)各级单位应成立电子政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安全工作。
(2)设立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防护制度(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免受网络攻击、病毒、恶意代码等威胁。
(2)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3)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4. 身份认证制度(1)实行严格的身份认证制度,确保用户合法、合规地访问电子政务系统。
(2)定期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权限控制制度(1)根据用户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分配电子政务系统的访问权限。
(2)对权限变更进行严格审批,确保权限变更的合规性。
6. 安全事件报告制度(1)发生安全事件时,及时向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2)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安全培训制度(1)定期对电子政务系统用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2)对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四、监督检查1. 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机构对电子政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的电子政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电子政务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涉及信息安全的管理活动。
三、职责(一)电子政务主管部门1. 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息安全工作;2. 负责电子政务系统安全评估、检查和整改;3. 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二)电子政务系统运营单位1. 负责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系统稳定可靠;2. 制定电子政务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培训;3. 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4. 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处理和通报制度。
(三)电子政务系统使用单位1. 严格遵守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2. 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可靠;3. 加强用户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防止未授权访问;4.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
四、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风险评估1. 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安全防护措施1. 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电子政务系统达到相应的安全保护等级;2. 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安全加固;3. 加强对电子政务系统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的防护;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三)安全事件处理1. 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处理和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处理;2. 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3. 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通报,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
(四)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 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
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内网的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及其相关设备、系统、数据等。
第三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2. 规范有序: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确保网络运行有序。
3. 效率优先: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效率,为部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 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内部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为(部门名称),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职责:1. 制定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评估、监控和应急处理;3. 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 督促各部门遵守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5. 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网络设备与系统管理第七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2. 具有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3. 系统运行稳定,性能良好;4. 系统备份和恢复机制完善。
第八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进行安全加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设置合理的用户权限;2. 定期更新系统补丁;3. 关闭不必要的服务;4.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
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应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国家秘密;2. 部门内部信息;3. 公共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规定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数据泄露。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1、教师笔记本电脑在借用期内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上的软件设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配置。
2、教师在借用期内人为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修理费用自负。
教师在借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按笔记本电脑原价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础上理赔。
3、学校教师配备的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只提供给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师在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时使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教师在使用其它多媒体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来操作,一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二、软件及网络资源使用的管理1、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感染病毒造成该机系统瘫痪,由使用者个人负责。
2、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可以将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以及课件等通过ftp上传到学校公网,供其他老师借鉴。
信息中心对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情况、以及制作课件的件数进行登记,到学期结束时汇总给教导处,教导处到年终进行汇总评比。
4、教师应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访问黄色、反动的网页或带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网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园网运用管理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术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系统构思、设计网站的架构,配合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在网上公布,为师生提供校园信息。
3、网站中属于部门管理的栏目,网站内容应做到常换常新。
4、学校的各种公告和通知均在网上发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师有义务将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师,对于仅限学校内部传达的公告和通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四、计算机教室及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文档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of e-government network security managem ent measures编订:JinTai College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文档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1、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
县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县政府办信息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4、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证本单位网络速度。
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论坛、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报政府办信息科进行密码修改。
6、各接入单位应当定期制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备份,备份介质实行异地存放。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网络管理,为保证网络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我部门实际,特制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网络计算机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改变网络线端接口及配置。
二是对网络系统中的所有用户权限,用户口令及密码由使用者个人负责保守秘密。
三是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更改用户使用权限及系统口令,严禁非法用户对非授权数据和操作权限进行访问、使用及修改等,确保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四是严禁电子政务内网连接互联网和在业务网络中安装各种类型的游戏,严禁使用各种盗版和来源不明的程序、资料,在读取外来单位U盘或光盘资料时,必须使用防毒软件进行查毒,有效防止了病毒流行感染。
五是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终端工作站,以防操作不当破坏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各种备份数据,在工作站上共享文件时,一般只设置“只读”共享,特殊情况下,允许“完全共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修改共
享权限,向服务器上传文件前,应先进行彻底查、杀毒以保证网络安全性。
六是增强计算机安全意识。
相关资料由电子政务中心妥善保管,并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资料要按规定处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应严格按照借阅手续办理,并保守秘密。
同时,各工作人员离开和下班时必须关好机器及各种工作设备的电源,做好了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相应工作。
以上各条,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如有违犯,造成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根据《陕西省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示范区管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在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示范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以下称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公安、安全、保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对电子政务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指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的政务应用和为社会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的网络与信息系统。
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中心机房(以下称中心机房)。
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统一部署在中心机房。
第四条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内网是管委会机关协同办公信息网络,是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日常公文办理、发布和信息传递的网络平台。
内联各单位、下联杨陵区政府、上联陕西省政务专网。
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外网是管委会面向公众、企业构建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国内外提供高效、便捷、全方位的杨凌政务信息服务,全面展示示范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网站名称为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网址:。
杨陵区政府也要按照全省和管委会的要求,逐步建设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
第二章运行和维护第五条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遵循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积极防御、统一监管和各负其责的运行维护模式。
电子政务系统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授权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测评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分级、分层、分区域保障安全,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要求进行数字认证。
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政务系统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法规。
第七条示范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内、外网主干网络及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等所需经费由示范区管委会财政统筹安排。
电子政务内网工作制度
标题:电子政务内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1. 电子政务内网的管理工作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内网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三、网络建设与运维1. 电子政务内网应采用安全、稳定、高效的网络设备和技术,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 网络运维人员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网络运维人员应建立健全网络运行日志,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信息安全1. 电子政务内网应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可控。
2. 用户应按照权限使用电子政务内网,不得越权访问、使用、泄露敏感信息。
3. 用户应定期更改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4. 电子政务内网应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等安全措施,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风险。
五、信息发布与共享1. 电子政务内网上的信息发布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的原则。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合规。
3. 电子政务内网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六、用户行为规范1.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
2. 用户不得在电子政务内网上发布、传播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 用户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非法活动,如窃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工作制度的用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网等处理。
2. 对违反本工作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用户,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化管理部门。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电子政务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子政务网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子政务网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保障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电子政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电子政务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子政务网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电子政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政务网的安全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电子政务网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网的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电子政务网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电子政务网安全规划: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制定电子政务网安全规划,明确安全目标、安全策略、安全措施等。
2. 安全设备与技术:电子政务网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和技术,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
3. 安全配置:电子政务网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全配置,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4. 安全审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政务网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安全事件处理:发生安全事件时,信息化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6. 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电子政务网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8. 数据备份与恢复: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政务网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9. 安全漏洞管理: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漏洞管理机制,及时修复系统漏洞。
10. 外部访问控制:电子政务网应严格控制外部访问,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五、监督与检查1. 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子政务网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电子政务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电子政务网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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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1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为加强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1、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
市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市政府信息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4、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
证本单位网络速度。
市政府信息办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论坛、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报政府办信息科进行密码修改。
6、各接入单位应当定期制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备份,备份介质实行异地存放。
对可能遭受的侵害和破坏,应当制定灾难防治预案。
7、要配备计算机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防治工具,定期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
使用新机、新盘及拷贝的软件、数据,上机前应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
8、办工人员严禁下列操作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联网设备操作系统;
(2)未经授权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和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4)将非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擅自接入政务内网,将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非政府机关的网络;
(5)在政务网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同时连接政务网和其它网络;
(6)将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7)擅自在政务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8)发布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9)擅自对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10)对信息安全事(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
(11)擅自修改计算机IP或MAC地址。
9、在发生紧急事件时,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信息办有权或者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
(2)隔离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3)关闭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10、各节点单位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微机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4)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与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网络安全产品,定期检测,做好杀毒软件的升级,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
(5)禁止在政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
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检查、杀毒。